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鼓勵公職人員離崗創業 編制保留三年

韓城鼓勵公職人員離崗創業 編制保留三年

近日,韓城市委、市政府聯合出臺《韓城市鼓勵支持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離崗創業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提出,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人員離崗創新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保留基本待遇……事關事業單位數萬人的薪水和未來,韓城人快看!

一、適用範圍對象

1、在韓城區域內創業的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2、單位領導辭去職務後方可離崗創業。

3、不超過三年,涉農、惠農和扶貧產業,期限可延長至五年。

二、辦理程序

1、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同意後進行備案;

2、本人與所在單位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

韓城鼓勵公職人員離崗創業 編制保留三年

三、編制關係予以保留

第一年內,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年起,只享受基本工資待遇,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離崗創業期滿,若自願繼續創業,則退出機關事業編制,僅保留人事、檔案工資和社會保險關係,不再享受公職人員福利待遇。

在離崗創業期間,若要求回單位,所在單位會安排其重新上崗。

距退休年齡不足7年的公職人員申請離崗創業,且自願退出機關事業編制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直至退休。

四、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待遇政策不變,繳費渠道不變。

在離崗創業期間,離崗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工齡連續計算,都按照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待遇處理和調整。

五、政策扶持

離崗創辦人員創辦企業,優先進駐雙創園區和孵化基地,享受我市現行創業扶持政策。離崗創業需貸款的,可享受我市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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