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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嘴上的“民主”,被毛澤東概括為“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闡述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此前,他還曾特別強調說: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軍隊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新中國成立後,以“人民”冠名的機構和組織還有很多,比如,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電、人民海關,等等,連使用的法定貨幣,也叫人民幣。

美國學者費正清評論說,毛澤東“認為新政府應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聯合政府,同時又是對各反動階級即‘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的手段。這樣,‘人民民主專政’是要以統一戰線的形式為現政權爭取儘可能廣泛的支持,同時在中國境內消滅他的敵人。按照定義,‘人民’由四個階級組成:無產階級、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農民至少暫時可以保持土地私有權,資產階級可以保持一部分私營工業。這就實現了原來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想法。”

關於新中國的政體,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共產黨確定,政權組織形式既不能照搬蘇聯的蘇維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和三權分立,而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在新解放地區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為準備,然後通過普選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既體現了新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級代表大會來行使這種權力;又保證國家機關能迅速有效地領導和管理國家的各項工作,不致陷入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除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其他建國方針和各項政策,也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後,寫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在選出的6位副主席中,共產黨員3名(朱德、劉少奇、高崗),民主黨派人士3名(宋慶齡、李濟深、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4位副總理中,共產黨員2名,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2名。在地方人民政府中,民主黨派也都佔一定的比例。黨和非黨人士參政人數的適當比例,“既保證了無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堅強領導,又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廣泛性。”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府工作受到相當重視。比如,毛澤東親自出面說服明史專家吳晗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周恩來則出面邀請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長,陳雲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時,堅持讓擔任部長的非黨人士出面作報告和審查文件。毛澤東和周恩來還經常與民主人士見面談話,認為“這對於研究中國社會,吸取黨外人士的好意見,改進工作,都是有益的。我們應該養成同黨外人士經常接觸的習慣。”

為使黨外人士有職有權,主管民主黨派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強調,共產黨員要尊重非共產黨員的職權,“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使他們有可能與聞一切應該與聞的事情,同他們商量一切應該商量的事情,向他們報告和請示一切應該報告和請示的事情;同時還要積極地幫助他們能夠履行責任,做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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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嘴上的“民主”,被毛澤東概括為“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闡述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此前,他還曾特別強調說: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軍隊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新中國成立後,以“人民”冠名的機構和組織還有很多,比如,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電、人民海關,等等,連使用的法定貨幣,也叫人民幣。

美國學者費正清評論說,毛澤東“認為新政府應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聯合政府,同時又是對各反動階級即‘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的手段。這樣,‘人民民主專政’是要以統一戰線的形式為現政權爭取儘可能廣泛的支持,同時在中國境內消滅他的敵人。按照定義,‘人民’由四個階級組成:無產階級、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農民至少暫時可以保持土地私有權,資產階級可以保持一部分私營工業。這就實現了原來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想法。”

關於新中國的政體,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共產黨確定,政權組織形式既不能照搬蘇聯的蘇維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和三權分立,而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在新解放地區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為準備,然後通過普選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既體現了新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級代表大會來行使這種權力;又保證國家機關能迅速有效地領導和管理國家的各項工作,不致陷入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除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其他建國方針和各項政策,也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後,寫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在選出的6位副主席中,共產黨員3名(朱德、劉少奇、高崗),民主黨派人士3名(宋慶齡、李濟深、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4位副總理中,共產黨員2名,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2名。在地方人民政府中,民主黨派也都佔一定的比例。黨和非黨人士參政人數的適當比例,“既保證了無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堅強領導,又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廣泛性。”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府工作受到相當重視。比如,毛澤東親自出面說服明史專家吳晗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周恩來則出面邀請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長,陳雲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時,堅持讓擔任部長的非黨人士出面作報告和審查文件。毛澤東和周恩來還經常與民主人士見面談話,認為“這對於研究中國社會,吸取黨外人士的好意見,改進工作,都是有益的。我們應該養成同黨外人士經常接觸的習慣。”

為使黨外人士有職有權,主管民主黨派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強調,共產黨員要尊重非共產黨員的職權,“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使他們有可能與聞一切應該與聞的事情,同他們商量一切應該商量的事情,向他們報告和請示一切應該報告和請示的事情;同時還要積極地幫助他們能夠履行責任,做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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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一新局面

