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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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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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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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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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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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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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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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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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

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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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要想理解程顥這個宏觀的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恆常之“理”,我們看一個例子就明白了。

陽光是暖的,草是綠的,下雪就會冷,這些道理大家都清楚。而這些個道理,不是因為存在堯舜這樣的明君而產生的,無論堯舜在或不在,草還是綠的,陽光還是暖的,雪還是冷的。而這些個道理,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發生改變甚至是消失,不管桀紂是不是君主,是不是還活著,綠色的草不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花,雪不會變暖,陽光亦不會變冷。

所以,這個世界是有恆常的東西存在的,那就是讓草為綠色、陽光是溫的,雪是冷的等等這些現象背後的“理”。

二程的“理”類似於規律,但是比規律更加寬泛,它是決定規律的規律。

基於此,二程針對王安石五行變化說,進一步指出王安石的五形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之所以會循環往復,是因為這五行背後存在著讓其循環往復變化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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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要想理解程顥這個宏觀的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恆常之“理”,我們看一個例子就明白了。

陽光是暖的,草是綠的,下雪就會冷,這些道理大家都清楚。而這些個道理,不是因為存在堯舜這樣的明君而產生的,無論堯舜在或不在,草還是綠的,陽光還是暖的,雪還是冷的。而這些個道理,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發生改變甚至是消失,不管桀紂是不是君主,是不是還活著,綠色的草不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花,雪不會變暖,陽光亦不會變冷。

所以,這個世界是有恆常的東西存在的,那就是讓草為綠色、陽光是溫的,雪是冷的等等這些現象背後的“理”。

二程的“理”類似於規律,但是比規律更加寬泛,它是決定規律的規律。

基於此,二程針對王安石五行變化說,進一步指出王安石的五形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之所以會循環往復,是因為這五行背後存在著讓其循環往復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針對這一點,程頤是這樣說的:

“天地之化,雖廓然無窮,然而陰陽之度,如月寒暑晝夜之不變,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為中庸。”

也就是說,這天地間的萬事萬物雖然不時在發生變化,而且這個變化會永遠持續下去,無窮無盡。但是白天黑夜會交替,四季寒暑會變更,這些不斷交替變化的背後有一個恆常不變的“理”,正是因為這個恆常不變的“理”,白天和黑夜才得以交替,四季寒暑才得以變更。因此,讓變化之所以變化的根本,在於變化背後的“不變”。

二程基於形而上之理的角度,發現王安石的變法變的是表象,並沒有觸及造成這個表現的深層原因。

"

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要想理解程顥這個宏觀的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恆常之“理”,我們看一個例子就明白了。

陽光是暖的,草是綠的,下雪就會冷,這些道理大家都清楚。而這些個道理,不是因為存在堯舜這樣的明君而產生的,無論堯舜在或不在,草還是綠的,陽光還是暖的,雪還是冷的。而這些個道理,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發生改變甚至是消失,不管桀紂是不是君主,是不是還活著,綠色的草不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花,雪不會變暖,陽光亦不會變冷。

所以,這個世界是有恆常的東西存在的,那就是讓草為綠色、陽光是溫的,雪是冷的等等這些現象背後的“理”。

二程的“理”類似於規律,但是比規律更加寬泛,它是決定規律的規律。

基於此,二程針對王安石五行變化說,進一步指出王安石的五形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之所以會循環往復,是因為這五行背後存在著讓其循環往復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針對這一點,程頤是這樣說的:

“天地之化,雖廓然無窮,然而陰陽之度,如月寒暑晝夜之不變,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為中庸。”

也就是說,這天地間的萬事萬物雖然不時在發生變化,而且這個變化會永遠持續下去,無窮無盡。但是白天黑夜會交替,四季寒暑會變更,這些不斷交替變化的背後有一個恆常不變的“理”,正是因為這個恆常不變的“理”,白天和黑夜才得以交替,四季寒暑才得以變更。因此,讓變化之所以變化的根本,在於變化背後的“不變”。

