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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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劉春燕 李吉祥

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青島三元豪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第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思水的一張銀行卡上完成了42筆交易:24名購房者將3922萬購房款匯入後,又被分批支取。交易後,該銀行卡的賬戶餘額為0元。

胡思水稱,那張銀行卡是別人冒充他的名義辦的,他並不知情;該銀行卡並非合同約定的預售監管賬戶,他自己沒收到過一分錢購房款。而24名購房者以購房合同及轉賬憑證為由,要求公司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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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劉春燕 李吉祥

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青島三元豪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第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思水的一張銀行卡上完成了42筆交易:24名購房者將3922萬購房款匯入後,又被分批支取。交易後,該銀行卡的賬戶餘額為0元。

胡思水稱,那張銀行卡是別人冒充他的名義辦的,他並不知情;該銀行卡並非合同約定的預售監管賬戶,他自己沒收到過一分錢購房款。而24名購房者以購房合同及轉賬憑證為由,要求公司交房。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預售合同》約定購房款解入甲方的預售監管賬戶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別將24名購房者起訴至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解除。今年3月,即墨區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起訴。今年6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上訴,維持原裁定。

此後,豪第公司向公安機關舉報24名購房者涉嫌刑事犯罪。8月9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區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已將相關情況轉至該局刑偵大隊,是否系案件以及相關情況還需落實。如報告出來,將及時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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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劉春燕 李吉祥

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青島三元豪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第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思水的一張銀行卡上完成了42筆交易:24名購房者將3922萬購房款匯入後,又被分批支取。交易後,該銀行卡的賬戶餘額為0元。

胡思水稱,那張銀行卡是別人冒充他的名義辦的,他並不知情;該銀行卡並非合同約定的預售監管賬戶,他自己沒收到過一分錢購房款。而24名購房者以購房合同及轉賬憑證為由,要求公司交房。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預售合同》約定購房款解入甲方的預售監管賬戶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別將24名購房者起訴至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解除。今年3月,即墨區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起訴。今年6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上訴,維持原裁定。

此後,豪第公司向公安機關舉報24名購房者涉嫌刑事犯罪。8月9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區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已將相關情況轉至該局刑偵大隊,是否系案件以及相關情況還需落實。如報告出來,將及時反饋。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豪第九號”小區16號樓

購房款未打入預售監管賬戶

胡思水介紹,2014年,其公司開發的“豪第九號”小區開始銷售。10月7日,郝峰、李秀英、王孝志等24人分別與豪第公司簽訂《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預售合同》),24人各購買了該小區16號樓的一套房屋,每套房屋的總價在111萬至271萬元之間。

《預售合同》載明,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已主體封頂。乙方(注:指購房者)應案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注:指開發商)的預售監管賬戶(預售款監管機構:即墨市(注:現即墨區)房產交易監理所、賬戶名稱:豪第公司、賬號:3701997606051021267)。

按照《預售合同》,24名購房者應將購房款打入豪第公司尾號為1267的監管賬戶上。然而,一份由浦發銀行於2017年12月12日打印的《業務憑證回單》顯示,這些購房款被打入胡思水名下的6217922200403203賬戶上。

自2013年7月1日起實行的《青島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規定,購房人所繳納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合同載明的監管專用賬戶。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預售資金。

此外,該辦法還規定,監管機構應當自受理開發企業用款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工作,對符合辦法規定條件且申請資金數額在相關監管節點額度控制範圍內的,出具同意撥付證明,將預售資金撥付給開發企業。

也就是說,開發商的預售資金統一管理,除非有特殊情況,未經監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購房人的購房款。

為何這24名購房者要將購房款打入開發商老闆個人賬戶,而非監管賬戶?