人們習慣用“一盤散沙”來形容舊中國。那時的中國四分五裂,亂象叢生,談不上國土和軍令政令的統一。孫中山曾經感慨地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即使國民黨在1928年名義上統一中國後,各地事實上也是我行我素。在政權方面,國民政府沒有縣以下基層政權,造成社會治理缺位。地方軍閥勢力各霸一方,從1911年到1949年統治山西30多年的閻錫山,為了營造“獨立王國”,在山西修建窄軌鐵路,人為製造交通阻隔。貨幣發行也是五花八門,市面上流通的除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外,還有數不清的軍用票、區域性流通券等紙幣,造成幣制混亂,金融失序。在稅收方面,各地軍閥橫徵暴斂,出現提前收稅的鬧劇,四川軍閥劉存厚在自己的地盤上甚至提前預徵40年的稅。至於苛捐雜稅的繁多,更是達到了破天荒的程度。

新中國成立後的國家統一,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甚至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解放軍收復了除臺灣、香港、澳門外的所有國土,一個空前統一的新中國,無論在意識形態、國家治理、經濟恢復、軍事制度還是民族關係上,都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在意識形態上,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原則,成為普遍認可和尊崇的主流。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唯物史觀、毛澤東思想和中共黨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許多自由知識分子和有西方思想背景的技術專家、藝術家改變了自己的思想認識。

——在國家治理上,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對城鄉基層政權進行了系統改造。在城市,普遍建立街道辦事處,逐步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組織;在農村,由農民代表民主選舉鄉政府委員會;成立縣人民政府,形成了上下貫通、集中高效、具有高度組織動員能力的國家行政體系。各級工會、農民協會、青年團、學聯、婦聯等,形成無所不包的社會組織網絡。健全完備的社會組織系統,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優勢和治理能力。

——在經濟上,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使國營經濟迅速建立起來。同時,面對財政經濟上的嚴重困難,一手穩定物價,一手統一全國財經和稅收,結束了自抗戰以來連續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為穩定人民生活,恢復和發展生產創造了條件。

——在軍事制度上,結束了舊中國軍閥割據、山頭林立的混亂局面。人民軍隊,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為建立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軍隊,為鞏固國防和國家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1950年10月3日,毛澤東寫下《浣溪沙·和柳亞子先生》,詞雲:“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人民五億不團圓。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表達了對新中國民族團結、繁榮發展的欣喜和期待之情。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境內各民族在歷史上不斷融合,形成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中華民族大家庭。新中國成立前後,制訂符合國情的民族政策,成為國內外高度關注的一件大事。

新疆,古稱西域,公元前60年正式列入漢朝版圖。此後分分合合,到1759年,清朝政府重新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的疆域基本穩定下來。近代以來,俄國和英國勢力漸漸深入新疆。清朝陝甘總督左宗棠受命督辦新疆軍務,率軍討伐阿古柏,收復烏魯木齊、和田等地,從沙俄手中收回了伊犁地區。1884年,清政府取“故土新歸”之意,正式建立了新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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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嘴上的“民主”,被毛澤東概括為“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闡述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此前,他還曾特別強調說: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軍隊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新中國成立後,以“人民”冠名的機構和組織還有很多,比如,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電、人民海關,等等,連使用的法定貨幣,也叫人民幣。

美國學者費正清評論說,毛澤東“認為新政府應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聯合政府,同時又是對各反動階級即‘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的手段。這樣,‘人民民主專政’是要以統一戰線的形式為現政權爭取儘可能廣泛的支持,同時在中國境內消滅他的敵人。按照定義,‘人民’由四個階級組成:無產階級、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農民至少暫時可以保持土地私有權,資產階級可以保持一部分私營工業。這就實現了原來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想法。”

關於新中國的政體,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共產黨確定,政權組織形式既不能照搬蘇聯的蘇維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和三權分立,而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在新解放地區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為準備,然後通過普選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既體現了新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級代表大會來行使這種權力;又保證國家機關能迅速有效地領導和管理國家的各項工作,不致陷入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除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其他建國方針和各項政策,也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後,寫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在選出的6位副主席中,共產黨員3名(朱德、劉少奇、高崗),民主黨派人士3名(宋慶齡、李濟深、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4位副總理中,共產黨員2名,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2名。在地方人民政府中,民主黨派也都佔一定的比例。黨和非黨人士參政人數的適當比例,“既保證了無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堅強領導,又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廣泛性。”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府工作受到相當重視。比如,毛澤東親自出面說服明史專家吳晗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周恩來則出面邀請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長,陳雲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時,堅持讓擔任部長的非黨人士出面作報告和審查文件。毛澤東和周恩來還經常與民主人士見面談話,認為“這對於研究中國社會,吸取黨外人士的好意見,改進工作,都是有益的。我們應該養成同黨外人士經常接觸的習慣。”

