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的殘留症狀,如何有效破解?

抑鬱症 藥品 生物 健康 精神科主任朱玉 2018-12-12

什麼是殘留症狀?

抑鬱症的殘留症狀是指部分緩解沒有達到臨床痊癒。最常見的有兩種:一類是抑鬱症狀本身沒有完全緩解,例如仍存在抑鬱心境,興趣、慾望、動力、精神運動性損害、自殺意念等等沒有得到緩解;另一類是非抑鬱情緒症狀的,例如心理焦慮、疲勞、睡眠障礙、軀體症狀、認知損害等。

抑鬱症的殘留症狀,如何有效破解?

殘留症狀存在的原因目前尚不明確,國外有研究顯示錶明抑鬱症殘留症狀與生物因素有關,國內研究顯示其主要因素有腦器質性疾病、軀體、心血管性疾病;再者可能與抗抑鬱藥使用劑量多少、療效高低以及患者的依從性有關。

國外某精神衛生研究所資助的抑鬱症的序貫治療研究中,2800多個完成研究的患者中,只有90左右的患者無任何殘留症狀,940例完全緩解的患者中90%以上的患者至少殘留1種症狀。國外研究結果顯示,常見的抑鬱症殘留症狀包括睡眠障礙、疲乏、軀體症狀和認知功能障礙。

殘留症狀有哪些危害

抑鬱症殘留症狀給患者帶來較多的危害。和沒有殘留症狀的患者相比,有殘留症狀的患者存在更多的功能損害,其閾下抑鬱症狀的持續時間延長,症狀復燃、復發的風險增加,自殺企圖增加,病程慢性化。殘留症狀可能是復發的前驅症狀。

殘留症狀的預防及治療

1. 心理治療

抗抑鬱藥物合併心理治療比單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抑鬱症患者更有效。國內外研究報道,認知行為治療可以糾正患者自身的負性認知,改善應對方法,正確對待不良心理社會因素,改善患者的心理適應能力,從而提高了治療抑鬱症的遠期療效,進而改善了患者生理領域、心理領域、社會關係領域等方面的生活質量;提高了患者對疾病本身和社會生活工作的適應能力。

2. 藥物治療

有殘留症狀的患者來講藥物治療應有別於療效好、無殘留症狀的患者,更應該強調貫徹足劑量,足療程的原則,尤其是療程要更長。在抑鬱症急性期治療最有效的藥物,不一定最適用於長期的後續治療,。再者,抗抑鬱藥物的選擇,應根據不同的殘留症狀、結合抗抑鬱藥物的藥效學特性進行選擇。

3. 生物學檢測

因為抑鬱症存在多種發病機制,個人體質對藥物的敏感程度也不一樣。有的抑鬱患者共病其他疾病,這就需要進一步的生物學檢查。

簡單的講下DSM診斷的五軸法。第一軸查主要症狀(除了人格障礙和精神發育),例如抑鬱、神經症、精神分裂等;第二軸查人格障礙、精神發育與症狀的關聯和影響;第三軸查生理疾病,病理因素是否對症狀的影響;第四軸從社會方面,包括婚戀、學業、職場、家庭等對症狀的影響;第五軸是整體量表評估。這樣形成一個完整的診斷體系。

專家認為,有些元素和抑鬱症有著密切關係,這些元素的合成需要豐富的營養,需要一系列礦物質和維生素的參與。如果缺乏這些物質,僅靠藥物是不夠的,要從多個環節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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