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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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於 2019年8 月 30日發表了《獨立董事關於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詳情請見巨潮資訊網上相關公告)。現對獨立意見中相關事項進行補充披露如下:

一、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前期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前期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其內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公司前期以自籌資金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行為符合維護公司發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募集資金的使用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一致,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行,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前期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二、關於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要求,公司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公司出具的《關於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我們一致同意《關於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三、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對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及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1、經核查,在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中,不存在以下行為:

(1)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要求上市公司為其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或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3)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4)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5)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6)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2、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實際為控股子公司擔保171,072.4萬元,主要目的是為了支持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滿足子公司生產經營規模擴張帶來的流動資金需求,把握市場機遇。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

獨立董事:翟勝寶

董建平

黃攸立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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