二程基於形而上之理的角度,發現王安石的變法變的是表象,並沒有觸及造成這個表現的深層原因。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順著二程的理論進行分析,朝中掌權的貴族之所以形成最後欺壓百姓的官僚地主階級,現實層面的經濟特權是比較直接的原因,但是,是什麼指導他們追尋權利慾望去欺壓百姓的呢?是他們的思想,他們沒有秉持老祖宗的仁義禮智信等為官之德性,繼而濫用手中的權利,魚肉百姓。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在手段上可能限制當時官僚地主階級權勢發展一時,但是如果不改變人的心理狀態,不去修養自己的心性,下一批上位的官員們同樣會重蹈上一批被王安石整治的貪官汙吏的覆轍。

所以,二程的著眼點是心性,而王安石的著眼點則是實際。

四、總結:二程與王安石關於變法的看法,看似對立,實則互補

文章寫到這裡,我們大概就能清楚二程思想與王安石思想的不同點在哪兒了。二程認為變化之中有不變,把握這個不變,就能解決問題,於是二程從事物變化的表象上升到讓事物變化的形而上之理,繼而發現,形成官僚地主階級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官僚地主階級腦子裡的慾念。他們將孔孟倡導的仁義禮智信掛在嘴邊,卻並不去體會,並不去踐行,仁義禮智信並未深入他們的心中,於是他們就會做出不義的事情,繼而中飽私囊,以權謀私。

而王安石看到的是事物變化表象所展現的規律,即事物發展是在新舊變化之下完成的,那麼讓國內局勢動盪,且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的律法就不合適現在的實際情況,就需要改變,所以要變法,以新法代替大宋開國以來延續至今的舊法,繼而推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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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要想理解程顥這個宏觀的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恆常之“理”,我們看一個例子就明白了。

陽光是暖的,草是綠的,下雪就會冷,這些道理大家都清楚。而這些個道理,不是因為存在堯舜這樣的明君而產生的,無論堯舜在或不在,草還是綠的,陽光還是暖的,雪還是冷的。而這些個道理,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發生改變甚至是消失,不管桀紂是不是君主,是不是還活著,綠色的草不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花,雪不會變暖,陽光亦不會變冷。

所以,這個世界是有恆常的東西存在的,那就是讓草為綠色、陽光是溫的,雪是冷的等等這些現象背後的“理”。

二程的“理”類似於規律,但是比規律更加寬泛,它是決定規律的規律。

基於此,二程針對王安石五行變化說,進一步指出王安石的五形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之所以會循環往復,是因為這五行背後存在著讓其循環往復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針對這一點,程頤是這樣說的:

“天地之化,雖廓然無窮,然而陰陽之度,如月寒暑晝夜之不變,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為中庸。”

也就是說,這天地間的萬事萬物雖然不時在發生變化,而且這個變化會永遠持續下去,無窮無盡。但是白天黑夜會交替,四季寒暑會變更,這些不斷交替變化的背後有一個恆常不變的“理”,正是因為這個恆常不變的“理”,白天和黑夜才得以交替,四季寒暑才得以變更。因此,讓變化之所以變化的根本,在於變化背後的“不變”。

二程基於形而上之理的角度,發現王安石的變法變的是表象,並沒有觸及造成這個表現的深層原因。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順著二程的理論進行分析,朝中掌權的貴族之所以形成最後欺壓百姓的官僚地主階級,現實層面的經濟特權是比較直接的原因,但是,是什麼指導他們追尋權利慾望去欺壓百姓的呢?是他們的思想,他們沒有秉持老祖宗的仁義禮智信等為官之德性,繼而濫用手中的權利,魚肉百姓。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在手段上可能限制當時官僚地主階級權勢發展一時,但是如果不改變人的心理狀態,不去修養自己的心性,下一批上位的官員們同樣會重蹈上一批被王安石整治的貪官汙吏的覆轍。

