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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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兩組數據: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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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兩組數據: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印刷作業示意

有“版”之日就有盜版

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書籍以抄本的形式出現、傳播,作者也因唯恐自己的作品得不到流傳,而歡迎如今看起來像是盜版的行為——傳抄。《西晉·文苑·左思傳》記載,西晉詩人左思作《三都賦》,並請當時的著名文學家皇甫謐為其作序,“於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如果可以稱“傳抄”為“盜版”,那麼此時的盜版,還是傳播文明的方式。

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唐朝,在國家統一、政治開明、文化繁榮的社會氛圍下,人們對圖書產生了大量的需求,而規範的文字、雕刻技術和物質材料等條件早已發展成熟。於是,雕版印刷術便應運而生,並在唐朝中後期普遍使用,“盜版之害”也開始逐漸體現。

在以“重本抑末”為政策的小農經濟下,古代的歷書是農民耕種的重要參考,萬一曆書印錯,後果可想而知。唐代曆書由欽天監逐年發佈,結果,“官方正版”還未發佈,盜版曆書早已滿天飛了。朝廷下令禁燬盜版曆書、緝拿涉案人員。

唐僖宗時期,江東一帶出現大量盜版曆書,且錯謬百出。當地人發現後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此時的官員卻道:“爾非爭月之大小盡乎?同行經紀,一日半日,殊是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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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兩組數據: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印刷作業示意

有“版”之日就有盜版

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書籍以抄本的形式出現、傳播,作者也因唯恐自己的作品得不到流傳,而歡迎如今看起來像是盜版的行為——傳抄。《西晉·文苑·左思傳》記載,西晉詩人左思作《三都賦》,並請當時的著名文學家皇甫謐為其作序,“於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如果可以稱“傳抄”為“盜版”,那麼此時的盜版,還是傳播文明的方式。

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唐朝,在國家統一、政治開明、文化繁榮的社會氛圍下,人們對圖書產生了大量的需求,而規範的文字、雕刻技術和物質材料等條件早已發展成熟。於是,雕版印刷術便應運而生,並在唐朝中後期普遍使用,“盜版之害”也開始逐漸體現。

在以“重本抑末”為政策的小農經濟下,古代的歷書是農民耕種的重要參考,萬一曆書印錯,後果可想而知。唐代曆書由欽天監逐年發佈,結果,“官方正版”還未發佈,盜版曆書早已滿天飛了。朝廷下令禁燬盜版曆書、緝拿涉案人員。

唐僖宗時期,江東一帶出現大量盜版曆書,且錯謬百出。當地人發現後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此時的官員卻道:“爾非爭月之大小盡乎?同行經紀,一日半日,殊是小道。”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

因印刷術尚未普及,圖書多為手抄本,無法成為普通商品,所以在宋以前,市面上幾乎沒有書店。而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推廣和活字印刷的應用,圖書傳播從手寫時代成功步入印刷時代,圖書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再加上宋商品經濟的繁榮,二者相互激盪,促成了一個繁華的書業市場。而與此同時,盜版事業也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大行其道。

與現代的“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相同,越是有名氣的“作家”,被盜版的現象就越嚴重。北宋“人氣作家”蘇軾便是被盜版商盯住不放的“受害者”,為此,東坡先生頗為苦惱,他說:“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毀其版。”意思是,書商逐利,未經蘇軾同意便私自刻印他的作品發行,蘇軾恨不得將雕版追繳來銷燬掉。

另一位受害者朱熹則為了對付盜版,乾脆開了一間“民營出版社”,——自辦書坊,刊印、發行自己和友人的作品。只不過因為經營不善,書坊後來倒閉了。

蘇軾與朱熹深受“盜版”所擾,而洪邁卻因盜版書商“出版”的《容齋隨筆》得到宋孝宗的誇讚,因此感激涕零,在《容齋隨筆》序中道“書生遭遇,可謂至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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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兩組數據: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印刷作業示意

有“版”之日就有盜版

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書籍以抄本的形式出現、傳播,作者也因唯恐自己的作品得不到流傳,而歡迎如今看起來像是盜版的行為——傳抄。《西晉·文苑·左思傳》記載,西晉詩人左思作《三都賦》,並請當時的著名文學家皇甫謐為其作序,“於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如果可以稱“傳抄”為“盜版”,那麼此時的盜版,還是傳播文明的方式。

