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南宋的軍事制度介紹

宋朝 北宋 南宋 中國古代史 中國歷史 大理寺橘貓少卿 2018-11-28

一、軍事統御體系

北宋於中央設“三衙”分掌中央禁軍,又設樞密院作為最高軍事機構,使二者在軍事上互相牽制,“三衙”有領兵權而無調兵權,樞密院有調兵權而無領兵權。

三衙:趙匡胤“杯酒釋兵權”之後,宋廷廢除了過去統領禁軍大權的殿前都點檢,設立殿前司、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分掌禁軍,合稱“三衙”。三衙地位平行,互不統屬,形成鼎立。三衙長官分別為殿前都指揮使、馬軍都指揮使、步軍都指揮使,也叫“三帥”,分別統領禁軍。

樞密院:為限制三帥勢力過大,宋又沿襲五代以來的樞密院制度,於中央設樞密院,長官為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副長官稱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主管全部兵籍及全國軍隊的調動和招募、訓練、供給等事宜。

更戍法:為防止禁軍中危害皇權的因素,北宋在軍隊中實行“更戍法”。將駐防在京師的軍隊輪番調到地方戍守,或將駐守在各地的軍隊定期調動到他地移屯就糧。軍隊駐地時常更換,而統兵將領由中央任命,也不固定。

作戰指揮:禁軍用以“守京師,備整戍”,在外出徵或沿邊邊戍守時,又臨時設立部署(後改為總管)、鈐(qián)轄、都監之任的統兵官,也是由皇帝臨時委派,並按皇帝頒發的陣圖作戰,不能隨意改變,戰事結束,兵歸宿衛,將還本職。

樞密院管軍政、三衙分掌禁軍,二者互相牽制,“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率(帥)臣主兵柄”,這就是北宋的軍事統轄體系。

二、軍隊的分類

北宋的軍隊可分為禁軍、廂軍、鄉兵、蕃兵四類。

禁軍

北宋軍隊中的主力,由朝廷直接統領的正規軍。北宋本著強幹弱枝的國策,將全國精銳壯丁都集中在禁軍之中。太祖開寶時,僅有禁軍馬步兵19.3萬;仁宗慶曆時,禁軍已增至馬步軍82.6萬之多。

禁軍分別隸屬三衙,有上、中、下三等之分,其中捧日、天武、龍衛、神衛被稱為上四軍。禁軍採用廂、軍、指揮(營)、都四級建制單位。

北宋、南宋的軍事制度介紹

四級編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是指揮一級。

禁軍在調動、屯戍和作戰時,往往打亂廂和軍的編制,而以指揮作為基本單位。

廂軍

是地方諸州的鎮兵,五代使駐守城廂,又稱“廂兵。

兵源:各藩鎮被禁軍挑剩下的老弱殘兵、一些流放犯、從禁軍中下放的武技不合格者以及招募而來的(優者充禁軍)”。

軍隊情況:因兵源問題,廂軍素質極低,且實際上往往不參加訓練,只服雜役,諸如修建、運輸、郵傳等,勞役極為沉重,軍俸又很微薄。實際上已成為不能作戰的勞卒。

鄉兵

宋朝沿襲五代後周舊制,在各地設置各種番號的鄉兵

兵源:大都是按戶籍編組的各地壯丁,多數是徵兵,也有少數鄉兵來自招募。

軍隊情況:與禁、廂不同,鄉兵不算正式軍隊編制,平時從事生產,農閒時教閱訓練,僅在參加戰鬥行動時發放一些錢糧。少數鄉兵又相當戰鬥力,以陝西的保毅軍最為著名,另有河東的弓箭手、廣東的槍手等。

蕃兵

北宋為了對付西夏,給接受宋朝統治的內附羌人(熟戶)部族首領封授官職,所組成的蕃兵。

士兵來源:由內附的羌人部族大小首領,分別率領的本部族壯丁組成

軍隊情況:以大大小小部族為單位,採用禁軍都和指揮編制,統帥由都軍主、軍主、副軍主與指揮使、都虞侯等。蕃兵是北宋西北地方軍,具有較強的戰鬥力,在作戰中往往一蕃兵作為先鋒。

三、募兵制度

兵源:宋朝實行募兵制度,宋朝經常在災年招募流民和饑民當兵,用以防範人民的起義和反抗,這也成為宋朝的一項傳統國策;在兵源缺乏時,也往往強行抓夫充軍,或將健壯的罪犯刺配當兵(主要為廂軍);招募營伍子弟為兵也是重要兵源。

檢校:應募的壯丁必須經過檢驗,以“兵樣”或”等長杖”為標準,先檢閱身材,再檢查跑跳技術和視力,合格者入籍為兵,分配於各禁軍,不夠禁軍標準者充廂軍。禁、廂軍都須在臉上刺字,以防逃亡。兵士的家屬一般住于軍營。宋朝還制定了詳細的軍法,其中最重要的是“階級法”。

揀選:每年或不定期對軍士揀選,分升選和揀汰。升選,廂軍中優秀者可升如禁軍,禁軍中優秀者可升入禁軍中的上軍,最優秀者升為皇帝的護衛軍。揀汰,不合格者降低軍種和軍級,老弱殘疾和不堪雜役者,可充“剩員”領取一般軍俸,或削除軍籍給糧遣返鄉里。但宋以養兵為國策,汰免容易增加失業流民,影響社會安定,因此揀汰制很少執行,只有舊兵既衰,再募新兵,於是冗兵為之日多。

廩祿:宋朝對禁軍和廂軍都發放俸祿,對禁軍俸祿最為優厚,廂軍俸祿待遇微薄。兵士的正俸包括:料錢、月糧、春冬衣服等。出正俸外還有:郊祀賞賜,逢朝典的大小恩賜,加給戍邊士兵的銀鞋錢、薪水錢,出征兵士的給裝錢,邊兵立有戰功的賞賜等。由於軍政腐敗,官員刻剝和私役軍士的情況很普遍,很多士兵兼營他業以維持生計。

四、南宋的兵制

南宋初,禁軍大部分潰散,軍隊重新整編為正規軍,分別由各地將帥統領,屯駐在戰區,稱屯駐大軍。

紹興五年(1135),宋廷頒佈行營護軍的番號,分前、後、左、右、中,形成五支屯駐大軍。

右護軍:以川陝吳玠軍駐興州(陝西略陽)仙人關

後護軍:以長江中游的岳飛軍駐鄂州

前護軍:以長江下游的韓世忠軍駐楚州(江蘇淮安)

左護軍:以劉光世軍駐廬州(安徽合肥)

中護軍:以張俊軍駐建康

紹興十一年(1141),宋廷解除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將兵權後,取消各行營護軍番號,削減兵力,陸續在沿江和川陝交界處設置十支屯駐大軍,連同三衙(即殿前司、侍衛馬軍司、步軍司),共計13支屯駐大軍,各有1萬至幾萬兵力。

南宋時,由於與金劃淮為界,因防江和防海的需要,大規模擴建水軍,使水軍突起,大大超過北宋。宋廷在沿江和沿海陸續設置了20多支規模不等的水軍,在對抗金、元的戰爭中起著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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