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

法律 刑法 金融 經濟 民法 文章 中顧法律網 2019-06-29
非法集資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

非法集資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

非法集資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和大量的社會治安問題,對於被矇騙參加非法集資的當事人更是要承擔嚴重的經濟損失,嚴重者還會家破人亡。律師對話第339期邀請到何志友律師為大家講解有關非法集資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接下來讓我們一起看一下何志友律師的對話內容。


律師對話第339期:何志友律師解答——非法集資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

一、什麼是非法集資?

何志友律師答:“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

集資行為是金融活動,若以非法方法收集資金,且針對不特定對象,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倘若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只是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二、刑法規定的構成集資詐騙罪的標準是什麼?

何志友律師答:集資詐騙罪就是金融犯罪,是指主觀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客觀上,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結果上,擾亂了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

集資詐騙罪的認定中,“非法佔有”的目的,使用“詐騙”的方法這兩個因素缺一不可。

非法集資罪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

三、集資詐騙罪會受到什麼樣的刑事處罰?

何志友律師答:集資詐騙罪的定義及集資詐騙罪的相應懲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5)》第一百九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的第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五條;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第三條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鑑定。大致如下: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這兩年頻頻暴雷的P2P就是典型的集資詐騙罪的一種,如錢寶網張小雷雖以“非法集資”被拘留,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但是最後被移送起訴時罪名更改為“集資詐騙”罪。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最高判刑十年,集資詐騙罪最高刑為無期,可以更深刻的懲罰這些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人。

四、國務院關於集資詐騙罪的相關法條有哪些?

何志友律師答:國務院無直接針對“集資詐騙”罪出具行政法規,但對“非法集資”情形出具了(1)《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和(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依法懲處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等規章。

五、怎樣區分集資詐騙與民間借貸?

何志友律師答:(1)兩者定義不一樣。

集資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民間借貸:是一種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歷史悠久,隨著市場的發展而發展,無恆定的標準和範圍,適用任何人和組織之間,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可價值衡量的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故,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並從事相關業務的,不屬民間借貸範疇。

(2)兩者主體不一樣。

集資詐騙: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民間借貸:可以發生在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或者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之間。

(3)兩者侵犯利益不一樣。

集資詐騙: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行為的目的是“非法佔有”,所以將“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或“以非法集資方法進行詐騙”表述為行為手段都是可以的。

民間借貸:雙方合作利益、相互的信任。

(4)民刑交叉情形。

集資詐騙屬於刑事責任;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責任。


何志友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十餘年,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與豐富的執業經驗,能夠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利。倘若您在生活中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困擾,不妨點擊文章底部“瞭解更多”,獲取何志友律師一對一法律幫助。

注:

文章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引用

圖片均來自網絡,侵權聯繫立刪

點擊文章底部“瞭解更多”立即在線諮詢何志友律師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