8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按照《預售合同》中所留的電話號碼挨個聯繫購房者,均未獲正面迴應。部分購房者稱自己在忙或者稱“有問題去問開發商”、有的購房者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胡思水堅稱,尾號為3203的銀行卡(以下簡稱:3203卡)並不是他去辦理的,他壓根就不知道這張卡的存在。

胡思水向銀行調取的開戶材料顯示,3203卡系2014年10月8日開戶,開戶行為浦發銀行即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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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劉春燕 李吉祥

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青島三元豪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第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思水的一張銀行卡上完成了42筆交易:24名購房者將3922萬購房款匯入後,又被分批支取。交易後,該銀行卡的賬戶餘額為0元。

胡思水稱,那張銀行卡是別人冒充他的名義辦的,他並不知情;該銀行卡並非合同約定的預售監管賬戶,他自己沒收到過一分錢購房款。而24名購房者以購房合同及轉賬憑證為由,要求公司交房。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預售合同》約定購房款解入甲方的預售監管賬戶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別將24名購房者起訴至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解除。今年3月,即墨區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起訴。今年6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上訴,維持原裁定。

此後,豪第公司向公安機關舉報24名購房者涉嫌刑事犯罪。8月9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區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已將相關情況轉至該局刑偵大隊,是否系案件以及相關情況還需落實。如報告出來,將及時反饋。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豪第九號”小區16號樓

購房款未打入預售監管賬戶

胡思水介紹,2014年,其公司開發的“豪第九號”小區開始銷售。10月7日,郝峰、李秀英、王孝志等24人分別與豪第公司簽訂《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預售合同》),24人各購買了該小區16號樓的一套房屋,每套房屋的總價在111萬至271萬元之間。

《預售合同》載明,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已主體封頂。乙方(注:指購房者)應案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注:指開發商)的預售監管賬戶(預售款監管機構:即墨市(注:現即墨區)房產交易監理所、賬戶名稱:豪第公司、賬號:3701997606051021267)。

按照《預售合同》,24名購房者應將購房款打入豪第公司尾號為1267的監管賬戶上。然而,一份由浦發銀行於2017年12月12日打印的《業務憑證回單》顯示,這些購房款被打入胡思水名下的6217922200403203賬戶上。

自2013年7月1日起實行的《青島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規定,購房人所繳納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合同載明的監管專用賬戶。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預售資金。

此外,該辦法還規定,監管機構應當自受理開發企業用款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工作,對符合辦法規定條件且申請資金數額在相關監管節點額度控制範圍內的,出具同意撥付證明,將預售資金撥付給開發企業。

也就是說,開發商的預售資金統一管理,除非有特殊情況,未經監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購房人的購房款。

為何這24名購房者要將購房款打入開發商老闆個人賬戶,而非監管賬戶?

8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按照《預售合同》中所留的電話號碼挨個聯繫購房者,均未獲正面迴應。部分購房者稱自己在忙或者稱“有問題去問開發商”、有的購房者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胡思水堅稱,尾號為3203的銀行卡(以下簡稱:3203卡)並不是他去辦理的,他壓根就不知道這張卡的存在。

胡思水向銀行調取的開戶材料顯示,3203卡系2014年10月8日開戶,開戶行為浦發銀行即墨支行。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業務憑證回單》

《業務憑證回單》顯示,開戶當日,3203卡收到許某芳轉賬700萬元。僅3分鐘後,700萬元被分兩筆支取完;同月21日,該卡又收到許某芳轉賬260萬元,5分鐘後,260萬元被支取完。

同月29日11時27分至當日15時06分,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24名購房者共向3203卡轉賬24筆,轉賬總金額為3922萬元。

“打進來一筆,就支出完;或者打進來兩筆,支出完。到最後,這張卡上的餘額為0。”胡思水錶示,他完全不知道錢到哪去了,“我沒有收一分錢”。

司法鑑定:傾向認為簽字筆跡不是出自同一人

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別將24名購房者起訴至即墨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解除、判令24名購房者承擔相應數額的賠償金。

