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流氓”,視覺中國為什麼犯了眾怒?

知識產權 視覺中國 法律 黑洞 自媒體 青蔓文化傳媒 2019-04-18

今天,“視覺中國事件的法律問題”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與會的專家,竟然公然支持視覺中國這樣的“知識產權流氓”引起了網友的憤慨。

“知識產權流氓”,視覺中國為什麼犯了眾怒?

視覺中國的事件起因是源自於“人類首張黑洞照片”,這是一次全世界人類的狂歡,是200多位科學家努力兩年的結果。

這張照片來之不易,為了得到這張照片,天文學家動用了遍佈全球的8個毫米/亞毫米波射電望遠鏡,組成了一個所謂的“事件視界望遠鏡”(Event Horizon Telescope,縮寫EHT)。

這顆黑洞位於代號為M87的星系當中,距離地球5500萬光年之外,質量相當於65億顆太陽。

可就是這樣的一張照片,被視覺中國,標註了版權,之後網友扒出在視覺中國網站上,竟然連國旗國徽都沒標註了版權,這引發了網友的集體不滿,就連共青團中央都點名“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為什麼網友會對此感到憤怒?

首先和這些年我們國家的努力構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分不開的,這些年來我們國家從一個盜版大國,漸漸走向保護原創,維護知識產權之路,其實是很困難的,但受於民眾素質的提升,法律的健全,現在用盜版的,已經越來越少。

網友幾乎是自發的,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原創。

可視覺中國,就利用了網友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堂而皇之的侵佔他人的版權,以看似合法的手段,做著非法的勾當,謀取鉅額的利益,這怎麼能讓網友不憤怒?

而輿論一面倒的指責,也和視覺中國這些年自己作的死有關。

視覺中國官方對外的年收入是3億,卻被扒出每個月涉嫌十五六期侵權訴訟賠償,幾年時間裡涉案高達萬起,累積獲得的賠償金額有600多萬元。

做自媒體的,玩網絡的,不知道多少人收到過視覺中國的警告和訴訟,很多人原先不明就裡,稀裡糊塗地就賠款了事,時至今日,才發現,視覺中國原來根本沒有版權,自己卻吃了個啞巴虧,怎麼咽的下這口氣?

曾經視覺中國每天做的事情,可能就是查詢網絡誰侵了它的權,然後或警告或起訴。

但真是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那些曾經被它惡意滿滿對待的人,終於將所有的惡意和憤怒,又再次傾瀉回了視覺中國的身上,那些曾經被它訴訟過,或者警告過,最後刪文,或者賠款的自媒體們,這一次終於有機會反擊回來了!

為什麼說視覺中國是“知識產權流氓”?

因為這些年,它碰瓷式維權的圖片,它自己本身並無版權。

我國的《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屬於著作人,版權的移交如果沒有相關文件證明,則以作品上的署名為準。

大概也是因為這個理由,使得視覺中國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我視覺中國雖然不能拍照片,但是我可以在別人的照片上署名,那樣,照片不就變成我的了嗎?

喊著“版權所有,禁止商用”的視覺中國,卻做著非法侵佔他人著作,用於商業的勾當,賊喊捉賊的行為誰人不恨?

再說回今天的所謂“視覺中國法律問題”的大會,與會的專家,堂而皇之的支持視覺中國這種版權獵手,侵佔知識產權的行為,併為之背書,美化,實在是不能讓人苟同!

的確,版權的維護,需要運營,但前提的在於著作權人和版權管理方之間存在合法出讓!

而視覺中國內的多少圖片,是否屬於攝影師本人上傳,版權移交著作權,著作權人本人是否知曉,視覺中國做好了審查制度了嗎?

如果打上了水印,就屬於你的版權,那全世界各類的名畫,我是不是都能去敲個章,堂而皇之的商用?然後再禁止其他人的商用?

更何況,把自己不曾擁有的版權的照片,拿來訴訟,公然索要錢財,這和直接敲詐有什麼區別?

幾千年前的強盜土匪,發出“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若要過此路,留下買路財”的口號,今天換成了視覺中國“此圖是我傳,此碼是我打,若要用此圖,留下買圖財”的口號,其本質一樣無恥!

這些年隨著我們國家知識產權法的完善,我們國家的很多原創著作權得到了很大的保護,本來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但如果真正的著作權人的權利無法得到保護,那《著作權法》的存在就成了一紙空文!

視覺中國的這種碰瓷行為,也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會議,就可以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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