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電往事:國外巨頭憑什麼鯨吞千億市場?| 文化縱橫'

""中國核電往事:國外巨頭憑什麼鯨吞千億市場?| 文化縱橫

《文化縱橫》2019年8月新刊現已上市,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即可在微店購買。

✪ 路風 |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文化縱橫》微信:whzh_21bcr

【導讀】自今年5月16日對華為採取制裁措施以來,美國政府又陸續將高性能計算機及核電領域的數家中企列入所謂“實體清單”。此舉再次警示,堅持自主創新,特別是提升我們在國家戰略性產業上的技術能力,尤為迫切。事實上,與華為的情形類似,中國核電產業的發展也並未始終遵循這一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戰略道路。路風先生指出,儘管中國具備自主開發第三代核電的技術能力,且在第四代核電上還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在過去幾十年裡,受制於多重因素,“引進路線”一直是中國核電發展的主導思路。他認為,只有堅持以“自主路線”發展核電的戰略性思維,才能使中國的利益最大化。今天,“自主創新”越來越成為共識,核電自主研發路線也受到更多認同,但建立起能夠培育自主創新能力的市場環境與管理體制,仍是未來中國核電必須面對的艱難課題。本文原載《商務週刊》,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

隨著中國能源問題的日益嚴重,發展核電的重要性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事實上,中國政府在幾年前開始制訂“十一五”規劃時,就已經把發展核電列為保證未來能源供應的重要手段,並做出了在2020年前後使核電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的規劃(後來能源當局提高調子,要把這個目標提高到6000萬甚至7000萬千瓦)。這個規劃標誌著中國政府對核電從“適度發展”到“大力發展”的政策轉折,一掃多年來“要不要發展核電”、“核電需要在多大程度上發展”的爭論,業內甚至因此而出現過“中國核電的春天終於到來”的興奮。

但從一開始就引起爭議並出乎許多人意料的是,2002年末至2003年初所確定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路線,再一次是依靠對外引進,而且是比前兩輪引進更徹底的全盤引進。以大亞灣核電站為標誌,中國核電在1980年代的第一輪發展中確立了以“引進+國產化”為主的路線,但同時也存在著以秦山核電站(一期)為標誌的自主開發。1990年代,中國經歷了以純粹購買電容為目的(不包含技術轉讓內容)的第二輪引進,相繼購買了加拿大的重水堆(秦山三期)和俄羅斯的壓水堆(田灣),並且繼續購買了法國核電站(嶺澳-大亞灣後續項目),但同時也開工建設了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雖然與引進並存的自主發展走了20年,它卻被進入21世紀之後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計劃(以下稱之為“第三輪引進路線”)徹底放棄了。

第三輪引進路線倡導者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嚴重干擾了中國核電技術進步和國產化進程,而(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是參考大亞灣核電站“照貓畫虎”建造的,在事故預防、緩解措施以及防火設計等方面與國際上新的核安全標準還存在差距,已喪失了作為“主力機型”的條件。因此,中國核電必須“採用先進技術,統一技術路線”,直接引進國外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站技術,走“一步跨越”的新路。這個方針的具體實施方案是:通過國際招標,在國際三代核電機型中選定一種作為中國核電技術的發展方向;先建設4臺招標引進的機組作為“國產化”(後改稱“自主化”)依託項目;在2010年之前開始實行這種引進機型的批量建設,並於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除了中國已有的11臺機組870萬千瓦,均為引進機型,國內已掌握技術但屬於落後的機型不再建設。

2004年9月,中國第三代核電站的招標工作(浙江三門和廣東陽江核電站核島供貨國際招標)正式開始,標誌著第三輪引進路線開始實施。但招標談判的時間大大超過預期。2006年12月,招標結果終於公佈,美國西屋公司的AP1000成為了最後的贏家。當時媒體廣泛報道,西屋勝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報價較低,但具體價格說法不一,在每千瓦1000-1500美元之間。 同月,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雙方企業簽署了項目合作備忘錄,並繼續就商務合同進行談判。2007年3月,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籌)與西屋聯合體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核島採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在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換掉了陽江)建設四臺AP1000機組。同年5月,負責引進第三代技術的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正式成立。同年7月24日,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了技術引進協議。

雖然“一步到位,實現跨越”的方針已經開始付諸實踐,但中國核電發展的美好前景並沒有浮現出來,第三輪引進路線僅僅實施了三四年就已經破綻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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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自今年5月16日對華為採取制裁措施以來,美國政府又陸續將高性能計算機及核電領域的數家中企列入所謂“實體清單”。此舉再次警示,堅持自主創新,特別是提升我們在國家戰略性產業上的技術能力,尤為迫切。事實上,與華為的情形類似,中國核電產業的發展也並未始終遵循這一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戰略道路。路風先生指出,儘管中國具備自主開發第三代核電的技術能力,且在第四代核電上還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在過去幾十年裡,受制於多重因素,“引進路線”一直是中國核電發展的主導思路。他認為,只有堅持以“自主路線”發展核電的戰略性思維,才能使中國的利益最大化。今天,“自主創新”越來越成為共識,核電自主研發路線也受到更多認同,但建立起能夠培育自主創新能力的市場環境與管理體制,仍是未來中國核電必須面對的艱難課題。本文原載《商務週刊》,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

隨著中國能源問題的日益嚴重,發展核電的重要性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事實上,中國政府在幾年前開始制訂“十一五”規劃時,就已經把發展核電列為保證未來能源供應的重要手段,並做出了在2020年前後使核電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的規劃(後來能源當局提高調子,要把這個目標提高到6000萬甚至7000萬千瓦)。這個規劃標誌著中國政府對核電從“適度發展”到“大力發展”的政策轉折,一掃多年來“要不要發展核電”、“核電需要在多大程度上發展”的爭論,業內甚至因此而出現過“中國核電的春天終於到來”的興奮。

但從一開始就引起爭議並出乎許多人意料的是,2002年末至2003年初所確定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路線,再一次是依靠對外引進,而且是比前兩輪引進更徹底的全盤引進。以大亞灣核電站為標誌,中國核電在1980年代的第一輪發展中確立了以“引進+國產化”為主的路線,但同時也存在著以秦山核電站(一期)為標誌的自主開發。1990年代,中國經歷了以純粹購買電容為目的(不包含技術轉讓內容)的第二輪引進,相繼購買了加拿大的重水堆(秦山三期)和俄羅斯的壓水堆(田灣),並且繼續購買了法國核電站(嶺澳-大亞灣後續項目),但同時也開工建設了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雖然與引進並存的自主發展走了20年,它卻被進入21世紀之後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計劃(以下稱之為“第三輪引進路線”)徹底放棄了。

第三輪引進路線倡導者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嚴重干擾了中國核電技術進步和國產化進程,而(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是參考大亞灣核電站“照貓畫虎”建造的,在事故預防、緩解措施以及防火設計等方面與國際上新的核安全標準還存在差距,已喪失了作為“主力機型”的條件。因此,中國核電必須“採用先進技術,統一技術路線”,直接引進國外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站技術,走“一步跨越”的新路。這個方針的具體實施方案是:通過國際招標,在國際三代核電機型中選定一種作為中國核電技術的發展方向;先建設4臺招標引進的機組作為“國產化”(後改稱“自主化”)依託項目;在2010年之前開始實行這種引進機型的批量建設,並於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除了中國已有的11臺機組870萬千瓦,均為引進機型,國內已掌握技術但屬於落後的機型不再建設。

2004年9月,中國第三代核電站的招標工作(浙江三門和廣東陽江核電站核島供貨國際招標)正式開始,標誌著第三輪引進路線開始實施。但招標談判的時間大大超過預期。2006年12月,招標結果終於公佈,美國西屋公司的AP1000成為了最後的贏家。當時媒體廣泛報道,西屋勝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報價較低,但具體價格說法不一,在每千瓦1000-1500美元之間。 同月,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雙方企業簽署了項目合作備忘錄,並繼續就商務合同進行談判。2007年3月,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籌)與西屋聯合體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核島採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在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換掉了陽江)建設四臺AP1000機組。同年5月,負責引進第三代技術的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正式成立。同年7月24日,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了技術引進協議。

雖然“一步到位,實現跨越”的方針已經開始付諸實踐,但中國核電發展的美好前景並沒有浮現出來,第三輪引進路線僅僅實施了三四年就已經破綻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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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完全依賴這個路線,就不可能完成到2020年建設4000萬千瓦核電能力的規劃目標(更不用提6000萬或7000萬千瓦的追加目標了)。引進路線本打算以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建設的技術路線,即通過購買、複製這種機型來批量建設核電站。但是在做出了全盤引進的決定之後,引進路線的決策者才發現,由於AP1000是一個未經實際驗證、甚至尚未設計定型的機型,所以不可能在第一批機組建成並證明能夠安全運行之前進行批量建設。於是到2006年,引進路線的決策者不得不臨時改變初衷,為被他們認為應該放棄的所謂二代技術開了門——批准了一系列採用國內設計的二代改進型核電站上馬,把作為全盤引進理由的“一步跨越”改為了事實上的“兩步走”。

這個轉折充滿了諷刺意味:假如中國沒有自主掌握的核電技術可以依靠,一個被國務院批准的核電發展規劃就會成為一紙空文。這個臨時修正不能不令人質疑引進路線的決策依據到底是什麼?從實際過程看,更符合邏輯可能性的是,在外國技術總是比中國技術更先進的思維定勢下,決策者在面臨新一輪核電發展時,“先驗地”認定只有依靠引進外國技術才能發展,事先就排除了依靠自主技術進行發展的可能性。雖然事實證明這種決策思維經不住實踐的考驗,但問題仍然存在,引進路線為二代改進機型開門只是迫不得已的權宜之計,所以仍然沒有把發展自己的技術作為重點。

第二,引進路線不可能“統一”中國核電發展的技術路線,只能再次走上“萬國牌”道路。第三輪引進的一個主要政策目標是“統一技術路線”,但購買美國西屋公司AP1000核電站的簽約墨跡未乾,中國廣東核電集團(以下簡稱中廣核)就被批准購買了法國的EPR核電站(同屬“第三代”技術),退出採用AP1000的範圍,原定採用這種堆型的廣東陽江核電站(中廣核控股)也被代之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電投)控股的山東海陽核電站。

沒有人解釋過突然改變主意的原因是什麼。有一種局外人比較能夠認同的解釋是,購買核電站涉及大國政治,向多個國家購買是為了平衡大國之間的利益關係。這種解釋不是沒有道理,但如果有道理,也只能在一個前提下才成立——就是中國一定要向外國購買核電站。相反,如果中國的核電發展是走自主路線,那就沒有哪個大國會覺得“不平衡”。這個邏輯有歷史根據:當清朝末年中國遭遇列強瓜分時,哪一次也不可能只向一個外強割讓領土或利益,只有同時讓幾個列強都“利益均沾”,當時的所謂“大國政治”才能平衡;但在新中國敢於以武力捍衛領土完整並讓對手付出慘重代價之後,爭相向中國索取領土和主權利益的要求就再也不是“大國政治”中的一個因素。

事實上,被第三輪引進路線所指責的“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恰恰是前兩輪引進的後果,而第三輪引進只能給這種“五花八門”的局面進一步“錦上添花”。引進路線的食言已經證明,只要開了引進的口子,中國的核電發展就永遠不會統一技術路線,而同時使用法國、加拿大、俄羅斯和美國的不同機型,也使中國成為世界核電發展史上的一朵“奇葩”。

第三,引進路線的代價空前昂貴。全盤引進的代價一直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一直處於高度保密的狀態。儘管業內人士出於對“上面”的恐懼而噤若寒蟬,但隨著具體項目的實施,一些信息無法阻擋地逐漸透露出來:雖然國際招標方案當初是以每千瓦1800-1900美元上報中央批准的,但負責引進的國核技公司現在已要求業主準備按2000多美元/千瓦的價格來接盤,而且還附帶了一個令人忐忑不安的條件——“上不封頂”。其實,由於AP1000存在著難以預料的技術風險,最後的實際成本很可能會更高。雖然準確數據有待未來發展的結果,但引進必將代價高昂的判斷仍然可以從世界核電市場找到間接的證據。如果這些真實數據可以被看作是比較兩條道路的參照系,那麼中國依靠引進建設核電的成本至少將是自主建設的三倍。因此,引進路線將使中國發展核電的經濟性受到嚴重質疑。

第四,引進路線難以引進技術。原來通過購買AP1000引進技術的思路是,先由西屋負技術責任建成首批4臺機組,然後在西屋轉讓技術的基礎上,由中方“獨立設計”(複製)幾臺後續機組並由西屋負責“技術把關”,經實際運行驗證後進行批量建設。在“自主創新”於2005-2006年被確定為國家的重大戰略方針之後,為了在新的政治空氣下把全盤引進說成是“自主創新”, 引進路線把十六個國家科技發展重大專項之一的核電專項(即《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範工程》)主要用於對AP1000的“消化吸收再創新”,以國核技為實施主體(用於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的經費大約佔全部重大專項經費的1/6,另以清華大學、華能和中核建聯合為實施主體)。這種方式存在兩個重要問題:

(1)“再創新”是在給定的產品設計框架下進行,其內容是放大功率。且不說能否成功,這種“再創新”除了加大功率之外,不可能明顯改變技術性能,因為明顯改變產品性能的技術創新只能通過產品的重新設計。

(2)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並沒有置於中國的技術研發經驗基礎之上。負責實施重大專項的國核技剛剛成立一年多,本身並沒有技術能力,它所收編的上海核工程設計院也不具有反應堆開發能力,而是一個長於核電站整體設計(土建工程設計)的機構,所以國核技不可能成為“研發平臺”。中國本來具有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國核技出於自己的利益而將這個項目“私有化”,把具有幾十年經驗積累的其他研發機構排除在重大專項之外,還聲言“不排除國際合作的可能性”——把中國的研發平臺排除在外,不靠“國際合作”又靠誰呢?

