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 黃翰德 餐飲經營能力必修課系列(十一)股權與期權

投資 火鍋 創業 文章 知行創黃翰德 知行創黃翰德 2017-09-04

每週更新原創,這是我分享的餐飲經營“創”系列的第【013】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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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2865個字 閱讀需要5分鐘

昨天,我和某餐飲品牌連鎖職業經理人劉某進行探討,本意是關於“新增門店現金流”的主題,但聊到了關於餐飲投資者 的股權分配問題。她很有感慨,因為她就是沒弄懂“股權”,才導致“進退兩難”。

劉某的情況如下:劉某原來擔任“某南國”的總經理,2016年作為“餐飲職業經理人”被“獵頭”引進到湖南某餐飲品牌連鎖。 在“入職”時,老闆(董事長)明確表明,可以參與門店分紅,但需要繳納一定的“股本”。她分管三個店,每個店可以認繳 股本“五萬元”。鑑於某餐飲品牌在國內小有名氣。所以,她毫不猶豫繳納了“人民幣十五萬元”。

同時,劉某也與某餐飲品牌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五年,每季度根據經營狀況結算利潤,參與分紅。同時,合同 明確了“經營指標”,“分紅比率”根據經營指標完成率而定。特別規定了參與分紅的前提是“達到經營指標”,且“經營指 標”是逐年遞增的。

但是劉某在實際門店經營過程中,決策卻往往要請示“老闆”,沒有任何“自主決策權”,她用“老闆”的心態工作,卻無法得 到“尊重”與“認同。”她甚至有了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聽她這樣一說,我就明白了。老闆混淆了“股權”和“期權”,劉某更加“不知所云”!

024 黃翰德 餐飲經營能力必修課系列(十一)股權與期權

原創配圖提供:Mr.Wang

“股權”和“期權”,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首先說明下“股權”和“期權”的定義與區別。

股權定義:“為參與某個項目,投資人以自有資源(現金/商標/商譽/技術/專利)投入運營,通過運營產生經營成果。根據 其投入資源進行折算,按折算比率分配利潤”。

期權定義:“為參與某個項目,投資人以自身經營能力折成股份進行投入,協商確定經營指標後,在完成經營指標的前提 下,投資人獲得利潤分配”。

就上文所訴情況,顯然,劉某的情況屬於“期權”,並非“股權”。她行使了“股權”的義務,卻得到了“期權”的待遇。

那作為餐飲投資人,如何正確使用“股權”和“期權”獲得餐飲經營中所需要的資源呢?!

本文就圍繞上訴問題展開,要點包括五點,分述如下:

(一)明確餐飲投資所需要的“資源”。

傳統的餐飲投資人普遍對這個問題看法很“膚淺”,在他們眼中,“真金白銀”就是“資源”,就是“唯一的資源”。也沒錯,他 們的眼光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在那個時代,市場競爭沒有充分飽和,只要敢幹就有機會,只要有人“投錢”,加 上“敢幹”,餐飲行業基本都是“賺”,談不上“經營”,更不需要“理念”。

當下,“餐飲經營”要目標達成,需要五種資源,它們按重要性,先後排序是:經營理念(具有市場前瞻性的創始人), 經營能力(個人/團隊),傳播資源(新媒體/網紅/大V),體制內資源(獲得政府政策法規支持,規避法律風險),現金 (啟動資金)。

可以看出,“現金”排在最後,這也就是中國大陸投資為何常常“跟風”,卻不能“差異”的根本原因!

市場上錢不稀缺,稀缺的是能夠發現商業機會的眼光以及具備經營能力的個人/團隊”。

(二)“如何獲得餐飲投資需要的資源?”

以前,為了開創餐飲事業,創始人常常“殫精竭慮”,不是“愁錢”,就是“愁人”。往往結局都不樂觀,或者雖然賺了錢, 卻“身心疲憊”、“效率低下”。因為他是“單打獨鬥”!

