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千萬工程款多年不還 工人告贏開發商

青島 即墨 法律 建築 菏澤 Flash 青島新聞網 2019-06-20

拖欠千萬工程款 工人告贏開發商

拖欠千萬工程款多年不還 工人告贏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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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建築工人,經過一年的施工,完成了即墨前東城舊村改造項目。然而,舊村居民早已搬進新樓數年之久,開發商卻欠下工人1300多萬工程款多年不還。項目施工單位沒有采取極端討薪措施,而是依法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滿懷希望的工人在打贏官司後,面臨討薪艱辛,仍然選擇依法維權。

青島市中級法院執行局法官介紹,在執行中發現,即墨開發商是一個空殼公司,沒有財產執行。目前正重新變更被執行人,依法對此案強制執行。此案代理律師紀毓川說,當工人遇到討薪難時,一定要依法為自己維權,相信法律一定會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

講述:舊村改造欠下千萬“白條”

青島市即墨區環秀街道辦前東城村,是當地政府舊村改造的重點項目。8年前,上千名建築工人用辛勤的汗水,將舊村變成了新社區。沒想到舊村居民搬入新居長達7年,工人的1000多萬元人工費卻沒有了著落。

“這些建築工人,基本上來自全國各地的農村,最遠的從四川、河南等地來到青島打工。”前東城村舊村改造項目施工單位青島德永順勞務專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永順勞務公司)項目部張經理介紹,這個舊村改造項目一共有35棟樓座,從2011年5月開始施工,2012年7月完工,包括地下停車場、樓座主體等工程在內的項目全部完成,期間開發商先後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項,餘下1300多萬人工費一直拖欠至今。

“工程完成後,先後多次催要也沒有結果,最後連人都玩起了失蹤。”青島德永順勞務公司負責財務工作的王女士介紹,舊村改造項目結束後,當地居民均搬上了新樓房,舊村也變成了高樓社區,但開發商欠下的工程款卻一直拖欠。工人欠款多則5萬元,少則幾千元。勞務公司催要欠款中,開發商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託,最後連電話也打不通了。無奈之下,2016年,德永順勞務公司代表眾多工人,將即墨這家開發商(青島國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通過法律途徑幫工人討要工程欠款。

調查:官司打贏了 欠款仍無著落

“按合同約定,開發商欠款實事清楚,所以官司打的很順利。”青島德永順勞務公司前東城舊村改造項目現場負責人陳經理介紹,為了討要剩餘的工程款,來自全國各地的建築工人曾多次求助當地政府,又通過建管、信訪和街道辦等部門尋求幫助,但最終均沒有得到解決。2016年,青島德永順勞務公司一紙狀文,將即墨開發商告上了法庭。經過青島市中級法院調查審理,2017年12月,判決開發商支付勞務公司工程人工費13093529.49元。

“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討薪道路雖然不易,但依法維權是最好的途徑。”青島德永順勞務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參與前東城舊村改造項目的工人,最多時達到了2000人,目前涉及欠薪的工人也有1000多人。為保證依法進行討薪,面對當時眾多工人存在討薪的過激心理,勞務公司最終還是選擇了依法狀告開發商討薪的道路。雖然欠薪時間長,多年沒有結果,但工人一直相信,隨著法院執行工作的進一步推進,一定會為他們討回所欠工程款,維護工人的合法權益。

幕後:有工人離世前也沒拿到欠款

“從工程結束到現在,已經過去8年時間,官司勝訴也有一年半了,工人欠款一直沒有要回來。”紀毓川說,工人勝訴後,他們在去年已申請法院執行局進入執行程序。被執行人因為以前存在其他欠款糾紛,已被法院列入限高名單。

青島德永順勞務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前東城舊村改造項目,許多工人都是拖家帶口來到此打工,年齡最大的工人已60歲。由於人工費拖欠時間過長,每年過年過節,不少工人都會找到勞務公司要債。其中有多名工人,離世前也沒能拿得欠款。

“欠款要不回來,勞務公司也不能讓工人寒心。”德永順勞務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來自菏澤的50多歲的工人張師傅,因患重病急需救命錢。勞務公司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協調幫這名工人度過難關,但最終張師傅還是沒能等到執行回工程款就離開了人世。張師傅家庭遭遇變故後,勞務公司先後拿出10多萬元進行救助。還有一名工人,也是因重病離世後,讓兒子拿著欠條來要欠款,青島德永順勞務有限公司考慮到情況的特殊性,想辦法先行墊付了5萬元進行救助。

法官說法:

法院全力推進執行

“這起合同糾紛案已進入執行程序,法院也在全力推進執行。”青島市中級法院執行局二廳法官劉長青介紹,因為被執行的即墨開發商是一家空殼公司,名下並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法院將根據原告申請變更執行人的請求,依法加快執行進度。

2017年12月20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青島德永順勞務公司勝訴。根據判決書顯示,法院立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對此案進行了審理。雙方的法律代理人均出庭參加了訴訟。法院對實事調查後稱,2011年10月1日,德永順勞務公司,作為承包單位,與被告國秀建築公司(發包人)簽訂了承包合同。約定依照我國建築法、招投標法和合同法及相關規定,本著自願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勞務合同,工程名稱為即墨前東城舊村改造項目。

其中,雙方清晰約定了建築施工的內容和麵積以及承包方式、結算辦法等,開發商也按約定根據項目建設完成情況分批支付了部分人工費。法院審理認為,德永順勞務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主體部分以及安裝工程,開發商應該支付剩餘的人工費。最終,依照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青島國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向德永順勞務公司支付剩餘的所有工程人工費。

律師提醒:

依法簽訂合同有利維權

“官司打贏了,上千名工人感覺有了希望,可事情並沒如人意願。”即墨前東城舊村改造項目合同糾紛案代理人、城陽區潤康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紀毓川介紹,他們在調查中發現,欠款的即墨開發商並沒有按照規定,在即墨城建部門交納勞務工資保證金,這給討要欠薪造成了執行難題。雖然工人勝訴了,也進入了執行程序,但開發商當時註冊的是一家空殼公司,並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為了早一天幫工人要回欠款,他們將根據實際情況,向法院申請變更被執行人。

“因為本案中籤訂的合同比較嚴謹,各個環節對依法討薪十分有利。”紀毓川說,法院在調查審理中,雙方簽訂的合同成為本案判決的重要依據。所以由此也提醒大家,在進行承包項目時,一定要依法簽訂合同,以保證遇到糾紛時,能有效維權自己的合法權益。

呼籲:

完善欠薪追討監督機制

為什麼國家三令五申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但還會出現這樣的事呢?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惡意拖欠工程款不給的,屬於合同違約情形,工程的發包人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據介紹,解決工程款問題,國家有幾個方面的舉措。首先是解決建築農民工工資。從總包,到分包,都負有連帶責任,一旦發生拖欠建築農民工工資,都要被追究責任。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在國家三令五申的基礎上,需要進一步完善欠薪追討機制,各級監管部門要實行問責制,出現欠薪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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