技術創新的國際經驗與理論證明,能夠引進技術的必要條件,是引進方具有相當的技術吸收能力,而這種吸收能力只能來源於自主研發的經驗和努力,所以只有將引進活動置於自己的研發經驗基礎之上才能“消化、吸收”外來技術;成功引進技術的根本標誌不是引進方能夠按照給定產品設計進行組裝,而是通過引進活動生成和提高了自主推動產品變化的技術能力,所以實現“再創新”的根本標誌是在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條件下設計出來不同於原設計的產品。

由此可見,在AP1000的設計框架下進行復制和放大功率的“再創新”,不可能使中方發展出來開發先進反應堆的技術能力,而引進活動與自主研發經驗基礎的脫節只能給這種結局加上一個“雙保險”。從原則上講,國家科技發展重大專項不應該用於模仿引進的產品,何況第三代核電技術並非世界最先進技術。如果重大專項的資金不是用於開發具有自主概念和解決方案的核能系統,而僅僅是用於複製或改進一種給定的外國產品設計,這不但背離了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確立的目標和原則,而且如果外國又開發出來第四代乃至第N代技術,中國不是永遠都需要引進嗎?因此,如果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人從糧店裡買回一袋大米並不等於這個人就會種稻子了,那麼我們就有理由相信,中國核電靠這樣的“自主化依託項目”是不可能實現自主的。

第五,引進路線使核電工業體制更加混亂。在以引進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發展路線的方針下,國核技成為又一個行政壟斷企業。說它是企業,它卻握有罕見的權力:它自己並非投資於核電站的業主,但在與西屋的商務談判中卻把業主排除在外;它沒有開發能力和經驗,因而也不可能是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在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時卻把其他有經驗的研發機構排除在外。說它是公共管理機構,它卻有自己的經濟利益:在組織引進中,除了代業主決定商務條件,它還要另向業主收取不菲的管理費;在國家已經為引進技術付費之後,它卻要求其他希望分享技術的國有研發機構付錢購買。於是,它先是被賦予對公共資源的壟斷權,然後再將其“私有化”。

但這個公司在享受壟斷利益的同時卻不用承擔責任:是業主公司在為它的決策買單(本質是為引進路線買單)。業主的責任不僅是經濟的(支付高昂的引進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核設施營運單位“對所營運的核設施的安全、核材料的安全、工作人員和群眾以及環境的安全承擔全面責任”,國核技可以不負這種責任,而承擔瞭如此大責任的業主卻不能參與決策。 日韓在經濟起飛階段也曾由政府牽頭統一對外引進技術,卻避免了權責分離的困境。這是因為其制度安排上,是以企業作為承擔技術轉移主體的。中國核電工業的體制本來就不合理,行政壟斷仍然過多,市場機制仍然太少。在這種條件下,靠行政權力來貫徹的引進路線不僅無助於改革核電體制,反而增加了更多不政不企的因素,使中國核電工業體制之亂為世界核電發展史上所僅見。

“破綻百出”並沒有讓引進路線清醒,不等首臺AP1000機組在2013年建成運轉,它就要從2011年開始這種堆型的批量建設。其實引進派早在2003年就說過:“至於採用先進技術的風險問題,歷來風險都是與利益共存的,不敢吃螃蟹的人,怎能嚐到其鮮美的滋味?”但未經任何實際運轉的檢驗就開始批量建設一種新堆型,這種做法在世界核電史上是沒有先例的。如此敢於冒險的一個直接原因是對國產二代機組迅速普及的擔心:如果符合安全規定的廠址都批給了國產二代,將來再建AP1000就沒地方了。於是引進路線凍結了所有內陸核電站項目的審批,同時打算加快建設AP1000的速度。更重要的原因是一個政治邏輯:引進路線為了不在受挫之後受到質疑,於是就更徹底地貫徹這條路線以證明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一意孤行地走入“瘋狂”,哪怕受挫的原因本來就是違反了技術和工業發展的規律。

以上述趨勢為證據,不得不令人懷疑第三輪引進路線正在將中國核電的發展引上一條高風險的道路,雖然實際風險將取決於決策者修正這條路線的靈活程度。這些風險來源於AP1000的技術風險,來源於代價高昂的引進使核電發展喪失合理性的經濟風險,來源於技術路線混亂、體制混亂的風險,更來源於削弱、肢解中國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的風險。面對這樣一個發展局面,人們不能不提出一個問題:中國的核電發展為什麼非要走全盤引進的路線?如果追尋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那麼任何關心中國核電長遠發展的人都會產生一個揮之不去的困惑:在中國的核工業建立5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4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第一艘核潛艇下水3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民用核電工業經歷了30年的發展之後,為什麼中國仍然沒有形成能夠獨立發展核電工業的技術能力,甚至連應該怎樣發展核電技術能力的途徑似乎都沒有找到?這個困惑是如此的沉重,以至於即使引進的必要性得到證明,它也是無法迴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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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自今年5月16日對華為採取制裁措施以來,美國政府又陸續將高性能計算機及核電領域的數家中企列入所謂“實體清單”。此舉再次警示,堅持自主創新,特別是提升我們在國家戰略性產業上的技術能力,尤為迫切。事實上,與華為的情形類似,中國核電產業的發展也並未始終遵循這一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戰略道路。路風先生指出,儘管中國具備自主開發第三代核電的技術能力,且在第四代核電上還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在過去幾十年裡,受制於多重因素,“引進路線”一直是中國核電發展的主導思路。他認為,只有堅持以“自主路線”發展核電的戰略性思維,才能使中國的利益最大化。今天,“自主創新”越來越成為共識,核電自主研發路線也受到更多認同,但建立起能夠培育自主創新能力的市場環境與管理體制,仍是未來中國核電必須面對的艱難課題。本文原載《商務週刊》,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

隨著中國能源問題的日益嚴重,發展核電的重要性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事實上,中國政府在幾年前開始制訂“十一五”規劃時,就已經把發展核電列為保證未來能源供應的重要手段,並做出了在2020年前後使核電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的規劃(後來能源當局提高調子,要把這個目標提高到6000萬甚至7000萬千瓦)。這個規劃標誌著中國政府對核電從“適度發展”到“大力發展”的政策轉折,一掃多年來“要不要發展核電”、“核電需要在多大程度上發展”的爭論,業內甚至因此而出現過“中國核電的春天終於到來”的興奮。

但從一開始就引起爭議並出乎許多人意料的是,2002年末至2003年初所確定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路線,再一次是依靠對外引進,而且是比前兩輪引進更徹底的全盤引進。以大亞灣核電站為標誌,中國核電在1980年代的第一輪發展中確立了以“引進+國產化”為主的路線,但同時也存在著以秦山核電站(一期)為標誌的自主開發。1990年代,中國經歷了以純粹購買電容為目的(不包含技術轉讓內容)的第二輪引進,相繼購買了加拿大的重水堆(秦山三期)和俄羅斯的壓水堆(田灣),並且繼續購買了法國核電站(嶺澳-大亞灣後續項目),但同時也開工建設了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雖然與引進並存的自主發展走了20年,它卻被進入21世紀之後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計劃(以下稱之為“第三輪引進路線”)徹底放棄了。

第三輪引進路線倡導者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嚴重干擾了中國核電技術進步和國產化進程,而(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是參考大亞灣核電站“照貓畫虎”建造的,在事故預防、緩解措施以及防火設計等方面與國際上新的核安全標準還存在差距,已喪失了作為“主力機型”的條件。因此,中國核電必須“採用先進技術,統一技術路線”,直接引進國外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站技術,走“一步跨越”的新路。這個方針的具體實施方案是:通過國際招標,在國際三代核電機型中選定一種作為中國核電技術的發展方向;先建設4臺招標引進的機組作為“國產化”(後改稱“自主化”)依託項目;在2010年之前開始實行這種引進機型的批量建設,並於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除了中國已有的11臺機組870萬千瓦,均為引進機型,國內已掌握技術但屬於落後的機型不再建設。

2004年9月,中國第三代核電站的招標工作(浙江三門和廣東陽江核電站核島供貨國際招標)正式開始,標誌著第三輪引進路線開始實施。但招標談判的時間大大超過預期。2006年12月,招標結果終於公佈,美國西屋公司的AP1000成為了最後的贏家。當時媒體廣泛報道,西屋勝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報價較低,但具體價格說法不一,在每千瓦1000-1500美元之間。 同月,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雙方企業簽署了項目合作備忘錄,並繼續就商務合同進行談判。2007年3月,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籌)與西屋聯合體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核島採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在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換掉了陽江)建設四臺AP1000機組。同年5月,負責引進第三代技術的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正式成立。同年7月24日,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了技術引進協議。

雖然“一步到位,實現跨越”的方針已經開始付諸實踐,但中國核電發展的美好前景並沒有浮現出來,第三輪引進路線僅僅實施了三四年就已經破綻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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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完全依賴這個路線,就不可能完成到2020年建設4000萬千瓦核電能力的規劃目標(更不用提6000萬或7000萬千瓦的追加目標了)。引進路線本打算以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建設的技術路線,即通過購買、複製這種機型來批量建設核電站。但是在做出了全盤引進的決定之後,引進路線的決策者才發現,由於AP1000是一個未經實際驗證、甚至尚未設計定型的機型,所以不可能在第一批機組建成並證明能夠安全運行之前進行批量建設。於是到2006年,引進路線的決策者不得不臨時改變初衷,為被他們認為應該放棄的所謂二代技術開了門——批准了一系列採用國內設計的二代改進型核電站上馬,把作為全盤引進理由的“一步跨越”改為了事實上的“兩步走”。

這個轉折充滿了諷刺意味:假如中國沒有自主掌握的核電技術可以依靠,一個被國務院批准的核電發展規劃就會成為一紙空文。這個臨時修正不能不令人質疑引進路線的決策依據到底是什麼?從實際過程看,更符合邏輯可能性的是,在外國技術總是比中國技術更先進的思維定勢下,決策者在面臨新一輪核電發展時,“先驗地”認定只有依靠引進外國技術才能發展,事先就排除了依靠自主技術進行發展的可能性。雖然事實證明這種決策思維經不住實踐的考驗,但問題仍然存在,引進路線為二代改進機型開門只是迫不得已的權宜之計,所以仍然沒有把發展自己的技術作為重點。

第二,引進路線不可能“統一”中國核電發展的技術路線,只能再次走上“萬國牌”道路。第三輪引進的一個主要政策目標是“統一技術路線”,但購買美國西屋公司AP1000核電站的簽約墨跡未乾,中國廣東核電集團(以下簡稱中廣核)就被批准購買了法國的EPR核電站(同屬“第三代”技術),退出採用AP1000的範圍,原定採用這種堆型的廣東陽江核電站(中廣核控股)也被代之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電投)控股的山東海陽核電站。

沒有人解釋過突然改變主意的原因是什麼。有一種局外人比較能夠認同的解釋是,購買核電站涉及大國政治,向多個國家購買是為了平衡大國之間的利益關係。這種解釋不是沒有道理,但如果有道理,也只能在一個前提下才成立——就是中國一定要向外國購買核電站。相反,如果中國的核電發展是走自主路線,那就沒有哪個大國會覺得“不平衡”。這個邏輯有歷史根據:當清朝末年中國遭遇列強瓜分時,哪一次也不可能只向一個外強割讓領土或利益,只有同時讓幾個列強都“利益均沾”,當時的所謂“大國政治”才能平衡;但在新中國敢於以武力捍衛領土完整並讓對手付出慘重代價之後,爭相向中國索取領土和主權利益的要求就再也不是“大國政治”中的一個因素。

事實上,被第三輪引進路線所指責的“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恰恰是前兩輪引進的後果,而第三輪引進只能給這種“五花八門”的局面進一步“錦上添花”。引進路線的食言已經證明,只要開了引進的口子,中國的核電發展就永遠不會統一技術路線,而同時使用法國、加拿大、俄羅斯和美國的不同機型,也使中國成為世界核電發展史上的一朵“奇葩”。

第三,引進路線的代價空前昂貴。全盤引進的代價一直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一直處於高度保密的狀態。儘管業內人士出於對“上面”的恐懼而噤若寒蟬,但隨著具體項目的實施,一些信息無法阻擋地逐漸透露出來:雖然國際招標方案當初是以每千瓦1800-1900美元上報中央批准的,但負責引進的國核技公司現在已要求業主準備按2000多美元/千瓦的價格來接盤,而且還附帶了一個令人忐忑不安的條件——“上不封頂”。其實,由於AP1000存在著難以預料的技術風險,最後的實際成本很可能會更高。雖然準確數據有待未來發展的結果,但引進必將代價高昂的判斷仍然可以從世界核電市場找到間接的證據。如果這些真實數據可以被看作是比較兩條道路的參照系,那麼中國依靠引進建設核電的成本至少將是自主建設的三倍。因此,引進路線將使中國發展核電的經濟性受到嚴重質疑。

第四,引進路線難以引進技術。原來通過購買AP1000引進技術的思路是,先由西屋負技術責任建成首批4臺機組,然後在西屋轉讓技術的基礎上,由中方“獨立設計”(複製)幾臺後續機組並由西屋負責“技術把關”,經實際運行驗證後進行批量建設。在“自主創新”於2005-2006年被確定為國家的重大戰略方針之後,為了在新的政治空氣下把全盤引進說成是“自主創新”, 引進路線把十六個國家科技發展重大專項之一的核電專項(即《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範工程》)主要用於對AP1000的“消化吸收再創新”,以國核技為實施主體(用於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的經費大約佔全部重大專項經費的1/6,另以清華大學、華能和中核建聯合為實施主體)。這種方式存在兩個重要問題:

(1)“再創新”是在給定的產品設計框架下進行,其內容是放大功率。且不說能否成功,這種“再創新”除了加大功率之外,不可能明顯改變技術性能,因為明顯改變產品性能的技術創新只能通過產品的重新設計。

(2)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並沒有置於中國的技術研發經驗基礎之上。負責實施重大專項的國核技剛剛成立一年多,本身並沒有技術能力,它所收編的上海核工程設計院也不具有反應堆開發能力,而是一個長於核電站整體設計(土建工程設計)的機構,所以國核技不可能成為“研發平臺”。中國本來具有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國核技出於自己的利益而將這個項目“私有化”,把具有幾十年經驗積累的其他研發機構排除在重大專項之外,還聲言“不排除國際合作的可能性”——把中國的研發平臺排除在外,不靠“國際合作”又靠誰呢?

