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聘任高管的公告

申華控股 投資 財會 普華永道 證券時報 2017-05-1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臨時會議於2017年5月11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11名,親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體董事出席並表決。公司監事、高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祁玉民先生主持,審議並全票通過:

《關於聘任高管的議案》

經審議,董事會同意公司聘任於東先生為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任期至本屆董事會任期結束時止。(簡歷見附件)

獨立董事意見:我們認為公司在本項議案中聘任於東先生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被提名人具備《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中關於公司高管任職資格和條件的有關規定,擁有履行職責所應具備的能力。

備查文件:

1、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申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2日

附件簡歷:

於東 男,1973年出生,碩士,中國註冊會計師、國際註冊內審師、澳洲註冊會計師。曾任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德爾福汽車系統(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亞太區內部控制經理;德爾福汽車系統澳洲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財務官;德爾福汽車系統(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亞太區副首席財務官及中國區首席財務官、汽車電子與安全事業部亞太地區首席財務官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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