法院審理期間,胡思水委託青島聯科司法鑑定所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個人開戶申請書》《業務憑證/回單》上的“胡思水”簽名是否胡思水本人書寫進行鑑定。

青島聯科司法鑑定所於2018年5月7日作出的《鑑定意見書》顯示,經圖文製作系統對檢材“胡思水”簽名字跡與提供的樣本胡思水簽名字跡進行比對檢驗,發現其二者單字的寫法、起收筆動作、字的搭配比例等概貌特徵存在差異,基本反映出不同人的書寫習慣。因檢材是在複印件上拍攝的照片,其“胡思水”簽名字跡清晰度低,不能對筆跡細節特徵進行全面比對檢驗,故依據現有材料僅能提供傾向性意見。傾向認為簽字筆跡不是出自同一人。

此後,胡思水向銀監會青島監管局及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反映3203卡相關事宜。

2018年8月,銀監會青島監管局迴應稱,3203卡於2014年10月29日的42筆存取是否屬於可疑交易、是否涉及洗錢等問題,請向人民銀行提出。

同月,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迴應稱,浦發銀行青島即墨支行在開3203卡時,對胡思水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了聯網核查。由於業務辦理時間為2014年,業務辦理時的錄像資料已過保存期,該中心未能獲取。從目前獲取的證據材料看,浦發銀行根據相關規定及操作流程履行了相應業務,並保留了原始檔案,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

此外,經調查核實,代理人張某某為24名購房者中的14人代理開立了賬戶並代辦銀行卡。即墨支行在辦理胡思水賬戶開戶、張某某代理批量開卡業務中履行了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可疑交易報告義務,未發現違反反洗錢有關規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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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 實習生 劉春燕 李吉祥

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青島三元豪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第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思水的一張銀行卡上完成了42筆交易:24名購房者將3922萬購房款匯入後,又被分批支取。交易後,該銀行卡的賬戶餘額為0元。

胡思水稱,那張銀行卡是別人冒充他的名義辦的,他並不知情;該銀行卡並非合同約定的預售監管賬戶,他自己沒收到過一分錢購房款。而24名購房者以購房合同及轉賬憑證為由,要求公司交房。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預售合同》約定購房款解入甲方的預售監管賬戶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別將24名購房者起訴至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解除。今年3月,即墨區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起訴。今年6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豪第公司上訴,維持原裁定。

此後,豪第公司向公安機關舉報24名購房者涉嫌刑事犯罪。8月9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區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已將相關情況轉至該局刑偵大隊,是否系案件以及相關情況還需落實。如報告出來,將及時反饋。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豪第九號”小區16號樓

購房款未打入預售監管賬戶

胡思水介紹,2014年,其公司開發的“豪第九號”小區開始銷售。10月7日,郝峰、李秀英、王孝志等24人分別與豪第公司簽訂《青島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預售合同》),24人各購買了該小區16號樓的一套房屋,每套房屋的總價在111萬至271萬元之間。

《預售合同》載明,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已主體封頂。乙方(注:指購房者)應案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注:指開發商)的預售監管賬戶(預售款監管機構:即墨市(注:現即墨區)房產交易監理所、賬戶名稱:豪第公司、賬號:3701997606051021267)。

按照《預售合同》,24名購房者應將購房款打入豪第公司尾號為1267的監管賬戶上。然而,一份由浦發銀行於2017年12月12日打印的《業務憑證回單》顯示,這些購房款被打入胡思水名下的6217922200403203賬戶上。

自2013年7月1日起實行的《青島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規定,購房人所繳納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預售合同載明的監管專用賬戶。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預售資金。

此外,該辦法還規定,監管機構應當自受理開發企業用款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核工作,對符合辦法規定條件且申請資金數額在相關監管節點額度控制範圍內的,出具同意撥付證明,將預售資金撥付給開發企業。

也就是說,開發商的預售資金統一管理,除非有特殊情況,未經監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購房人的購房款。

為何這24名購房者要將購房款打入開發商老闆個人賬戶,而非監管賬戶?

