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為啥?單車公司員工偷偷拆下共享電動車的電瓶,瞬間慌了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西檢

今年4月10日凌晨1時27分許,杭州某共享單車的運營人員通過後臺數據發現,有兩輛共享電動單車觸發了斷電報警裝置。

公司通過警報定位查找停放於城西某大廈對面街邊的兩輛車,但是工作人員到了之後發現車不見了。

公司繼續通過GPS追查,終於在凌晨3時10分許在城西某個垃圾場找到了兩輛丟失的共享電動單車,但是電瓶已經沒有了,該公司立即報警。

警方立案偵查。

這是為啥?單車公司員工偷偷拆下共享電動車的電瓶,瞬間慌了

(當時路面監控攝錄的畫面)

經查,4月10日凌晨1時27分許,一輛廂式貨車停在了城西某大廈對面的街邊,之後兩個男子下車將停放在街邊的兩輛共享電動單車抬到了廂式貨車上。

該貨車為杭州另一家共享單車公司所有,很快那家單車公司當晚值班的方某和趙某被找來問話。

兩人一下子都說了。

方某和趙某,一個是單車公司的調度員,一個是公司的送電員,當晚兩人開著調度車調度自家公司的共享單車,路過這裡看到別家公司的這兩輛共享電動單車。

他們知道,這家公司的共享電動單車電瓶質量很好,能跑很遠。他們想起自己的電瓶車有點老化不大跑得動,就想弄兩個電瓶自己用。

一拍即合,兩人將人家公司的兩輛共享電動單車抬到了廂式貨車上。

兩人非常費勁地把電瓶拆了下來,這才發現電瓶的接口和普通電動車的接口完全不一樣。這時,他們也感到怕了。

拆了電瓶又送不回去了,兩人將這兩輛共享電動單車拉到了很遠的一個垃圾場。

第二天中午公司負責人打來電話,兩人到派出所投案。

經鑑定,被盜的兩輛共享電動單車價值8051元。案發後,兩人對被害公司進行了退賠。

但是這個數額已經涉嫌盜竊罪了,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認為,方某和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共同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於今天(7月2日)將兩人依法提起公訴。

為了兩個電瓶,真當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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