所以,二程的著眼點是心性,而王安石的著眼點則是實際。

四、總結:二程與王安石關於變法的看法,看似對立,實則互補

文章寫到這裡,我們大概就能清楚二程思想與王安石思想的不同點在哪兒了。二程認為變化之中有不變,把握這個不變,就能解決問題,於是二程從事物變化的表象上升到讓事物變化的形而上之理,繼而發現,形成官僚地主階級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官僚地主階級腦子裡的慾念。他們將孔孟倡導的仁義禮智信掛在嘴邊,卻並不去體會,並不去踐行,仁義禮智信並未深入他們的心中,於是他們就會做出不義的事情,繼而中飽私囊,以權謀私。

而王安石看到的是事物變化表象所展現的規律,即事物發展是在新舊變化之下完成的,那麼讓國內局勢動盪,且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的律法就不合適現在的實際情況,就需要改變,所以要變法,以新法代替大宋開國以來延續至今的舊法,繼而推動發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我們可以總結,王安石要變的是“法”,而二程則認為,變法治標不治本,以當時的情況貿然變法可能會動搖立國之本,讓本就內憂外患的北宋雪上加霜。

二程認為,要拯救當時的局面,需要把握住“心性”指導“行為”這個不變之理去相應改變人們的“心性”,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知道自律自省,這樣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從心性的角度來看,二程的想法確實比王安石的境界更上一層,要知道若貪求物慾的心性不變,那麼無論律法如何改,總有人有辦法繼續以權謀私。

這並不是說二程的想法就與王安石的想法完全對立,二程想法中針對王安石變法思想的對立點在於王安石變法的“徹底”,這種“徹底”頗有“大換血”的味道。這種做法不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有捨本逐末的趨勢。

"

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要想理解程顥這個宏觀的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恆常之“理”,我們看一個例子就明白了。

陽光是暖的,草是綠的,下雪就會冷,這些道理大家都清楚。而這些個道理,不是因為存在堯舜這樣的明君而產生的,無論堯舜在或不在,草還是綠的,陽光還是暖的,雪還是冷的。而這些個道理,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發生改變甚至是消失,不管桀紂是不是君主,是不是還活著,綠色的草不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花,雪不會變暖,陽光亦不會變冷。

所以,這個世界是有恆常的東西存在的,那就是讓草為綠色、陽光是溫的,雪是冷的等等這些現象背後的“理”。

二程的“理”類似於規律,但是比規律更加寬泛,它是決定規律的規律。

基於此,二程針對王安石五行變化說,進一步指出王安石的五形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之所以會循環往復,是因為這五行背後存在著讓其循環往復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針對這一點,程頤是這樣說的:

“天地之化,雖廓然無窮,然而陰陽之度,如月寒暑晝夜之不變,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為中庸。”

也就是說,這天地間的萬事萬物雖然不時在發生變化,而且這個變化會永遠持續下去,無窮無盡。但是白天黑夜會交替,四季寒暑會變更,這些不斷交替變化的背後有一個恆常不變的“理”,正是因為這個恆常不變的“理”,白天和黑夜才得以交替,四季寒暑才得以變更。因此,讓變化之所以變化的根本,在於變化背後的“不變”。

二程基於形而上之理的角度,發現王安石的變法變的是表象,並沒有觸及造成這個表現的深層原因。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順著二程的理論進行分析,朝中掌權的貴族之所以形成最後欺壓百姓的官僚地主階級,現實層面的經濟特權是比較直接的原因,但是,是什麼指導他們追尋權利慾望去欺壓百姓的呢?是他們的思想,他們沒有秉持老祖宗的仁義禮智信等為官之德性,繼而濫用手中的權利,魚肉百姓。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在手段上可能限制當時官僚地主階級權勢發展一時,但是如果不改變人的心理狀態,不去修養自己的心性,下一批上位的官員們同樣會重蹈上一批被王安石整治的貪官汙吏的覆轍。

