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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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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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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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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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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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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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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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這時候就不得不說說這件事最有爭議的點,就是興奮劑的檢測流程。

一般有血檢和尿檢兩項,未滿18週歲的運動員,須有人陪同參加檢測,陪同的得是成年人,以避免運動員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運動員在賽後採集尿樣的過程中將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然後將尿樣倒進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運動員被採集的同批尿樣要裝到A、B兩個瓶中密封,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興奮劑檢測結構必須立即書面報告相關部門,並儘快安排複檢——也就是檢測B瓶尿樣,這個測試應該在同一個實驗室由不同的人操作。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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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這時候就不得不說說這件事最有爭議的點,就是興奮劑的檢測流程。

一般有血檢和尿檢兩項,未滿18週歲的運動員,須有人陪同參加檢測,陪同的得是成年人,以避免運動員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運動員在賽後採集尿樣的過程中將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然後將尿樣倒進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運動員被採集的同批尿樣要裝到A、B兩個瓶中密封,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興奮劑檢測結構必須立即書面報告相關部門,並儘快安排複檢——也就是檢測B瓶尿樣,這個測試應該在同一個實驗室由不同的人操作。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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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這時候就不得不說說這件事最有爭議的點,就是興奮劑的檢測流程。

一般有血檢和尿檢兩項,未滿18週歲的運動員,須有人陪同參加檢測,陪同的得是成年人,以避免運動員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運動員在賽後採集尿樣的過程中將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然後將尿樣倒進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運動員被採集的同批尿樣要裝到A、B兩個瓶中密封,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興奮劑檢測結構必須立即書面報告相關部門,並儘快安排複檢——也就是檢測B瓶尿樣,這個測試應該在同一個實驗室由不同的人操作。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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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原定於9月底舉行的有關孫楊興奮劑事件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至10月底,但孫楊代理律師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提出的!

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這時候就不得不說說這件事最有爭議的點,就是興奮劑的檢測流程。

一般有血檢和尿檢兩項,未滿18週歲的運動員,須有人陪同參加檢測,陪同的得是成年人,以避免運動員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運動員在賽後採集尿樣的過程中將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然後將尿樣倒進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運動員被採集的同批尿樣要裝到A、B兩個瓶中密封,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興奮劑檢測結構必須立即書面報告相關部門,並儘快安排複檢——也就是檢測B瓶尿樣,這個測試應該在同一個實驗室由不同的人操作。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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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德布魯因共獲得8枚奧運獎牌其中4枚金牌。但因為被懷疑在藥檢尿樣中做了手腳而於1998年8月6日被國際泳聯禁賽的。當時她的尿樣中含有大量酒精,顯然是為了掩蓋其中的興奮劑。隨後德布魯因宣稱自己是“清白的”,發誓要與國際泳聯“鬥爭”到底。1999年,體育仲裁法庭作出判決,德布魯因上訴失敗,維持國際泳聯的原判。

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這時候就不得不說說這件事最有爭議的點,就是興奮劑的檢測流程。

一般有血檢和尿檢兩項,未滿18週歲的運動員,須有人陪同參加檢測,陪同的得是成年人,以避免運動員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運動員在賽後採集尿樣的過程中將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然後將尿樣倒進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運動員被採集的同批尿樣要裝到A、B兩個瓶中密封,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興奮劑檢測結構必須立即書面報告相關部門,並儘快安排複檢——也就是檢測B瓶尿樣,這個測試應該在同一個實驗室由不同的人操作。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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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A瓶被查出呈陽性,運動員可以申請進行B瓶檢測。 陳欣怡目前已向國際奧委會提交了B瓶檢測和召開聽證會的申請。在過去的興奮劑檢測中,B瓶檢測結果和A瓶檢測結果相反的概率“幾乎為零”。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總幹事戴維·霍曼曾表示,“結果不一致的原因只有兩個,不是B瓶樣本被稀釋,就是被人為更換掉了。

21日晚10點,孫楊微博發聲:水面之下我想要更快、更強。水面之上我想要擁有一顆最強大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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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是20年來,第一次進行二次公開審理,上一次的主角是荷蘭名將德布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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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一事又是如何進行到二次開庭的呢?

