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教訓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慶曆八年(公元1048年)出生的趙頊,此刻正好二十歲。年輕人血氣方剛,總是想做些事情的,宋神宗也不例外。  於是,便有了著名的王安石變法。

據諡法,“民無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說什麼才好”的意思。歷史上叫做“神宗”的,還有一位明代的萬曆皇帝朱翊鈞。但萬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政,什麼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這位獨斷專任大刀闊斧的趙頊享用同一個廟號。

宋仁宗皇祐年間,國家財政收入三千九百萬,支出一千三百萬,佔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四千四百萬,支出八百八十萬,佔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寧年間,收入雖達五千零六十萬,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萬,竟佔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說來,趙頊的國庫,豈不等於是空的?

支出增長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貨志》的說法,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遼夏威脅,長期作戰,歲費彌加。這一條其實包括兩項,即“軍費”和“歲費”。所謂“歲費”,就是大宋每年送給遼國和西夏用來購買和平的錢。這些錢,不但年年要給,而且不斷增加。這是沒有辦法的事,除非能把遼國和西夏滅了。不過宋王朝顯然沒有這個能耐,不被他們滅掉就是萬幸。但買來的和平並不可靠,所以軍費和歲費一樣,也是有增無減。

二是募兵益廣,宗室蕃衍,吏員歲增。不能不讓皇親國戚、鳳子龍孫們生兒育女。於是只好相應增加管理的人員和機構,增加職務和官位。結果“祿廩奉賜,從而增廣”。

其三就是制度問題了。宋代實行的,是中書、樞密、三司各自為政的制度。中書就是中書省,管行政;樞密就是樞密院,管軍事;三司就是戶部、度支、鹽鐵,管財政。據《宋史·食貨志》記載,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間,諫官範鎮就看出了這個制度的問題。範鎮上疏說:“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結果,國庫早已空虛,樞密院卻還在招兵買馬(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貧窮,財政部還在橫徵暴斂(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省知道民眾的情況,卻無法制止樞密院的徵兵和財政部的聚斂。當然沒有辦法的。因為這種制度,原本就是為了削減相權加強皇權,哪個皇帝肯改?

實際上,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本身就有問題。從皇祐到熙寧,不過二十年光景,財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當時的條件下,經濟增長哪有這樣的速度?顯而易見是加重人民負擔所致。支出的增長速度就更成問題,竟達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裡還能支持得住?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教訓

神宗自幼便痛心於對遼國和西夏的屈辱退讓,焦心於國家的財政緊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間就讓自己的王朝振作強大起來。他多次對臣僚說“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說“國之要者,理財為先,人才為本”。問題是,到哪裡去找既敢於改革又善於理財的人呢?他想到了王安石。

王安石天資聰慧,博學多才,讀書過目不忘,作文動筆如飛。憑著自己的真才實學和滿腹經綸,他在二十二歲那年,即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從此踏上仕途。與眾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沒有得意忘形,也沒有飛黃騰達,更沒有上竄下跳結交權貴,為自己謀取高位。《宋史·王安石傳》說他“果於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這個志向和這些思考曾促使他給仁宗皇帝上過萬言書。史家認為,這份萬言書其實就是他後來實施變法的綱領性文件(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萬言書交上去以後就沒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時機未到。於是,他一次次謝絕了朝廷的任命,繼續在地方官任上韜光養晦,並種他的試驗田。王安石謝絕這些任命也並不容易。因為當時的輿論,是“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執政為屈”。朝廷也屢屢“欲俾以美官”,只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有一次,官府派人將委任狀送上門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只好跪下來求他。王安石躲進廁所裡,送信人則將委任狀放在桌上就走,卻又被王安石追上退還。在王安石看來,做不做官,以及做什麼官,都並不要緊,要緊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寧肯在地方上做一個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繼大統之前,王安石確實更願意做地方官。他考中進士以後,曾分配到淮南當判官。照規矩,任期期滿後,可以通過提交論文的方式,在京師謀一個體面的官職(許獻文求試館職)。王安石卻不這樣做(安石獨否),又調任鄞縣當縣長。在鄞縣任上,他“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實實在在地為民辦事。更重要的是,他還“貸谷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這其實就是他後來變法的預演了。這樣一來,當改革變法時機成熟時,王安石就已經有了足夠的思想、理論和實踐準備。