8月8日,澎湃新聞記者按照《預售合同》中所留的電話號碼挨個聯繫購房者,均未獲正面迴應。部分購房者稱自己在忙或者稱“有問題去問開發商”、有的購房者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胡思水堅稱,尾號為3203的銀行卡(以下簡稱:3203卡)並不是他去辦理的,他壓根就不知道這張卡的存在。

胡思水向銀行調取的開戶材料顯示,3203卡系2014年10月8日開戶,開戶行為浦發銀行即墨支行。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業務憑證回單》

《業務憑證回單》顯示,開戶當日,3203卡收到許某芳轉賬700萬元。僅3分鐘後,700萬元被分兩筆支取完;同月21日,該卡又收到許某芳轉賬260萬元,5分鐘後,260萬元被支取完。

同月29日11時27分至當日15時06分,在不到4個小時的時間內,24名購房者共向3203卡轉賬24筆,轉賬總金額為3922萬元。

“打進來一筆,就支出完;或者打進來兩筆,支出完。到最後,這張卡上的餘額為0。”胡思水錶示,他完全不知道錢到哪去了,“我沒有收一分錢”。

司法鑑定:傾向認為簽字筆跡不是出自同一人

2017年10月,豪第公司分別將24名購房者起訴至即墨區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確認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解除、判令24名購房者承擔相應數額的賠償金。

法院審理期間,胡思水委託青島聯科司法鑑定所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個人開戶申請書》《業務憑證/回單》上的“胡思水”簽名是否胡思水本人書寫進行鑑定。

青島聯科司法鑑定所於2018年5月7日作出的《鑑定意見書》顯示,經圖文製作系統對檢材“胡思水”簽名字跡與提供的樣本胡思水簽名字跡進行比對檢驗,發現其二者單字的寫法、起收筆動作、字的搭配比例等概貌特徵存在差異,基本反映出不同人的書寫習慣。因檢材是在複印件上拍攝的照片,其“胡思水”簽名字跡清晰度低,不能對筆跡細節特徵進行全面比對檢驗,故依據現有材料僅能提供傾向性意見。傾向認為簽字筆跡不是出自同一人。

此後,胡思水向銀監會青島監管局及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反映3203卡相關事宜。

2018年8月,銀監會青島監管局迴應稱,3203卡於2014年10月29日的42筆存取是否屬於可疑交易、是否涉及洗錢等問題,請向人民銀行提出。

同月,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迴應稱,浦發銀行青島即墨支行在開3203卡時,對胡思水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了聯網核查。由於業務辦理時間為2014年,業務辦理時的錄像資料已過保存期,該中心未能獲取。從目前獲取的證據材料看,浦發銀行根據相關規定及操作流程履行了相應業務,並保留了原始檔案,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

此外,經調查核實,代理人張某某為24名購房者中的14人代理開立了賬戶並代辦銀行卡。即墨支行在辦理胡思水賬戶開戶、張某某代理批量開卡業務中履行了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可疑交易報告義務,未發現違反反洗錢有關規定的情況。

數千萬購房款失蹤:開發商稱被冒名開戶,向警方舉報購房者

青島中院民事裁定書(部分)

警方:正在核實是否系刑案

今年3月,即墨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經該院審查認為,豪第公司所訴與該院查明的事實有諸多矛盾之處,裁定駁回豪第公司的起訴。

豪第公司不服一審裁定,提出上訴。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豪第公司在一審審理過程中主張24名購房者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並請求一審法院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進行偵查,一審裁定據此駁回豪第公司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豪第公司可自行向公安機關反映。

青島市中院表示,綜上,豪第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一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此後,豪第公司向公安機關舉報24名購房者涉嫌刑事犯罪。

8月9日,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區分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已將相關情況轉至該局刑偵大隊辦理,是否系案件以及相關情況還需落實。如報告出來,將及時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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