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被蚊子咬,男子報警,“蚊子是不是酒店的?”

在酒店被蚊子咬,男子報警,“蚊子是不是酒店的?”

來源:1818黃金眼

5月31日晚上,餘杭公安塘棲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被蚊子咬了,要求民警處理。

在酒店足浴部被蚊子咬了

男子報了警

當時報警錄音:“110我報警,我在酒店消費被酒店蚊子咬了,我要求他們帶我去檢查身體。”

塘棲派出所民警王珺趕到現場,一番詢問後瞭解到:

在塘棲一酒店9樓足浴部

報警人是來消費的沈先生(化名)

當天沈先生和朋友一起吃好飯喝了3-4兩白酒,喝完酒沈先生招呼朋友來到了這家足浴店,沈先生說,當時一邊洗腳,一邊迷迷糊糊睡了一會,醒來發現被蚊子咬了。

沈先生醒來後發現左手的臂彎處被蚊子咬了3個小包,當時癢的非常難受,於是責問足浴店員工,酒店足浴部怎麼會有蚊子出現,服務員當時也耐心安慰沈先生,蚊子咬了擦點花露水,過會小包就會退下去。

可是,接下來服務員的一句話惹怒了消費的沈先生。

蚊子是不是酒店的?

服務員安慰過後,順便說了一句,我們也沒發現蚊子,說不定這位先生,在來足浴店前就被蚊子咬了。

在酒店被蚊子咬,男子報警,“蚊子是不是酒店的?”

服務員一說這話,沈先生徹底怒了,自己開開心心來洗腳放鬆,被足浴店蚊子咬了,足浴部服務員還這種態度對待自己。

於是沈先生就和足浴店理論,蚊子就是足浴店的,因為自己剛才已經睡著過了,按照服務員的說法,蚊子咬的小包過一會就會退下去,雖然見不到蚊子,不過從時間推算,和手臂的包包判斷,沈先生斷定自己手臂上的小包,就是酒店蚊子發給自己的“3個紅包”。

為此雙方為了是否是酒店蚊子——“派發的紅包”展開爭論,最後撥打了110。

報警人事後反省:確實小題大做

瞭解情況後,民警當場告知雙方當事人遇到消費糾紛問題,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報警人沈先生付清了當天的消費,同時他認為民警沒有為自己做主,沈先生說“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第二天沈先生來到了派出所,覺得當天是件很小的事情,自己為了一口氣才和酒店爭論,自己確實是小題大做了。

民警提醒:

110的受理範圍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在酒店被蚊子咬,男子報警,“蚊子是不是酒店的?”

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為讓110更好地為群眾提供緊急報警求助,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打擊違法犯罪,請廣大群眾按照職責分工撥打求助電話:

消防救援119

醫療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2122

消費糾紛12315

文化市場舉報12318

勞資糾紛12333

經審批夜間施工噪音、工業企業生產噪音、環保舉報12369

流浪狗、文化娛樂場所、集貿市場、餐飲業噪音、未經審批工地施工噪音96310

電梯救援96333

便民服務967999

政務投訴、舉報(市長公開電話)86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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