為使黨外人士有職有權,主管民主黨派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強調,共產黨員要尊重非共產黨員的職權,“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使他們有可能與聞一切應該與聞的事情,同他們商量一切應該商量的事情,向他們報告和請示一切應該報告和請示的事情;同時還要積極地幫助他們能夠履行責任,做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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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一新局面

人們習慣用“一盤散沙”來形容舊中國。那時的中國四分五裂,亂象叢生,談不上國土和軍令政令的統一。孫中山曾經感慨地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即使國民黨在1928年名義上統一中國後,各地事實上也是我行我素。在政權方面,國民政府沒有縣以下基層政權,造成社會治理缺位。地方軍閥勢力各霸一方,從1911年到1949年統治山西30多年的閻錫山,為了營造“獨立王國”,在山西修建窄軌鐵路,人為製造交通阻隔。貨幣發行也是五花八門,市面上流通的除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外,還有數不清的軍用票、區域性流通券等紙幣,造成幣制混亂,金融失序。在稅收方面,各地軍閥橫徵暴斂,出現提前收稅的鬧劇,四川軍閥劉存厚在自己的地盤上甚至提前預徵40年的稅。至於苛捐雜稅的繁多,更是達到了破天荒的程度。

新中國成立後的國家統一,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甚至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解放軍收復了除臺灣、香港、澳門外的所有國土,一個空前統一的新中國,無論在意識形態、國家治理、經濟恢復、軍事制度還是民族關係上,都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在意識形態上,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原則,成為普遍認可和尊崇的主流。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唯物史觀、毛澤東思想和中共黨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許多自由知識分子和有西方思想背景的技術專家、藝術家改變了自己的思想認識。

——在國家治理上,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對城鄉基層政權進行了系統改造。在城市,普遍建立街道辦事處,逐步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組織;在農村,由農民代表民主選舉鄉政府委員會;成立縣人民政府,形成了上下貫通、集中高效、具有高度組織動員能力的國家行政體系。各級工會、農民協會、青年團、學聯、婦聯等,形成無所不包的社會組織網絡。健全完備的社會組織系統,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優勢和治理能力。

——在經濟上,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使國營經濟迅速建立起來。同時,面對財政經濟上的嚴重困難,一手穩定物價,一手統一全國財經和稅收,結束了自抗戰以來連續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為穩定人民生活,恢復和發展生產創造了條件。

——在軍事制度上,結束了舊中國軍閥割據、山頭林立的混亂局面。人民軍隊,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為建立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軍隊,為鞏固國防和國家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1950年10月3日,毛澤東寫下《浣溪沙·和柳亞子先生》,詞雲:“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人民五億不團圓。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表達了對新中國民族團結、繁榮發展的欣喜和期待之情。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境內各民族在歷史上不斷融合,形成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中華民族大家庭。新中國成立前後,制訂符合國情的民族政策,成為國內外高度關注的一件大事。

新疆,古稱西域,公元前60年正式列入漢朝版圖。此後分分合合,到1759年,清朝政府重新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的疆域基本穩定下來。近代以來,俄國和英國勢力漸漸深入新疆。清朝陝甘總督左宗棠受命督辦新疆軍務,率軍討伐阿古柏,收復烏魯木齊、和田等地,從沙俄手中收回了伊犁地區。1884年,清政府取“故土新歸”之意,正式建立了新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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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解放軍抵達新疆喀什,受到群眾熱烈歡迎

中共領導人在新中國成立前就形成一個共識,應該盡力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放新疆。1949年4月16日,周恩來委託當時迪化市(今烏魯木齊)市長屈武回新疆策動和平起義。此後,中央又派人聯絡新疆三區革命領導人,請他們派代表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共襄建國大業。蘭州解放後,人民解放軍進軍新疆已如箭在弦上,最終促使國民黨新疆軍政當局陶峙嶽、包爾漢等聯名通電起義。新疆獲得和平解放,開創了新疆歷史的新紀元。