國際泳聯授權委託IDTM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興奮劑檢測,2018年9月4日晚,IDTM公司派出一名主檢測官和她臨時找來的兩人擔任“血檢官”和“尿檢官”。值得一提的是,這位主檢測官在2017年的一次興奮劑檢測中,就因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被孫楊投訴過。

由於‘血檢官’和‘尿檢官’的行為舉止不符合日常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規範,孫楊提出了質疑,要求他們出示證件,結果他們沒有IDTM公司出具的進行此次檢查的授權委託書。”而在這個三人檢測小組中,“只有主檢測官出示了該公司的授權委託書,另外兩人是臨時找來的,沒有經過興奮劑檢測的培訓,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更沒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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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在第一時間致電國家游泳隊領隊進行請示,並請來了浙江游泳隊隊醫,隊醫到場後與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進行了電話聯繫。此後,國家游泳隊領隊和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均與IDTM派來的主檢測官進行了電話溝通,並明確告知對方:要嚴格執行國際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如果證件不齊全,興奮劑檢測人員的資質和程序存在問題,不能配合進行後續的檢測。

而在2019年1月英國出版的《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在家中接受興奮劑賽外檢測時,不配合檢測,與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並砸壞了血樣。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就此事發布了律師聲明,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還原了事件真相。聲明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多項違規操作。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除此之外,律師聲明中也明確指出,去年年底,國際泳聯就此事舉行13個小時的聽證會,“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律師函發佈不久,中國游泳協會也發表聲明,並引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關於這一案件做出的決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此後,國際泳聯介入調查,認定孫楊沒有違反FINA有關反興奮劑規則。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此並不認同,於是該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會在9月舉行聽證會。

看似這場風波已經告一段落,但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游泳世錦賽上,仍然有一些外媒和運動員“節外生枝”。

2019年7月初,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孫楊接連在400米和200米自由泳實現衛冕,不過頒獎儀式卻發生尷尬一幕,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合影,英國選手杜坎-斯科特也拒絕與孫楊握手合影,接力決賽之前的備戰中,孫楊又遭到了巴西選手的兩次無視和拒絕握手。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2019年7月19日,孫楊的律師團隊發表聲明說,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聽證會的時候,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證明自己的清白。

聲明中表示,有關外國媒體曝出的孫楊去年不配合興奮劑檢測事件,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法庭早些時候給出了“無過錯”的裁決。這一本應是保密的內容,但卻在7月14日被澳大利亞媒體在韓國光州游泳世錦賽游泳項目開賽前夕進行了報道。對此,孫楊的律師團隊批評其“公然違反保密規定”。

此外,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的裁決表示質疑,要求CAS舉行聽證會重新受理此事。孫楊的律師團隊指出,“WADA此次上訴CAS,只應由CAS受理,孫楊反對澳大利亞媒體對其進行審判,並在互聯網上煽動第三方對其產生負面和誹謗反應”。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北京時間2019年8月21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游泳聯合會的聽證會,已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到不早於今年10月底舉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已經接受了聽證會延期舉行的請求。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這時候就不得不說說這件事最有爭議的點,就是興奮劑的檢測流程。

一般有血檢和尿檢兩項,未滿18週歲的運動員,須有人陪同參加檢測,陪同的得是成年人,以避免運動員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運動員在賽後採集尿樣的過程中將留取至少75毫升的尿量,然後將尿樣倒進密封樣品瓶(A瓶和B瓶)。運動員被採集的同批尿樣要裝到A、B兩個瓶中密封,如果A瓶尿樣的分析結果為陽性,興奮劑檢測結構必須立即書面報告相關部門,並儘快安排複檢——也就是檢測B瓶尿樣,這個測試應該在同一個實驗室由不同的人操作。如果B瓶的檢測分析結果仍為陽性,則該運動員的興奮劑檢查結果即被判定為陽性。

20年來第一人!游泳名將孫楊為何“被迫”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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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A瓶被查出呈陽性,運動員可以申請進行B瓶檢測。 陳欣怡目前已向國際奧委會提交了B瓶檢測和召開聽證會的申請。在過去的興奮劑檢測中,B瓶檢測結果和A瓶檢測結果相反的概率“幾乎為零”。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總幹事戴維·霍曼曾表示,“結果不一致的原因只有兩個,不是B瓶樣本被稀釋,就是被人為更換掉了。

21日晚10點,孫楊微博發聲:水面之下我想要更快、更強。水面之上我想要擁有一顆最強大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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