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小時候上的託兒所嗎?它終於要回來啦!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托兒服務在中國城市中很常見,很多工廠、企事業單位以及街道都開辦了託兒所,員工在上班時可以把小孩放到其中託管。當時,收3歲以下幼兒為託兒所,收3至6歲幼兒為幼兒園。

還記得小時候上的託兒所嗎?它終於要回來啦!

進入上世紀九十年代,隨著國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業附屬託兒所紛紛關閉,舊有的農村、街道託兒所也大都不復存在。據教育部2005年第二期《教育統計報告》顯示,相比於2000年,短短五年間,集體性托幼機構減少56668所,銳減70%。其中,託兒所的消失比重遠大於幼兒園。

最近幾年,人們都發現,沒有了託兒所,3歲以下的孩子無人幫忙照顧,要麼“綁架”老人退休生活幫忙帶娃,要麼媽媽放棄工作成為家庭主婦,要麼花錢僱請高價保姆……隨著“二孩政策”的出臺,人們對託兒所的需求更加迫切。

國務院辦公廳昨天印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務舉措。

一是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全面落實產假政策,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

二是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按標準和規範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注重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

三是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准入制度。

國務院新聞辦今天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解讀新政。看看我們關心的幾個問題,幾個部委負責人是怎麼說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如何從學歷技能提升和職業資格認定方面採取措施,來緩解嬰幼兒照護和人員短缺的問題?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人王曉君:

嬰幼兒照護服務關係到嬰幼兒的健康成長,也關係到億萬家庭的幸福和和諧,非常重要。當前我們確實面臨著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數量相對短缺、素質需要提高的問題。為此國辦印發的《指導意見》專門提出要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的隊伍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工作。

下一步,我們要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的要求,從幾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採取多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強有關的人才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工作。

一是要大規模地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擴大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過去在組織面向各類就業群體的職業培訓計劃中,比如組織的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春潮行動、技能扶貧專項行動、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行動等等,在這些培訓行動計劃中要把嬰幼兒照護相關人員的培訓作為重點來引導社會各方面加強相關工作。

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確定了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具體措施。這些措施裡下一步會有很多政策出臺,這些政策都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通過加強培訓擴大從業人員隊伍,緩解嬰幼兒照護人員數量短缺問題。我們人社系統要進一步地發動和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大力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將幼兒照護相關職業納入培訓範圍,來努力提高嬰幼兒照護從業人員相關的職業能力。

二是要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一方面,按照規定組織好保育員、育嬰員等有關職業資格評價工作,同時還將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探索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目前的工作基礎是已經修訂並頒佈了《保育員、育嬰員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並且把相關的從業人員納入到職業技能等級試點範圍。下一步,將指導用人單位和有關社會培訓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為從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能等級服務,促進他們提高職業能力、職業素質。

三是進一步優化和落實有關政策。我們將把育嬰員、保育員、家政服務員等有關的與嬰幼兒照護相關的從業人員,這部分人員的職業培訓納入到急需緊缺的職業培訓目錄和政府補貼的職業培訓目錄中,我們按照規定落實好有關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來吸引相關的從業人員開展培訓,來吸引更多的培訓機構開展相關的培訓。

近年來有個別托幼機構有虐童行為,引發了社會的極大關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指導意見》會在哪些措施上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採取一些監管措施,確保嬰幼兒得到安全妥善的照護?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於學軍

因為3歲以下的嬰幼兒是特殊群體,沒有自理能力,所以需要我們要格外地投入我們的愛心和精力去照護。目前設置嬰幼兒照護機構實行備案登記制度,所以有人擔心會不會出現質量問題,監管過於寬鬆。這裡我要告訴大家實行備案制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不進行行政許可不等於放鬆監管,相反,這要求我們管理要到位,服務更要到位。《指導意見》針對監管問題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要求:

一是強化地方政府的主要責任。《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地方政府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範發展和安全監管要負主要責任。對於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是強化部門監管責任。《指導意見》附有17個部門和單位的分工,各個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履行監管職責。國家衛生健康委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規範,健全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對照護機構實施動態管理。

三是強化服務機構的主體責任。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服務必須要符合有關標準和規範,並且對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要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對機構人員、設施、服務管理等綜合評估,督促落實安全責任、配置安全設施、器材以及安保人員等,嚴防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四是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於虐童現象“零容忍”,對相關人員實行終身禁入,確保嬰幼兒照護服務有序發展

《指導意見》中提出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根據需求開設嬰幼兒相關專業,請問教育部如何做好這一類相關人員的培養?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王岱

一是專業設置方面。2010年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中增設了中醫護理等專業。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中開設了早期教育和護理專業。2016年增補了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專業。2018年全國高職院校、高等學校共開設嬰幼兒照護專業點1151個,招生人數為29.6萬人。

二是專業建設方面。2015年遴選江蘇省無錫市、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等18家單位作為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就護理、嬰幼兒發展、健康管理等專業與企業開展現代學徒試點。2016年與衛健委等部門共同遴選24個護理點開展健康服務示範專業點。2018年發佈了包括家政學、護理學在內的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將家庭護理學、家庭營養學、家庭教育學等課程列入家政學專業課程,將兒科護理學等課程列入護理學專業課程,指導高校完善課程體系,提高嬰幼兒照護相關人才培養質量。

三是支持高校加強相關課程建設。依託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建設工作,支持高校建設了0-3歲嬰幼兒生活照料、兒科護理學等,在愛課程網站等平臺開放。

四是一些高等院校開展了這方面的科學研究工作。

下一步,我們將圍繞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需要,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動態調整專業目錄。在即將印發的《新版中職專業目錄》中增設幼兒保育等相關專業。

二是積極引導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開展護理、早期教育等相關專業。在高職擴招專項工作中將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作為重點領域予以推進。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

三是母嬰照護領域開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開發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深化複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

四是進一步加強教學標準建設,推進護理、早期教育等相關高職專業教學標準修訂工作。

五是在一流專業和一流課程中,支持高校加強本科家政學、護理學等相關專業建設,支持高校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的一流課程,加快培養嬰幼兒照護相關專業人才。

來源:北晚微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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