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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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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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

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用人話說,萬一出了事,誰是受益人,保險公司就會把錢賠給誰。

理論上被保險人可以隨意指定誰做自己的受益人。不過在實操中,保險公司一般只允許指定有親緣關係的家屬作為受益人。

要想指定別人,不僅流程複雜,由於存在比較大的道德風險,除非是個「大單」,保險公司一般太不願意接受。

受益人種類

保險受益人,可分為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

像重疾險理賠金、醫療險報銷的醫療費用,這類保險金以被保險人生存為前提,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自己,不允許更改。

只有涉及到身故責任的(比如壽險、意外險、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才需要注意受益人的問題。

如果投保時選擇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會按照法律繼承順序,由受益人平分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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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

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用人話說,萬一出了事,誰是受益人,保險公司就會把錢賠給誰。

理論上被保險人可以隨意指定誰做自己的受益人。不過在實操中,保險公司一般只允許指定有親緣關係的家屬作為受益人。

要想指定別人,不僅流程複雜,由於存在比較大的道德風險,除非是個「大單」,保險公司一般太不願意接受。

受益人種類

保險受益人,可分為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

像重疾險理賠金、醫療險報銷的醫療費用,這類保險金以被保險人生存為前提,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自己,不允許更改。

只有涉及到身故責任的(比如壽險、意外險、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才需要注意受益人的問題。

如果投保時選擇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會按照法律繼承順序,由受益人平分理賠金。


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繼承法》對法定繼承人的規定為: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還有一種情況是指定受益人,也就是合同明確指定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只有受益人才可以領取理賠金。

它可以同時指定幾個受益人,分別設置比例。比如妻子60%,孩子40%。

除了比例,還可以設置先後順序,比如設置妻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孩子為第二順序繼承人。這時,只有妻子不在了,孩子才能拿到賠償金。

當然,也可以同時設置比例和順序,自由組合搭配。

指定受益人最大的好處是,意向明確,手續簡單。萬一發生事故,只需要指定受益人到場,證明關係,就可以獲得賠付。

如果是法定受益人,則需要每個受益人共同在場,集中理賠。手續繁瑣,效率低下,有時還會造成不必要的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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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中接受保險合同利益的人。

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用人話說,萬一出了事,誰是受益人,保險公司就會把錢賠給誰。

理論上被保險人可以隨意指定誰做自己的受益人。不過在實操中,保險公司一般只允許指定有親緣關係的家屬作為受益人。

要想指定別人,不僅流程複雜,由於存在比較大的道德風險,除非是個「大單」,保險公司一般太不願意接受。

受益人種類

保險受益人,可分為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

像重疾險理賠金、醫療險報銷的醫療費用,這類保險金以被保險人生存為前提,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自己,不允許更改。

只有涉及到身故責任的(比如壽險、意外險、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才需要注意受益人的問題。

如果投保時選擇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會按照法律繼承順序,由受益人平分理賠金。


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繼承法》對法定繼承人的規定為: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還有一種情況是指定受益人,也就是合同明確指定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只有受益人才可以領取理賠金。

它可以同時指定幾個受益人,分別設置比例。比如妻子60%,孩子40%。

除了比例,還可以設置先後順序,比如設置妻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孩子為第二順序繼承人。這時,只有妻子不在了,孩子才能拿到賠償金。

當然,也可以同時設置比例和順序,自由組合搭配。

指定受益人最大的好處是,意向明確,手續簡單。萬一發生事故,只需要指定受益人到場,證明關係,就可以獲得賠付。

如果是法定受益人,則需要每個受益人共同在場,集中理賠。手續繁瑣,效率低下,有時還會造成不必要的家庭糾紛。

受益人怎麼寫,才不怕追債

避稅避債

有一個說法是,寫了指定受益人的,理賠金可以避債避稅。(國內的遺產稅還沒有開徵,目前主要還是避債)。而如果寫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理賠金會被當成遺產,用來償債。

這個說法目前看,還有些爭議。

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說理賠金會被當成遺產的,是根據其中的第一條。

但根據司法解釋,法定受益人,就是指定了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不屬於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不明無法確定。

所以也有人聲稱,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一樣,理賠金都不會被當做遺產償債的。

目前這方面的判決還不多,而且中國也不是判例法的國家,暫時也不敢說死了。

小保的觀點是,如果有了避債的想法,那就乾脆寫明指定受益人好了,清晰明確,沒有爭議

結語

指定受益人比法定受益人還是有些好處的。

現在網上投保壽險,默認的就是法定受益人。很多人怕麻煩,就選了法定,其實也沒太大問題,不用過於擔心。

等想好了,或者有了避債避稅的心思,再進行受益人變更就行,也挺方便。

不過,指定受益人時,一定要和自己的老公/老婆商量好呢。畢竟,家庭和睦才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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