訂金?定金?合同內容?簽訂購房合同時遇到這些問題如何應對?

購房 法律 貴陽小房通 2019-07-02

買房可以說是很多人一生中會經歷的大事。在這個過程中,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個很關鍵的環節。由於買房這件事情在個人日常生活中發生的頻率是較低的,所以大部分人對購房合同還是相對陌生。購房合同關係到買賣雙方的權益保障,產生法律效力,所以必須慎重對待。下面小房通就為大家介紹幾點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歡迎大家收藏。

訂金?定金?合同內容?簽訂購房合同時遇到這些問題如何應對?

合同主要內容

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是書面的,同時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狀況;

(3)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4)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5)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6)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7)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8)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10)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11)解決爭議的方法;

(12)違約責任;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訂金?定金?合同內容?簽訂購房合同時遇到這些問題如何應對?

簽訂注意事項

一、購房合同誰能籤

(1)不動產權證上署名的人。

簽訂購房合同時,產權證上署名的所有人必須都到場,如不能到場,需要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事宜並提供委託他人辦理的公正委託書。如果房屋為共有房屋,即產權證上存在多個共有人,在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買家與產權證上某一共有人單方面簽訂合同,合同無效。

(2)受委託人。

受委託人簽訂購房合同需提供產權人委託他人辦理的公正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

(3)法定監護人。

如果產權人有未成年人,由於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他們沒法自行簽訂購房合同,所以需要監護人出面幫助未成年產權人簽訂購房合同。籤合同之前,監護人需要提供未成年產權人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監護公證書等相關材料,才能代替未成年產權人簽約。

二、定金和訂金

定金和訂金雖然一字之差,但其含義卻完全不同。在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一方為了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會預先付給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錢,這就是定金。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進行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不作為定金。定金的罰則: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則是指訂購、預定付的金額,屬於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功能。如果買賣雙方簽訂的是訂金協議,如果買房不想買了,賣方應當將訂金無條件退還給買方。

三、購房合同需明確的內容

(1)明確過戶及交房時間

合同裡需要明確過戶時間、交房時間、戶口遷出時間以及有效期內未過戶、未交房、未遷出戶口情況下賣家應該負的責任以及規定違約金賠付。

(2)明確房子正在租賃期的處理辦法

若進行房屋交易時,房子正處於租賃期,需賣家提供租戶出具的《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並在合同中明確交房後承租人向買家支付租金。同時,由於房屋租賃存在“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3)明確在房屋交接時賣家一定要結算清水、電、氣、物業等各項房屋相關費用並同買家辦理水、電、氣等過戶手續。

(4)注意合同中有無霸王條款

合同是房屋買賣的重要文件,所以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於合同的每一條內容都要搞清楚,因為有的地方很可能會隱藏了霸王條款。比如合同中的“留白”部分,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後填入,對於這部分內容,一定不要忘了填寫,並且在手寫部分按手印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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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購房合同需簽字蓋章

簽訂的合同必須要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因為只有簽字蓋章的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否則也會被視為無效合同。

五、陰陽合同不能籤

有的人在購房時,為了少繳稅而簽訂陰陽合同,但陰陽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一旦賣家違約,買家就難以維權,所以自己要權衡利弊,不要因小失大。

以上就是小房通整理的一些簽訂購房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說一千道一萬,還是希望大家謹慎對待買房這件事,最大限度的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如果大家還有相關經驗,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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