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完成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完成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906 證券簡稱:華陽集團 公告編號:2019-07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於2019年9月6日召開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經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選舉鄒淦榮先生、李京源先生、張元澤先生、吳衛先生、李道勇先生、孫永鏑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選舉魏志華先生、毛蘊詩先生、羅中良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選舉溫惠群女士、高淑萍女士為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與公司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黃勇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三年,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上述人員簡歷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的《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62)、《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63)。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監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的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任職資格條件。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成員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未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獨立董事人數比例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獨立董事魏志華先生、毛蘊詩先生、羅中良先生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審核無異議。公司第三屆監事會成員中,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因任期屆滿,杜昌燾先生不再擔任公司非獨立董事以及董事會各相關專門委員會的職務;因任期屆滿,李常青先生、餘慶兵先生不再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以及董事會各相關專門委員會的職務。公司董事會對杜昌燾先生、李常青先生、餘慶兵先生在職期間勤勉盡責,為公司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惠州市華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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