技術創新的國際經驗與理論證明,能夠引進技術的必要條件,是引進方具有相當的技術吸收能力,而這種吸收能力只能來源於自主研發的經驗和努力,所以只有將引進活動置於自己的研發經驗基礎之上才能“消化、吸收”外來技術;成功引進技術的根本標誌不是引進方能夠按照給定產品設計進行組裝,而是通過引進活動生成和提高了自主推動產品變化的技術能力,所以實現“再創新”的根本標誌是在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條件下設計出來不同於原設計的產品。

由此可見,在AP1000的設計框架下進行復制和放大功率的“再創新”,不可能使中方發展出來開發先進反應堆的技術能力,而引進活動與自主研發經驗基礎的脫節只能給這種結局加上一個“雙保險”。從原則上講,國家科技發展重大專項不應該用於模仿引進的產品,何況第三代核電技術並非世界最先進技術。如果重大專項的資金不是用於開發具有自主概念和解決方案的核能系統,而僅僅是用於複製或改進一種給定的外國產品設計,這不但背離了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確立的目標和原則,而且如果外國又開發出來第四代乃至第N代技術,中國不是永遠都需要引進嗎?因此,如果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人從糧店裡買回一袋大米並不等於這個人就會種稻子了,那麼我們就有理由相信,中國核電靠這樣的“自主化依託項目”是不可能實現自主的。

第五,引進路線使核電工業體制更加混亂。在以引進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發展路線的方針下,國核技成為又一個行政壟斷企業。說它是企業,它卻握有罕見的權力:它自己並非投資於核電站的業主,但在與西屋的商務談判中卻把業主排除在外;它沒有開發能力和經驗,因而也不可能是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在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時卻把其他有經驗的研發機構排除在外。說它是公共管理機構,它卻有自己的經濟利益:在組織引進中,除了代業主決定商務條件,它還要另向業主收取不菲的管理費;在國家已經為引進技術付費之後,它卻要求其他希望分享技術的國有研發機構付錢購買。於是,它先是被賦予對公共資源的壟斷權,然後再將其“私有化”。

但這個公司在享受壟斷利益的同時卻不用承擔責任:是業主公司在為它的決策買單(本質是為引進路線買單)。業主的責任不僅是經濟的(支付高昂的引進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核設施營運單位“對所營運的核設施的安全、核材料的安全、工作人員和群眾以及環境的安全承擔全面責任”,國核技可以不負這種責任,而承擔瞭如此大責任的業主卻不能參與決策。 日韓在經濟起飛階段也曾由政府牽頭統一對外引進技術,卻避免了權責分離的困境。這是因為其制度安排上,是以企業作為承擔技術轉移主體的。中國核電工業的體制本來就不合理,行政壟斷仍然過多,市場機制仍然太少。在這種條件下,靠行政權力來貫徹的引進路線不僅無助於改革核電體制,反而增加了更多不政不企的因素,使中國核電工業體制之亂為世界核電發展史上所僅見。

“破綻百出”並沒有讓引進路線清醒,不等首臺AP1000機組在2013年建成運轉,它就要從2011年開始這種堆型的批量建設。其實引進派早在2003年就說過:“至於採用先進技術的風險問題,歷來風險都是與利益共存的,不敢吃螃蟹的人,怎能嚐到其鮮美的滋味?”但未經任何實際運轉的檢驗就開始批量建設一種新堆型,這種做法在世界核電史上是沒有先例的。如此敢於冒險的一個直接原因是對國產二代機組迅速普及的擔心:如果符合安全規定的廠址都批給了國產二代,將來再建AP1000就沒地方了。於是引進路線凍結了所有內陸核電站項目的審批,同時打算加快建設AP1000的速度。更重要的原因是一個政治邏輯:引進路線為了不在受挫之後受到質疑,於是就更徹底地貫徹這條路線以證明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一意孤行地走入“瘋狂”,哪怕受挫的原因本來就是違反了技術和工業發展的規律。

以上述趨勢為證據,不得不令人懷疑第三輪引進路線正在將中國核電的發展引上一條高風險的道路,雖然實際風險將取決於決策者修正這條路線的靈活程度。這些風險來源於AP1000的技術風險,來源於代價高昂的引進使核電發展喪失合理性的經濟風險,來源於技術路線混亂、體制混亂的風險,更來源於削弱、肢解中國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的風險。面對這樣一個發展局面,人們不能不提出一個問題:中國的核電發展為什麼非要走全盤引進的路線?如果追尋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那麼任何關心中國核電長遠發展的人都會產生一個揮之不去的困惑:在中國的核工業建立5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4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第一艘核潛艇下水3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民用核電工業經歷了30年的發展之後,為什麼中國仍然沒有形成能夠獨立發展核電工業的技術能力,甚至連應該怎樣發展核電技術能力的途徑似乎都沒有找到?這個困惑是如此的沉重,以至於即使引進的必要性得到證明,它也是無法迴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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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第三輪引進路線的被迫修正證明了中國具有發展核電的自主技術能力基礎,因為原本被“槍斃”掉繼而又被迫批准上馬的所謂“二代改進型”核電站,無論在多大程度上借鑑過外國技術,都是中國自主設計的。既然具有這種能力基礎,那為什麼決策者總是認為中國核電的發展只能從購買外國核電站開始?中國核電發展的最佳技術路線是不是隻能走將外國的“先進”核電站設計加以“國產化”的道路?造成中國核電在過去緩慢發展的原因真的是技術不行還是其他什麼因素?中國的核電發展到底能不能走自主路線? 存在這麼多的困惑,中國核電的發展似乎只能用“謎局”來形容了。為解開這個謎局,本文在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的背景下,追尋30年中國核電發展的脈絡,並追尋50多年中國核動力技術發展的歷程,對中國核電發展的技術選擇、戰略和體制、技術能力基礎和道路選擇等方面進行分析。

由這些分析所組成的四個主題共同證明了一個道理:

引進路線是錯誤的,中國核電發展的康莊大道只能是自主路線。

主題一:中國人研發的技術不一定不先進

世界核電技術的發展軌跡並非一條直線,而是在經歷兩次嚴重核事故(美國三哩島和前蘇聯切爾諾貝利)之後發生了斷裂;雖然核工業界在改良壓水堆的基礎上推出了所謂的“第三代”技術,但由於西方核電的復興要求實現革命性的“固有安全”,所以以美國為首的各國政府在新世紀之初,合力發起促進新一代核能系統技術開發的浪潮,它們都明確支持的研發前沿集中在所謂“第四代”核電技術上。

以此為背景,在改良傳統技術上,中國完全可以在已有的基礎上趕上先進水平;而在革命性的第四代技術上,中國實際上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因此,引進路線的制定者對世界核電技術趨勢缺乏深刻的認識,其判斷也是錯誤的,全盤引進更是沒有必要。 實行第三輪引進路線的主要理由是中國現有的技術不夠先進——只要放棄雖然自主掌握但卻落後的第二代技術,而直接引進“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技術,就可以實現“一步跨越”。

由此可見,引進派頭腦中的“技術”其實指的是具體的產品(更準確的說法是物化在產品上的技術)。但一個國家要想實現技術“跨越”(更準確的概念應該是“進步”),就不可能只靠購買現成的產品——因為產品會不斷更新,要進步就必須培育出來能夠推動產品變化的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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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風 |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文化縱橫》微信:whzh_21bcr

【導讀】自今年5月16日對華為採取制裁措施以來,美國政府又陸續將高性能計算機及核電領域的數家中企列入所謂“實體清單”。此舉再次警示,堅持自主創新,特別是提升我們在國家戰略性產業上的技術能力,尤為迫切。事實上,與華為的情形類似,中國核電產業的發展也並未始終遵循這一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的戰略道路。路風先生指出,儘管中國具備自主開發第三代核電的技術能力,且在第四代核電上還處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在過去幾十年裡,受制於多重因素,“引進路線”一直是中國核電發展的主導思路。他認為,只有堅持以“自主路線”發展核電的戰略性思維,才能使中國的利益最大化。今天,“自主創新”越來越成為共識,核電自主研發路線也受到更多認同,但建立起能夠培育自主創新能力的市場環境與管理體制,仍是未來中國核電必須面對的艱難課題。本文原載《商務週刊》,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諸君思考。

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

隨著中國能源問題的日益嚴重,發展核電的重要性獲得越來越多的共識。事實上,中國政府在幾年前開始制訂“十一五”規劃時,就已經把發展核電列為保證未來能源供應的重要手段,並做出了在2020年前後使核電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的規劃(後來能源當局提高調子,要把這個目標提高到6000萬甚至7000萬千瓦)。這個規劃標誌著中國政府對核電從“適度發展”到“大力發展”的政策轉折,一掃多年來“要不要發展核電”、“核電需要在多大程度上發展”的爭論,業內甚至因此而出現過“中國核電的春天終於到來”的興奮。

但從一開始就引起爭議並出乎許多人意料的是,2002年末至2003年初所確定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路線,再一次是依靠對外引進,而且是比前兩輪引進更徹底的全盤引進。以大亞灣核電站為標誌,中國核電在1980年代的第一輪發展中確立了以“引進+國產化”為主的路線,但同時也存在著以秦山核電站(一期)為標誌的自主開發。1990年代,中國經歷了以純粹購買電容為目的(不包含技術轉讓內容)的第二輪引進,相繼購買了加拿大的重水堆(秦山三期)和俄羅斯的壓水堆(田灣),並且繼續購買了法國核電站(嶺澳-大亞灣後續項目),但同時也開工建設了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雖然與引進並存的自主發展走了20年,它卻被進入21世紀之後的新一輪核電發展計劃(以下稱之為“第三輪引進路線”)徹底放棄了。

第三輪引進路線倡導者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嚴重干擾了中國核電技術進步和國產化進程,而(自主設計的)秦山二期核電站是參考大亞灣核電站“照貓畫虎”建造的,在事故預防、緩解措施以及防火設計等方面與國際上新的核安全標準還存在差距,已喪失了作為“主力機型”的條件。因此,中國核電必須“採用先進技術,統一技術路線”,直接引進國外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站技術,走“一步跨越”的新路。這個方針的具體實施方案是:通過國際招標,在國際三代核電機型中選定一種作為中國核電技術的發展方向;先建設4臺招標引進的機組作為“國產化”(後改稱“自主化”)依託項目;在2010年之前開始實行這種引進機型的批量建設,並於2020年達到4000萬千瓦的目標;其中除了中國已有的11臺機組870萬千瓦,均為引進機型,國內已掌握技術但屬於落後的機型不再建設。

2004年9月,中國第三代核電站的招標工作(浙江三門和廣東陽江核電站核島供貨國際招標)正式開始,標誌著第三輪引進路線開始實施。但招標談判的時間大大超過預期。2006年12月,招標結果終於公佈,美國西屋公司的AP1000成為了最後的贏家。當時媒體廣泛報道,西屋勝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報價較低,但具體價格說法不一,在每千瓦1000-1500美元之間。 同月,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技術轉讓的諒解備忘錄,雙方企業簽署了項目合作備忘錄,並繼續就商務合同進行談判。2007年3月,國家核電技術公司(籌)與西屋聯合體在北京簽署第三代核電自主化依託項目核島採購及技術轉讓框架合同,在浙江三門和山東海陽(換掉了陽江)建設四臺AP1000機組。同年5月,負責引進第三代技術的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正式成立。同年7月24日,國核技與西屋在北京簽署了技術引進協議。

雖然“一步到位,實現跨越”的方針已經開始付諸實踐,但中國核電發展的美好前景並沒有浮現出來,第三輪引進路線僅僅實施了三四年就已經破綻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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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完全依賴這個路線,就不可能完成到2020年建設4000萬千瓦核電能力的規劃目標(更不用提6000萬或7000萬千瓦的追加目標了)。引進路線本打算以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建設的技術路線,即通過購買、複製這種機型來批量建設核電站。但是在做出了全盤引進的決定之後,引進路線的決策者才發現,由於AP1000是一個未經實際驗證、甚至尚未設計定型的機型,所以不可能在第一批機組建成並證明能夠安全運行之前進行批量建設。於是到2006年,引進路線的決策者不得不臨時改變初衷,為被他們認為應該放棄的所謂二代技術開了門——批准了一系列採用國內設計的二代改進型核電站上馬,把作為全盤引進理由的“一步跨越”改為了事實上的“兩步走”。

這個轉折充滿了諷刺意味:假如中國沒有自主掌握的核電技術可以依靠,一個被國務院批准的核電發展規劃就會成為一紙空文。這個臨時修正不能不令人質疑引進路線的決策依據到底是什麼?從實際過程看,更符合邏輯可能性的是,在外國技術總是比中國技術更先進的思維定勢下,決策者在面臨新一輪核電發展時,“先驗地”認定只有依靠引進外國技術才能發展,事先就排除了依靠自主技術進行發展的可能性。雖然事實證明這種決策思維經不住實踐的考驗,但問題仍然存在,引進路線為二代改進機型開門只是迫不得已的權宜之計,所以仍然沒有把發展自己的技術作為重點。

第二,引進路線不可能“統一”中國核電發展的技術路線,只能再次走上“萬國牌”道路。第三輪引進的一個主要政策目標是“統一技術路線”,但購買美國西屋公司AP1000核電站的簽約墨跡未乾,中國廣東核電集團(以下簡稱中廣核)就被批准購買了法國的EPR核電站(同屬“第三代”技術),退出採用AP1000的範圍,原定採用這種堆型的廣東陽江核電站(中廣核控股)也被代之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電投)控股的山東海陽核電站。

沒有人解釋過突然改變主意的原因是什麼。有一種局外人比較能夠認同的解釋是,購買核電站涉及大國政治,向多個國家購買是為了平衡大國之間的利益關係。這種解釋不是沒有道理,但如果有道理,也只能在一個前提下才成立——就是中國一定要向外國購買核電站。相反,如果中國的核電發展是走自主路線,那就沒有哪個大國會覺得“不平衡”。這個邏輯有歷史根據:當清朝末年中國遭遇列強瓜分時,哪一次也不可能只向一個外強割讓領土或利益,只有同時讓幾個列強都“利益均沾”,當時的所謂“大國政治”才能平衡;但在新中國敢於以武力捍衛領土完整並讓對手付出慘重代價之後,爭相向中國索取領土和主權利益的要求就再也不是“大國政治”中的一個因素。

