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時代重要民生話題
垃圾分類
恐怕是時下最熱門的詞兒了
還以為扔個垃圾只是小事兒嗎?
no no no~
寧波市“垃圾分類”不再紙上談兵
要動真格了
《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
可是要處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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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文末“瞭解更多”查看《條例》全文
以下問題或許正是你想知道的
城市和農村都要實行垃圾分類嗎?
目前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已經由城鎮延伸到農村。考慮到城鄉協同發展,《條例》明確適用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包括城市和農村。
農村地區在符合環境汙染防治要求的情況下,可以對本地區產生的廚餘垃圾實現就近就地處置。基於有的縣(市)目前尚不具備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可以不分類並明確過渡期。過渡期的區域和期限由市人民政府規定。這樣既體現城鄉統籌的要求,也符合目前實際。
老百姓如果沒有正確分類,就直接進行處罰嗎?
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與每一位市民息息相關,需要全體市民共同參與保障。《條例》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設定了相應的罰則,對單位和個人未分類投放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其中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先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另外,配合市民習慣的養成,《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了社會服務折抵罰款制度,體現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同時,《條例》第五十六條還對相關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個人、單位信用檔案作了規定。
小區裡面罰單怎麼開?誰來執行?
對於小區裡發生的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由區縣(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投訴舉報以及巡查發現,對於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條例》規定經法定程序後給予相應處罰;對於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個人處50元以下罰款,單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個人首次違法應當受到行政罰款處罰的的,可以自願申請參加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相關的社會服務,並在完成相應的社會服務情況下,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目前,寧波市正在推廣“非接觸性”執法,對垃圾分類違法行為,將依託信息技術手段對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現場情況進行收集和記錄,形成特定的影像數據資料,並以此為證據實施行政處罰。
劃重點→分類太多記不住、不會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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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查詢垃圾分類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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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點擊底部菜單欄“垃圾分類”→“在線查詢”,即可轉至查詢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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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已經由城鎮延伸到農村。考慮到城鄉協同發展,《條例》明確適用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包括城市和農村。
農村地區在符合環境汙染防治要求的情況下,可以對本地區產生的廚餘垃圾實現就近就地處置。基於有的縣(市)目前尚不具備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可以不分類並明確過渡期。過渡期的區域和期限由市人民政府規定。這樣既體現城鄉統籌的要求,也符合目前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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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與每一位市民息息相關,需要全體市民共同參與保障。《條例》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設定了相應的罰則,對單位和個人未分類投放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其中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先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另外,配合市民習慣的養成,《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了社會服務折抵罰款制度,體現了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同時,《條例》第五十六條還對相關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個人、單位信用檔案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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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區裡發生的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由區縣(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投訴舉報以及巡查發現,對於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條例》規定經法定程序後給予相應處罰;對於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個人處50元以下罰款,單位處1000元以下罰款),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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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寧波市正在推廣“非接觸性”執法,對垃圾分類違法行為,將依託信息技術手段對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現場情況進行收集和記錄,形成特定的影像數據資料,並以此為證據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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