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唐朝,在國家統一、政治開明、文化繁榮的社會氛圍下,人們對圖書產生了大量的需求,而規範的文字、雕刻技術和物質材料等條件早已發展成熟。於是,雕版印刷術便應運而生,並在唐朝中後期普遍使用,“盜版之害”也開始逐漸體現。

在以“重本抑末”為政策的小農經濟下,古代的歷書是農民耕種的重要參考,萬一曆書印錯,後果可想而知。唐代曆書由欽天監逐年發佈,結果,“官方正版”還未發佈,盜版曆書早已滿天飛了。朝廷下令禁燬盜版曆書、緝拿涉案人員。

唐僖宗時期,江東一帶出現大量盜版曆書,且錯謬百出。當地人發現後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此時的官員卻道:“爾非爭月之大小盡乎?同行經紀,一日半日,殊是小道。”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

因印刷術尚未普及,圖書多為手抄本,無法成為普通商品,所以在宋以前,市面上幾乎沒有書店。而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推廣和活字印刷的應用,圖書傳播從手寫時代成功步入印刷時代,圖書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再加上宋商品經濟的繁榮,二者相互激盪,促成了一個繁華的書業市場。而與此同時,盜版事業也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大行其道。

與現代的“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相同,越是有名氣的“作家”,被盜版的現象就越嚴重。北宋“人氣作家”蘇軾便是被盜版商盯住不放的“受害者”,為此,東坡先生頗為苦惱,他說:“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毀其版。”意思是,書商逐利,未經蘇軾同意便私自刻印他的作品發行,蘇軾恨不得將雕版追繳來銷燬掉。

另一位受害者朱熹則為了對付盜版,乾脆開了一間“民營出版社”,——自辦書坊,刊印、發行自己和友人的作品。只不過因為經營不善,書坊後來倒閉了。

蘇軾與朱熹深受“盜版”所擾,而洪邁卻因盜版書商“出版”的《容齋隨筆》得到宋孝宗的誇讚,因此感激涕零,在《容齋隨筆》序中道“書生遭遇,可謂至榮!”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不過,像洪邁這樣“因盜版而得福”的實在是太少太少了。在手抄時代,或許還有流傳文明的價值,可到了印刷時代,盜版書弊遠遠大於利。“盜版書”的具體危害,不做贅述大家也都清清楚楚,其中一點便是盜版書質量低、錯謬百出。時評 “雕版薄脆,久而裂縮,字漸失真”,《經集會通》有云:“閩中紙短窄黧脆,刻又舛訛。

宋朝福建建陽特產紅梨木,木質鬆軟易於刻字,所以當地的刻書業非常發達,和崇化、建甌並稱“閩刻”。他們出的書,叫建本,又因為主要來自麻沙鎮,所以又稱麻沙本。麻沙本在中國書籍史上非常著名,以價格低廉、印數量大、無版權、高利潤著稱。直到晚晴還有人吐槽:“麻沙百過目生眩,鐵擿三絕手盡胝。”——真的是近視眼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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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兩組數據: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印刷作業示意

有“版”之日就有盜版

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書籍以抄本的形式出現、傳播,作者也因唯恐自己的作品得不到流傳,而歡迎如今看起來像是盜版的行為——傳抄。《西晉·文苑·左思傳》記載,西晉詩人左思作《三都賦》,並請當時的著名文學家皇甫謐為其作序,“於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如果可以稱“傳抄”為“盜版”,那麼此時的盜版,還是傳播文明的方式。

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唐朝,在國家統一、政治開明、文化繁榮的社會氛圍下,人們對圖書產生了大量的需求,而規範的文字、雕刻技術和物質材料等條件早已發展成熟。於是,雕版印刷術便應運而生,並在唐朝中後期普遍使用,“盜版之害”也開始逐漸體現。

在以“重本抑末”為政策的小農經濟下,古代的歷書是農民耕種的重要參考,萬一曆書印錯,後果可想而知。唐代曆書由欽天監逐年發佈,結果,“官方正版”還未發佈,盜版曆書早已滿天飛了。朝廷下令禁燬盜版曆書、緝拿涉案人員。

唐僖宗時期,江東一帶出現大量盜版曆書,且錯謬百出。當地人發現後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此時的官員卻道:“爾非爭月之大小盡乎?同行經紀,一日半日,殊是小道。”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

因印刷術尚未普及,圖書多為手抄本,無法成為普通商品,所以在宋以前,市面上幾乎沒有書店。而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推廣和活字印刷的應用,圖書傳播從手寫時代成功步入印刷時代,圖書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再加上宋商品經濟的繁榮,二者相互激盪,促成了一個繁華的書業市場。而與此同時,盜版事業也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大行其道。