事實上,被第三輪引進路線所指責的“國內核電站機型‘五花八門’的局面”恰恰是前兩輪引進的後果,而第三輪引進只能給這種“五花八門”的局面進一步“錦上添花”。引進路線的食言已經證明,只要開了引進的口子,中國的核電發展就永遠不會統一技術路線,而同時使用法國、加拿大、俄羅斯和美國的不同機型,也使中國成為世界核電發展史上的一朵“奇葩”。

第三,引進路線的代價空前昂貴。全盤引進的代價一直是一個諱莫如深的話題,一直處於高度保密的狀態。儘管業內人士出於對“上面”的恐懼而噤若寒蟬,但隨著具體項目的實施,一些信息無法阻擋地逐漸透露出來:雖然國際招標方案當初是以每千瓦1800-1900美元上報中央批准的,但負責引進的國核技公司現在已要求業主準備按2000多美元/千瓦的價格來接盤,而且還附帶了一個令人忐忑不安的條件——“上不封頂”。其實,由於AP1000存在著難以預料的技術風險,最後的實際成本很可能會更高。雖然準確數據有待未來發展的結果,但引進必將代價高昂的判斷仍然可以從世界核電市場找到間接的證據。如果這些真實數據可以被看作是比較兩條道路的參照系,那麼中國依靠引進建設核電的成本至少將是自主建設的三倍。因此,引進路線將使中國發展核電的經濟性受到嚴重質疑。

第四,引進路線難以引進技術。原來通過購買AP1000引進技術的思路是,先由西屋負技術責任建成首批4臺機組,然後在西屋轉讓技術的基礎上,由中方“獨立設計”(複製)幾臺後續機組並由西屋負責“技術把關”,經實際運行驗證後進行批量建設。在“自主創新”於2005-2006年被確定為國家的重大戰略方針之後,為了在新的政治空氣下把全盤引進說成是“自主創新”, 引進路線把十六個國家科技發展重大專項之一的核電專項(即《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範工程》)主要用於對AP1000的“消化吸收再創新”,以國核技為實施主體(用於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的經費大約佔全部重大專項經費的1/6,另以清華大學、華能和中核建聯合為實施主體)。這種方式存在兩個重要問題:

(1)“再創新”是在給定的產品設計框架下進行,其內容是放大功率。且不說能否成功,這種“再創新”除了加大功率之外,不可能明顯改變技術性能,因為明顯改變產品性能的技術創新只能通過產品的重新設計。

(2)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並沒有置於中國的技術研發經驗基礎之上。負責實施重大專項的國核技剛剛成立一年多,本身並沒有技術能力,它所收編的上海核工程設計院也不具有反應堆開發能力,而是一個長於核電站整體設計(土建工程設計)的機構,所以國核技不可能成為“研發平臺”。中國本來具有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國核技出於自己的利益而將這個項目“私有化”,把具有幾十年經驗積累的其他研發機構排除在重大專項之外,還聲言“不排除國際合作的可能性”——把中國的研發平臺排除在外,不靠“國際合作”又靠誰呢?

技術創新的國際經驗與理論證明,能夠引進技術的必要條件,是引進方具有相當的技術吸收能力,而這種吸收能力只能來源於自主研發的經驗和努力,所以只有將引進活動置於自己的研發經驗基礎之上才能“消化、吸收”外來技術;成功引進技術的根本標誌不是引進方能夠按照給定產品設計進行組裝,而是通過引進活動生成和提高了自主推動產品變化的技術能力,所以實現“再創新”的根本標誌是在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條件下設計出來不同於原設計的產品。

由此可見,在AP1000的設計框架下進行復制和放大功率的“再創新”,不可能使中方發展出來開發先進反應堆的技術能力,而引進活動與自主研發經驗基礎的脫節只能給這種結局加上一個“雙保險”。從原則上講,國家科技發展重大專項不應該用於模仿引進的產品,何況第三代核電技術並非世界最先進技術。如果重大專項的資金不是用於開發具有自主概念和解決方案的核能系統,而僅僅是用於複製或改進一種給定的外國產品設計,這不但背離了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確立的目標和原則,而且如果外國又開發出來第四代乃至第N代技術,中國不是永遠都需要引進嗎?因此,如果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人從糧店裡買回一袋大米並不等於這個人就會種稻子了,那麼我們就有理由相信,中國核電靠這樣的“自主化依託項目”是不可能實現自主的。

第五,引進路線使核電工業體制更加混亂。在以引進AP1000來統一中國核電發展路線的方針下,國核技成為又一個行政壟斷企業。說它是企業,它卻握有罕見的權力:它自己並非投資於核電站的業主,但在與西屋的商務談判中卻把業主排除在外;它沒有開發能力和經驗,因而也不可能是核動力技術的研發平臺,但在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專項時卻把其他有經驗的研發機構排除在外。說它是公共管理機構,它卻有自己的經濟利益:在組織引進中,除了代業主決定商務條件,它還要另向業主收取不菲的管理費;在國家已經為引進技術付費之後,它卻要求其他希望分享技術的國有研發機構付錢購買。於是,它先是被賦予對公共資源的壟斷權,然後再將其“私有化”。

但這個公司在享受壟斷利益的同時卻不用承擔責任:是業主公司在為它的決策買單(本質是為引進路線買單)。業主的責任不僅是經濟的(支付高昂的引進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核設施營運單位“對所營運的核設施的安全、核材料的安全、工作人員和群眾以及環境的安全承擔全面責任”,國核技可以不負這種責任,而承擔瞭如此大責任的業主卻不能參與決策。 日韓在經濟起飛階段也曾由政府牽頭統一對外引進技術,卻避免了權責分離的困境。這是因為其制度安排上,是以企業作為承擔技術轉移主體的。中國核電工業的體制本來就不合理,行政壟斷仍然過多,市場機制仍然太少。在這種條件下,靠行政權力來貫徹的引進路線不僅無助於改革核電體制,反而增加了更多不政不企的因素,使中國核電工業體制之亂為世界核電發展史上所僅見。

“破綻百出”並沒有讓引進路線清醒,不等首臺AP1000機組在2013年建成運轉,它就要從2011年開始這種堆型的批量建設。其實引進派早在2003年就說過:“至於採用先進技術的風險問題,歷來風險都是與利益共存的,不敢吃螃蟹的人,怎能嚐到其鮮美的滋味?”但未經任何實際運轉的檢驗就開始批量建設一種新堆型,這種做法在世界核電史上是沒有先例的。如此敢於冒險的一個直接原因是對國產二代機組迅速普及的擔心:如果符合安全規定的廠址都批給了國產二代,將來再建AP1000就沒地方了。於是引進路線凍結了所有內陸核電站項目的審批,同時打算加快建設AP1000的速度。更重要的原因是一個政治邏輯:引進路線為了不在受挫之後受到質疑,於是就更徹底地貫徹這條路線以證明其正當性和合理性,一意孤行地走入“瘋狂”,哪怕受挫的原因本來就是違反了技術和工業發展的規律。

以上述趨勢為證據,不得不令人懷疑第三輪引進路線正在將中國核電的發展引上一條高風險的道路,雖然實際風險將取決於決策者修正這條路線的靈活程度。這些風險來源於AP1000的技術風險,來源於代價高昂的引進使核電發展喪失合理性的經濟風險,來源於技術路線混亂、體制混亂的風險,更來源於削弱、肢解中國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的風險。面對這樣一個發展局面,人們不能不提出一個問題:中國的核電發展為什麼非要走全盤引進的路線?如果追尋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那麼任何關心中國核電長遠發展的人都會產生一個揮之不去的困惑:在中國的核工業建立5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4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第一艘核潛艇下水30多年之後,在中國的民用核電工業經歷了30年的發展之後,為什麼中國仍然沒有形成能夠獨立發展核電工業的技術能力,甚至連應該怎樣發展核電技術能力的途徑似乎都沒有找到?這個困惑是如此的沉重,以至於即使引進的必要性得到證明,它也是無法迴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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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第三輪引進路線的被迫修正證明了中國具有發展核電的自主技術能力基礎,因為原本被“槍斃”掉繼而又被迫批准上馬的所謂“二代改進型”核電站,無論在多大程度上借鑑過外國技術,都是中國自主設計的。既然具有這種能力基礎,那為什麼決策者總是認為中國核電的發展只能從購買外國核電站開始?中國核電發展的最佳技術路線是不是隻能走將外國的“先進”核電站設計加以“國產化”的道路?造成中國核電在過去緩慢發展的原因真的是技術不行還是其他什麼因素?中國的核電發展到底能不能走自主路線? 存在這麼多的困惑,中國核電的發展似乎只能用“謎局”來形容了。為解開這個謎局,本文在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的背景下,追尋30年中國核電發展的脈絡,並追尋50多年中國核動力技術發展的歷程,對中國核電發展的技術選擇、戰略和體制、技術能力基礎和道路選擇等方面進行分析。

由這些分析所組成的四個主題共同證明了一個道理:

引進路線是錯誤的,中國核電發展的康莊大道只能是自主路線。

主題一:中國人研發的技術不一定不先進

世界核電技術的發展軌跡並非一條直線,而是在經歷兩次嚴重核事故(美國三哩島和前蘇聯切爾諾貝利)之後發生了斷裂;雖然核工業界在改良壓水堆的基礎上推出了所謂的“第三代”技術,但由於西方核電的復興要求實現革命性的“固有安全”,所以以美國為首的各國政府在新世紀之初,合力發起促進新一代核能系統技術開發的浪潮,它們都明確支持的研發前沿集中在所謂“第四代”核電技術上。

以此為背景,在改良傳統技術上,中國完全可以在已有的基礎上趕上先進水平;而在革命性的第四代技術上,中國實際上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因此,引進路線的制定者對世界核電技術趨勢缺乏深刻的認識,其判斷也是錯誤的,全盤引進更是沒有必要。 實行第三輪引進路線的主要理由是中國現有的技術不夠先進——只要放棄雖然自主掌握但卻落後的第二代技術,而直接引進“最先進”的第三代核電技術,就可以實現“一步跨越”。

由此可見,引進派頭腦中的“技術”其實指的是具體的產品(更準確的說法是物化在產品上的技術)。但一個國家要想實現技術“跨越”(更準確的概念應該是“進步”),就不可能只靠購買現成的產品——因為產品會不斷更新,要進步就必須培育出來能夠推動產品變化的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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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技術能力的來源留待後面再討論,這裡首先指出,以現有外國產品作為判斷技術“先進性”的標準,就會忽略決定技術變化的關鍵因素,從而喪失判斷技術發展趨勢的能力。如果稍微瞭解一下核電發展史就可以看出,世界主流核電技術不是沿著一條直線發展的(如“一、二、三、四代”這種劃分給人的錯覺),真正決定核電技術代際劃分實質內容的,是兩個歷史階段對於技術性能不同的政治和戰略要求。這兩個歷史階段就是已經衰落的“第一核紀元”和正在浮現出來的“第二核紀元”。

第一核紀元從世界上第一個商業核電站(美國希平港核電站)的建成(1957年)開始,到1980年代走向衰落,其主導技術是輕水反應堆(包括壓水堆和沸水堆)。它起源於美國核潛艇的開發,然後才被用於核電站。在美國政府和因參與海軍艦艇核動力項目而獲得反應堆設計製造能力的西屋、通用電氣等供應商的推動下,輕水堆尤其是壓水堆以其率先獲得應用的經驗基礎和較好的經濟性等優勢,成為西方核電大發展時期的主導堆型。

但1979年發生的美國三哩島核事故暴露出來這種堆型的固有缺陷——永遠存在發生堆芯熔化的事故概率。輕水堆的堆芯冷卻劑是水,其供應是依靠泵和管道,如果泵和管道發生故障(如斷電、漏水、機械失靈或操作失誤這些永遠不能完全避免的事故),失卻冷卻劑的堆芯就會因溫度急劇上升而熔化,而堆芯熔化將導致災難性的核洩漏後果。

因此,幾十年來以輕水堆為主的核動力工業界(以下簡稱水堆工業界)為了對付這種失水事故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絞盡腦汁,不惜工本地採取各種改進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設計出一整套應急安全注水系統,這套系統在一旦反應堆系統發生失水事故時能及時啟動,將外部儲存的水注入反應堆系統,以防止熾熱的堆芯因裸露而熔化。這些技術改進措施降低了反應堆堆芯熔化的概率,大大提高了核電站的安全性。但由多種設備組成的應急安全注水系統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其中任何一個設備或部件的失效(因設備故障或操作失誤)都會使注水系統失效,導致堆熔。三哩島的反應堆裝有此類安全注水系統,但還是由於設備故障和判斷、操作失誤而導致堆芯熔化。

事實上,人類十分需要核能這樣一種新能源,而從科學技術上作進一步的改進,提出解決核電這一致命弱點的新技術方案是有可能的。在輕水堆核電站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在美國鋪開並推向歐洲的時候,核電界的有識之士就清醒地對當時只重經濟性而忽略安全性的傾向提出過警告。只有當這種反應堆開發出來,並且同時解決好核廢物的長期安全處置和防止核武器擴散的問題,核電才有可能全面復甦,並推向全世界的發展中國家(畢竟是發展中國家的未來需求更大),核電才能開始進入新的“第二紀元”。

雖然這些先知先覺者的正確預見在三哩島事故後就明確清晰地公之於世,但當時的美國政府和工業界並沒有完全接受。出於既得利益,他們更強調針對事故教訓就現有的設計做修補性的改進,並加強對核電安全的全面監管。但1986年的切爾諾貝利核事故最終迫使水堆工業界不得不承認,核電站發生嚴重事故是可能的。由於兩次嚴重事故的接連發生,西方公眾越來越擔心核電站的安全,反核浪潮洶湧澎湃,迫使包括美國在內的多數西方工業國家的核電事業陷入停滯。

從三哩島事故發生至本世紀初,美國再沒有新建核電站的訂貨,有的歐洲國家甚至通過全民公決或政府法令,為正在營運的核電站設置停運期限,全世界的核電發展在總體上停滯下來。一個曾經被幾乎所有工業國家看好而快速興起和發展的核電產業,竟然會突然停滯下來,甚至面臨被拋棄而退出歷史舞臺的前景,這在現代工業發展史上是十分罕見的。

