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之標的公司股份解除凍結的公告'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之標的公司股份解除凍結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732 股票簡稱:ST新梅 編號:臨2019-061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之標的公司股份解除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通過資產置換、發行股份方式購買廣東愛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旭科技”或“標的公司”)整體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後100%的股權。公司於2019年8月15日收到愛旭科技的告知函,根據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執行裁定書》【(2019)粵0604執異254號】,裁定撤銷其於2019年8月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2019)粵0604財保56號】、解除對被保全人陳剛持有的廣東愛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1000股股份的查封。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次解除凍結的標的公司股份原凍結情況

2019年8月8日,愛旭科技收到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19)粵0604財保56號】及《協助執行通知書》【(2019)粵0604財保56號】。愛旭科技原股東佛山拓展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拓展”)四名股東王偉恩、邱偉平、鄧源津、顏蘇華(以下統稱為“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申請凍結陳剛持有愛旭科技的1111000股股份,並請愛旭科技協助執行,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10日發佈的《關於公司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之標的公司部分股份凍結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60)。

二、本次股份解除凍結情況

愛旭科技於2019年8月9日下午向法院提交了《訴前財產保全裁定複議申請書》,請求法院撤銷《民事裁定書》【(2019)粵0604財保56號】,駁回佛山拓展四名股東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根據愛旭科技於2019年8月15日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裁定書》【(2019)粵0604執異254號】及《協助執行通知書》【(2019)粵0604執異254號】,相關裁定如下:

“(1)撤銷本院於2019年8月7日作出(2019)粵0604財保56號民事裁定書。

(2)解除對被保全人陳剛持有的廣東愛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1000股股份的查封。”

三、風險提示

如前述事項後續進展達到披露標準,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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