與現代的“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相同,越是有名氣的“作家”,被盜版的現象就越嚴重。北宋“人氣作家”蘇軾便是被盜版商盯住不放的“受害者”,為此,東坡先生頗為苦惱,他說:“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毀其版。”意思是,書商逐利,未經蘇軾同意便私自刻印他的作品發行,蘇軾恨不得將雕版追繳來銷燬掉。

另一位受害者朱熹則為了對付盜版,乾脆開了一間“民營出版社”,——自辦書坊,刊印、發行自己和友人的作品。只不過因為經營不善,書坊後來倒閉了。

蘇軾與朱熹深受“盜版”所擾,而洪邁卻因盜版書商“出版”的《容齋隨筆》得到宋孝宗的誇讚,因此感激涕零,在《容齋隨筆》序中道“書生遭遇,可謂至榮!”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不過,像洪邁這樣“因盜版而得福”的實在是太少太少了。在手抄時代,或許還有流傳文明的價值,可到了印刷時代,盜版書弊遠遠大於利。“盜版書”的具體危害,不做贅述大家也都清清楚楚,其中一點便是盜版書質量低、錯謬百出。時評 “雕版薄脆,久而裂縮,字漸失真”,《經集會通》有云:“閩中紙短窄黧脆,刻又舛訛。

宋朝福建建陽特產紅梨木,木質鬆軟易於刻字,所以當地的刻書業非常發達,和崇化、建甌並稱“閩刻”。他們出的書,叫建本,又因為主要來自麻沙鎮,所以又稱麻沙本。麻沙本在中國書籍史上非常著名,以價格低廉、印數量大、無版權、高利潤著稱。直到晚晴還有人吐槽:“麻沙百過目生眩,鐵擿三絕手盡胝。”——真的是近視眼的誕生!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容齋隨筆》提及麻沙書坊

有趣的是,盜版的盛行加強了宋人的反盜版的“知識產權意識”。

清代藏書家葉德輝說:“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十八世紀出英國頒佈的《安娜法令》被視作“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而我國宋代時也已經出現了保護版權的法令,只不過政府並沒有專門訂立一部成文的版權法而已。

  • 出版商:宋人刻書,於書之首尾或序後、目錄後,往往刻一牌記。

宋代圖書市場的競爭,促使宋代的“出版商”產生了品牌意識——他們的產品上會添加一個屬於自己的LOGO,這就是牌記。而這個牌記往往載有出版人、刻書人、出版日期、版權聲明等信息,就如同當今圖書的版權頁。如宋刻《東都事略》一書目錄後便有一牌記,上書文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得覆版。”即如今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注:覆版、攜鐫、翻版均為古代盜版的說法。)

  • 政府:宋興,治平以前,猶禁擅鐫,必須申請國子監。

宋代,國子監兼轄全國圖書刊行,如印發書籍必須先向國子監申請許可。這大概就是我國出版單位設立實行審批制的雛形。據記載,朱熹的外祖父祝穆在編印《方輿勝覽》時,曾向政府提出了版權保護申請,並得到了版權保護令——《方輿勝覽》版權人如發現書房翻印盜版,即可向官府陳告,由政府出面“追認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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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印刷作業示意

有“版”之日就有盜版

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書籍以抄本的形式出現、傳播,作者也因唯恐自己的作品得不到流傳,而歡迎如今看起來像是盜版的行為——傳抄。《西晉·文苑·左思傳》記載,西晉詩人左思作《三都賦》,並請當時的著名文學家皇甫謐為其作序,“於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如果可以稱“傳抄”為“盜版”,那麼此時的盜版,還是傳播文明的方式。

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唐朝,在國家統一、政治開明、文化繁榮的社會氛圍下,人們對圖書產生了大量的需求,而規範的文字、雕刻技術和物質材料等條件早已發展成熟。於是,雕版印刷術便應運而生,並在唐朝中後期普遍使用,“盜版之害”也開始逐漸體現。

在以“重本抑末”為政策的小農經濟下,古代的歷書是農民耕種的重要參考,萬一曆書印錯,後果可想而知。唐代曆書由欽天監逐年發佈,結果,“官方正版”還未發佈,盜版曆書早已滿天飛了。朝廷下令禁燬盜版曆書、緝拿涉案人員。

