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的一般風險提示暨暫不復牌的公告

東旭光電 東旭B 投資 深交所 證券日報 2017-03-27

證券代碼:000413、200413 證券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 公告編號:2017-023

債券代碼:112243 債券簡稱:15東旭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重大事項,公司股票(股票簡稱:東旭光電、東旭B,股票代碼:000413、200413)自2017年1月25日起停牌,並自2017年2月22日開市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繼續停牌,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5東旭債,債券代碼:112243)正常交易。公司於2017年1月25日、2月8日、2月15日、2月 22日、3月1日、3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項停牌公告》、《重大事項停牌進展公告》、《重大事項繼續停牌公告》、《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及《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詳見公司披露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的公告)。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條件的議案》等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議案。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上海輝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申龍客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龍客車”)100%股權,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購買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綿陽科技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計持有的四川旭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虹光電”)100%股權。申龍客車100%股權交易價格初定30.00億元、旭虹光電100%股權交易價格初定為12.15億元;同時,為提高重組效率,東旭光電擬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組的配套資金,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7.5億元,其中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認購股份的數額不低於本次募集配套資金髮行股份總數的50%(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實施過渡期後的後續監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指引》等相關文件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文件進行事後審核。因此,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待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結果後另行通知復牌。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報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終取得核准的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通知》規定,如本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顯異常,可能存在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導致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被暫停、被終止的風險。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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