就上所述(一)的資源,結合本人實踐經驗,分述如下:

經營理念:需要對餐飲行業長期研究,並對區域市場同業(業種/業態)有階段性的認識。

舉例:2016年開始,在湖南境內旋起一股“潮汕牛肉火鍋”的狂潮。特別是在長沙境內,短短一個月,在市區就拓展了不 下十家門店。這個時候,對於餐飲創業的你,不要“心浮氣躁”。因為這是“潮汕牛肉火鍋”的市場導入期(區域市場)。

同時,“串串火鍋”也在湖南境內崛起。

你應該得出結論:“火鍋(業種)”是一個“爆發點”,而絕不是“潮汕牛肉火鍋”或“串串火鍋”。

如果你確定了餐飲投資的“業種”是“火鍋”,那麼,你的經營理念就應該是:“健康”、“營養”“現場製作”“小眾”這幾個關鍵 詞。

經營能力(個人/團隊):“利益捆綁”、“坦誠以待”、“透明交流”這才是獲得“專業人員/團隊”的正確態度。

舉例:為何國內餐飲連鎖品牌喜歡使用“四大系”人員,“四大系”包括“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星巴克”這幾個體系出來 的人員,都對“餐飲經營”有全盤的識別能力及駕馭能力,特別是“四大系”的人員如果經過“民營餐企”的歷練,會更加“遊刃 有餘”。

但如何獲得類似“四大系”的專業人才呢?!又如何讓專業人才“竭盡全力”來完成經營指標呢?而且具備“忠誠度”的來完成 工作任務呢?

方法只有一個:給與“股權”。

傳播資源:尋找與“產品/服務”匹配的傳播符號代表(個人),傳播效率會更好!

用“股權”進行“捆綁”,遠比“代言費用”更聚焦,更有效率。

舉例:“陌陌”就是同城交友的“傳播符號”。“羅輯思維”就是“學習力”的傳播符號等等。。。。。。

體制內資源:獲得體制內支持,會帶來更多未流通的“信息”和“幫助”。

舉例:為何某些餐企樂於“捐款”、“助學”。原因在於“塑造公益形象,獲得社會支持”。這種支持就是“體制內”引導的方 向。

現金(啟動資金):多種方式並行,包括信用貸款,眾籌等等,在此不再贅述。

024 黃翰德 餐飲經營能力必修課系列(十一)股權與期權

原創配圖提供:Mr.Wang

(三)“股權”和“期權”的正確使用方式。

餐飲經營專業團隊:給與一定的“配股”,參與分配經營成果。收取一定的股金(象徵性),目的在於給予團隊積極參 與經營的激勵。明確團隊“老闆”的身份,而非“職業經理人”。

“配股”在團隊內部進行“分配”,由團隊代表(首領)決定。

前提:設定一定時間的考量期(至少一年),考量期限內,團隊能夠完成經營指標,則“配股”延續到下一個週期(順延 一年),否則,“配股”收回或團隊出資“購買”。

注意:“配股”只在“考量期內”產生“實股”效力。考量不合格,則“配股”不再生效。

餐飲經營專業人才:可以給與“配股”,也可以給與“期權”。前提在於對方是否具備“全盤經營”的能力,也可以先給與“期 權”,設置“考量期”,“考量期”合格,“期權”可以轉化為“配股”。

說明:上訴“配股”即“股權”(為了便於理解,用“配股”進行說明)。

(四)餐飲門店的經營權必須100%絕對授予“餐飲經營團隊”或“餐飲經營人才”。

這一點很關鍵,之所以引進“餐飲經營團隊”或“餐飲經營人才”。目的在於引進“經營能力”。團隊或人才的行業經驗值以及 行業人脈都是“無形的資源”,某種程度上,屬於“稀缺資源”。並非“現金”可以購買。

有人會問:“聘請職業經理人也可以獲得他帶來的資源”。

我的回答就是:“錯,屁股決定腦袋”,“不要用職業操守綁架人的逐利本性”。

經營權必須100%絕對授予“餐飲經營團隊”或“餐飲經營人才”。這樣,團隊(個人)才會“全身心”投入經營,因為他們 是“老闆”,而非“職業經理人”。

同時,也有利於“責權利統一”。便於“配股”考量期的公正評判。

(五)“餐飲經營團隊”或“餐飲經營人才”獲得“配股”後,只能行使“經營權”,同時享有餐飲門店的“收益權”,不能行 使“佔有,使用,處置等權利”。

餐飲投資者用實際出資(實股)獲得“餐飲門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權利”,為了達成經營指標,用“配股”形式獲 得對“餐飲經營團隊”或“餐飲經營人才”的最大化激勵。而並非把相關權利給予“餐飲經營團隊”或“餐飲經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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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配圖提供:Mr.Wang

本文原創配圖獨家提供:Mr.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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