唐僖宗時期,江東一帶出現大量盜版曆書,且錯謬百出。當地人發現後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此時的官員卻道:“爾非爭月之大小盡乎?同行經紀,一日半日,殊是小道。”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

因印刷術尚未普及,圖書多為手抄本,無法成為普通商品,所以在宋以前,市面上幾乎沒有書店。而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推廣和活字印刷的應用,圖書傳播從手寫時代成功步入印刷時代,圖書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再加上宋商品經濟的繁榮,二者相互激盪,促成了一個繁華的書業市場。而與此同時,盜版事業也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大行其道。

與現代的“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相同,越是有名氣的“作家”,被盜版的現象就越嚴重。北宋“人氣作家”蘇軾便是被盜版商盯住不放的“受害者”,為此,東坡先生頗為苦惱,他說:“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毀其版。”意思是,書商逐利,未經蘇軾同意便私自刻印他的作品發行,蘇軾恨不得將雕版追繳來銷燬掉。

另一位受害者朱熹則為了對付盜版,乾脆開了一間“民營出版社”,——自辦書坊,刊印、發行自己和友人的作品。只不過因為經營不善,書坊後來倒閉了。

蘇軾與朱熹深受“盜版”所擾,而洪邁卻因盜版書商“出版”的《容齋隨筆》得到宋孝宗的誇讚,因此感激涕零,在《容齋隨筆》序中道“書生遭遇,可謂至榮!”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不過,像洪邁這樣“因盜版而得福”的實在是太少太少了。在手抄時代,或許還有流傳文明的價值,可到了印刷時代,盜版書弊遠遠大於利。“盜版書”的具體危害,不做贅述大家也都清清楚楚,其中一點便是盜版書質量低、錯謬百出。時評 “雕版薄脆,久而裂縮,字漸失真”,《經集會通》有云:“閩中紙短窄黧脆,刻又舛訛。

宋朝福建建陽特產紅梨木,木質鬆軟易於刻字,所以當地的刻書業非常發達,和崇化、建甌並稱“閩刻”。他們出的書,叫建本,又因為主要來自麻沙鎮,所以又稱麻沙本。麻沙本在中國書籍史上非常著名,以價格低廉、印數量大、無版權、高利潤著稱。直到晚晴還有人吐槽:“麻沙百過目生眩,鐵擿三絕手盡胝。”——真的是近視眼的誕生!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容齋隨筆》提及麻沙書坊

有趣的是,盜版的盛行加強了宋人的反盜版的“知識產權意識”。

清代藏書家葉德輝說:“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十八世紀出英國頒佈的《安娜法令》被視作“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而我國宋代時也已經出現了保護版權的法令,只不過政府並沒有專門訂立一部成文的版權法而已。

  • 出版商:宋人刻書,於書之首尾或序後、目錄後,往往刻一牌記。

宋代圖書市場的競爭,促使宋代的“出版商”產生了品牌意識——他們的產品上會添加一個屬於自己的LOGO,這就是牌記。而這個牌記往往載有出版人、刻書人、出版日期、版權聲明等信息,就如同當今圖書的版權頁。如宋刻《東都事略》一書目錄後便有一牌記,上書文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得覆版。”即如今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注:覆版、攜鐫、翻版均為古代盜版的說法。)

  • 政府:宋興,治平以前,猶禁擅鐫,必須申請國子監。

宋代,國子監兼轄全國圖書刊行,如印發書籍必須先向國子監申請許可。這大概就是我國出版單位設立實行審批制的雛形。據記載,朱熹的外祖父祝穆在編印《方輿勝覽》時,曾向政府提出了版權保護申請,並得到了版權保護令——《方輿勝覽》版權人如發現書房翻印盜版,即可向官府陳告,由政府出面“追認毀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古代捍衛知識產權第一人:李漁

而只要談到反盜版,李漁是不能不提的一個人——他是我國最早與侵權者作鬥爭、捍衛自己知識產權的文人。他是明末清初的斜槓才子,集文學家、戲劇家、戲劇理論家、美學家等桂冠於一身;他也是當時的“暢銷作家”,著述頗豐,作品雅俗共賞,他的《笠翁十種曲》被清初戲劇界公認為“本朝第一”。但是他的才學並沒有為他帶來經濟收益,而罪魁禍首便是盜版書。