正因為如此,當王安石與宋神宗君臣相遇時,他就能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談了。熙寧元年四月,神宗問王安石,要治國,何為先?王答:“擇術為先”。神宗又問,你看唐太宗怎麼樣?這時,身為翰林學士的王安石居然回答說,要做就做堯、舜,做什麼唐太宗呢?這當然很對神宗的胃口。不過這時神宗還很猶豫。他還要繼續考察,看看這個口出狂言的中年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尋覓已久的人選。直到王安石已任參知政事(副宰相)的熙寧二年,在君臣雙方一次金殿對策後,宋神宗才下定決心,銳意革新,厲行變法,並由王安石來主持這項工作。

神宗的決策也不是沒有道理的。道理之一,就是王安石志雖大而才不疏。在這次金殿對策時,神宗曾問王安石,說大家都說你只懂理論(但知經術),不懂實踐(不曉世務),是不是這樣?王安石回答說,理論原本就是指導實踐的(經術正所以經世務)。只因為後世所謂理論家都是庸人,這才弄得大家都以為理論不能用於實踐了。這很在理,也是實情,但神宗仍不放心,又問:“然則卿所施設以何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至此,君臣二人的思想完全取得了一致。宋神宗聖意已定: 改革變法,非君莫屬。王安石也當仁不讓: 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

王安石的變法中有一條免稅法,免役法是針對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實就是義務勞動。這是稅收(錢糧)以外的徵收,本意可能是為了彌補低稅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慮到民眾出不起那麼多錢糧,便以其勞力代之。但這樣一來,為了保證國家機器的運轉,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錢(賦稅),還要出力(徭役),實在是不堪重負。事實上宋代的力役,種類也實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賦稅之役,有追捕盜賊之役,有傳遞命令之役,不勝枚舉,麻煩還在於,正如《宋史·食貨志》所說,“役有輕重勞逸之不齊,人有貧富強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偽滋生”。有錢有勢的縉紳人家服輕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負擔全部落在孤苦無告的貧民身上。這些人平時都有終日忙碌的生產勞動,服役太多,則生計無著。於是,為了規避重役,一般民眾“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戶等(怕評為大戶人家);骨肉不敢義聚,而憚人丁(怕評為人多之戶)”。他們“或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單丁(單丁免役)”;甚至鋌而走險,“不得已而為盜賊”。這對於農業生產和社會安定當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教訓

王安石的辦法是改“派役”為“僱役”,即民眾將其應服之役摺合成“免役錢”交給官府,由官府僱人服役。這樣做有三個好處。第一,農民出錢不出力,不耽誤生產;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錢(原來不服役的官戶、寺觀出一半,叫“助役錢”),比較公道;第三,忙不過來的人騰出了時間,社會上的閒散人員則多了一條生路,兩全其美。所以,後來廢除免役法,恢復差役法時,就連所謂“舊黨”中人也不以為然。蘇軾就說,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驟罷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範純仁也說,差役一事,應當緩行。可見此法是得人心的。

神宗的決心也很大,併為此專門設立了類似於“國家體改委”的變法領導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未幾,均輸、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稅、保甲、保馬諸法相繼出臺,一場關乎國運興衰、民心順逆的重大改革運動在全國鋪開。