核工業界一直在抱怨,是偏激和無知的反核勢力導致了這種結局。他們認為,核工業界在核電安全方面作出的努力、投入的資金是任何一個行業都不可比擬的,核電站發生堆熔引起嚴重事故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用概率安全分析的方法測算出的事故概率已達萬分之一以下,即平均一個反應堆運行一萬年以上才可能發生一次這類事故(事故概率為10-4~10-5/堆年),可謂“萬無一失”。但公眾並不完全相信這種理論分析和測算,即使是如此低的概率也不接受,因為人們從切爾諾貝利事故中體驗到了這類事故的後果,從心理上把由事故引起的大面積居民環境核汙染與原子彈爆炸的後果自然地聯繫起來。誰也沒有理由責怪公眾的“無知和偏激”。多年來,核工業界企圖加強公關宣傳教育活動來改變公眾的接受性,未見明顯收效。

上世紀末的最後20年裡,發達國家的核工業界在對付嚴重事故的核安全方面所作的努力是巨大的,向市場推出一批被他們自己稱為“第三代”的新產品。所謂“第三代”核電先進性的最基本特徵是在技術設計方案中認真考慮了對付嚴重事故的方法,進一步減小嚴重事故發生的概率,即把因反應堆堆芯熔化和堆熔後致使安全殼(最後一道安全屏障)短期內破裂所導致大量放射性物質外洩的概率又降低了一個數量級。這是一個不小的進步,但仍然不是消除而只是降低了嚴重事故的概率。雖然供應商聲稱這“實質上”消除了嚴重事故的風險,但公眾不見得完全相信這種概率方法分析的結果。堆芯熔化和和安全殼破裂的物理過程是如此複雜,實驗驗證很難真實模擬,更不可能在核電站運行中得到證實。水堆供應商們沿著這條技術路線做出的改良性努力沒有解決先輩們所提出的也是公眾所期望的核安全根本問題,他們的技術不能引導世界核電走出將要結束的第一紀元,儘管有著巨大需求的中國核電市場是他們競相推銷的最有吸引力的市場。

西方核電復興的重重困難最終使固有安全概念得到普遍認同,而“第二核紀元”經過漫長的醞釀,正在逐步浮現出來。1999年,美國政府提出了“第四代核能系統”的概念,其中對核電站的最根本要求就是要達到“固有安全”。小布什當選總統之後,美國開始重新實施以推進新一代堆型開發為主要技術內容的核能戰略。2001年7月,美國能源部宣佈成立由美國領導、9個國家參加組成的“第四代國際論壇”,正式開始了國際第四代核能研發,其後又接納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參加。該組織定義了第四代核能系統的技術目標,推出了6種第四代堆型的概念,對核電反應堆安全性的要求是不再需要電站廠址以外的應急響應,也就是不再會發生堆芯熔化事故導致的大量放射性外洩,要做到這一點,反應堆必須要“固有安全”。

從上述過程看,世界核電技術的發展經歷了兩個核紀元之間的斷裂,美國核電建設停滯30年的事實充分說明了這個斷裂的程度。當然,鑑於新一代堆型開發的困難性和時間需要,近期內的核電建設仍然只能依靠對原有技術的改進,但是,開發新一代核能系統的全球聯合攻關已經吹響號角,迎來第二核紀元的核電革命已經發動,新一代的固有安全反應堆將在不遠的將來被推向市場。

恰恰是這種技術革命的潮流更會產生對引進路線的質疑——中國實際上在第四代核電技術的發展上走在世界前列,甚至領先於美國。2002年,國際權威期刊《核工程和設計》發表了介紹中國清華大學10兆瓦模塊式高溫氣冷堆(the HTR-10)的專刊。該刊主編、模塊式高溫氣冷堆概念原創者之一的G. Lohnert在編者按中說:

“事實上,the HTR-10是世界上第一個有理由被稱為‘固有安全’的反應堆。因此,這是第一個第四代反應堆——它不僅存在於紙面上,而且存在於現實中。當然,它只是一個小反應堆。但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實際上它的所有部件,與正處於設計階段並將生產250兆瓦以上電力的原型堆,具有同樣的尺寸並遵循同樣的設計原則。”

2004年9月30日,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排下,世界第一座模塊式高溫氣冷核反應堆在北京首次對外進行了核安全實驗演示,來自30多個國家的60餘位國際原子能專家在現場觀看了“不插入控制棒下反應堆喪失冷卻”的核安全實驗演示。那是在全世界範圍內有史以來第一次用正在運行中的實際反應堆進行事故演示,充分說明“中國和平利用核能技術走在了世界前列”。

比得到國際學術界讚揚的更可喜的是,由中國政府支持的20萬千瓦高溫氣冷堆示範電站即將動工,標誌著這種國際公認的新一代先進反應堆將要在中國首先實現產業化。 高溫氣冷堆是目前美國選中開發第四代核電技術的唯一目標堆型(用於發電和產氫),另一個目標堆型是鈉冷快堆,主要目的是“焚燒”掉核電站產生的核廢料中壽命奇長(上萬年)的“錒系元素”,以解決核廢料處置的長期安全的爭端。

在第四代核電技術國際論壇所確定的6種堆型中,由美國主導的是“超高溫氣冷堆”(VHTR),它也是美國2001年能源政策報告中唯一提到的核電技術。清華大學高溫氣冷試驗堆建成後,美國國會的撥款委員會主席和能源部長都相繼專門來“參觀考察”過。最近,美國核管會(NRC)已與中國核安全監管當局原則達成協議,中方同意與美國核安全管理當局合作,讓美方參與中國首個工業規模的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的安全評審工作,共享安全評審方面的經驗;作為回報,美方願提供他們有關評審AP1000的資料的經驗。

上述事態發展表明,美國政府已看好了高溫氣冷堆是最有可能實現固有安全的核電反應堆,還有可能利用它產生的高溫熱量來生產氫,是美國當前炒得很熱的“氫能社會”概念實現的基礎。在美國國內形成這種共識的時候,他們遺憾地發現,兩個發展中國家——中國和南非先行一步,都已經起步建造工業規模的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美國有關部門一方面通過各種形式與這兩個國家的高溫氣冷堆項目開展合作(西屋公司已經在南非項目中入股),借鑑先行者的經驗;另一方面撥出資金,開展研究並準備儘快在愛達荷國家實驗室建設工業規模的示範堆。

為將來產氫作準備,美方希望開發出新的更高溫度的燃料元件和結構材料,建成能產生出口氦氣達1000℃高溫的所謂超高溫氣冷堆(VHTR)。在美國主導形成的描述6種第四代堆型的文件上,把美國準備搞的“超高溫氣冷堆”列在其中,而且由他們作為主導國家(leading country),不承認中國和南非先於美國建成的模塊式高溫氣冷堆是第四代反應堆。

在2004年9月的北京演示會上,一位中國核動力科技界的資深人士質問美國代表團為什麼定這樣的標準,來自美國國家實驗室的專傢俬下表示,他們實際上也不同意這樣定,但這個意見報上去後,被美國能源部一口否決,理由是:“這是政治問題”。

對於美國為保全世界核電領袖面子所作的努力,中國眼前不必花費精力去理論和爭辯,倒是可以看清問題的實質——中國在核電新技術革命的潮流中方向正確,已經走在世界各國的前面。清華開發的模塊式高溫氣冷堆就是第四代核電技術,它才是世界最先進的核電技術,而不是被國內引進路線所吹噓的AP1000。需要警惕的倒是在國內——引進派也以美國標準為根據而否認中國的高溫氣冷堆是第四代技術,以便為引進路線辯護。

從世界核電發展趨勢的脈絡中可以很容易地看出,革命性的技術斷裂發生在第四代和第三代之間,而第三代與第二代之間的變化則是連續性的改進(最核心的反應堆技術基本沒變)。中國核電的發展起步較晚,但兩期秦山核電站的建設已經證明中國掌握了二代技術。在這個能力基礎上向三代演進,並不存在難以逾越的跨度,完全可以滿足近期核電建設的需要。對於即將到來的第二核紀元,花費幾百億巨資全盤引進的第三代技術並不是通向第四代的橋樑,更不是通向第四代的必由之路。中國目前應該做的是儘快成功建成世界上首個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示範核電站,並進一步加大對這個方向未來技術發展的投入,擴大自己在核電技術革命中的領先優勢。

以“引進”外國現有產品來振興中國核電只能是一個幻想,其更嚴重的後果是,它必將導致忽略本國的技術能力基礎,忽略對於自主開發新堆型的投入,忽略自己的產品開發平臺,忽略本國核動力技術的基礎研發。

主題二:三十年的戰略顛倒

具有獨立的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中國之所以還在核電發展過程中步履蹣跚,其主要障礙不是技術上的,而是戰略和體制上的。這些障礙的本質,是從來沒有把中國核動力工業的發展納入到核電發展的考慮和規劃之中。 身為核大國的中國在核電發展上步履蹣跚,其根本障礙不在技術,而在於戰略和體制。從現象上看,以往中國核電發展緩慢的直接原因是造價昂貴,與常規電力相比缺乏優勢;昂貴的直接原因是過多地依靠引進,而引進的理由是中國的技術不行。但為什麼經過3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核電技術還是不行?分析三十年的歷史,答案很簡單:不是真的技術不行,而是主導了核電發展的引進路線從來沒有把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發展,列入發展核電的考慮和規劃之中。

三輪引進路線都是隻從對核能需求的角度出發,把興建電站增加電容作為核電發展的唯一業績指標。在技術供應方面,他們把“技術”等同於現成的產品,認為購買外國核電站就是“引進技術”,卻無視一個被各核電大國的經驗所證明的規律:一國核電健康發展的能力基礎是本國核動力工業的發展——技術驅動型的美國如此(把軍用核動力技術應用到民用發電領域),需求拉動型的法國如此(為保證關係到國家政治獨立的能源供應而堅持核能技術自主),通過引進追求自主的日本、韓國也是如此——特別是日本,也是引進起家,但現在已經控制了幾家全球領先的核電技術企業,包括西屋。與這些國家相反,中國在國家層次上從來沒有形成過同時考慮需求(核能利用)和供給(技術發展)兩個方面的核能戰略,幾乎所有影響了中國核電發展過程的重要決策都是從增加電容的局部利益做出的。

從計劃經濟繼承下來的體制問題不能全部歸咎於引進路線。但如何改革核電工業體制,要受制於發展核電的戰略。由於每一輪發展核電的主旋律都是以行政手段推行引進路線,從而忽略本國核能技術的發展,所以對採取什麼樣的組織形式才能使中國的核工業基礎為核電發展服務這樣重要的問題,從來沒有過嚴肅的討論。於是,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動力,再加上沿襲下來的行政壟斷,使中國至今沒有形成符合技術邏輯和市場邏輯的核電工業體制。

歷史說明了這些問題。 中國核電的發展可以追溯到1970年,周恩來總理於那年2月8日做出要發展核電的指示。雖然以“728工程”命名的第一個核電站項目早於1974年就被批准上馬,但由於在被封鎖條件下自行研製的技術難度和核工業內部的爭議(是用壓水堆還是重水堆),該工程的實際建設一直拖到了改革開放階段。 1970年代末,核電發展從增加電力供應的需求角度產生了新的動力,推動這個進程的主角是負責電力供應的政府部門。1977年,中法兩國政府達成協議,由法國提供貸款與中國進行經濟技術合作,其中包括一座核電站。新的行動者——電力部和一機部——主張下馬 “728工程”,轉而引進法國90萬千瓦的核電站(擬建在蘇南),理由是前者的30萬千瓦容量太小;而二機部(核工業部)則主張工程繼續幹下去。

由於國家預算中的電站建設資金全部由水電部掌握,所以電力供應部門成為第一輪核電發展的主導部門。 雖然70年代末的經濟調整迫使擬議購買法國技術的蘇南核電站下馬,但廣東與香港合資的核電站項目(大亞灣)因另闢融資渠道而在1982年獲得批准,並被納入水電部的主管之下。在那個渴望外資和技術的年代,廣東核電站因成為最大的合資項目而得到國家領導人的支持。同時,由核工業部主管的“728工程” 也在照顧歷史的條件下被保留下來,由國務院領導確定為採用壓水堆,工程定點浙江海鹽縣的秦山,正式命名為秦山核電站(一期)。但因為獲批的條件是“30萬千瓦的核電站就此一個,下不為例”,所以秦山一期並不構成“路線”。

1983年3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專門討論核電問題。會議充滿樂觀地決定,未來要大力發展核電,到20世紀末建成1000萬千瓦,先建三套:廣東、華東、東北各一套;要與法國談三套,並談技術轉讓;同時試探向前蘇聯購買核電設備的可能性。那年初,根據國務院的安排,國家科委牽頭聯合國家計委在北京回龍觀飯店召開技術政策論證會,會後編制的《核能發展技術政策要點》經國務院批准,確立了核電高起點起步,技貿結合、引進國外百萬千瓦級壓水堆先進技術的方針。至此,第一輪引進路線形成,其主要特徵是把建設核電站當作發展核電的全部內容;雖然也強調對“引進技術”的“國產化”,但主要指的是設備的國產化,對如何掌握核電技術的問題卻語焉不詳。 1980年代中期,以秦山一期和大亞灣兩個核電站相繼開工為標誌,中國的核電建設終於起步。

回顧歷史,從增加電容的需求角度所形成的引進路線確實推動了中國核電的發展,但這個功績不能掩蓋相伴的缺陷——它也確實沒有引進什麼技術。當時在大亞灣項目的技術引進主導權上,電、機、核“三套馬車”又開始新一輪爭執,致使國務院把電站引進和技術引進的主導權一分為二,分別交給了水電部和機械部。

其結果:對技術沒有興趣的水電部急於工程上馬,機械部又不懂核電站最關鍵的反應堆系統,而已經獲得設備採購合同的法方在技術轉讓談判中日趨強硬,導致談判失敗。大亞灣最後不過是一個法方負責的“交鑰匙工程”。 到1985年,國家降低了發展核電的調門(主要原因是核電站造價較高,不如火電站經濟),從原來的“要大力發展核電”轉變為“本世紀以火電為主,逐步加大水電的比重,核電是一個補充”。