作為當時的爆款,李漁的書出一部、火一部、緊接著就被盜版一部。和朱熹一樣,李漁在南京開書店,自印自賣,可是隻要他的書一面世,市面馬上就會有盜版出現、並且流傳速度極快、範圍極廣。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李漁到官府告狀,官府也很快下令禁絕,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盜版書商直接盜取李漁署名,“掛羊頭賣狗肉”,擺明了想要榨取李漁“暢銷作家”身上的所有利益。

見告狀不起作用,李漁決定從其他地方下手:首先,他給每本書都印上自己精心設計雕刻的“芥子園”印章商標。另外,在新書醒目位置,題寫維權宣言。在《閒情偶寄》中,他道:“至於倚富恃強,翻刻‘湖上笠翁’之書者,六合以內不知凡幾,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當決一死戰,佈告當事。”以此來表示對侵權書商的譴責和維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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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4月26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公佈2018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其中,北京“8.08”銷售盜版少兒圖書案是近年案值最高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查獲盜版少兒圖書360萬餘冊,涉案碼洋高達9100萬元
  • 近年來,我國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也不免盜版之害,據新華社報道,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

出版業有一句傳言——“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曾經有人打過這樣一個比方:盜版就像假冒偽劣產品,門檻低、有市場需求,有害食品危害的是身體,但盜版書卻是精神的毒瘤。而這“毒瘤”實在是由來已久,自古以來的“出版人”,都對“盜版”深惡痛絕,但卻似乎無計可施——因為不論採取怎樣的方式和手段,打盜版永遠都像打地鼠一樣——盜版書和盜版現象屢禁不止。

圖書出版行業實在是與印刷術的發明和發展息息相關,所以我們不得不按照印刷術的發展軌跡來看“盜版”。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印刷作業示意

有“版”之日就有盜版

在印刷術發明以前,書籍以抄本的形式出現、傳播,作者也因唯恐自己的作品得不到流傳,而歡迎如今看起來像是盜版的行為——傳抄。《西晉·文苑·左思傳》記載,西晉詩人左思作《三都賦》,並請當時的著名文學家皇甫謐為其作序,“於是豪貴之家競相傳寫,洛陽為之紙貴。”如果可以稱“傳抄”為“盜版”,那麼此時的盜版,還是傳播文明的方式。

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唐朝,在國家統一、政治開明、文化繁榮的社會氛圍下,人們對圖書產生了大量的需求,而規範的文字、雕刻技術和物質材料等條件早已發展成熟。於是,雕版印刷術便應運而生,並在唐朝中後期普遍使用,“盜版之害”也開始逐漸體現。

在以“重本抑末”為政策的小農經濟下,古代的歷書是農民耕種的重要參考,萬一曆書印錯,後果可想而知。唐代曆書由欽天監逐年發佈,結果,“官方正版”還未發佈,盜版曆書早已滿天飛了。朝廷下令禁燬盜版曆書、緝拿涉案人員。

唐僖宗時期,江東一帶出現大量盜版曆書,且錯謬百出。當地人發現後向“有關部門”舉報,而此時的官員卻道:“爾非爭月之大小盡乎?同行經紀,一日半日,殊是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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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

因印刷術尚未普及,圖書多為手抄本,無法成為普通商品,所以在宋以前,市面上幾乎沒有書店。而隨著雕版印刷技術的推廣和活字印刷的應用,圖書傳播從手寫時代成功步入印刷時代,圖書也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產業。再加上宋商品經濟的繁榮,二者相互激盪,促成了一個繁華的書業市場。而與此同時,盜版事業也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大行其道。

與現代的“書賣得好不好,就看盜版多不多”相同,越是有名氣的“作家”,被盜版的現象就越嚴重。北宋“人氣作家”蘇軾便是被盜版商盯住不放的“受害者”,為此,東坡先生頗為苦惱,他說:“某方病市人逐利,好刊某拙文,欲毀其版。”意思是,書商逐利,未經蘇軾同意便私自刻印他的作品發行,蘇軾恨不得將雕版追繳來銷燬掉。

另一位受害者朱熹則為了對付盜版,乾脆開了一間“民營出版社”,——自辦書坊,刊印、發行自己和友人的作品。只不過因為經營不善,書坊後來倒閉了。

蘇軾與朱熹深受“盜版”所擾,而洪邁卻因盜版書商“出版”的《容齋隨筆》得到宋孝宗的誇讚,因此感激涕零,在《容齋隨筆》序中道“書生遭遇,可謂至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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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像洪邁這樣“因盜版而得福”的實在是太少太少了。在手抄時代,或許還有流傳文明的價值,可到了印刷時代,盜版書弊遠遠大於利。“盜版書”的具體危害,不做贅述大家也都清清楚楚,其中一點便是盜版書質量低、錯謬百出。時評 “雕版薄脆,久而裂縮,字漸失真”,《經集會通》有云:“閩中紙短窄黧脆,刻又舛訛。

