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募集資金賬戶資金被強行劃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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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升達林業”)於近日獲悉公司募集資金賬戶資金被劃轉,相關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日公司通過查詢銀行賬戶信息瞭解到,公司存在募集資金賬戶資金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劃轉人民幣1,453,473.96元、被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扣劃人民幣8,552,395.5元的情形,募集資金賬戶被劃轉金額合計為10,005,869.46元。上述司法扣劃事由為:

1、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東四川升達林產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升達集團”)與楊陳個人簽訂借款合同人民幣20,000萬元(實借14,000萬元),公司與楊陳簽訂《連帶保證承諾函》,約定公司對升達集團與楊陳簽訂《借款合同》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後升達集團陸續歸還3,000萬元本金及部分利息,餘11,000萬元本金一直未歸還,楊陳遂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編號為(2018)浙01執1020號《執行裁定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廣發銀行總行理財資金池直接扣劃歸屬於公司的理財產品資金12,000萬元,詳見公司2019年2月12日披露的《關於公司募集資金賬戶資金被強行劃轉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6),近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資金再次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劃轉人民幣1,453,473.96元,上述合計被劃轉121,453,473.96元。

2、深圳國投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榆林金源天然氣有限公司、升達林業公證債權文書一案,根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粵03執1430號《執行裁定書》和(2018)粵03執1430號《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東大街支行的募集資金賬戶被扣劃人民幣6,166,746.19元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專項賬戶,詳見公司2018年11月9日披露的《關於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120),近日公司募集資金賬戶再次被扣劃人民幣8,552,395.5元,上述合計被扣劃14,719,141.69元。

二、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公司將密切關注募集資金賬戶被劃轉事項,進一步完善募集資金的安全管理,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

3、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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