反對變法的頭號人物是司馬光。司馬光也不是等閒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簡樸,司馬光不喜奢靡(聞喜宴獨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馬光學富五車(著有《資治通鑑》);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馬光憂國憂民;王安石勇於任事,司馬光敢於直言;王安石上過萬言書,司馬光也上過“三紮子”(一論君德,二論御臣,三論揀軍)。可見司馬光和王安石一樣,也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命運與前途。還有一點也很相同,即他們都不是空頭理論家,也都不是書呆子。在處理具體政治事務時,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來。宋仁宗寶元年間,樞密副使龐籍出知幷州,任司馬光為通判。當時,河西良田常常為西夏蠶食,並構成對河東的威脅。司馬光便建議在麟州築堡防禦,同時招募農民耕種這些良田。這樣,不但無地的農民獲得了土地,國家的邊防也得到了加強。種地的農民多了,糧價就會下跌,這又能平抑河東的物價,也免得要從遠處運送軍糧,正可謂一箭四雕。這樣一種“屯墾戍邊”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媲美的。

事實上正如南宋陳亮所言,那個時期的名士們“常患法之不變”,沒有什麼人是保守派。只不過,王安石一當政,他(包括其他舊黨人員)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王安石是一個動機至上主義者。在他看來,只要有一個好的動機,並堅持不懈,就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效果。因此,面對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詰難,王安石咬緊牙關不鬆口:“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義”。王安石甚至揚言:“當世人不知我,後世人當謝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氣壯,他信心百倍,他無所畏懼。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眾叛親離。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韓維、呂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薦主,如文彥博、歐陽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領導,如富弼、韓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範鎮、司馬光。但因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遭到不遺餘力的排斥。司馬光出於朋友情分,三次寫信予以勸諫,希望他能聽聽不同意見,王安石則是看見一條駁一條。如此執迷不悟,司馬光只好和他分道揚鑣。

司馬光他們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過和王安石相比,他們更看重效果而已。實際上北宋時期的舊黨和晚清時期的徐桐、剛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語。後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卻是明白人。正因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圖一時痛快,不考慮實際效果。可以肯定地說,對於帝國和王朝的弊病,司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徹。這是他主張漸進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為變法就好。有好的變法,有不好的變法。前者催生國富民強,後者導致國破家亡。而一種改革究竟是好是壞,也不能只看動機,得看效果。

王安石變法的效果實在是不佳,甚至與他的初衷背道而馳。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國強,結果卻是民怨沸騰,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鬧事的事情。就連一個被王安石獎掖提拔的看守城門的小官鄭俠,也在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畫了一張《流民圖》進呈天子御覽。鄭俠同時還附了一道奏疏,說微臣在城門上,天天看見為變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攜塞道,質妻鬻子,斬桑拆屋,橫死街頭,實在是忍無可忍。因此懇請皇上罷廢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而且鄭俠還賭咒發誓,說如果廢除新法之後十日之內不下雨,請將臣斬首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這一事件讓神宗大為震驚。據說他觀圖以後心如刀絞,一夜不眠,兩宮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聲淚俱下地說“安石亂天下”。這不能不讓皇帝動心。畢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個月,難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於是下詔暫停青苗、免稅、方田、保甲八項新法。詔下三日之後,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這當然未免太有戲劇性,因此只能視為小說家言,姑妄聽之。但王安石變法的不得人心卻是事實,最後揹著擾民和聚斂的惡名走向慘敗也是必然。

那麼,我們來看看王安石變法到底有哪些內容。

青苗法。一年當中,農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時,秋糧已經吃完,夏糧尚未收穫,正所謂“青黃不接”。但換一個角度看,這時農民又其實是有錢有糧的。這個“錢糧”,就是地裡的青苗,只是不能“兌現”而已。於是那些有錢有糧的富戶人家,就在這個時候借錢借糧給農民,約定夏糧秋糧成熟後,加息償還。利息當然是很高的,是一種高利貸。還錢還糧也一般不成問題,因為有地裡的青苗作擔保,是一種“抵押貸款”。當然,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顆粒無收,農民就只好賣地了。土地的兼併,便由此而生。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教訓

