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是兩件事,還都搞了兩次(八卦史記117)

李大嘴 大嘴讀史

秦始皇有一個罪狀千古流傳,這就是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是兩件事,還都搞了兩次(八卦史記117)

但其實,焚書是有選擇的,坑儒坑的也主要是方士。

另外,秦始皇只是最終下達焚書命令的,提出建議的另有其人,而且秦始皇也不是焚書的首倡者,早在秦始皇之前一百多年,他的老祖宗秦孝公就這麼幹過。

早在商鞅變法的時候,商鞅改革的其中一條內容就是“燔詩書而明法令”,不要唧唧歪歪,一切以法律為準繩。這句話記載在《韓非子》上。

當然,秦孝公只是命令的發佈者,提出焚書建議的是商鞅。

一百多年後的公元前213年,咸陽宮內爆發了一場激辯。激辯的雙方一個叫周青臣,一個叫淳于越。辯論的焦點是分封制與郡縣制哪個更好。

秦始皇很不高興,我大秦實行郡縣制已經那麼長時間了,你現在跳出來說郡縣制不好,到底是幾個意思?

秦始皇把不知所謂的淳于越交給丞相李斯處置。作為郡縣制的擁躉者,同時又具有敏銳政治嗅覺的李斯當然知道站在哪一邊,而且還進一步向秦始皇提出自己的建議:社會輿論不太好,該統一思想、統一文化了,要以高壓態勢封殺一切異端雜說。

秦始皇立馬錶態,就按你說的辦。焚書令就此頒佈。

不過,焚書並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而且有所區別。“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不在焚禁之列。不僅如此,所有書籍都留了備份,收藏在皇家圖書館。

幾年之後,項羽一把大火,這些古籍的孤本全部化為灰燼。

秦始皇是命令發佈者,李斯是提出建議者,項羽是終結者。

焚書坑儒是兩件事,還都搞了兩次(八卦史記117)

再說說坑儒。

坑儒事件發生在焚書令頒佈之後的第二年,和焚書事件沒有什麼直接的聯繫。

當時,一心追求長生不老的秦始皇被以盧生、侯生為代表的一批方士“晃點”,不過,只會自吹自擂糊弄人的方士們,在享受了榮華富貴之後,拿不出長生不死藥,只好攜帶巨資逃之夭夭,還對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各種詆譭。

秦始皇很生氣,追查到底,這些怕死的方士互相攀咬,落網的人越來越多,最終,秦始皇親自圈定了460多人,統統在咸陽活埋。

不可否認,這460多人中一定有儒生存在,但主體或者說首犯,一定是那些裝神弄鬼的方士。

漢初大儒賈誼、董仲舒等對秦政多有評論,屢屢譴責焚書事件,但從未提及“坑儒”之事,可見坑的主要是方士。

焚書坑儒是兩件事,還都搞了兩次(八卦史記117)

不過,第二次坑儒事件就是真正的坑儒了。

東漢衛宏在《詔定古文官書序》中記載,秦始皇在驪山溫谷挖坑種瓜,以冬季瓜熟的奇異現象為由,誘騙博士諸生集於驪山觀看,然後把七百多名儒生全部活埋。

這是一次祕密行動,真相被掩蓋了二百多年。

張守節《史記正義》,顏師古注《漢書·儒林外傳》都引用了衛宏的觀點。

一個焚書坑儒,還有那麼多彎彎繞。

焚書坑儒是兩件事,還都搞了兩次(八卦史記117)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