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全省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

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近日,省政府下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決定整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

今年9月底前,我省各市將制定出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年底前,完成做實市級統籌、整合經辦服務、統一信息系統等各項準備工作;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在市級行政區域內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統一。

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需求,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成年及未成年(包括學生)居民個人繳費標準,整合後城鄉居民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貧困群體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繼續按規定給予補助。

均衡城鄉居民保障待遇,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完善門診和住院保障政策,為參保人員提供公平的基本醫療保障。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起付線、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待遇標準,對統籌區域內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

全省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執行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及相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實施動態調整。按照先納入後規範的原則,將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醫藥機構整體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

整合城鄉大病保險政策,在市級行政區域內統一籌資標準、待遇政策和管理服務。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最低支付比例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每增加5萬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控制在7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補償不設封頂線。

同時,各市將積極推進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建立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體系,加強醫保信息系統建設,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確保新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平穩順利實施。

*本網站有關內容轉載自合法授權網站,如果您認為轉載內容侵犯了您的權益,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