所以,二程的著眼點是心性,而王安石的著眼點則是實際。

四、總結:二程與王安石關於變法的看法,看似對立,實則互補

文章寫到這裡,我們大概就能清楚二程思想與王安石思想的不同點在哪兒了。二程認為變化之中有不變,把握這個不變,就能解決問題,於是二程從事物變化的表象上升到讓事物變化的形而上之理,繼而發現,形成官僚地主階級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官僚地主階級腦子裡的慾念。他們將孔孟倡導的仁義禮智信掛在嘴邊,卻並不去體會,並不去踐行,仁義禮智信並未深入他們的心中,於是他們就會做出不義的事情,繼而中飽私囊,以權謀私。

而王安石看到的是事物變化表象所展現的規律,即事物發展是在新舊變化之下完成的,那麼讓國內局勢動盪,且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的律法就不合適現在的實際情況,就需要改變,所以要變法,以新法代替大宋開國以來延續至今的舊法,繼而推動發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我們可以總結,王安石要變的是“法”,而二程則認為,變法治標不治本,以當時的情況貿然變法可能會動搖立國之本,讓本就內憂外患的北宋雪上加霜。

二程認為,要拯救當時的局面,需要把握住“心性”指導“行為”這個不變之理去相應改變人們的“心性”,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知道自律自省,這樣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從心性的角度來看,二程的想法確實比王安石的境界更上一層,要知道若貪求物慾的心性不變,那麼無論律法如何改,總有人有辦法繼續以權謀私。

這並不是說二程的想法就與王安石的想法完全對立,二程想法中針對王安石變法思想的對立點在於王安石變法的“徹底”,這種“徹底”頗有“大換血”的味道。這種做法不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有捨本逐末的趨勢。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我想,當時的二程可能是這樣想的:法不應當“變”,而應當“化”。這種“化”不是完全撕毀以往的基礎重新再來,而是建立在以往的基礎上“查漏補缺”。

同時,二程雖然也重實踐,但是相對來說也比較重心性,他們在與王安石的變法之戰中,更傾向於對人的心性進行糾正,讓人順承大宋開國以來老祖宗流傳下來的封建社會倫理道德,繼而讓人自覺去遵紀守法,而不是去做鑽律法空子以權謀私這類害國殃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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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程頤以及王安石同為北宋時期顯赫一時的人物,王安石以變法聞名,而讓二程聞名後世的原因之一,不僅是二人在學術上的造詣,也有一部分是因為二人當時反對王安石的舉措。歷史上的程顥和程頤並不贊成王安石進行變法改革,並在理論上對王安石的變法說進行了反駁。

王安石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萬物發展變化之基礎,並以五行相生相剋規律論證了事物新舊交替、循環往復的發展規律,繼而提出新事物必定取代舊事物的觀點,認為變法勢在必行。

程顥和程頤站在高處俯視王安石的理論,從一個更高的視角對王安石新舊交替說進行反駁。他們創造性將王安石提出的“新舊交替”規律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指出,縱使萬事萬物因為“理”而不斷變化,但是這個讓事物變化的“理”是不變的。因此,把握事物本質的真諦在於把握不變的那個“理”,而不是僅僅針對變化的表象作出相應的應激措施,這樣治標不治本。

因此,王安石的變法理論在二程的理論下就顯得比較偏激了,二程批判王安石變法之舉只是流於事物變化之表象,而不知事物變化的背後有控制事物改變的那個不變之“理”。所以二程認為,把握變中之不變的“理”,繼而作出相應變化,才是符合事物發展的,所以激進的全面變法是不可取的。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對於“變中之常”的議論確實是精妙,拋開二程與王安石政治立場的對立關係,其實他們三個的思想都非常難得,讓人讚歎。

一、程顥和程頤反對王安石變法的社會背景

經過唐朝的盛世,宋朝積累了不少物質財富,宋朝的各君主吸納了唐朝的前車之鑑,認為唐朝之所以滅亡主要是因為中央權利不穩定,形成了許多比中央強大的割據勢力,於是宋朝對內採取的制度是加強中央集權制度。

