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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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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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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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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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在這些車主看來,途銳的設計缺陷嚴重增加了車主的用車和維護成本。“大眾公司三番推諉後發佈的召回公告難道就可以完全撇清其他應承擔的責任嗎?”上述維權車主表示。

事件回顧

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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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在這些車主看來,途銳的設計缺陷嚴重增加了車主的用車和維護成本。“大眾公司三番推諉後發佈的召回公告難道就可以完全撇清其他應承擔的責任嗎?”上述維權車主表示。

事件回顧

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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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在這些車主看來,途銳的設計缺陷嚴重增加了車主的用車和維護成本。“大眾公司三番推諉後發佈的召回公告難道就可以完全撇清其他應承擔的責任嗎?”上述維權車主表示。

事件回顧

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車主的集體維權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也就是大眾汽車的官方召回。2018年3月7日,大眾汽車通過當時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召回公告,宣佈將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間生產的33142輛進口2015-2018年款途銳系列汽車。

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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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在這些車主看來,途銳的設計缺陷嚴重增加了車主的用車和維護成本。“大眾公司三番推諉後發佈的召回公告難道就可以完全撇清其他應承擔的責任嗎?”上述維權車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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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車主的集體維權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也就是大眾汽車的官方召回。2018年3月7日,大眾汽車通過當時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召回公告,宣佈將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間生產的33142輛進口2015-2018年款途銳系列汽車。

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8年3月13日下午,當事雙方代理律師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庭前溝通。在近4小時的庭前溝通後,最終法庭同意車主提出的車輛鑑定請求,隨後將啟動相關鑑定工作。

在2018年3·15晚會上,大眾進口車途銳成了首家被曝光的企業。而這時,途銳車主集體訴訟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鑑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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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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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車主的集體維權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也就是大眾汽車的官方召回。2018年3月7日,大眾汽車通過當時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召回公告,宣佈將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間生產的33142輛進口2015-2018年款途銳系列汽車。

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8年3月13日下午,當事雙方代理律師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庭前溝通。在近4小時的庭前溝通後,最終法庭同意車主提出的車輛鑑定請求,隨後將啟動相關鑑定工作。

在2018年3·15晚會上,大眾進口車途銳成了首家被曝光的企業。而這時,途銳車主集體訴訟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鑑定程序。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2018年7月16日,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對上述事項進行鑑定後,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最終鑑定意見為:大眾途銳汽車由於設計缺陷,導致其發動機存在通過進氣口進水而被損壞的風險。

2019年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缺陷公告對設計缺陷描述不清晰

儘管法院認定了召回方案可解決發動機進水危險,但法院同時認定,大眾公司缺陷召回公告對設計缺陷的描述不清晰。而這,正是車主們決定集體對大眾提出訴訟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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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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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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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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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車主看來,途銳的設計缺陷嚴重增加了車主的用車和維護成本。“大眾公司三番推諉後發佈的召回公告難道就可以完全撇清其他應承擔的責任嗎?”上述維權車主表示。

事件回顧

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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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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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的集體維權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也就是大眾汽車的官方召回。2018年3月7日,大眾汽車通過當時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召回公告,宣佈將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間生產的33142輛進口2015-2018年款途銳系列汽車。

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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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下午,當事雙方代理律師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庭前溝通。在近4小時的庭前溝通後,最終法庭同意車主提出的車輛鑑定請求,隨後將啟動相關鑑定工作。

在2018年3·15晚會上,大眾進口車途銳成了首家被曝光的企業。而這時,途銳車主集體訴訟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鑑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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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對上述事項進行鑑定後,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最終鑑定意見為:大眾途銳汽車由於設計缺陷,導致其發動機存在通過進氣口進水而被損壞的風險。

2019年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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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法院認定了召回方案可解決發動機進水危險,但法院同時認定,大眾公司缺陷召回公告對設計缺陷的描述不清晰。而這,正是車主們決定集體對大眾提出訴訟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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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眾首次發佈針對途銳的售後服務行動通知時,進口大眾要求4S店對所有到店進行維修保養的途銳車型,都拔掉進氣口前端的排水閥,並且不主動告知車主。從調查到的信息來看,進口大眾方面對於途銳空濾進水或發動機進水這一問題是早已掌握的,這也使得消費者更為氣憤。

隨後,在發佈召回公告後,“大眾汽車認為已經發布召回方案,此事就算過去了。”在發佈召回公告後,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汽車認為訴訟車主屬於非理性維權,沒有必要再進行進一步的鑑定。對此,記者曾向大眾汽車方面求證,時至今日,仍未得到對方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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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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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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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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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3·15晚會上,大眾進口車途銳成了首家被曝光的企業。而這時,途銳車主集體訴訟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鑑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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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缺陷公告對設計缺陷描述不清晰

