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農家樂 進山要自帶食物嗎?記者探訪: 村民家裡的農家樂仍在營業


整治農家樂 進山要自帶食物嗎?記者探訪: 村民家裡的農家樂仍在營業


太平峪裡道路旁的農家樂仍在正常營業 記者 李宗華 攝

近日,《西安市秦嶺生態保護區農家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發佈,西安市政府集中開展秦嶺生態保護區農家樂專項整治行動。

對此,不少市民好奇,整治行動主要針對哪些問題?這是否意味著以後進山遊玩無法再享受到農家美食,得自備食物?正逢踏青賞春之時,4月12日,記者前往秦嶺腳下幾個廣受歡迎的度假區域進行了探訪。

上王村 目前正常營業

南靠青華山,北臨環山旅遊觀光路,附近有臥佛寺、密嚴寺、西安秦嶺野生動物園、翠微宮等旅遊景點,長安區上王村自2003年起開始大力發展鄉村旅遊,現已成為西安乃至全國有名的農家樂品牌。全村80%的農戶,均為農家樂掛牌經營戶,年接待量達200餘萬人次,年產值近億元。整治方案出臺後,這個備受都市人青睞的度假村有沒有受到影響,是否還在正常營業?記者來到此處探訪。

燈籠高掛,門戶大開,記者看到,雖不是週末,上王村裡卻依舊停滿了車輛,好不熱鬧。該村村委會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上王村是國家級農家樂服務標準化示範村,陝西省農家樂明星村,村裡的每一戶農家樂都證照齊全,汙水排放、垃圾傾倒等整治行動重點聚焦的問題也全都符合規範,因此並未受到整治影響,目前在正常營業。

“首先我們村開設農家樂的地方都是村民自家的宅基地;其次,開設農家樂的手續是齊全的;另外,村裡產生的垃圾,鎮上都有統一回收、分類、轉運,汙水是排進市政管網的,廁所也全部都是室內水廁,都符合規範要求。”該工作人員稱,即使如此,他們仍向村裡的全體經營戶印發了長安區關於集中整治秦嶺北麓農家樂的通知,要求大家根據通告要求自查自糾,嚴格遵守,市民可放心前來遊玩。

各峪口 村民家裡的農家樂仍在營業

秦嶺的灃峪、太平峪、祥峪等多個峪口,也是廣大西安市民熱衷前往遊玩的地方。一到週末,環山路、西灃路上就車流如織,進山玩水的、賞景的、吃農家樂的人絡繹不絕。那這些地方的農家樂有沒有被關停整頓呢?記者隨後也一一進行了探訪。

在太平峪,記者看到,峪口及環山路兩邊違法搭建的農家樂均已被拆除一空,只有裸露的、與周邊土地顏色不太一致的空地,在向人們訴說著這裡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被佔地經營。道路旁村民家裡的農家樂,則仍在正常經營。在太平峪管坪村段,一位村民招呼記者停車吃飯,稱他們這些開設在自己家裡的農家樂都是有相關證照的,是合規的,可以放心吃。“現在不合規的,把桌椅板凳擺到路旁或者河道里的,都已經被拆除了。沒有證照的,也都被取消了。”該村民為這一行動叫好,“整治一下,這個市場就規範了,大家來玩來吃也就放心了。”

在高冠瀑布景區內,記者沿途走訪,發現此前分散坐落於這裡的農家樂已不見蹤影。但在離該景區不遠處的祥峪口,開設在村民家裡的農家樂仍在照常營業。位於灃峪口的數十家農家樂,目前也在正常營業中,中午時分有不少遊客前往用餐。其中一位農家樂店主稱,他們這些在營業的店面都符合要求,不在整治範圍。

這也就是說,目前雖然確有不少農家樂被拆除或關停,但每個景點仍有一些自稱合規合法的農家樂在照常經營,市民如選擇在這個時間段進山遊玩,不至於需要自備食物。但這一整治行動目前仍在持續排查、推進當中,對此,相關人士提醒:市民在進山遊玩前,最好還是做好攻略,提前諮詢一下計劃吃住的地方是否被關停整頓,免得白跑一趟。

政策解讀 整治重點聚焦5大突出問題

至於農家樂整治具體整治哪些內容,記者瞭解到,根據《行動方案》,這次整治主要聚焦農家樂“無證(照)經營、亂搭亂建、亂排亂放、垃圾亂堆、違法經營”等5大突出問題,意在切實加強農家樂規範化管理。

其實早在今年3月底,西安市長安區政府即發出通知,決定對秦嶺北麓區域內農家樂經營戶進行集中整治,凡在秦嶺北麓長安段開辦的農家樂經營戶,如有非法侵佔河道、林地等行為的,責令其限時自行拆除。日前,位於長安區引鎮街道大峪虹鱒一條溝內的12家農家樂因無規劃和土地手續,屬於違法建築,目前4戶違法農家樂已被拆除,其餘8戶正在履行相關拆除法律程序。

據瞭解,根據相關規定,秦嶺生態保護區長安段農家樂經營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於4月10日前自行拆除:非法佔用耕地,擅自改變土地性質、用途,未批先建,擅自利用農業觀光、休閒旅遊、合作開發等名義開辦的農家樂;非法侵佔河道、水源保護控制區等亂搭亂建開辦農家樂;非法佔用林地亂搭亂建開辦農家樂。

此外,秦嶺生態保護區長安段農家樂經營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關停整改,驗收合格後方可開業: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健康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6種相關證照和手續開辦農家樂;農家樂排汙、設施不符合規定,生活垃圾、汙水無組織排放。

根據《行動方案》,此次農家樂整治行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4月1日—4月30日宣傳動員,4月1日—10月31日分類整治,10月1日—11月30日督查檢查。記者 張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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