宋朝福建建陽特產紅梨木,木質鬆軟易於刻字,所以當地的刻書業非常發達,和崇化、建甌並稱“閩刻”。他們出的書,叫建本,又因為主要來自麻沙鎮,所以又稱麻沙本。麻沙本在中國書籍史上非常著名,以價格低廉、印數量大、無版權、高利潤著稱。直到晚晴還有人吐槽:“麻沙百過目生眩,鐵擿三絕手盡胝。”——真的是近視眼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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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提及麻沙書坊

有趣的是,盜版的盛行加強了宋人的反盜版的“知識產權意識”。

清代藏書家葉德輝說:“翻版有例禁,始於宋人。”十八世紀出英國頒佈的《安娜法令》被視作“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而我國宋代時也已經出現了保護版權的法令,只不過政府並沒有專門訂立一部成文的版權法而已。

  • 出版商:宋人刻書,於書之首尾或序後、目錄後,往往刻一牌記。

宋代圖書市場的競爭,促使宋代的“出版商”產生了品牌意識——他們的產品上會添加一個屬於自己的LOGO,這就是牌記。而這個牌記往往載有出版人、刻書人、出版日期、版權聲明等信息,就如同當今圖書的版權頁。如宋刻《東都事略》一書目錄後便有一牌記,上書文字“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得覆版。”即如今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注:覆版、攜鐫、翻版均為古代盜版的說法。)

  • 政府:宋興,治平以前,猶禁擅鐫,必須申請國子監。

宋代,國子監兼轄全國圖書刊行,如印發書籍必須先向國子監申請許可。這大概就是我國出版單位設立實行審批制的雛形。據記載,朱熹的外祖父祝穆在編印《方輿勝覽》時,曾向政府提出了版權保護申請,並得到了版權保護令——《方輿勝覽》版權人如發現書房翻印盜版,即可向官府陳告,由政府出面“追認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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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捍衛知識產權第一人:李漁

而只要談到反盜版,李漁是不能不提的一個人——他是我國最早與侵權者作鬥爭、捍衛自己知識產權的文人。他是明末清初的斜槓才子,集文學家、戲劇家、戲劇理論家、美學家等桂冠於一身;他也是當時的“暢銷作家”,著述頗豐,作品雅俗共賞,他的《笠翁十種曲》被清初戲劇界公認為“本朝第一”。但是他的才學並沒有為他帶來經濟收益,而罪魁禍首便是盜版書。

作為當時的爆款,李漁的書出一部、火一部、緊接著就被盜版一部。和朱熹一樣,李漁在南京開書店,自印自賣,可是隻要他的書一面世,市面馬上就會有盜版出現、並且流傳速度極快、範圍極廣。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李漁到官府告狀,官府也很快下令禁絕,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盜版書商直接盜取李漁署名,“掛羊頭賣狗肉”,擺明了想要榨取李漁“暢銷作家”身上的所有利益。

見告狀不起作用,李漁決定從其他地方下手:首先,他給每本書都印上自己精心設計雕刻的“芥子園”印章商標。另外,在新書醒目位置,題寫維權宣言。在《閒情偶寄》中,他道:“至於倚富恃強,翻刻‘湖上笠翁’之書者,六合以內不知凡幾,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當決一死戰,佈告當事。”以此來表示對侵權書商的譴責和維權的決心。

打盜版就像打地鼠,千年後,遊戲還在繼續

打盜版就如同遊戲打地鼠,我們一直在反盜版、可盜版卻一直存在。千年後,打地鼠的遊戲還在繼續。出版業發展至今,盜版之禍害已成痼疾,不僅盜版之勢愈加猛烈,形式也更加多樣,更有盜版書可以做到以假亂真。

但,與李漁的“單打獨鬥”不同的是,現在出版人在努力提升自身品牌影響力,出版單位聯合抵制“盜版”,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機構和相關部門大力配合,協同作戰,不斷加大對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力度,持續保持對各類非法出版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在每年的世界知識產權日,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聯合發佈年度全國打擊侵權盜版十大案件發佈,全國各地集中銷燬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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