所謂“青苗法”,就是由國家替代富戶來發放這種“抵押貸款”,即在每年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向農民貸款,秋後再連本帶息一併歸還。所定的利息,自然較富戶為低。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摧兼併,濟貧乏”,既免除農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也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這當然是兩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們看來,農民向官府借貸,總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剝削);農民向官府還貸,也總比還給地主好。還給地主,肥了私人;還給官府,富了國家。農民沒有增加負擔,國家又增加了收入。實行青苗法所需的經費,也不成問題。因為各地都有常平倉和廣惠倉。我們知道,農業帝國以農為本,以糧為綱,而農業生產靠天吃飯,每年的收成並不一樣。豐年穀賤傷農,災年穀貴傷民,這就要靠政府來平抑物價。也就是說,豐年谷賤,政府必須拿一筆錢出來,平價收購糧食,儲存於官方糧庫,等到災年穀貴時,再平價賣給百姓。這樣就能防止富戶奸商囤積居奇投機倒把,做到“物價常平,公私兩利”。這個辦法,就叫常平法;專門用來儲存平抑物價之糧食的倉庫,就叫常平倉。在現代,是屬於糧食部門和物價部門主管的事情。

至於廣惠倉,則是用於防災救濟的國家儲備糧庫,始建於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當時,由於地主死亡無人繼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無主的土地。這些土地,歷來由官府自行出售。樞密使韓琦卻建議將這些土地由官府僱人耕種,所得田租專款專用,專門用來救濟境內老弱病殘和救災。這就是廣惠倉。在現代,是屬於民政部門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辦法,是變“常平法”為“青苗法”,即將常平倉和廣惠倉賣出陳米的錢用來做青黃不接時的“抵押貸款”。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黃不接時,糧價飛漲,賣出倉內陳谷,可以平抑物價,此其一;賣糧所得之資可以用於貸款,此其二;平價糧食和抵押貸款都能救濟農民,此其三;國家憑此貸款可以獲得利息,此其四。當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農民負擔得以減輕,也是好處之一。總之,青苗貸款利息較低,農民負擔得起;所賣原本庫中陳糧,國家負擔不重。何況官府借出餘糧,可解農民燃眉之急;秋後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

其實王安石變法的這次教訓,非常深刻地提醒了後人,第一,執行得不好,方案定得再好都沒用,第二,別妄想著你制定了方案下面就會執行,尤其是你的方案觸犯了某些人權益的時候,他們是不會坐以待斃的,你得想辦法把你的方案執行下去。明朝張居正改革能起到中興大明的作用,是因為張居正上有皇帝親媽的支持,下有無數爪牙的配合,內有馮保太監(由他一手提拔)的幫助,外有戚繼光坐陣。這樣張居正的變法雖然觸犯了很多懶民,邪民的利益,但這些人無力反抗,根本不是張居正的對手。當然後來張居正本人一死,他的集團立刻就瓦解了,所有的變法也被廢除了。王安石顯然是沒有這麼好的條件來執行變法的,所以從一開始,他的變法一定會執行歪。下面那些放高利貸的人不會坐以待斃的。

首先利息並不低。王安石定的標準,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於執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達到原先設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說,手續還麻煩。過去,農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現在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後要審批,最後要還貸。道道手續,都要求人,託請,給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汙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這還是手續簡便的。如果繁瑣一點,則不知要交費幾何!農民身上有多少毛,經得起他們這樣拔?於是,本意是為減輕農民負擔的變法,最後變成了禍國殃民的災難。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們的個人品質,用當時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應該說都是過得硬的。王安石質樸、節儉、博學、多才,在當時士大夫中有極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歷史上惟一不坐轎子不納妾、死後無任何遺產的宰相。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當然要打擊、排斥、清洗反對派,但也僅僅是將其降職或外放,從不羅織罪名陷害對手,也從未企圖將對方置於死地。甚至,當“烏臺詩案”發生時,已經辭官的王安石還挺身而出上書皇帝,營救朋友兼政敵蘇東坡,直言“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這裡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兩人畢竟長期政見不和,蘇東坡也畢竟是因攻擊新政而罹禍的,王安石卻能摒棄私見主持公道,這豈是小人的作為?更何況當時不但蘇軾本人已屈打成招,就連他的許多親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蟬,而王安石這時卻是一個被皇帝和百官厭棄的人。他受盡攻擊遍體鱗傷,又痛失愛子家破人亡,只能一個人默默地在家鄉舔舐傷口。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為蘇軾說話,就不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風亮節了。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教訓

