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紀實

農村 經濟 三農 農民 農業 東北網 2018-12-08

在探索中破題前行

——北安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紀實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近幾年來,黨的惠農政策如春風化雨。從農村稅費改革、惠農補貼改革、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的實施中,廣大農民不僅得到了實惠,還多了一份尊重和保障。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發佈。2017年,下轄9個鄉鎮62個行政村,有農業人口20萬的北安市,被國家確定為第二批整縣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按照中央、省和黑河市確定的路線圖、時間表,北安市委、市政府乘勢而上,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澎湃大潮中,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全力以赴,攻堅破題。

這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農民利益和眾多法律政策十分複雜的改革。“要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一號工程’,擺上突出位置,不馳於空想,不騖於虛聲。”北安市委、市政府把這一指導思想貫穿此項改革工作始終,不跑偏、不走樣、不流於形式。

試點工作啟動後,該市首先確立了“抓決策,強保障;抓規範,保民利;抓關鍵,帶全局;抓發展,促增收”的工作思路。全市上下呈現出“領導帶頭上手、三級聯動推進、部門各司其職、群眾廣泛參與”的欣喜局面,形成了啟動迅速、進展有序、運行規範、效果明顯的推進格局。針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複雜敏感性,北安市決策部門採取制定政策、典型引帶、業務培訓、督查指導等措施,切實保障產權制度改革在政策規定、群眾認可的框架內運行。

當務之急是如何解決群眾認識問題。北安市農委和農經站領導帶隊,多次深入各村屯農戶家中,瞭解他們的呼聲,傾聽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把工作做到農民炕頭上,同農民打成一片的工作作風,讓農民們心悅誠服。解決了認識問題,把改革引向縱深也都順理成章了。與此同時,北安市結合實際,先後制定出臺了《北安市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指導意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暫行辦法》等9個政策文件,以制度落實規範改革行為,確保改革各階段工作有章可循,政策執行不走偏。

大凡改革,都首先從試點示範開始,取得經驗後再分步推廣。北安市決策層確定一個鄉為推進試點,選擇8個村作為改革工作試點先行村,採取“排好梯次,壓茬實施”的方式分步推進。針對試點村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剖析、總結,梳理形成了《北安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100問》,為改革推進提供了借鑑經驗。根據改革目標任務和難點重點,按照標準、步驟逐項分解落實,並適時進行“回頭看”,確保改革工作環環相扣,無縫對接,不但減少了紕漏,也降低了改革風險點。

為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把選擇權交給農民,各包村工作組做到每個步驟都讓村民清楚明白,每個環節都邀請群眾參與,每個爭議都與村民協商解決。為了激發廣大農民群眾理解、支持、參與改革的熱情,保障群眾知情權、監督權,北安市有關部門發放《致農民一封信》4.6萬份,張貼標語1200餘條,召開村民代表會議600多次。

在改革整體推進過程中,北安市各級領導從一次次深入鄉村調研中得出結論:各行政村集體家底普遍不清、合同不規範,群眾意見很大。這是歷史遺留的共性問題,也是這次改革亟待破解而繞不開、躲不過的難題。“治理頑疾,必須從根兒上‘動手術’。”這是市委決策層的共識。建立健全科學規範財務管理體系,從制度入手,將農村財務交由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還財權於集體。清產核資階段,先是通過“五查五看”,然後實行交叉驗收,同時完善各項財務審批和保管制度,從根源上杜絕了集體資產流失,收到了“定紛止爭”效果。全面清理“永久合同”“低價合同”“無效合同”645份,糾正有失公平、作價偏低等不合理合同178份。

隨著集體經濟組織人員身份確認工作的結束,股權設置成了此次改革工作的又一著力點。為切實保障農民利益,針對全市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村級集體積累較弱的實際情況,北安市採取了先設置虛擬股份,待村集體經濟發展、條件成熟時,再量化資產的方式,集體股依據村集體經濟狀況而定,最高不超總股份20%,成員基本股不低於總股份60%。

“我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了預期成效,但在凸顯和鞏固改革成果上還有很多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積極探索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有效實現形式,通過開發閒置資產,推動農村服務業、觀光旅遊、生態農業等項目健康發展,全方位增加集體收入。二是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新的農村經濟組織規範有序運行。”北安市農經站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獲得股份證書的農民喜笑顏開。趙光鎮東風村村民趙福玉激動地說:“實在沒想到農民還能遇上這好事,承包的土地能生金,作為村集體經濟股東年底還能按股分紅,日子是越過越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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