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塊地”改革年底收官 城裡人到農村買地暫不放開

農村 農村改革 農民 三農 經濟 華夏時報 2018-12-10
“三塊地”改革年底收官 城裡人到農村買地暫不放開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楊仕省 北京報道

《華夏時報》記者獲悉,歷時4年的農村“三塊地”(農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改革試點今年年底收官,改革所得的相關經驗,將被充實到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

“‘三塊地’改革試點即將收官。”自然資源部綜合司司長程利偉近日透露。據悉,“三塊地”改革始於2015年,當時在全國選擇了33個地方開展試點。

記者注意到,提及“三塊地”時,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偉民近日稱,這個改革試點取得了不少成效,通過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開的產權制度改革,實現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最終實現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的統一。

原本2017年結束的“三塊地”試點,2017年11月全國人大決定,延長至2018年12月31日。為何延期1年,自然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魏莉華解釋稱,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關係重大,需要在試點中凝聚共識,統一思想。

“土地法修改會把‘三塊地’的改革試點納入進去,因為這是漸進式的改革路線,或政府主導型改革決定了的。”12月5日,長期從事土地研究的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兆勇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三塊地仍然是使用權的鬆動,不是所有權的放開。“未來仍然會沿著使用權放鬆的路線走”。

逐步落實農民地權

“既然設立了農業農村部,就要通盤解決三農問題,最主要的就是解放生產力,就是要落實農民的地權問題。”杜兆勇對記者說,這是迴避不了的問題,做多就是個遲早的問題。

“只有讓農民土地或能轉化為其他資源,才能穩定農民,才能發展農村,才能縮小農村中的差別,才能解決徵地拆遷沒有足額補償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非常普遍,也是全國性的。”杜兆勇說,要使資源得到最好的利用,就要突出農民的主體地位,讓農民自己當家做主。“這樣,農民才能成長起來,才能更好維權,才能理直氣壯與各種非法佔地現象鬥爭到底,廣大農民才能得到更多的財產性收入。”杜兆勇說。

“站在新的時代起點上,要把握好新時代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為鄉村振興提供強大動力。”記者注意到,12月4日在農業農村部第73期每月講壇活動上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強調,今年是我國農村改革40週年,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開局之年。

韓長賦指出,40年來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先後經歷了確立、完善、深化三個階段,展現出廣泛適應性和巨大包容性,始終堅持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堅持漸進性改革方式,堅持因地制宜。

土地制度作為農村最基本的制度,必須適應新的形勢變化,這是新時代賦予的新使命。“要加大對農民的土地權益保護,強化土地制度供給。”韓長賦說,當下,要把握好新時代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即產權關係明晰化、農地權能完整化、流轉交易市場化、產權保護平等化和農地管理法制化。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趙龍也表示,通過改革,徵地補償的方式趨於多元化,對被徵地農民的保障力度加大。截至今年6月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970宗、2萬餘畝,總價款約193億元,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15億元。

與此同時,各地積極配合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最新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辦理農房抵押貸款4.9萬宗、98億元。“各試點地區積極探索農房抵押、出租、合作開發等途徑,不斷顯化宅基地財產權益。”趙龍稱,此項改革也增加了農民財產性收入。

不過,外界對於“三塊地”改革的期望更高。

“拿出一小部分農村控制的宅基地,轉為城市居住用地,可以大幅度降低地價,允許農村進城落戶的人在全國範圍內出售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時允許城市人下鄉購買農民宅基地的使用權。”楊偉民稱。

但這還不現實。因為,按照當前政策規定,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尚設定在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並未對城市居民放開。“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這不現實,嚴格禁止下鄉買地建別墅院、私人會館等。”中國土地學會的一位副會長說。

改革經驗或入法

記者在採訪時獲知,推動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也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提供支撐。“此輪土地管理法修改聚焦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到農村‘三塊地’等內容,而這些內容正是‘三塊地’改革的目標所在”。前不久,全國人大土地管理法修改專題調研組指出,將對農村‘三塊地’的改革試點中的經驗、問題以及意見、建議,進行詳細梳理研究,而土地管理法也將根據這些經驗、發現的問題進行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曾透露,“一旦‘三塊地’的相關改革經驗正式進入土地管理法相關條款,意味著農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農村土地不搞改革,農民就沒有土地自主權,也就沒人敢去農村投資搞產業,鄉村振興就淪為一紙空文。”杜兆勇說。他建議,宅基地買賣逐步放開,先同村的可以買賣,再到同鄉鎮的、同縣市的、同地市的、同省市的,最後放開到全國各地都可以依法自由買賣。

“農村土地的產權不清晰,是過去三農問題不斷加劇的重要原因。”上海市房產經濟學會副會長嚴榮稱,土地權屬不清,是農民利益受損的關鍵。

相比國有土地,“三塊地”的情況更為複雜。國有土地已經形成了非常成熟的運行機制,而農村土地改革還是一片空白,更需要謹慎。

記者採訪瞭解到,按照《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的要求,完善農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體系,盤活存量,用好流量,輔以增量,激活農村土地資源資產。

“在土地流轉的同時,要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比如農業用地只能用於農業,住房用地只能用於住房,商業用地只能用於商業,這樣符合鄉村振興用地的需要。”中國社科院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李國祥表示,要從總量和質量上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

同時,一個更大的背景是,中央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解決1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據中國社科院測算,要推進1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教育、社保、住房等各項成本合計需要13.1萬億元。據國家開發銀行測算,未來3年我國城鎮化建設資金量將達到25萬億元,年均8萬多億元,約佔全國每年近40萬億元固定資產投資的五分之一。

照過去的做法,就很簡單,靠徵地、出讓、抵押貸款,融資主要以銀行貸款為主,最終還款靠土地出讓收入還款,但風險極大。“隨著拆遷徵地成本的增加,原來的低價補償,已跟不上時代的需要了。”中國土地協會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在拓寬融資渠道時,可以通過發行市政債券、或以PPP等方式合作,彌補資金缺口。

就此,有專家還突出,還需要由原來的土地出讓一次性獲取收益,轉變為對持有環節徵稅,特別是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國家要以增值調節金等方式,提取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用於建設鄉村振興。

“所有的這些,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律提供保障,很多棘手的問題就不會迎刃而解,而鄉村振興更是紙上談兵。”杜兆勇說,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被賦予了更多的任務。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陳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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