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述評|一個瑞典人的無知與妄言

獨家述評|一個瑞典人的無知與妄言

孫紹波/畫

笑飲/文

時隔不到24小時,兩條微博,賺足眼球。演員趙立新這回出名出大了。

第一條微博發於4月2日上午——“日本人佔領北京八年,為什麼沒有搶走故宮裡的文物並且燒掉故宮?這符合侵略者的本性嗎?”

這不是精日言論又是什麼?一言激起國人憤怒。@紫光閣、@共青團中央、@中國反邪教等機構官微紛紛點了他的名,嚴斥其無知言論。

第二條微博發於4月3日0點03分,稱“對於早上在微博上不夠嚴謹的措辭,導致出現的巨大爭議與不愉快,對所有人致以最真誠的歉意,同樣我也深深地為語境偏差所帶來的輿論風暴而自責和悔恨”。令人驚奇的是,這份致歉聲明的文風和奧斯卡獎獲宣言差不多,什麼“所有人”、“最真誠的”,文風倒是很甜膩,只是一點沒看出反思之意。

仔細閱讀這份聲明,原來,與一部有關故宮設計師後人參與修繕工程的劇本有關。這就很難說不是炒作了。為了博眼球,拿中華民族的巨大民族創傷來炒作,趙立新的行為,根本沒有辯解的空間。且不論日軍在中國,包括在北平的暴行,即便在中國文物盜掠方面,日本人從來沒閒著。譬如周口店“北京人頭蓋骨”,在北平淪陷後落入日軍手中,離奇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至於故宮文物,因為日寇侵華,流散各地。其中有溥儀帶到東北的,有疏散南遷的。故宮文物被日軍劫掠的又豈在少數?

曾擔任故宮博物院研究員的王世襄老人曾經披露,1946年,清理戰時文物損失委員會調查登記編成《戰時文物損失目錄》,共分字畫、碑帖、書籍、古物等8項,總計文物損失3607074件又1870箱,古蹟741處。王世襄還補充說,由於時間急促,加之公私收藏家及民眾對於文物損失的申報認識不足,申報並不踴躍,所以此統計數字未能盡括戰時實際的損失。

一項《故宮博物院提供給盟軍的被劫文物清單》裡,記錄了被日寇劫掠的各種文玩書畫藝術品、古書、衣飾等等,甚至有鎏金大銅缸66只計六萬三千六百七十七斤。

先發表一番令人驚悚的錯誤言論在微博,再道歉一下,兩條微博,博盡眼球。某種程度上說,趙立新的目的是達到了。然而,這事絕不能就這麼算了!

從公開資料上看,趙立新1968年生於中國,1988年在中戲就讀期間公派到蘇聯留學。學成之後並沒有按照約定回國,而是留在莫斯科,繼而去了哥德堡。如今人家拿的是瑞典護照。對一個瑞典人來說,我們確實不能以中國演員的要求來要求他。然而,在此必須正告這個瑞典人——深刻反思,徹底反省,真誠道歉。如果一味閃爍其詞,找藉口,尋理由,為自己錯誤的歷史觀、價值觀開脫,那麼,等待他的可不僅僅是人民群眾的唾沫星子!

首先,如果查實是故意在網上散佈精日言論,或者散佈踐踏人類最基本倫理道德、傷害民族感情的違法言論,都涉嫌對公共秩序造成破壞,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

去年三月,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曾對嫌疑人王某、洪某等實施刑拘,原因就是他們在網上發佈極大傷害民族感情的煽動性言論。趙立新如今的舉動假設被認定為違法犯罪行為,不管是否該刑拘,對這樣的外國人,中方完全有理由將之驅逐出境。畢竟,“驅逐出境”的適用範圍,系針對在中國進行違法活動,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強制他們離開中國國(邊)境的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宣佈執行即可。刑法第35條也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除此之外,對於求財求名的此種所謂“明星”(其實也沒多少人認識),必須警告他們——玩得別過火了。如果此等為侵略者張目的言論放在戰時,一旦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罪,那是有沒收財產之虞的。到時候,財與名,兩空!而在平時,罰款總是有可能的。這一點,中外皆然。

舉個例子——

2005年,法國政客讓-瑪麗·勒龐說:“二戰時納粹德國對法國的佔領是仁慈的,而蓋世太保也不是人們想象得那麼壞,他們是在保衛法國人民。”

勒龐的這番表態,導致巴黎輕罪法庭於2008年認定其犯有“為戰爭罪行辯護”和“質疑反人類罪”。勒龐上訴後,2012年2月16日,巴黎上訴法院宣佈支持此前判決,以“質疑反人類罪”判處勒龐緩刑入監3個月以及1萬歐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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