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讓巡視更科學

反腐倡廉 創業 時政 紅網 2017-08-02

近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正式發佈。新條例進一步提出具體要求,規定“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可以實行巡視制度,設立巡視機構”,並要求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設立巡察機構。(7月15日《人民日報》)

“3.0版”的《條例》給多級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巡察工作賦予了更多的權力,但同時也對其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各級黨組(黨委)均能夠承擔和履行巡視巡察責任,加強黨風廉政監督。這不禁讓人產生了疑問,為何要由各級黨組(黨委)加強巡視巡察監督工作?答案呼之欲出,就是“因地制宜”四個字。

當前,我們黨的黨風政風一直在向好發展,廣大黨員幹部也都能夠做到履職擔當、嚴謹用權、慎獨慎微。但全面從嚴治黨越是向縱深發展,面臨的挑戰和壓力就會越大,實現巡視巡察監督零遺漏的難度也越大。不同的地區、層級,受到不同的思想文化、發展現狀、管理模式的影響,其作風隱患、廉政風險也各有不同,單憑上級巡視,未必能夠徹底挖出問題,這就不得不從地方、單位的層面加強自身建設、自主監督。

從橫向上比較,在發展滯後的地區,巡視巡察工作就要從效能管理方面著手,將“懶作為”“慢作為”“中梗阻”等問題作為監督重點,充分發揮巡視“殺威棒”和考核“指揮棒”的作用,讓黨員幹部不僅能動起來,更要幹得好、幹得實,幹到群眾滿意。而對於經濟發達省份,巡視巡察工作就要從廉政監督上下功夫,既要關注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勁頭保持,確保區域發展的持久有力,又要監督幹部工作八小時內外的各個方面,全面排查幹部思想求安逸、作風不嚴謹、生活不檢點、履職遭“圍獵”的情形……

從縱向上看,就不同層級的黨組(黨委)而言,其發生觸及“底線”“紅線”問題的情形也大有不同。上級單位,甚至中央相關部門的黨員幹部,位高權重,就必須全面監督權力的運行過程,加強制約,必須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否則容易任性、異化。下級部門、尤其是基層單位,必須嚴防“雁過拔毛”“小官鉅貪”“鄉匪村霸”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這些差異性突顯出了監督工作對個性化的高要求,給集中統一性的巡視工作帶來了更多困擾。

由此可見,“因地制宜”是巡視工作最需要具備的可信要素之一。各級黨組(黨委)必須結合地區、單位的特色和現狀,採用最適合自身長遠發展的巡視巡察手段,既要能為中央的巡視工作做好接續、補充,又能夠站在獨特的視角、瞄準精確的定位、採用有效的手段,全面落實好自主監督職能。只有這樣,巡視巡查工作才能在嚴謹周密、科學有效的執行之下,更好地發揮作用,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也才能在實現全覆蓋、零距離的基礎上行穩致遠。

文/儲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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