與此相應的是體制變化。1986年,國務院決定把核電站全部交給核工業部主管,大亞灣的主管部門也由水電部改為核工業部;同時把準備從聯邦德國引進的兩臺90萬千瓦核電機組改為在秦山擴建兩臺60萬千瓦壓水堆機組,這既是出於外匯平衡的考慮,也是因為當時中國通過引進技術具備了60萬千瓦發電設備(常規島設備)的能力,把核電機組改為60萬千瓦可以提高整個項目的國產化水平。

雖然秦山擴建工程(二期)本來也是一個引進項目(聯邦德國設計為主),但在1989年後遭到西方制裁的條件下卻被迫走上自主設計道路。這給了中國核動力工業又一個自主實踐的機會,使其毫無疑問地證明了自己的技術能力。但如同秦山一期一樣,這個偶然因素導致的自主開發並沒有造成任何政策路線上的變化。1994年大亞灣核電站建成後,中國又經歷了第二輪引進路線。在增加發電能力的眼前需要左右下,決策者在“九五”期間(1996-2000)以單純“購買電容”為目的,分別從俄羅斯、加拿大和法國整體購買了三個核電站。 就總裝機容量而言,“九五”時期是中國核電發展最快的5年。但沒等這些項目建成,核電就陷入低潮,在包括整個“十五”在內的七八年中沒有批准一個核電站項目。這段低潮實際上是引進路線代價高昂的結果。大亞灣一期、二期工程的造價達到2000美元/千瓦,而秦山三期也達到1950美元/千瓦,遠高於秦山一期、二期的造價。有領導此後不久就指出“這樣高的造價我們在經濟上承受不了”。

此外,多國技術的進入令尚處於成長階段的核電工業體系方方面面都承受了高負荷,在標準、安全審批、設備製造、人才培養、運營、管理、維修等方面的額外成本,使原本並未逾越適度發展原則的核電建設規模也一下子顯得臃腫起來。

於是,核能的模糊地位以及混亂的技術路線,使中國核電工業帶著一片迷茫進入了21世紀。

前兩輪引進路線在引進技術上的失敗反映了一個影響深遠的事實:中國從來沒有在核能方面形成過國家戰略(即發展核能的頂層設計),從來沒有把發展本國核動力工業納入核電發展的考慮和規劃之中。不錯,中國核工業由於傳統重點是核武器開發而在民用核電方面缺乏經驗,但正如兩期秦山核電站建設所證明的,它並非沒有核電技術能力的基礎,問題是決策者從來沒有想過如何發展這個基礎。1985年,主管核電的國務院領導在一次講話中說,“核工業部的‘軍轉民’,主要任務是為核電站提供核燃料。”既然如此,中國的核動力技術當然就與核電發展沒有關係了。在短期內,引進似乎推動了核電的較快發展,但三十年下來,依賴引進而忽視自主技術能力的發展,則成為制約核電發展的主要障礙。

在體制上,中國從來沒有一個從戰略上規劃核能事業的機構(所謂“戰略上”就是同時負責規劃核能技術的供應和需求),其他機構也從來沒有承擔過這個職能。設在計委的國務院核電辦公室曾經是在各個部委之上有關核電的唯一機構,但它執行的職能始終是協調引進核電站。在工業層次上,由於高度複雜的核電站跨越了部門的傳統界限,所以計劃體制下的核電發展總是伴隨著部門紛爭。雖然後來有關核電的幾個工業部都被撤銷,但沿襲下來的行政性集團公司體制仍然沒有改變政企不分的狀況,致使中國至今沒有形成符合技術邏輯和市場邏輯的核電工業結構。

而符合技術邏輯和市場邏輯的核電工業結構,正是西方主要國家的核電能夠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這樣的核電工業包括三個市場主體,即運營核電站的業主公司、負責工程施工的AE公司和核蒸汽供應系統公司(NSSS)。在美國,所有的電力公司經過核安全當局的審批都可以成為核電站運營商,屬於高度競爭性的體制;法國的電力供應則由國家電力公司所壟斷,它也是唯一的核電站運營商。AE公司在美國是獨立的,經常與NSSS公司捆綁在一起承包核電站建設;而在法國則附屬於國家電力公司。更重要的是,無論各國的核電工業存在什麼樣的不同,提供核反應堆和主設備系統集成的NSSS公司都居於中心地位。不同國家的NSSS公司成長路徑各有不同,例如美國的西屋公司和通用電氣是通過參與美國核潛艇工程而掌握核工程能力的,而法國的法馬通則是由國家電力公司和一些發電設備製造商專門為提供核蒸汽供應系統而組建並培植起來的。這樣的工業結構,加上國家核安全當局的監管和國家實驗室的支持,使核電發展能夠迅速地響應市場需求。

反觀中國,繼承了原核工業部大部分職能的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核集團),實際上是一個既非政府又非企業的行政性集團公司。它既是經營核電站的業主,又是工程和設備的總承包商、國內核燃料和後處理服務的唯一供應商,還主管了中國所有具有國家實驗室性質的核動力技術研究機構。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囊括瞭如此眾多的異質性業務活動必然導致效率低下,因為競爭性企業只能圍繞著自己的核心能力開展業務活動。因此,行政性集團公司體制必然導致壟斷傾向,對外力圖阻止其他人染指核電市場,對內壓制下屬單位的自主權,其結果是使中國始終成長不出來NSSS公司。

大亞灣核電站建成後,國務院領導決定在其基礎上成立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公司,計劃單列(後歸國資委管),把中核集團的“一統天下”撕開了一個口子。雖然中核集團持有中廣核的股份,但國務院領導規定中廣核的中方股東不分紅,結餘利潤用於核電的滾動發展(但這個“以核養核”的方針只用於續建核電站,與核電技術發展沒有關係)。在後來的年月裡,中核集團一直抱怨中廣核只經營非常賺錢的核電站,既沒有核工業部門在軍工體制下形成的歷史包袱,也不承擔中國核技術發展的責任。中廣核則指責中核集團利用所掌握的核燃料循環、反應堆設計和涉核的審批權等資源,對中廣核處處設卡。

於是,中國核電工業兩個寡頭近年來出現一個有趣的發展趨勢:從核技術供應起家的中核集團拼命想擴大經營核電站的數量和範圍,而從核電站運營起家的中廣核則拼命想培植起來自己的技術供應能力,成立了研究院,招納人才,大有在技術上實行自給自足的意圖。雙方理由不同、做法不同,但實質和結果都是在缺乏市場機制下的封建割據。 直到中國核電面臨大發展的今天,如果問一句中國核電的市場主體在哪裡,那麼人們的眼前還只能是一片空白。當然,除了中核集團和中廣核,中電投、大唐國際、華能等電力公司目前已經被批准進入核電市場,預示著形成競爭性業主體制的可能性。但是,不僅這些公司的核電項目(機型、規模、價格等等)要受到引進路線的直接行政控制,而且其他不可或缺的市場主體(尤其是NSSS公司)也並沒有形成——中廣核走的是在依賴法國技術的框架下實行局部自給自足的道路,而中核集團則是把持本屬國家事業單位的科研院所來直接控制核技術供應,整個核電工業仍然處於一種行政壟斷的狀態。

一些業內人士曾經認為,兩個寡頭明爭暗鬥的結果是為第三輪引進路線提供了口實。經過秦山二期的設計實踐後,中核集團屬下遠在四川的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以法國M310堆型(大亞灣堆型)為參照系,重新設計堆芯,把燃料組件從157個改成177個,並加大了壓力容器的尺寸,這就是CNP1000的核心技術方案。1999年,中核集團接管CNP1000項目,將它作為自主品牌向外推介,想通過這個方案來統一全國核電發展的技術路線。嶺澳項目順利實施後,正在為三期建設制訂百萬千瓦級堆型方案的中廣核對這種意圖極為敏感,遷怒於CNP1000方案本身,堅決不同意改變堆芯設計,並針鋒相對地提出了CPR1000方案(M310堆芯不變,其他修改18項,仍由核動力院設計)。相執不下之際,源自國家計委的第三輪引進路線以需要統一技術路線為由出場了。

但事實上,第三輪引進路線自有其“深厚的”根源。在戰略上,它的出發點仍然是隻考慮增加電容的片面需求觀點。2007年國家發改委公佈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05—2020》在前言中就稱:“核電發展專題規劃是電力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與前兩輪引進路線本質相同。由於從前蘇聯學來的計劃編制方法只能從已知的給定產品出發,所以計劃官員們早已養成了從引進外國現有產品開始(再加個“國產化”)發展產業的習慣——汽車、飛機、彩電等工業如此,核電工業也如此。在整個1990年代,國家計委在核電技術上的工作重點就是滿世界找核電發展的“驅動項目”,即準備引進的目標堆型(後來改稱自主化依託項目)。

在核電即將陷入低潮和迷茫的1996年秋天,國家計委等部門在上海召開“核電國產化和技術政策研討會”。來自基層的與會人士越來越認識到,“國產化”不應該僅僅限於設備的生產製造,而應該是“四個自主”,即自主設計、自產設備、自主建造、自主營運。但在計委會後下發的文件中,把過去所提的“以我為主,中外合作”的方針改為“以我為主,中外合作,積極引進,推進國產”。在這個“十六字方針”中,前八個字是從來就不得不說但卻難以把握的話,而後八個字倒是真正可以操作的方針。在醞釀新一輪核電發展的新世紀之初,以計委原核電辦官員為首的“六君子”提出了全盤引進的建議方案,說服領導之後遂成為第三輪引進路線。

但這個路線除了通過購買外國核電站可以“引進先進技術”的空話外,既無判斷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的能力,也無對本國核動力技術發展的規劃,何談戰略?在體制上,它的提出和實施完全是依靠行政權力,通過新成立一個行政性公司來干預企業和市場,以強行貫徹引進路線,在原來的混亂之上又疊加了新的混亂。引進派在為自己辯護時總說中國的技術不行,但被三十年曆史並被實踐繼續證明的是,問題出在戰略和體制。如果中國能夠形成一個核電發展的國家戰略並進行相應的體制改革,那麼引進路線才是一個首當其衝應該被徹底拋棄的怪胎。

主題三:被官僚放逐的“中國創造”

中國具有核電技術能力的基礎,其主要載體是在披荊斬棘開發核潛艇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核動力產品開發平臺。經過秦山核電站的實踐和百萬千瓦級核電站設計的實施,這個產品開發平臺已經能夠支撐起中國核電發展的大局。但是在引進路線和行政壟斷的共同作用下,它正在面臨被肢解、被邊緣化的危險。

與引進路線很不情願去承認的相反,中國具有核電技術能力的基礎。比這更令人清醒的是這個基礎的來源——它不是來自技術引進,而是來自自主開發。對這個事實的理論解釋很簡單,雖然產品可以從市場上買到,而能力卻是買不來的,因為能力的生成和發展只能通過開發技術和產品的實踐。與美國、法國和俄羅斯等國家一樣,中國的核動力技術能力也起源於核潛艇動力系統的開發,這種起源使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發展從一開始就建立在自主的產品開發平臺上。

從概念上講,產品開發平臺是一個包含了工作對象(產品序列)、工作主體(研發團隊)和工作支持系統(工具設備和經驗知識)的有組織的活動系統——不是這幾個要素的簡單拼湊,而是隨著產品開發經驗的積累逐漸形成的有機系統。由於技術知識的緘默性和組織性,產品開發平臺即工業組織的學習系統和知識系統,是消化吸收外部知識的經驗基礎,是“再創新”的必要條件,它隨產品開發活動的演進就是技術能力發展的機制。 與通過自主產品開發平臺的技術學習不同,在引進給定產品設計下的學習,是一種“亞產品層次”的學習,它包括購買全套生產線、按照外國的產品設計組裝產品等等,當然也包括對原設計的邊際性改進。

中國近20多年來的工業實踐證明,亞產品層次的技術活動使學習者受到一系列的限制:無法從產品設計上理解技術、市場需求、成本約束等因素之間的關係,無法掌握把各種單項技術集成為產品系統的能力,無法學會如何判斷影響技術演進方向的因素,並因此而無法決定進行技術努力的方向;由於目光被侷限在局部的技術差距上,甚至容易使學習者喪失信心。

這個對比對於追趕國家的技術學習有著特殊的政策和戰略涵義:由於工業技術能力的生成及其持續發展只能通過自主的產品開發平臺,所以即使後進者必須進行技術學習,而且在起始階段經常不得不從亞產品層次開始學習,但擺脫技術依賴的唯一途徑就是使自己的技術學習從亞產品層次上升到產品層次。

回顧中國核技術50年,不僅可以解釋中國核電技術能力的來源,說明引進路線把這個能力基礎排除在核電發展之外的惡果,而且再次證明了技術能力是如何生成和增長的理論主題。 1958年中國第一座反應堆剛一運轉,聶榮臻元帥就向毛澤東、周恩來提交中國應該自行研製導彈核潛艇的報告;報告在兩天內得到批准,項目上馬,代號09工程,一支年輕的潛艇核動力設計團隊隨即在北京原子能所組建起來。

由於前蘇聯從一開始就拒絕提供任何幫助,在1960年代初的經濟困難中,項目下馬了兩年,但動力堆的研究設計工作一直沒有停頓。1965年中央決定在四川省夾江地區建造核潛艇陸上模式堆(壓水堆),以北京團隊為核心,從全國調集幾千工程技術人員在那個毫無工業基礎的地方建立起909基地——這裡沒有篇幅去描述他們所經歷的困難和獻身精神。1970年8月30日,中國第一個核潛艇陸上模式堆達到滿功率,1971年9月中國第一艘核潛艇下水,1974年正式服役。事實上,以核動力在中國發出第一度電的,既不是大亞灣核電站,也不是秦山核電站,而是這個遠在西南一片山區中的中國核潛艇陸上模式堆。今天,這個909基地已經演變成為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總部設在成都)。

在開發出來第一代核潛艇動力堆之後,中國核動力院幾乎20年沒有再接到任務,幾千人似乎被遺忘在那片山區。1970年代末籌建秦山核電站(一期)時,在上海成立了728院(今天的上海核工程設計院),當時的中國核動力院院長調任728院院長,並帶去一批技術骨幹。在“軍轉民”最困難的時期,核動力院既無軍品任務,也無緣核電建設(他們曾為參與核電做了大量準備工作),人員大量流失。

即使在這樣的條件下,這支披荊斬棘的隊伍仍然於1980年建成了高通量工程試驗堆(是設計反應堆的關鍵實驗設備),使中國成為繼美蘇之後第三個擁有這種堆型的國家,迄今仍然是亞洲最大的工具堆。1980年代末,閒著沒事幹的核動力院自籌資金,開發出來在美國之外絕無僅有的脈衝堆(可用於模擬核爆試驗)。1989年,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布里科斯在核動力院訪問了3天,當被問及觀感時,他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

“你們在一個如此與世隔絕的地方,做出了令人不可思議的業績!”

