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5月17日召開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 6 億元人民幣自有閒置資金適時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等穩健型金融機構發行的流動性好的產品,包括不限於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債券、證券公司收益憑證、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較低風險的產品。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並授權董事長在該額度範圍內行使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具體內容詳見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6)。

2019年7月4日,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簽訂了《中國民生銀行結構性存款合同(機構版)》,根據合約約定,公司將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民生銀行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SDGA191146D),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產品主要內容

1.產品名稱: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SDGA191146D)

2.產品代碼:SDGA191146D

3.產品性質:保本浮動收益型

4.收益計算期限:96天

5.成立日:2019年07月04日

6.到期日:2019年10月08日

7.投資範圍:本結構性存款產品銷售所彙集資金作為名義本金,並以該名義本金的資金成本與交易對手敘作投資收益和USD3M-LIBOR掛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8.預期年化收益率:3.85%

9.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後兩個工作日內支付本金及收益

10.購買產品金額: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

11.資金來源:公司自有閒置資金

二、產品風險提示

1.市場風險:如果在結構性存款產品運行期間,市場未按照產品成立之初預期運行甚至反預期運行,公司可能無法獲取參考收益,甚至可能出現零收益。

2. 流動性風險:產品期限內,除非另有約定,投資本結構性存款產品不能提前終止或贖回:在產品期限內,如果公司產生流動性需求,可能面臨產品不能隨時變現、持有期與資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動性風險,並可能使公司喪失其他投資機會。

3. 產品不成立風險:若由於結構性存款產品認購總金額未達到產品成立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其他非因銀行的原因導致本產品未能投資於結構性存款合同所約定投資範圍,或本結構性存款產品在認購期內市場出現劇烈波動,可能對產品的投資收益表現帶來嚴重的影響,或發生其他導致本產品難以成立的原因的,經銀行謹慎合理判斷難以按照結構性存款合同約定向客戶提供本結構性存款產品,銀行有權但無義務宣佈本結構性存款產品不成立,客戶將承擔投資本產品不成立的風險。

4.通貨膨脹風險:有可能因物價指數的上升導致產品綜合收益率低於通貨膨脹率,即實際收益率為負的風險。

5.政策風險:因法規、規章或政策的原因,對本結構性存款本金及收益產生不利影響的風險;

6.提前終止風險:當銀行本著為客戶鎖定收益或減少損失的原則視市場情況提前終止本結構性存款,公司可能獲取低於預期的收益,且銀行行使提前終止權實現的產品收益並不必然高於產品正常到期實現的產品收益;

7.延期支付風險:在發生政策風險或本結構性存款項下對應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況下,銀行會向有關責任方行使追償權,因此可能會導致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傳遞風險:銀行按照有關信息披露條款的約定,發佈結構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戶應根據信息披露條款的約定主動、及時登陸銀行網站獲取相關信息。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瞭解理財產品信息,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9.不可抗力及其他風險:指由於自然災害、戰爭、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網絡、系統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理財產品面臨損失的任何風險。

三、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財務負責人應及時分析和跟蹤保本結構性存款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或影響正常資金流動需求的狀況,將及時採取相應贖回措施;同時每月彙總產品投資情況,交董事會備案。

2.公司內審部門負責對短期保本產品的資金使用與開展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每個季度末應對所有產品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對產品的品種、時限、額度及履行的授權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出具相應的意見,向董事會彙報。

3.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短期保本產品投資以及相應的收益情況。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運用閒置自有資金適時投資於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固定收益類產品、有保本約定的理財產品及銀行結構性存款,是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同時在投資期限和投資贖回靈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並經公司嚴格的內控制度控制,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求,並有利於提高公司自有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關聯關係說明

公司與民生銀行不存在關聯關係。

六、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1. 2018年6月15日,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簽訂了《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合同(機構版)D》,根據合約約定,公司將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中國民生銀行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SDGA180027)。詳見刊登於2018年6月20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29),該產品已到期。

