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徐氏家族衍變記事(揚州江都大橋鎮)

在清康熙年間,大橋鎮上出現了湯彭年、顧圖河、肖猛、朱崑源四大名門望族,他們都是以詩書傳家進入仕途而光宗耀祖的。到了清代中晚期,又湧現了以經商致富、投身地方公益事件而崛起的徐、袁兩大家族。徐氏家族則是其中的佼佼者。

大橋徐氏家族的始遷祖宋仁公,系江西永豐人氏,後遷泰州。至明代中葉,六世公徐信(1404—1493)因“大橋某氏耳公名,延致其家謀其子若弟。公以其地風淳俗樸,遂卜居焉”,從此定居大橋鎮。

大橋徐氏家族衍變記事(揚州江都大橋鎮)

徐氏舊居

大橋徐氏雖亦讀書人家,但其家族的科舉之路卻一直很不順利。八世祖徐愛山(1499—1570)便改弦更張,棄舉業而商賈,以權母子,即經營小額借貸,而漸饒於貲。後又經歷百年,通過幾代人的努力,“儉遵約,勤忘勞,日積月累”,到第十二世徐德宏(1649-1711)時已家道益亨。嘉慶末年,第十五世徐之琜(1743—1827)先後在大橋鎮開設徐萬和油麻店、福茂南貨店、厚祥錢莊等店鋪,使徐氏家族的商業規模又上了一個臺階,家計遂蒸蒸日上。

隨著家族的興旺,家業的興盛,徐氏家族建設便自然而然地提上了議事日程。徐氏族譜中有一段話,道出了這種敬宗收族的心理驅動:“吾曾北行兗豫,南遊楚越矣。見夫堡相屬,村相連,有歷數百年至千餘年之久,而聚族以居,子孫無他徙者。詢其故,則以一祠系之。是其老有所養,幼有所教,貧病有所歸。誼至厚,而惠至渥也,而其志之。”

雍正十年(1732),家道益亨的第十二世徐德尊(1700-1767)首建大橋徐氏族譜,編構了徐氏家族的譜系框架。乾隆三十六年(1771)第十三世徐文瑞又續修族譜,除了編明世系傳承以外,也增加了重修譜序,然均為草譜。直至十六世徐亮(1782—1846)於道光十九年(1839)三修族譜,才得到全面完善。

徐亮在道光十一年(1831)大水時帶頭捐款,積極組織參與災賑和投身地方慈善事業與公共事務,得到朝廷恩敘寵命,成為鹽運司知事。此後,他從道光十四年(1834)至道光十八年(1838)用四年時間致力於家族的建設。

一是建祠堂。在大橋鎮南后街西首,臨近白塔河道,有一處舊宅,“其廳事五楹棟樑皆香柟壯麗,冠一鄉”,徐亮“以重值購得之,即其地建宗祠,修葺廳備”。徐氏宗祠為四進五開間:第一進平房5間,大門一間,倉房二間,廚房二間。第二進大廳5間,二門一座,甬道院牆全。第三進寢室5間。第四進義塾一所,書廳3間,照廳3間,以上週圍牆垣全。並置妥祠內靈龕裝修及一切動用物件。

大橋徐氏家族衍變記事(揚州江都大橋鎮)

借用

二是置義田。“購膏腴產百畝,為祭田,且贍族之貧者。”

三是設義瑩。購置義冢田地若干,為貧困族人死後葬身之所。

四是創義塾。在祠堂第四進設義塾一所,供族人子弟讀書。

五是修族譜。徐亮在三修族譜時,除編明世系、志明遷徙、書明婚配、載明承祧、詳明邱墓,列明傳贊外,為了“庶統緒相承宗,以防有託”,在“凡例”中還作出了有別於一般族譜的更為嚴格的規定。如:

凡婚配義嚴。初婚,曰配;再婚,曰繼。妾之有子者,曰側室;無子女者不書。盡古人無子不稱妾,故特謹之。夫喪而改嫁者,無論元配、繼配皆不書。有子者,書娶某氏,不書生卒葬,以示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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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異姓之子,族人收養,概不得入譜。本族子孫亦不得出繼外姓,或有出繼外姓者,書繼某姓某人為子侄地名,以便歸宗司考。