也是在同一年,巴西原子能委員會代表團到訪,看到核動力院自己設計建成的高通量工程試驗堆,在羨慕和欽佩之餘不禁提了一個問題:

“你們為什麼不自己搞核電?!”

陪同參觀的院領導無言以對,因為他們不能對外國人說出實話——“國家不讓我們搞!”

好在他們終於熬到了機會。1980年代後期醞釀秦山二期時,有關部門採取招標方式,首次被允許參與民用核項目的中國核動力院以無可爭辯的實力中標。雖然當時中標的任務只是輔助德方設計,但從1989年之後就變為承擔全部設計。有關秦山二期是照抄大亞灣的說法,來由是前者的反應堆設計被上級規定為必須參照法國M310壓水堆,但除此之外,該反應堆是重新設計的。M310是三個迴路90萬千瓦,而秦山二期則是兩個迴路60萬千瓦。

這個變化意味著堆芯系統必須重新設計:設計反應堆“心臟”的堆芯只能從特定的結構尺寸和主參數開始,而不可能從任何其他設計的局部修改開始;設計的功率不同,堆芯的結構就不同。此外,由於需要涉及大量計算,所以從初步設計開始就要啟用計算程序。核動力院所使用的設計程序是從設計核潛艇陸上模式堆開始逐步開發積累下來的,只是在秦山二期施工開始後才能啟用法馬通(法國唯一的NSSS公司)的諮詢包(包括設計軟件),其作用主要是校驗中方的設計程序和設計結果,結果是差異不大。

一個具體的例子更清楚地說明了自身能力與外來知識的關係。1990年7月,當核動力院的技術人員開始設計秦山二期反應堆控制棒驅動機構(堆內核心構件之一)時,只收到大亞灣核電站關於該機構的標註總圖,它不過是外形和基本結構的示意圖,雖然可以提供某些靈感和啟發,但信息非常有限,連零部件尺寸這樣的最基本參數都沒有。

因此,儘管得到這樣一份參考圖,技術人員仍然必須從概念階段進行設計工作。官方記錄中說到:他們“憑著從事09工程的多年設計研究經驗”,最終確定了採用豎直方向步進的磁力提升器型設計。在詳細設計階段,一位參與者回憶說:“因為是從零開始,每一個結構的確定,尺寸的設計都煞費苦心。”經過大量的計算和設計修改之後,開發人員完成了圖紙設計,並立刻進行樣機的各個單項試驗研究,然後下廠與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人一起加工製造樣機,至1993年5月完成了控制棒驅動機構電磁驗證樣機的研製。

秦山二期反應堆的設計開發不僅證明了核動力院的技術能力,更證明了真正的技術能力不是引進的直接結果,而是源於自主開發——對外部技術知識的消化吸收只能建立在自己的經驗基礎之上。秦山二期兩個65萬千瓦機組幾年運轉證明,反應堆系統安全可靠,而且在近期世界上已建和在建的核電站中是成本最低的,安全性能也達到了二代主流技術的水平,有的指標已經達到URD(美國電力研究所發表的《先進輕水堆用戶要求文件》)規定的範圍,目前的運行狀況非常好。秦山二期堆芯的設計效果有目共睹,核動力院在個別參數的要求上甚至比法馬通還嚴格,一位堆芯總設計師指出:“核動力院”就堆芯設計手段而言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無論是AP1000還是EPR,在這方面都沒有新東西可以轉讓給我國”。

1991年6月15日,對09工程懷有很深情結的時任國家領導人對核動力院院長的來信批示,表示應該支持核動力研究開發基地的建設。國家計委遵照批示投資1.8億元,在成都建設了一批軍民兩用的核動力試驗設施。

這個被稱為“615工程”的項目挽救了瀕於散夥的核動力院,使其主要技術力量從山裡搬遷到成都。在工程完成後,核動力院擁有在世界上也堪稱一流的完整試驗裝置(包括工程試驗堆)。所有這些試驗裝置全部是核動力院自己設計和建造的,凝聚了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經驗(其基礎就是當年為開發核潛艇動力堆而在山裡建造的試驗裝置)。有些參觀者只從投資成本去計算這些裝置的價值,但它們不是可以從市場上買到的標準產品,其設計和使用方法是研發機構經驗積累的產物,沒有那些“前輩們在山裡摸索出來的經驗公式”,以及反覆在開發產品過程中才能理解的原則和掌握的訣竅,這些裝置不過是一堆鋼鐵,而經驗知識(能力的要素)恰恰是難以模仿、不可轉讓的。

由於近30年世界核電建設的蕭條,大型工具堆和試驗檯架現在已經成為了核動力工業界的稀缺性戰略資產,中國核動力院的試驗裝置在世界範圍內都具有競爭力,其實際價值遠遠超過有形設備的投資成本。西屋在向中國推銷AP1000過程中,曾請求核動力院幫助做水力模擬和流致震動試驗(報價200萬美元),但美方要求核動力院必須接受美能源部對試驗經費的審計,被核動力院拒絕(這個例子同時證明,西屋在還沒有做過這兩個重要的試驗之前就向中國推銷產品)。

中國核動力工業經過幾十年的體制演變,目前中國具有核動力反應堆開發能力的研發組織只有兩個:開發了核潛艇動力堆並承擔了秦山二期反應堆設計的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以及開發了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的清華大學核工程研究院。

清華核研院早期介入過核潛艇的開發,因感受到自己不屬於業內主管部門而難以在主流技術領域(如壓水堆)立足,於是在1970年代末就決定主攻當時看上去屬邊緣領域的低溫堆和高溫氣冷堆。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的概念是兩位德國科學家在三哩島事故後提出的,但在1980年代反核運動高漲和綠黨興起的背景下,該堆型的概念無法在聯邦德國付諸實施。當時為了促使中國購買聯邦德國的核電站(秦山二期),德方把邀請中國科技人員參與高溫氣冷堆的研究作為一個砝碼,中方派出的學習單位就是清華核研院。1980年代後期,模塊式高溫氣冷堆被列入中國“863計劃”。雖然不是原創,但清華大學的傑出貢獻是沿著這條技術路線鍥而不捨,歷經十幾年埋頭苦幹,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個模塊式高溫氣冷堆(10兆瓦試驗堆)。

令人感到怪誕的是,如此寶貴的研發組織也是最被領導們所看輕的。由於在政策上從未將中國核動力技術的發展與核電的發展聯繫起來,所以這些研發組織只能在邊緣中生存,依靠一些偶然的機遇來證明它們的能力。

以集產品開發業績、完整試驗手段和深厚經驗積累於一身的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為例,它既是中國能力最強的軍民兩用核動力技術研發平臺,同時也是在現行體制下最被邊緣化的機構。翻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文獻記錄,令人甚至懷疑當時主管核電發展的領導人是否知道中國還有這麼一個核動力技術的研發機構。

核動力院是國內最早理解世界核電新技術革命趨勢的機構,早在80年代就參與過西屋公司採用“非能動”概念的AP600反應堆(AP1000的原型)開發,也跟蹤過聯邦德國的高溫氣冷堆,但這些努力都因為計劃體制只重工程不重研發、研發組織沒有決策自主權而不了了之。在核電建設中,由於主管部門沿襲傳統體制的行政分包方式,所以在技術方面起關鍵作用的核動力院只是被置於打工者的位置,任何組建NSSS公司的念頭都會遭到壓制。引進路線本來還打算通過“軍民分開”肢解核動力院,將其從事核電研發的力量劃出來用於複製AP1000,因涉及軍工體制未果,但從此也實質上把核動力院排除在國家重大專項之外。與之相比,清華核研院通過把高溫氣冷堆列入科技部主管的“863計劃”,反倒是另闢蹊徑走了出來。

但這個被引進路線和行政壟斷所邊緣化的研發機構,卻仍然支撐了中國核電大局的頂樑柱。中國百萬千瓦級核電壓水堆的兩個設計方案——CNP1000和CRP1000,都是由核動力院通過秦山二期的實踐而開發設計的。如果中國沒有這個核動力院,當然也就沒有核電發展的這個局面。創新程度更大的CNP1000已經完成了基本設計,有一些技術指標甚至能夠達到URD規定(如壽命長達60年,熱工安全餘量大於15%),國家核安全當局已經對CNP1000設計的反應堆系統做了初步審查評價,認為可以應用於工程實踐,只是由於行政性集團公司體制的低效率,使配套的全廠設計(電站佈置和輔助系統等)沒有跟上,安全審評工作未能全面開展,至今未能推向市場。

更能說明中國技術能力基礎在引進路線下遭受厄運的是核電重大專項的波折。在國務院組織論證“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過程中,從2004年初開始,在科技部和國防科工委領導下,以核動力院為技術牽頭單位,聯合其他單位,經過大量技術論證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多次專家諮詢評估,於2006年1月向國家提出《大型先進壓水堆核電站示範工程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立項建議書》,目標是建成核安全達到國際第三代核電技術水平、壽命達到60年的150萬千瓦級的大型壓水堆示範電站(即CNP1500方案)。

正是這個立項建議加上高溫氣冷堆項目,形成16個國家重大專項之一的“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核電站示範工程”。本來這個重大專項與當時進行中的第三代核電技術國際招標沒有關係,但自主開發出達到第三代水平核電技術的努力必將陷全盤引進路線於無理無據的境地,於是在其他專項都紛紛上馬時,引進路線的決策者對核電專項故意拖延,直到2007年與西屋簽訂引進協議和成立國核技之後,才突然決定將該重大專項轉向對AP1000的“消化吸收再創新”。

中國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需要已經證明,最寶貴的生產要素不是資本和勞動力,而是技術能力。在諸如核動力這樣的複雜技術領域,建立起有效的產品開發平臺是昂貴的,只有經過多輪次的產品開發才能發展出來可靠的技術能力。自主技術能力也是吸收外來技術知識的必要條件——這就是為什麼在法方並沒有真正轉讓技術的條件下,吸收了大亞灣核電站技術知識的不是擁有這個電站的中廣核,而是由開發核潛艇起家的中國核動力院;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的概念源自國外,但當清華團隊鍥而不捨地把概念做成實際反應堆之後,中國在這個方面的技術能力就領先於其他國家。

中國核電的三輪引進路線,都是把現有產品當作技術,把購買外國核電站等同於獲得技術能力,無視中國自己的技術能力基礎,更沒有把這個基礎的發展納入核電發展規劃。正因如此,引進路線也充分證明了自己的荒謬——在三十年的輪迴中,每一次引進的結果(沒能引進技術)都成為下一次引進的理由(還是缺乏技術)。

主題四:中國利益最大化還是部門利益最大化

只要擯棄宿命的直線式思維,而代之以符合自己長期目標的戰略性思維,決策者就不難看出,中國的核電發展不僅完全可以走自主路線——甚至在經歷了引進路線的曲折之後再走也不遲,而且只有走自主路線,才可能從發展民用核電工業上獲得足夠的經濟利益和戰略利益。

從前三個主題對世界核電技術發展趨勢、中國核電建設歷史經驗和中國核動力技術能力基礎的分析看,中國實際上具備了幾乎所有自主發展核電的基本要素,但把這些要素整合成為一個自主路線,則需要一個更重要的卻長期缺乏的因素——正確的政策思維。

長期以來,在中國技術政策上占主導地位的是“直線式”思維,甚至在“自主創新”已經成為國家大政方針的今天仍然在頑固地持續著。在有關技術創新的國際主流文獻中,直線式思維指的是認為技術可以從先進國家向後進國家自然擴散,或認為只要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可以自動產生技術創新。而在中國,這種思維的典型表現是:外國技術一定先進,中國一定落後;把購買產品(物化技術)等同於獲得技術能力;把技術進步看作是“引進”或資本投入的自然結果——核電引進路線就典型地體現了這種思維方式。

直線式思維的最大謬誤,在於把技術看作是可以在不同主體之間自由移動的物品,卻排除了自己從事創新活動對於掌握技術並推動技術進步的關鍵作用,反而因為看不到自己能力成長的前景,而產生了只能跟隨的宿命錯覺。事實上,創新的成功不僅取決於技術因素(既包括隨科學進展所帶來的技術機會,也包括可以利用這種機會在“幹中學”的技術能力),而且也取決於市場因素(既包括隨各種變化而出現的市場機會,也包括開發者對於市場變化的理解和判斷)。恰恰是因為存在這些不確定性,所以創新並非是技術和資金實力的必然結果,而取決於學習的努力程度。

中國工業的許多例子都證明,只要把自主開發當作技術學習的關鍵手段,弱小者仍然可以創新。因此,如果明確創新對於技術進步的關鍵作用,就必須在政策層次上擯棄直線式思維,轉而採取戰略性思維。

“戰略性思維”的實質是在力量或資源有限並存在不確定性的條件下,仍然相信存在獲勝的機會,並據此做出最有利於獲勝的行動選擇。共產黨從弱小到奪取政權的過程就充滿了戰略性思維,而毛澤東在黨內與教條主義的所有較量就是戰略性思維與直線式思維之間的鬥爭。為什麼在技術密集型工業中“以小搏大”時,像華為的任正非會屢屢引用毛澤東的思想?無非就是因為戰略性思維的重要性。 如果以戰略性思維分析核電問題,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民用核電技術並不構成一個具有獨立源頭的技術領域,而是屬於包括軍事用途在內的核動力技術領域,甚至通過某些環節(如核燃料)而涉及核武器技術。由於這種性質,世界核電工業存在一個明顯的戰略結構,即一個國家掌握核電技術的可能程度受制於該國在世界戰略結構中的政治地位,它影響到一個國家開發核動力技術的必要性和決心、對技術軌道選擇的考慮標準(即技術戰略)以及獲得外部技術來源的可能程度(美國在核問題上對待印度和伊朗的不同態度證明了這一點)。因此,一個獨立的核動力工業不僅是中國核電能夠健康發展的長期保證,也是中國保持政治獨立性、捍衛領土完整所不可或缺的。以一個同時考慮和規劃核能技術需求和供應的國家戰略來代替僅僅著眼於增加電容的引進路線,並沒有降低以核能增加電容的重要性,反而是中國獲得電容經濟利益的根本保證。