2. 2018年6月19日,公司與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簽訂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憑證認購協議》(產品代碼【SDC918】),根據協議約定,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6千萬元(人民幣陸仟萬元整)認購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憑證【金益求金90天2918期】。詳見刊登於2018年6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保本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30),該產品已到期。

3. 2018年6月20日,公司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平安銀行”)簽訂了《平安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掛鉤利率)產品合約》,根據協議約定,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3千萬元(人民幣叄仟萬元整)購買平安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掛鉤利率)產品。刊登於2018年6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保本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30),該產品已到期。

4. 2018年6月21日,公司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了《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結構性理財產品投資協議》,並向其提交了《結構性理財產品申請書(澳元/美元價格掛鉤)》,於2018年6月25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6千萬元(人民幣陸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詳見刊登於2018年6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購買保本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31),該產品已到期。

5.2018年09月03日,公司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崗支行(以下簡稱“興業銀行”)簽訂了《興業銀行企業金融結構性存款協議(封閉式)》,根據協議約定,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興業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8年9月05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41),該產品已到期。

6. 2018年09月14日,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簽訂了《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合同(機構版)D》,根據合同約定,公司將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民生銀行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SDGA180395)。詳見刊登於2018年9月18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42),該產品已到期。

7.公司基於2018年6月21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的《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結構性理財產品投資協議》,向東亞銀行提交了《結構性理財產品申請書(澳元/美元價格掛鉤)》,於2018年11月07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3千萬元(人民幣叄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詳見刊登於2018年11月08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49),該產品已到期。

8.公司基於2018年6月21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的《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結構性理財產品投資協議》,向東亞銀行提交了《結構性理財產品申請書(澳元/美元價格掛鉤)》,於2018年11月21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6千萬元(人民幣陸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詳見刊登於2018年11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50),該產品已到期。

9.公司基於2018年12月4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的《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結構性理財產品投資協議》,向東亞銀行提交了《結構性理財產品申請書(澳元/美元價格掛鉤)》,於2018年12月06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8年12月08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51),該產品已到期。

10.2018年12月18日,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簽訂了《中國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合同(機構版)D》,根據合約約定,公司將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民生銀行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SDGA180027)。詳見刊登於2018年12月20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52),該產品已到期。

11. 公司基於2018年12月4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簽訂的《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協議》,向其提交了《結構性存款產品交易申請》,於2019年2月13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3,000萬元(人民幣叄仟萬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9年02月14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02),該產品已到期。

12. 公司基於2019年02月12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的《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協議》,向其提交了《結構性存款產品交易申請》,於2019年2月22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6千萬元(人民幣陸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9年02月23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03),該產品已到期。

13.公司基於2019年02月12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了《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協議》,向其提交了《結構性存款產品交易申請》,於2019年3月8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9年03月1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05),該產品已到期。

14.2019年03月20日,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簽訂了《中國民生銀行結構性存款合同(機構版)》,根據合約約定,公司將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中國民生銀行掛鉤利率結構性存款(SDGA190347)。詳見刊登於2019年03月22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06),該產品已到期。

15.公司基於2019年02月12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訂了《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協議》,向其提交了《結構性存款產品交易申請》,於2019年5月16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2億元(人民幣壹億貳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9年05月18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25),該產品尚未到期。

16.公司基於2019年02月12日與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簡稱“東亞銀行”)簽署的《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協議》,向東亞銀行提交了《結構性存款產品交易申請》,於2019年06月12日收到東亞銀行出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確認書》,根據前述文件,公司以自有閒置資金人民幣1.8億元(人民幣壹億捌仟萬元整)購買東亞銀行結構性存款產品。詳見刊登於2019年06月13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的《關於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026),該產品尚未到期。

七、備查文件

1.公司與民生銀行簽訂的《中國民生銀行結構性存款合同(機構版)》;

2.民生銀行《結構性存款申請書》;

3.民生銀行《業務受理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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