遷居異地不能查證者,書某人遷居某處。亦有流落某處,不知其里居者,則書某年因某事出外,以便歸宗可考,謹防冒認,以慎之慎之。

釋道非本名教,凡出家為釋道者,止於其父字派下,注某子為僧、為道,惡其絕人倫也。倘有子而後出家者,准入年表,不入世系,止書某年出家,以子從父,故宜錄也。

六是訂規約。在三修族譜中,除了增加《徐氏姓源紀略》、《徐氏宗祠記》、《祠堂記碑文》、《宗派》、《祠內龕座用裝修記目》、《義田坐落丘址》外,還制定了一系列規約,如《徐氏祠規》、《祠祭禮規》、《祠祭禮儀》、《祠堂調劑款目》、《祠堂調劑永禁碑文》、《義塾規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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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永禁規條》:

懺醮施食,世人以為超度先靈,殊不知是誣千百年祖宗於有過之地。祠內於春秋祭祀外,不準施食利孤,亦不準族人借內追薦。

蓋賭博必致敗蕩,酗酒必至生事。凡一切草木花卉,祠內不準栽植,以杜不孝子孫春秋賞花飲博。

雖鰥寡孤獨、年老無依者,祠內不準棲住。

凡族人一切動用物件,以及棺木之類,祠內不準寄存。

此係祖宗棲靈之地,非閒房可比,凡一切外事,不關本祠公事,不準借用。

大橋徐氏家族衍變記事(揚州江都大橋鎮)

如《調劑款目》:

災歉之年,本祠查辦義賑。……本族不能自贍者,本祠註明賬本外,各戶給尖角本祠義賑印票一張,上書“某號某人大小口數”,以憑支領,杜絕虛冒。……凡大口每月給錢四百文,小口每月給錢二百文,於本年十一月起,次年四月止。……至年節,照極貧例,大小口加給一百月錢。……倘有將票質押者,該祠查出,即將本內號戶註銷……。

已是鹽運司知事的徐亮,一方面通過建祠堂、修族譜、置義田、創義塾、設義瑩等舉措,以增強家族內部的向心力與凝聚力,使族人有共同的認知;另一方面,制定相關規約,彰顯家族規範,對違背封建道德、有辱族風的行為,採用“不容紊”、“不書入”、“不入世系”、“不得入譜”等懲處手段,其目的就是彰顯家族權威,建立一個士大夫傾向的家族模式,實現公共轉型,從而鞏固與提高徐氏家族在大橋鎮的社會地位與聲望,並最終參與到地方管理中去。

大橋徐氏家族衍變記事(揚州江都大橋鎮)

徐氏家庭的後裔,果然謹遵祖訓,不孚眾望,其後在參與並帶領大橋鎮的公共事務中,繼續發揮著重要作用。

咸豐三年(1853)太平軍攻佔南京,揚州郡城屢失。徐亮子徐榕(1825-1901)“督率鄉團,捍衛里閭。事平以後,口不言伐。歷歲偏災水旱,賑濟地方捐輸,先生恆獨力任之”,“未嘗出仕,而一邑之中仰之若神君焉”。

徐榕子徐同善,在本地外邑各分設營業,徐氏遂富甲一鎮,“若救災、恤貧、施義冢諸端,猶未節耳”。

大橋徐氏家族衍變記事(揚州江都大橋鎮)

光緒三十二年(1906)徐氏第十九世徐循卿在大橋鎮東龍華寺內,獨資創辦私立循序兩等小學堂,經費每月50元,在徐萬和油麻店支付。

民國十四年(1925)徐輔宜開設大橋鎮第一家電燈公司——大明電燈公司。

民國二十八年(1939),新四軍挺進縱隊在大橋地域開展抗日救亡活動,作為商會會長的徐輔宜與開明人士袁希伯、童希陳等人一道,支援縱隊所需物資,商會亦改稱“商抗會”。

(朱毓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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