一開始,中央集權制度確實穩定了國內的局面,但是漸漸的,由於國家資源漸漸被朝廷有權勢的握在人手中,百姓手中的土地等各類資源便越來越少。朝中不少官僚打著鞏固皇權的名義肆意掠奪百姓手中的土地以及各種資源。以至於到了北宋時期,朝中便出現了不少富得流油的官僚大地主,他們的手中握著國家大部分的土地和資源。反觀百姓,不僅失去了土地,身上承擔的苛捐雜稅也越來越多。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按照北宋時期的土地政策,國家土地的面積都是紀錄在冊的,於是按照規定,國家每年都要收一定數量的稅收。一些朝中官僚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利將土地掠奪到自己名下,利用自己的特權讓他們從農戶手中掠奪的土地就不用交稅。

但是,朝廷每年都要徵收一定的稅收,可是一部分土地被官僚拿走了,還成了不用交稅的土地。農民這邊呢?地少了,國家要收的稅收還是那麼多,為了保證國家收入,一些官僚便開始利用各種手段增加老百姓的苛捐雜稅。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有,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間矛盾日益嚴重。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百姓和官僚之間的矛盾王安石不知道嗎?知道,二程不知道嗎?也知道。

王安石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在物質層面上擁有特權的事實,認為當時的朝廷政策出了問題,這些政策變成了官僚地主們為自己辯護的有利武器。王安石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就是鑽了政策的空子,要堵住這個空子,就要改變當時的律法,讓律法不能為官僚所用,繼而限制官僚地主們的特權,以此緩解甚至解決社會矛盾的目的,達到維護封建統治者政權穩定的目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王安石的變法的核心重點是落在現實層面上的。

而二程將矛頭對準了官僚地主欺壓百姓的深層心理原因。二程認為,當時的官僚地主們戴著仁義禮智信的面具假仁假義,內心沒有社會倫常道德的限制,於是便以權謀私。在二程的心裡,內心若沒有社會倫常道德限制,再完善的律法制度都可能被有心之人鑽空子。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認為王安石的變法治標不治本,而且還容易打亂社會秩序。二程指出變化之中有不變的理,要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就需要加強人的個人道德修養,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二程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在於他們看到了“心性”的重要作用。

二、二程與王安石皆為憂國憂民之輩,但視角不一,繼而安國方略不一

二程和王安石所面對的北宋,內有奸臣,外有強敵,局勢並不樂觀。於是,王安石大肆批判保守主義,認為北宋社會要想恢復安定繁榮的狀態就必須進行改革。王安石用五行說解釋萬物發展變化的原理,並以金木水火土作為組成萬事萬物的基本元素,指出萬事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按照一定的規律和聯繫組成的,並且依據金木水火土這五行相生相剋的規律特性指出,事物發展變化都是不斷向對立面轉化的,新的事物總會代替舊的事物。

基於此,王安石以其獨特的五行說來論證自己的變法主張,指明要改變北宋局面,就不能因循守舊,要將當前的社會狀態推動到其對立面的那一邊,這樣才符合事物新舊不斷交替的發展規則。因此,王安石眼中的北宋社會需要與大宋開國以來不同的新法才能煥然一新。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當然,王安石的變法主張遭到許多保守主義派的反對,保守主義派雖然眾口一詞,但是大喊反對變法的保守主義派並非都是從自身私利出發的。程顥、程頤雖然反對變法,但是他們二人同王安石一樣,是抱著憂國憂民的態度去反對變法的。

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出於憂國憂民,但是卻有截然不同的理論觀點,那是因為雙方視角不一樣。

王安石從社會現實出發,發現官僚地主在經濟、政治等方面擁有特權,繼而想用新法來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緩解百姓與朝廷的矛盾。王安石的視角比較直接,與社會現象連接得比較緊密,這也展現了王安石比較重實踐的特點。