如果在核電發展上採取戰略性思維,在操作層次上轉向自主路線幾乎是一個順水推舟之舉。就技術路線而言,自主路線可以採取一個長短期結合的雙重戰略。在短期內,中國應該以自主掌握的二代改進型核電站進行批量建設,滿足到2020年的核電建設目標;就長期而言,中國應該率先推廣符合第二核紀元要求的核電站,爭取在2020年左右開始批量推廣高溫氣冷堆等先進堆型,同時加大對開發新堆型的支持,使中國的核電工業在技術上走在世界前列。

就支撐這個戰略的短期需要來說,中國已經能夠自主提供技術供應,不僅自主設計建造了兩期秦山核電站(並已經出口到巴基斯坦兩座同類機組)並開工了秦山二期的翻版工程,而且自主設計的百萬千瓦級壓水堆CRP1000已經批量在建。以這些工程實踐和技術活動為基礎,中國完全可以開發出具備更高安全性和經濟性的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技術。

就支撐這個戰略的長期需要來說,我國處於領先地位的模塊式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位於山東省榮成市石島灣的20萬千瓦核電站)已經揭牌,將於2009年正式開工,並計劃於2013年建成發電,其預算“比投資”約為每千瓦2200美元,這個比引進的落後技術更低的成本水平將隨著批量化建設而繼續明顯降低。除了在示範工程的基礎上繼續對其完善,還應該加大對開發其他類型新堆型的支持,以支撐中國核電發展的長期戰略。國家重大專項的資金應該用在新堆型的研發上,而不是用在複製外國堆型上。

引進路線的困境已經證明了實施這個雙重戰略的可行性:即使要全盤引進,短期內也不可能不以中國已經掌握的二代技術為主建設核電站。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與首臺AP1000核電機組都計劃於2013年建成(實際上AP1000由於技術問題等因素,能否按期建成還是個巨大的問號),所以檢驗這兩種堆型所需要的時間是相同的,沒有誰耽誤誰的問題。但這兩種堆型的不同性質則是實施自主路線的根據:模塊式高溫氣冷堆是全世界視之為核電復興關鍵的第四代核電技術,其戰略意義遠遠超過AP1000。只要轉而實施自主戰略,已經購買的AP1000和EPR核電站也無傷大雅,將其視作為探索多種技術的嘗試和學費也就罷了。

如果採取戰略性思維而轉向自主路線,那麼體制改革的方向和原則也同樣會清晰起來。回顧三十年的歷史,中國的核電發展在體制上存在兩個致命缺陷,一是在直線式政策思維下從來沒有過頂層設計,政策的制訂和執行總是被局部利益所左右;二是政企不分的行政壟斷體制阻塞了核動力工業進入市場的通路。針對這些問題,核電體制改革的原則應該是在強化政府核能戰略規劃和核安全監管的框架之下,引入更多的市場機制並破除行政壟斷,使中國核電發展的需求與中國核動力工業的技術供給聯繫起來。

遵循上述原則,應該在政府層次上實現由一個機構(如能源局)統一負責核電建設和核動力技術發展。在工業層次上,改革可以在現有的基礎上順勢而為,沿著市場力量生成的方向,首先建立起更有競爭性的業主(運營商)體制——增加業主公司的數量(繼中核集團、中廣核和中電投之後,逐漸向已經參與核電建設的大唐國際和華能發放經營核電牌照),並在符合安全監管的條件下賦予它們經營自主權(如在堆型選擇等方面)。競爭性業主體制立刻會產生對技術和服務的市場需求,從而要求形成能夠響應這種需求的NSSS公司和AE公司。

但形成這些市場主體的關鍵是要改革中核集團體制。中核集團體制的主要弊端是囊括過多異質性業務而產生的行政壟斷傾向——由於既是核電站運營商,又主管了國家幾十年投資建立起來的核動力技術研究開發基地和核燃料開發製造系統,所以難免會以一個公司的利益動機(如爭奪核電運營市場)去阻礙中國核動力工業的主要力量服務於全國核電的發展。這種情況多年來被詬病為“封閉軍工體制”,但其實問題不在於軍工,而在於壟斷。改革的原則是必須對中核集團明確定位。如果出於難以改變現有軍工體制而暫時把它定位為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機構,集團總部最多隻能採取控股公司形式,不能干預所轄單位的經營自主權,以使這些單位能夠充分進入市場;如果把它定位為企業,則應該把集團按專業拆分,使各個部分能夠圍繞著自己的核心能力參與市場競爭——集團總部可以轉變成為一個以經營核電站為主的業主公司(這本來也是它最感興趣的),其他部分則成為能夠獨立面向市場的主體和向國家負責的基礎研發機構(如核二院轉變成為專門從事核電站整體設計的AE公司,核動力院在保留國家實驗室職能部分的同時,通過與設備製造企業聯合而組建NSSS公司,以及組建核燃料循環公司等)。這些國有涉核專業公司和國家實驗室的業務領導歸屬政府核能主管機構,它們所承擔的國防研發項目則由總裝備部負責。這樣做,既能打開核動力工業進入核電市場的通路,也可理順以公共資源支持基礎研發的體系和責任,並以民用需求維繫軍民兩用產品開發平臺的方式實現軍民互動,保證民用和國防兩個方面的技術進步。

此外,由清華大學和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合資成立的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設計高溫氣冷堆示範工程的單位,將會通過工程實踐發展成為另一個NSSS公司。中廣核是從經營核電站滾動發展起來的,它在技術上自給自足的念頭始於行政壟斷造成的無奈。一旦核電市場更加開放並出現建立在中國核動力技術基礎上的NSSS公司,中廣核更可能集中於核電運營業務,因為實行技術自給自足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包括時間成本)會遠遠超過從專業分工中獲得的收益。國核技的生存完全是靠行政手段,如果實行新體制,它的命運不會有多少懸念。應該以自主路線發展核電的戰略思維,是基於一個信念——只有這樣做才能使中國的利益最大化。其理由至少有以下幾點: 經濟收益最大。因為自主路線不僅將以比引進路線更低的成本擴大中國的能源供應,而且將培育出一個具有市場競爭力的中國核動力工業,這是依賴引進技術絕不可能做到的。由於技術能力的成長離不開與市場的互動,所以即使中國現有的技術水平存在差距,它也只能而且必然通過市場的鍛鍊而提高。 有市場競爭力的核動力工業能夠使中國掌握增加替代能源供應的主動權,而自主發展核電將大大提高中國在世界能源供應結構中的談判地位,緩解因為化石能源進口和汙染物排放過多所帶來的壓力。

自主發展核電將使中國軍用核技術的發展處於活力不竭的狀態。由於軍民之間在技術研發平臺上是共通的,所以一方面,軍用核動力的研發可以不斷為民用技術探索前沿,另一方面,能夠通過市場銷售而自我持續的民用核動力工業又可以支撐軍用技術的研發平臺。總之,一個軍民互動、軍民共享的核工業,將保證中國始終處於全球核權力結構的頂層位置。有市場競爭力的核動力工業將使中國獲得新的國際政治影響力。和平利用核能在全世界(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有明顯的擴散趨勢,必將增加對核動力技術的國際需求。“固有安全”的第四代反應堆(如高溫氣冷堆)在出現操作失誤或機械故障時會自動停堆,不會產生嚴重核事故,所以非常適合沒有多少核能力的發展中國家採用。因此,一旦中國的高溫氣冷堆或其他先進堆型通過中國核電市場成熟起來,就會不可阻擋地產生大量出口的前景。核電站的出口不僅能帶來經濟收益,而且是影響國際政治的重要手段。這種前景不僅將促進發展中國家與中國的關係,還將迫使美國為防止核擴散而有求於中國在管理核燃料循環系統上合作,可以增加促進中美合作的砝碼。

最後還要指出,在冷戰結束快二十年的今天,世界正在經歷新一輪的建造核潛艇熱潮。2007年4月,俄羅斯建造十餘年的“北風之神”級核潛艇下水。法國國防部2006年12月宣佈,將斥資79億歐元建造6艘新一代梭魚級核動力攻擊潛艇,這將是法國海軍未來50年內最大的裝備項目之一。2007年6月, 英國最大的新一代“機敏”級超級隱形核潛艇下水,其功能相當強大,據說聲吶追蹤設備難以發現它的蹤跡。加入這個熱潮的還有新興國家。印度多年來一直在建造核潛艇,只是困難重重才不得不向俄羅斯租借核潛艇,但最近一兩年不斷有消息稱,印度自行研製的第一艘核潛艇即將問世。2007年7月,巴西總統宣佈將斥資5億美元恢復一項擱置已久的海軍計劃,建造一艘核動力潛艇(此前巴西政府恢復了第三座核電站的建造計劃)。

美國是最早開發和部署核潛艇的國家,雖然已經擁有世界上最大最強的核潛艇編隊,但從沒有停止核潛艇技術的發展步伐。英國《簡氏防務週刊》2005年幾次披露,美國海軍計劃於2009年推出新一代攻擊型核潛艇。澳大利亞《時代報》2008年11月7日報道,一位美國核潛艇部隊的中將指揮官在澳大利亞潛艇研究所一次會議上稱,為了應對中國的威脅,美國正在把60%的潛艇艦隊調往太平洋。美國《西雅圖郵報》2008年2月1日報道,號稱世界最強的美國3艘“海狼”級攻擊核潛艇已齊聚太平洋,目的就是出於對中國水下力量不斷增長的擔心。如果知道向中國出售核電站的西屋公司和阿海琺集團同時也分別是為美國和法國海軍開發核潛艇動力系統的主承包商,那麼作為中國公民和納稅人,我們怎麼能不問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國要把自己的核電市場拱手相讓給這些外國國防承包商,養肥它們後使其能夠繼續開發和建造核潛艇來壓制中國?如果引進路線的倡導者矢口否認這個邏輯,那他們之中誰敢站出來向中國公眾解釋,為什麼這個邏輯不成立?

結 語

最近世界金融危機造成的衝擊再次證明,中國經濟發展的根本途徑是經濟結構的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而轉變和升級需要技術能力的成長——這是提倡“自主創新”的信念來源。如果“擴大內需”的舉措不過是諸如購買外國設備來建核電站,卻繼續把本國核動力工業的發展排除在核電建設之外,那麼這種舉措最終也不過是又一個泡沫。因此,中國必須擁有技術能力應該是中國技術政策不可動搖的信念。不錯,中國仍然需要技術學習,仍然需要吸收外部世界的知識,甚至在某些領域還需要繼續購買外國的產品作為學習的榜樣,但在戰略性思維下,所有這些都不過是為了培育中國技術能力和工業競爭力而採用的手段。在什麼時候採用什麼手段從來是動態的,戰略目標則要始終如一,就是通過持續培育自己的能力來實現自我發展。正如本文所講的核電故事告訴我們的,中國既有需要向外國學習的地方,也有領先於世界各國的機會,問題的本質無可置疑——同時兼顧核電需求和核動力工業發展的自主路線,是最符合中國利益的戰略選擇。

儘管道理如此清晰,證據又如此確鑿,中國核電是否真的能夠轉向自主路線,卻仍是一個讓人難以樂觀的懸案。引進路線的“瘋狂”,已經令人不得不質疑中國在重大技術和工業領域的決策機制。

2002年6月23日,時任國家副主席在參觀完秦山二期核電站後說:“核電產業是高技術的戰略產業,實踐證明,高技術特別是核心技術拿錢是買不來的。要繼續堅持以我為主,這是發展核電的必由之路。”2003年春節前,溫家寶在國務院聽取國家計委彙報核電工作時說:“核電的技術路線要統一,不敢再走錯一步,不能照顧各種關係。”無論以當時還是現在的眼光看來,兩位領導人的話都切中問題要害,而且明確至極。但為什麼此後的結果是核電發展又重走老路?

如前所述,第三輪引進路線發源於國家計委/發改委。從各方面情況判斷,決策的過程大致如此:主張引進的人說動了機構主管領導和主管副總理,然後以發改委制定能源規劃和項目審批的權力形成方案,報送中央得到批准後成為路線。 這樣一個決策過程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中央領導人和產業管理機構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領導人並非具體領域的專家,其決策所依據的信息只能依靠報送方案的機構,所以難免受機構的左右,而一旦方案得到批准,領導人也無從掌握決策的實施情況和後果。例如,引進“第三代核電技術”的方案是以每千瓦一千八九百美元的價格報批的,但在批准之後,實際成本到底是變成每千瓦兩千多還是三千多甚至更多,誰也不用再承擔責任——通過“釣魚工程”進行欺騙,向來是中國官場的一大潛規則。

這就產生了第二個問題——對重大決策的實施沒有監督機制。決策發生在掌握信息的機構和領導人之間的垂直交流過程,但沒有任何制度上的第三方對決策過程和實施過程予以監督。於是,一旦方案得到批准,在領導人因缺乏信息而難以掌握實施情況和後果的條件下,機構中為數極少的掌權者就可以因為沒有監督而對涉及幾百億甚至上千億元金額的行動武斷行事,而對任何自下而上的反對意見都可以扣上反對國家決策的帽子。最後,隨著時過境遷和人事更迭,即使最初的重大決策被證明是錯誤的,到那時也找不到任何責任人,被浪費掉的只有人民的血汗和國家利益。因此,在這樣的決策體制下,即使道理和實際後果顯而易見,實現戰略轉變也異常困難,往往只能等到下一輪危機的來臨。 但謎局並非不能解開,歷史也不容忘卻。當決策體制失靈之時,支撐一個民族的力量就只能靠社會的良心。吃一塹長一智,為錯誤路線“樹碑立傳”也是增長民族智慧的方法。是成此文。

本文原載《商務週刊》,原標題為“被放逐的‘中國創造’——破解中國核電謎局”。篇幅所限,內容有所編刪,註釋請參見原文。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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