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期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暨股票繼續停牌的公告

光電股份 上交所 投資 醫藥生物業 證券時報 2017-05-1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17年05月09日,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報事後審核及媒體質疑澄清公告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7】0532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詳見公司於2017年05月10日披露的《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16年年報事後審核及媒體質疑澄清公告相關事項問詢函暨公司股票繼續停牌的公告》(臨2017-070)。

收到《問詢函》後,針對該函中提及的事項,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積極進行了逐項落實和回覆。由於《問詢函》相關問題的回覆涉及對有關事項和數據的進一步核實、補充,需要中介機構進行確認和完善,工作量較大,且中介機構尚需履行內部審核流程,故公司無法在2017年05月17日前完成回覆。為做好回覆工作,保護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經申請,公司將延期回覆《問詢函》並繼續停牌。

延期回覆期間,公司將積極協調各方推進《問詢函》的回覆工作,待公司就《問詢函》進行回覆並披露相關公告後復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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