程顥、程頤的出發點和王安石一樣,但是她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一樣繼而得出不同的觀點,這其中是有深刻原因的。有一點原因可能與二程和王安石家庭背景之間的差距有關。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程顥、程頤出生於“名門望族”,家族世代為官,而王安石的父親雖然是官,但只是個小官。可以這麼說,將程顥、程頤的家族背景與王安石的家族背景進行對比,可能程顥、程頤屬於貴族階級,而王安石最多算中層階級。

於是,從某種程度上說,王安石的視角便是中層階級的視角,而程顥、程頤的視角便是貴族階級的視角。當時的貴族階級主要組成就是朝中那些世代為官的官僚地主。二程和王安石都知道問題出在貴族階級,但是王安石是從外面來看貴族階級的,而二程則是出在內部來審視貴族階級的,於是二程與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樣了。

王安石針對當時有貴族家世背景的官僚地主手中的特權而提出變法,意在限制他們手中的權利,並且頗有一杆子打死所有貴族的趨勢。

而二程某種程度來說也算是貴族階級內部成員,繼而比較瞭解內部情況,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擁有貴族背景的官員都是王安石眼中的弄權之輩,但是貴族內部確實存在相當一部分人做事讓人不齒。他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讓二程深痛惡覺。二程便開始深挖原因,後來發現,是人的心性不同才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有的人身居高位,秉持正確的社會倫理道德,他手中的法即使漏洞百出,通常也是利國利民的,因為他們心中的道德讓他們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的人身居高位,將社會倫理道德作為掩飾自己求利求欲的外衣,他們手中的法無論再完備,都會變成他們斂財的工具。於是,二程認為王安石的變法做法治標不治本。

同時,二程也明白,而且當時北宋的社會環境比較複雜,官僚地主的勢力比較強大,國外還有強國虎視眈眈,這個時候變法無疑會動搖國之根本,削弱國家實力,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被敵國鑽了空子,引發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以,二程反對王安石的變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既然王安石以“五行說”來論證事物新舊交替規律支持變法,那麼二程便在理論上對王安石進行回擊。

三、二程對王安石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二程觀察到,王安石以五行變化來論證事物變化,他觀點的核心在於“變”。於是,二程便找出了“變”中之“不變”,以此來證明王安石大動干戈變法是不可取的。

首先,二程宏觀地提出了這個世界存在一個永恆不變的存在,那就是“天理”。

程顥指出:

“天理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己?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來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

程顥指出,這個世界有一個不變的“天理”存在,這個“天理”不受人的影響,這個“天理”不會因為堯舜這樣的明君出現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消亡。這個“天理”一直存在,不生不滅,不增也不減。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要想理解程顥這個宏觀的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恆常之“理”,我們看一個例子就明白了。

陽光是暖的,草是綠的,下雪就會冷,這些道理大家都清楚。而這些個道理,不是因為存在堯舜這樣的明君而產生的,無論堯舜在或不在,草還是綠的,陽光還是暖的,雪還是冷的。而這些個道理,也不會因為桀紂這樣的暴君出現而發生改變甚至是消失,不管桀紂是不是君主,是不是還活著,綠色的草不會變成五顏六色的花,雪不會變暖,陽光亦不會變冷。

所以,這個世界是有恆常的東西存在的,那就是讓草為綠色、陽光是溫的,雪是冷的等等這些現象背後的“理”。

二程的“理”類似於規律,但是比規律更加寬泛,它是決定規律的規律。

基於此,二程針對王安石五行變化說,進一步指出王安石的五形之所以會發生變化,之所以會循環往復,是因為這五行背後存在著讓其循環往復變化的“理”。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針對這一點,程頤是這樣說的:

“天地之化,雖廓然無窮,然而陰陽之度,如月寒暑晝夜之不變,莫不有常,此道之所以為中庸。”

也就是說,這天地間的萬事萬物雖然不時在發生變化,而且這個變化會永遠持續下去,無窮無盡。但是白天黑夜會交替,四季寒暑會變更,這些不斷交替變化的背後有一個恆常不變的“理”,正是因為這個恆常不變的“理”,白天和黑夜才得以交替,四季寒暑才得以變更。因此,讓變化之所以變化的根本,在於變化背後的“不變”。

