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

""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

證券代碼:603001 證券簡稱:奧康國際 公告編號:臨2019-036

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回購審批情況和回購方案內容

(一)回購審批情況

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8月20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預案的議案》。2018年9月4日,公司披露《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

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最新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於2019年1月25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2019年1月26日,公司披露《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修訂版)》。

(二)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5.00元/股;擬回購股份的用途:其中50%-60%用作股權激勵,剩餘40%-50%用作員工持股計劃;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預案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即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

本次回購的股份應當在股份回購完成後三年內按照上述用途進行轉讓,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項或者多項,則對應未轉讓(未全部轉讓)的剩餘回購股份將在三年期限屆滿前依法註銷。

二、回購實施情況

(一)2018年9月11日,公司首次實施回購股份,並於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首次回購股份情況。

(二)鑑於公司將於2019年8月28日披露半年度報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在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回購股份,即公司回購期限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13日。

公司於2019年8月13日完成回購事項,已實際回購公司股份18,193,731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54%,回購最高價格12.39元/股,回購最低價格9.51元/股,回購均價10.61元/股,使用資金總額19,302.55萬元(含佣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

(三)回購方案實際執行情況與原披露的回購方案不存在差異,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購。

(四)本次股份回購方案的實施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價格、使用資金總額符合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回購方案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不會對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持續經營能力及股東權益等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導致公司的股權分佈不符合上市條件。

三、回購期間相關主體買賣股票情況

2018年8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購股份事項。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股份提議人在此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及理由如下:

公司控股股東奧康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王晨先生基於自身的資金需求,於2018年9月17日分別以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其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005萬股和4,000萬股給非關聯境內自然人許永坤先生和項今羽先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回購股份提議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四、股份變動表

本次股份回購前後,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如下:

五、已回購股份的處理安排

公司本次總計回購股份18,193,731股。根據回購股份方案,本次回購股份用途:其中50%-60%(即9,096,865-10,916,239股)用作股權激勵,剩餘40%-50%(即7,277,492-9,096,866股)用作員工持股計劃。(若公司未能將回購的股份全部用於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將依法予以註銷。)

後續,公司將按照披露的回購方案內容以及相關規定使用已回購股份,並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回購股份存放於公司股份回購專用賬戶期間不享受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和配股、質押、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相關權利。

特此公告。

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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