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潤曲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天潤曲軸 基金 投資 法律 證券時報 2017-06-1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天潤曲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7年5月3日召開的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1、公司在2016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公司全體股東每10 股派發現金股利0.18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剩餘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

2、自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因股權激勵期權行權導致總股本增加345,600股。

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7年6月13日下發股本結構表總股本1,124,861,978股為基數,在權益分派實施完成前,公司總股本保持1,124,861,978股不變。

3、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權益分派的實施距離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該方案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124,861,97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18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162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先按每10股派0.180000元,權益登記日後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a;對於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a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36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18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6月22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6月23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7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於2017年6月23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7年6月14日至登記日:2017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後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後,公司將相應調整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具體內容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七、諮詢機構

諮詢機構:公司證券辦

諮詢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天潤路2-13號

諮詢聯繫人:馮春

諮詢電話:0631-8982313

傳真電話:0631-8982333

八、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天潤曲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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