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輸法也一樣。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一個名叫魏繼宗的平民上書說,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戶奸商便趁機進行控制,牟取暴利,吃虧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來管理市場,物價低時增價收購,物價高時減價出售,則“商旅以通,國用以足”。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體辦法,是由朝廷設立“市易司”,撥款一百萬貫為本,控制商業貿易。這個辦法,和常平法一樣,也是動用國家力量來平抑物價。當然“市易司”也不是專做虧本生意,也是要贏利的,只不過並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說富戶奸商一文錢買進二文錢賣出,“市易司”則一文錢買進一文半賣出。贏利雖不算多,也能充盈國庫。再加上官府財大氣粗,控制了市場,物價的波動就不會太大。

均輸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們知道,在王朝時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運送財物,以供國家必要之需,這就是所謂“輸”。輸送的品種和數量,當然也都有一定之規。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個地方,有時年成好,有時不好;同一種東西,有的地方貴,有的地方不貴。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辦法,則不管豐年災年,價貴价賤,輸送的品種和數量都不準改變,當然並不合理。王安石的辦法,是變“發運”為“均輸”,即撥款五百萬貫(另加三百萬石米)為本,由朝廷任命的“發運使”來統籌上供之事,以便“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也就是哪裡的東西便宜就在哪裡購買。國庫裡面剩餘的物資,則由“發運使”賣到物價高的地區去。這樣兩頭都有差價,多出來的錢,就成為國家財政的又一項收入。

這個辦法,也可以說就是變“地方貢奉”為“中央採購”,觀念也夠超前的。但這樣一來,所謂“發運使衙門”就變成了一家最大的國營企業,而且是壟斷企業了。其實青苗、市易兩法的問題也正在於此。青苗法是衙門做銀行,市易法則是衙門做商店,兼做銀行。因為“市易司”不但做買賣,還兼做貸款。商人以產業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錢或賒物,年息二分。於是市易司和發運使衙門,還有發放青苗貸款的州府縣府,便都既是衙門,又是企業。那麼,那些既得利益者怎麼反抗呢?

我們現在幾乎每個中國人都知道,政府部門辦企業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何況王安石的辦法還不是政府部門辦企業,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結果自然只能是為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當時代理開封府推官的蘇軾就說均輸法弊端甚多:“簿書廩祿,為費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此其二。於是,“官買之價,必貴於民。及其賣也,弊復如前”。因此他斷言: 朝廷只怕連本錢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獲”,也不會比向商人徵稅來得多。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教訓

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我們比誰都清楚“官倒”是怎麼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國企)採購是怎麼回事。那可真是不買對的,只買貴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沒有回扣不買(非賄不行)。所以官方採購貴於民間採購,也就不足為奇。至於官方經商,就更是有百弊無一利。事實上所謂“市易司”,後來就變成了最大的投機倒把商。他們的任務,原本是購買滯銷商品,但實際上卻專門搶購緊俏物資。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完成朝廷下達的利潤指標,也才能從中漁利,中飽私囊。顯然,在這一點上,所謂“保守派”的意見其實是對的: 商業貿易只能是民間的事。官方經商,必定禍國殃民。

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後(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沒多久,就發生了“靖康之難”(公元1127年初),正所謂“宋人議論未定,金人兵已過河”。從熙寧變法,到北宋亡國,前前後後也不過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頹勢,反倒加速了它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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