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就“三項制度”出臺實施方案

法制 法律 極地 海洋學 中國海洋報 2019-07-05

7月2日,自然資源部出臺相關實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旨在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要求,著力推進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透明、規範、合法、公正,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運轉規範的部門治理體系。

根據實施方案,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是指依法將執法的主體、依據、範圍、權限、程序、救濟渠道等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作出行政執法行為的部機關司局、派出機構承擔公示內容的採集、製作、傳遞、審核、發佈、更新等職責。公示的內容包括事前公開、事中公示、事後公開以及其他依法依規應當公示的事項。

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是指通過文字、音像等形式,記錄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過程,並全面系統歸檔保存。按照“誰執法誰記錄”的原則,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部有關司局、派出機構應對行政徵收徵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作全過程記錄。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是指行政執法主體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由法治工作機構對決定的法定權限、法律依據、法定程序等的合法性進行審核。部承擔執法職責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提交決策,不得作出決定。

實施方案中附有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3項,其中,海域使用權審核,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申請的審核與使用權登記核准和證書核發,由海域海島管理司、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負責;海底電纜管道鋪設路由調查勘測、鋪設施工審批,海島領海基點保護範圍內確需進行以保護領海基點為目的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填海項目竣工驗收,由海域海島管理司負責;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祕密的海洋觀測資料和成果審批,由海洋預警監測司負責;涉外海洋科學研究審批由國際合作司(海洋權益司)負責;南北極考察活動審批由國家海洋局極地考察辦公室負責;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許可由大洋辦負責;外國的組織或個人在中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審批,由國土測繪司負責。

實施方案規定,“三項制度”主要適用於自然資源部機關和派出機構作出的行政徵收徵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行為。方案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體系、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等4項保障措施,要求部機關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紮實工作,推進“三項制度”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來源:中國海洋報

記者:王中建

編輯:鄭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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