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雷克薩斯加價賣車強制搭售,這些套路防不勝防

近日,汽車消費領域動作頻頻,4月4日,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表示將重點加大對未按要求明示價格、加價銷售、強制搭售、違規限制經銷商經營等行為的執法力度,營造讓消費者放心的消費環境。

而在上週,新華社也發佈消息,點名批評了豐田和雷克薩斯的加價行為,並直言汽車經銷商在某種程度上形成了“價格同盟”。 一語激起千層浪,許多消費者都紛紛痛訴自己購車時遭遇的加價行為,下面這些常見的加價套路,你中招了嗎?


豐田雷克薩斯加價賣車強制搭售,這些套路防不勝防


套路一:拖延交車,加價2-3萬方可馬上提車;捆綁銷售,必須選配1-2件,價值2萬元

雷克薩斯在國內有著頗高的名氣,但與此同時也有很多車主指出雷克薩斯存在著嚴重的加價行為。“屢教不改”之後,雷克薩斯終於成為了第一個被官媒點名批評的對象。

對於雷克薩斯的加價賣車行為,財經網記者也實地進行了一番考察。在走訪位於大連的中原雷克薩斯4S店時,銷售人員表示,一臺雷克薩斯ES200,現在買車要等到7、8月份才能提車,“除非加價,否則現在真的沒車。”被問到為何要等到7月份才能提車時,該銷售人員表示,因為雷克薩斯工廠在日本,產能有限,只有客戶先訂車,再生產。而在遼寧錦州的雷克薩斯4S店則表示:必須加價2-3萬,加價也要等,沒有現車。

沒車是因為產能不足,這樣的說法並不令人信服,公開資料顯示,雷克薩斯每年的生產量在幾十萬臺,但是它的年銷量只有十幾萬,所以它不存在供給不足的問題。從日本到國內走水運的話只需要兩三天就可以了,何況如果真的產能不足,為何只要“加價”,就能提到車?

在大連中原雷克薩斯4S店內,當記者表示自己要“全款購車”時,該銷售人員表示,一輛雷克薩斯ES200裸車價27萬9千元,但必須購買至少2萬元的汽車產品,如360度全車影像,定價在1萬5千元,遙控升降後備箱價格在1萬8千元左右,此類汽車產品需購買1-2件。

為何必須購買配飾?一位業內人士道出了其中的機密,經銷商從廠家拿到的返點是固定的,如果客戶不選裝配置或者選擇了原廠配置,經銷商並不能拿到多餘的返點,只有加裝第三方的配飾,才能從配飾廠家拿到更多返點。

套路二:貸款買車,店內強制上車險

分期購車收取金融服務費,還要繳納“續保押金”,經銷商賺取利息及保險提成;

買車的時候,財大氣粗的土豪們會選擇一次性付全款,而普通的消費者則通常會選擇分期付款,無論哪一種方式,聰明的賣家們都有辦法從你的口袋裡撈走更多的錢。這個“吸金點”就是金融服務費和車險。

如果你貸款買車,那是經銷商最喜聞樂見的方式,近年來,隨著汽車市場飽和,為了讓更多持幣觀望的消費者把口袋裡的錢拿出來買車,商家們推出了各種各樣的優惠活動,不僅可以24期、36期0利息,還有多重好禮。真的有這樣的好事嗎?並非如此。

同樣以雷克薩斯為例,一位女車主今年一月與媽媽一起去位於平頂山的雷克薩斯4S店購買了一輛雷克薩斯ES,“我和我媽兩個人本來就不懂車,所以買的時候除了講講價格,其他的就是聽銷售說。當時好像也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應該是6000塊,我和我媽就直接刷卡了。回去我再找購車合同看,我也搞不懂這個金融服務費到底服務了什麼,也不體現在開的發票上。”

另一位雷克薩斯車主遭遇了同樣的問題,“提車讓帶3W現金,有的刷卡有的掃碼有的就交現金。回家發現有貸款買車的金融服務費8000元,交的現金,沒有收據。我問了其他車友一半沒給收據,一小部分給的收據開的是精品費之類的,還不給蓋章,發票更不開。”這位車主找經銷商維權時,被告知:退不了,和奔馳不一樣。


豐田雷克薩斯加價賣車強制搭售,這些套路防不勝防


除了收取一筆費用不菲的“金融服務費”,經銷商還會要求分期付款的客戶在店裡購買車險,另外還要繳納一筆“續保押金”,目的很簡單,就是要求你第二年、第三年都在店裡買保險。如果車主第二年不在4S店投保了,押金便不予退還。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些附加費用可以讓經銷商掙多份錢,一份是分期手續費,一般在8000元以上,豪車就更多一些,一份是金融機構給經銷商的返點。還有保險公司的返點。具體到4S店的銷售人員,也可以掙到數額不低的提成,這些提成是分開的,一部分為賣車的提成,一部分為賣保險的提成,一部分為貸款的手續費提成,這三部分提成加在一起大概一千塊錢以上,當然,不同的車提成不同。如果是上百萬的車,這些提成在2萬元以上。

對於金融服務費,許多網友也表達了不同的聲音。一位4S店的從業人員表示,我們要替顧客開票,準備資料,辦理手續,保存資料,就像去飯店吃飯一樣,你嫌飯店貴,就自己去市場買菜再來飯店讓廚師給你炒菜,那這單生意我們完全可以不做,因為不掙錢。而另一位網友則針鋒相對的表示,你去飯店吃飯,服務員給你端菜,倒水,結賬,開發票,倒水,你需要交小費嗎?

關於汽車消費中的種種亂象,財經網諮詢了法律相關人士,專家表示:經銷商加價售車,主要違反了《消費者權益法》,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權益法》第九條顯示: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權益法》第十條顯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專家提醒消費者,購車時消費者有完全的自主選擇權,可以拒絕購買加價銷售的汽車,也可以選擇自己辦理相關手續,經銷商不能強迫消費者交費享受業務員提供的服務。

寫在最後:價格不透明,是中國消費者在購車時遇到的最大難題,正如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出的一樣,當前汽車消費維權難主要表現在:一是經營者巧立名目,消費者辨識難;二是經營者不提供憑證,消費者取證難;三是產品質量出現糾紛,消費者鑑定難;四是經營者推諉扯皮,消費者協商難;五是維權涉及問題複雜,消費者投訴解決難。

加價售車,損害的是人,是車,也是整個汽車市場。尤其是在如今中國汽車市場負增長,銷量不振的情況下,加價售車,更是極大的挫傷了消費者的購買熱情,擾亂市場秩序,這也是新華社此次點名批評的原因。作為消費者,買車時請擦亮眼睛,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再輕易被經銷商套路了。

本文為財經網汽車頻道(極速俠)原創文章,如轉載請標註來源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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