儘管法院認定了召回方案可解決發動機進水危險,但法院同時認定,大眾公司缺陷召回公告對設計缺陷的描述不清晰。而這,正是車主們決定集體對大眾提出訴訟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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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眾首次發佈針對途銳的售後服務行動通知時,進口大眾要求4S店對所有到店進行維修保養的途銳車型,都拔掉進氣口前端的排水閥,並且不主動告知車主。從調查到的信息來看,進口大眾方面對於途銳空濾進水或發動機進水這一問題是早已掌握的,這也使得消費者更為氣憤。

隨後,在發佈召回公告後,“大眾汽車認為已經發布召回方案,此事就算過去了。”在發佈召回公告後,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汽車認為訴訟車主屬於非理性維權,沒有必要再進行進一步的鑑定。對此,記者曾向大眾汽車方面求證,時至今日,仍未得到對方迴應。

買途銳嗎?開8個月虧30多萬元的那種哦

據質檢總局公佈的大眾汽車召回備案中顯示,因進水導致發動機受損的車輛有26輛,因進水導致車輛熄火的車輛更是不計其數。

然而,大眾對於這些維權車主的態度仍是幾番推諉。這正是令車主不能理解的地方。最初,他們希望進口大眾可以正面迴應問題,進行召回。可惜的是,在庭前溝通中,對於是否繼續進行車輛的第三方鑑定,維權車主以及大眾汽車仍在博弈。而在隨後大眾發佈的召回公告中,仍對缺陷問題避而不提。

失望,已經成了這些車主對大眾最後的態度。

“再也不會買大眾車了。”黃女士對中新汽車說道,旗艦車型都這樣了,用不起。

本文為中新汽車原創,歡迎小夥伴分享,媒體如需轉載請在文前註明作者及出處,謝絕任何媒體、自媒體以此文任何內容製作為視頻、音頻腳本,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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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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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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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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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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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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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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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的集體維權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也就是大眾汽車的官方召回。2018年3月7日,大眾汽車通過當時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召回公告,宣佈將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間生產的33142輛進口2015-2018年款途銳系列汽車。

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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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下午,當事雙方代理律師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庭前溝通。在近4小時的庭前溝通後,最終法庭同意車主提出的車輛鑑定請求,隨後將啟動相關鑑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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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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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眾對於這些維權車主的態度仍是幾番推諉。這正是令車主不能理解的地方。最初,他們希望進口大眾可以正面迴應問題,進行召回。可惜的是,在庭前溝通中,對於是否繼續進行車輛的第三方鑑定,維權車主以及大眾汽車仍在博弈。而在隨後大眾發佈的召回公告中,仍對缺陷問題避而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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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會買大眾車了。”黃女士對中新汽車說道,旗艦車型都這樣了,用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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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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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3·15晚會上,大眾進口車途銳成了首家被曝光的企業。而這時,途銳車主集體訴訟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鑑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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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對上述事項進行鑑定後,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最終鑑定意見為:大眾途銳汽車由於設計缺陷,導致其發動機存在通過進氣口進水而被損壞的風險。

2019年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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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法院認定了召回方案可解決發動機進水危險,但法院同時認定,大眾公司缺陷召回公告對設計缺陷的描述不清晰。而這,正是車主們決定集體對大眾提出訴訟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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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眾首次發佈針對途銳的售後服務行動通知時,進口大眾要求4S店對所有到店進行維修保養的途銳車型,都拔掉進氣口前端的排水閥,並且不主動告知車主。從調查到的信息來看,進口大眾方面對於途銳空濾進水或發動機進水這一問題是早已掌握的,這也使得消費者更為氣憤。

隨後,在發佈召回公告後,“大眾汽車認為已經發布召回方案,此事就算過去了。”在發佈召回公告後,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汽車認為訴訟車主屬於非理性維權,沒有必要再進行進一步的鑑定。對此,記者曾向大眾汽車方面求證,時至今日,仍未得到對方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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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質檢總局公佈的大眾汽車召回備案中顯示,因進水導致發動機受損的車輛有26輛,因進水導致車輛熄火的車輛更是不計其數。

然而,大眾對於這些維權車主的態度仍是幾番推諉。這正是令車主不能理解的地方。最初,他們希望進口大眾可以正面迴應問題,進行召回。可惜的是,在庭前溝通中,對於是否繼續進行車輛的第三方鑑定,維權車主以及大眾汽車仍在博弈。而在隨後大眾發佈的召回公告中,仍對缺陷問題避而不提。

失望,已經成了這些車主對大眾最後的態度。

“再也不會買大眾車了。”黃女士對中新汽車說道,旗艦車型都這樣了,用不起。

本文為中新汽車原創,歡迎小夥伴分享,媒體如需轉載請在文前註明作者及出處,謝絕任何媒體、自媒體以此文任何內容製作為視頻、音頻腳本,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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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哥語】

從2017年6月途銳“進水門”爆發,到2017年12月百名車主集體請律師訴訟,再到2018年3月51名車主正式起訴,近日,這起國內首例車主集體訴訟維權案件終於有了一審判決。