二程基於形而上之理的角度,發現王安石的變法變的是表象,並沒有觸及造成這個表現的深層原因。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順著二程的理論進行分析,朝中掌權的貴族之所以形成最後欺壓百姓的官僚地主階級,現實層面的經濟特權是比較直接的原因,但是,是什麼指導他們追尋權利慾望去欺壓百姓的呢?是他們的思想,他們沒有秉持老祖宗的仁義禮智信等為官之德性,繼而濫用手中的權利,魚肉百姓。

王安石的變法雖然在手段上可能限制當時官僚地主階級權勢發展一時,但是如果不改變人的心理狀態,不去修養自己的心性,下一批上位的官員們同樣會重蹈上一批被王安石整治的貪官汙吏的覆轍。

所以,二程的著眼點是心性,而王安石的著眼點則是實際。

四、總結:二程與王安石關於變法的看法,看似對立,實則互補

文章寫到這裡,我們大概就能清楚二程思想與王安石思想的不同點在哪兒了。二程認為變化之中有不變,把握這個不變,就能解決問題,於是二程從事物變化的表象上升到讓事物變化的形而上之理,繼而發現,形成官僚地主階級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官僚地主階級腦子裡的慾念。他們將孔孟倡導的仁義禮智信掛在嘴邊,卻並不去體會,並不去踐行,仁義禮智信並未深入他們的心中,於是他們就會做出不義的事情,繼而中飽私囊,以權謀私。

而王安石看到的是事物變化表象所展現的規律,即事物發展是在新舊變化之下完成的,那麼讓國內局勢動盪,且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的律法就不合適現在的實際情況,就需要改變,所以要變法,以新法代替大宋開國以來延續至今的舊法,繼而推動發展。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我們可以總結,王安石要變的是“法”,而二程則認為,變法治標不治本,以當時的情況貿然變法可能會動搖立國之本,讓本就內憂外患的北宋雪上加霜。

二程認為,要拯救當時的局面,需要把握住“心性”指導“行為”這個不變之理去相應改變人們的“心性”,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知道自律自省,這樣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從心性的角度來看,二程的想法確實比王安石的境界更上一層,要知道若貪求物慾的心性不變,那麼無論律法如何改,總有人有辦法繼續以權謀私。

這並不是說二程的想法就與王安石的想法完全對立,二程想法中針對王安石變法思想的對立點在於王安石變法的“徹底”,這種“徹底”頗有“大換血”的味道。這種做法不符合當時的社會實際,有捨本逐末的趨勢。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我想,當時的二程可能是這樣想的:法不應當“變”,而應當“化”。這種“化”不是完全撕毀以往的基礎重新再來,而是建立在以往的基礎上“查漏補缺”。

同時,二程雖然也重實踐,但是相對來說也比較重心性,他們在與王安石的變法之戰中,更傾向於對人的心性進行糾正,讓人順承大宋開國以來老祖宗流傳下來的封建社會倫理道德,繼而讓人自覺去遵紀守法,而不是去做鑽律法空子以權謀私這類害國殃民的事情。

程顥、程頤對王安石變法的批判:完全變法不可取,變化之中有恆常

因此,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要穩定當時的北宋局面,二程的修養心性是要的,王安石的變法也是要的。但是不能將精力全然放在心性修養上,因為如果沒有合適的律法束縛,很容易出現一些人打著修養心性的幌子自我標榜,以此獲得高權位,繼而鑽漏洞百出的律法空子以權謀私;但是,我們也不能將精力全部放在實際功用,追求無微不至的律法,外在束縛過強,更易出現道德虛偽的情況,這會導致人們忽視心性的作用。

要知道,律法文字是死的,人是活的,人在心性上若沒有符合社會實際的高尚德性去指導人有所為有所不為,不論律法多天衣無縫,以權謀私的事情依舊會層出不窮,例如大秦王朝。

所以,我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二程與王安石關於變法的看法看似對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互補的,你同意這個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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