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648,900912 證券簡稱:外高橋、外高B股 編號:臨2017-011
債券代碼:136404,136581,136666 債券簡稱: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通知於 2017 年 4 月 19 日以電子郵件、書面材料等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洲海路 999 號森蘭國際大廈以現場和通訊會議的方式召開。
會議應到監事 5 人,實到 5 人,馬民良先生、鍾林富先生、陸震女士現場出席會議表
決,林萍女士、朱軍纓先生通訊出席並表決。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關規定,會議的召集、召開合法有效。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馬民良先生主持。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並表決,通過如下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於 2016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二、審議通過《關於 2016 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2016 年度年報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
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年報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
項;在提出本意見前,沒有發現參與年報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三、審議通過《關於 2017 年度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2017 年第一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
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第一季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
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當季度的經營管理
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在提出本意見前,沒有發現參與第一季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
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四、審議通過《關於 2017 年度融資、擔保、委託貸款和對外借款計劃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2017 年度融資、擔保和委託貸款計劃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
十七次會議審議同意,並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予以審議。相關程序合法合規,獨立董
事對擔保事項做出了客觀、獨立的判斷意見,未發現有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的情況。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五、審議通過《關於 2016 年度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
議案》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六、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
1、公司將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能夠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
情形。
2、公司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
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的
要求。
3、同意公司將 2016 年度暫借的募集資金於 2017 年 6 月 5 日前(含 6 月 5 日)
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再次借用閒置募集資金不超過 50,500 萬元
(含 50,500 萬)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 12 個月。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七、審議通過《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
事對該事項做出了客觀、獨立的判斷意見,未發現有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
情況。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八、審議通過《關於 2016 年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 2017 年日常關聯交易預
計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該關聯事項經獨立董事事前確認,且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後提交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關聯董事迴避後表決通過,本議案還需提交股東
大會審議,關聯股東迴避表決。上述程序合法合規,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做出了客觀、
獨立的判斷意見,未發現有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九、審議通過《關於 2016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遵循內部控制
的基本原則,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證了公司業務活動的
正常進行,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完整,保證了公司內
部控制重點活動的執行及監督充分有效。公司董事會制定的《2016 年度內部控制自
我評價報告》全面、真實、準確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實際情況。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十、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於 2016 年 12 月發佈的《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財
會[2016]22 號)的要求作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財政部的規定, 變更的審
議程序、信息披露合法、合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同意:5 票; 反對:0 票; 棄權: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