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認定,黃女士等3名車主因車輛發動機損壞,法院酌情判決大眾公司賠償3名車主損害賠償金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3名車主將車輛交還大眾公司。

儘管這三名因車輛發動機損壞的車主得到了63萬元至68萬元不等賠償,但車主們對這一判決並不盡滿意。將車輛交還給大眾公司後,等於花幾十萬租了幾個月的途銳,三位車主“還是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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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參與集體訴訟的其他45名車主,則“空手而歸”。因為法院認定,由於該45名車主車輛未發生實際損失,所有訴求被駁回(包括主張大眾召回內容欺詐的500元賠償以及大眾書面道歉)。唯一的判決是,大眾公司的公告對產品設計缺陷的描述含義不清晰、不準確,一審判其向48名車主(最初參與集體訴訟車主為51名,中途3名車主由於外籍戶口補交資料過於繁瑣退出)如實告知車輛設計缺陷。

誰都沒有勝利

“賠68萬元我也還是虧30多萬。”因發動機進水導致多次更換髮動機的黃女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包括購車款66.4萬元,購置稅、保險、裝飾、維修以及律師費等加起來總花費已經超過100萬元,“這賬不划算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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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表示,由於黃女士從購車到首次發動機進水,中間共使用了8個月時間,所以不算是新車,故判定大眾公司不必履行損失填平原則,酌情賠付68萬元。不過黃女士最初的賠償訴求為77萬元,所以“判決在意料之中,律師意見是我們三個判決賠償的車主再上訴也沒有意義了。”黃女士說道。

然而,其他維權車主也並非完全接受這一判決,“花了時間、精力、人民幣起訴了,最後訴求全部被駁回,肯定接受不了。”有參與維權的車主告訴中新汽車記者,大眾公司的召回方案並非理想方式,屬於類似補丁的方式,不能接受這種召回方案,認為法院沒有嚴謹對待關於召回的判決,將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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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車主看來,途銳的設計缺陷嚴重增加了車主的用車和維護成本。“大眾公司三番推諉後發佈的召回公告難道就可以完全撇清其他應承擔的責任嗎?”上述維權車主表示。

事件回顧

這款售價高達60萬~90萬元的SUV,自2017年6月起,因進氣系統進水遭到了超過400位車主集體投訴,引發“進水門”,更被車主戲稱“只能在晴天開的神車”。

大量的投訴引起國家質檢總局的重視,7月28日,一位車主的投訴得到了國家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以下簡稱“質檢總局”)的回覆,對方稱收到投訴案件,質檢總局將依法依規組織研究該進口車型相關質量風險信息,並認真開展調查,核實該車型是否存在批量性同性設計或製造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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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進口大眾發佈了針對途銳售後服務行動的通知,但“避重就輕”的解決方案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51位車主就發動機設計缺陷進水止損向大眾汽車發起了集體訴訟。

參與集體訴訟的近百位車主最終得到法院受理的共有51位。“很多車主因為證件、材料不全,還有國外戶籍等等原因,都無法進入司法程序。”黃女士表示,目前訴訟資金已籌集55萬元,車主們會堅持維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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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的集體維權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也就是大眾汽車的官方召回。2018年3月7日,大眾汽車通過當時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召回公告,宣佈將自2018年4月30日起,召回2014年12月21日至2017年11月12日期間生產的33142輛進口2015-2018年款途銳系列汽車。

然而,這項召回計劃並沒有平息消費者的憤怒,在維權車主看來,大眾汽車“避重就輕”,欠缺誠意。“召回公告中未如實說明導致途銳車發動機進水的真實缺陷,有隱瞞缺陷的嫌疑。”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專注產品質量投訴的蔣蘇華律師(途銳車主代理律師)告訴中新汽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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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下午,當事雙方代理律師在北京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的主持下進行了庭前溝通。在近4小時的庭前溝通後,最終法庭同意車主提出的車輛鑑定請求,隨後將啟動相關鑑定工作。

在2018年3·15晚會上,大眾進口車途銳成了首家被曝光的企業。而這時,途銳車主集體訴訟案件已經進入司法鑑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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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對上述事項進行鑑定後,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最終鑑定意見為:大眾途銳汽車由於設計缺陷,導致其發動機存在通過進氣口進水而被損壞的風險。

2019年7月29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缺陷公告對設計缺陷描述不清晰

儘管法院認定了召回方案可解決發動機進水危險,但法院同時認定,大眾公司缺陷召回公告對設計缺陷的描述不清晰。而這,正是車主們決定集體對大眾提出訴訟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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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望,已經成了這些車主對大眾最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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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中新汽車原創,歡迎小夥伴分享,媒體如需轉載請在文前註明作者及出處,謝絕任何媒體、自媒體以此文任何內容製作為視頻、音頻腳本,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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