而此時青藏高原上的西藏,也迎來了新生的歷史機遇。

自13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在長達700多年的時間裡,中央政府都保有對西藏完整的主權和治權,掌握著確定西藏活佛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去世後轉世靈童的大權。從1727年到1911年,清朝政府還先後派遣駐藏大臣達百餘人。1888年、1903年,英國兩次發動侵略中國西藏的戰爭,也都遭到了西藏軍隊的抵抗,以至於英國外交大臣蘭斯頓1904年發出正式訓令,承認西藏為“中華帝國的一個省”。1954年,印度總理尼赫魯在印度人民院的講演中也說:“在以往數百年中,我就不知道在任何時候,任何一個外面的國家曾經否認過中國在西藏的主權。”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確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並正式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事宜。當時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些人,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企圖以武力對抗。1950年10月,人民解放軍解放了昌都,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來北京談判。以阿沛·阿旺晉美為代表的愛國上層人士力主和談,得到多數人贊同和支持,提前親政的十四世達賴喇嘛也表示接受和平談判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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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嘴上的“民主”,被毛澤東概括為“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闡述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此前,他還曾特別強調說: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軍隊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新中國成立後,以“人民”冠名的機構和組織還有很多,比如,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電、人民海關,等等,連使用的法定貨幣,也叫人民幣。

美國學者費正清評論說,毛澤東“認為新政府應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聯合政府,同時又是對各反動階級即‘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的手段。這樣,‘人民民主專政’是要以統一戰線的形式為現政權爭取儘可能廣泛的支持,同時在中國境內消滅他的敵人。按照定義,‘人民’由四個階級組成:無產階級、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農民至少暫時可以保持土地私有權,資產階級可以保持一部分私營工業。這就實現了原來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想法。”

關於新中國的政體,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共產黨確定,政權組織形式既不能照搬蘇聯的蘇維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和三權分立,而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在新解放地區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為準備,然後通過普選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既體現了新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級代表大會來行使這種權力;又保證國家機關能迅速有效地領導和管理國家的各項工作,不致陷入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除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其他建國方針和各項政策,也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後,寫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在選出的6位副主席中,共產黨員3名(朱德、劉少奇、高崗),民主黨派人士3名(宋慶齡、李濟深、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4位副總理中,共產黨員2名,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2名。在地方人民政府中,民主黨派也都佔一定的比例。黨和非黨人士參政人數的適當比例,“既保證了無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堅強領導,又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廣泛性。”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府工作受到相當重視。比如,毛澤東親自出面說服明史專家吳晗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周恩來則出面邀請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長,陳雲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時,堅持讓擔任部長的非黨人士出面作報告和審查文件。毛澤東和周恩來還經常與民主人士見面談話,認為“這對於研究中國社會,吸取黨外人士的好意見,改進工作,都是有益的。我們應該養成同黨外人士經常接觸的習慣。”

為使黨外人士有職有權,主管民主黨派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強調,共產黨員要尊重非共產黨員的職權,“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使他們有可能與聞一切應該與聞的事情,同他們商量一切應該商量的事情,向他們報告和請示一切應該報告和請示的事情;同時還要積極地幫助他們能夠履行責任,做出成績。”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國家統一新局面

人們習慣用“一盤散沙”來形容舊中國。那時的中國四分五裂,亂象叢生,談不上國土和軍令政令的統一。孫中山曾經感慨地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即使國民黨在1928年名義上統一中國後,各地事實上也是我行我素。在政權方面,國民政府沒有縣以下基層政權,造成社會治理缺位。地方軍閥勢力各霸一方,從1911年到1949年統治山西30多年的閻錫山,為了營造“獨立王國”,在山西修建窄軌鐵路,人為製造交通阻隔。貨幣發行也是五花八門,市面上流通的除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外,還有數不清的軍用票、區域性流通券等紙幣,造成幣制混亂,金融失序。在稅收方面,各地軍閥橫徵暴斂,出現提前收稅的鬧劇,四川軍閥劉存厚在自己的地盤上甚至提前預徵40年的稅。至於苛捐雜稅的繁多,更是達到了破天荒的程度。

新中國成立後的國家統一,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甚至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解放軍收復了除臺灣、香港、澳門外的所有國土,一個空前統一的新中國,無論在意識形態、國家治理、經濟恢復、軍事制度還是民族關係上,都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在意識形態上,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原則,成為普遍認可和尊崇的主流。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唯物史觀、毛澤東思想和中共黨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許多自由知識分子和有西方思想背景的技術專家、藝術家改變了自己的思想認識。

——在國家治理上,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對城鄉基層政權進行了系統改造。在城市,普遍建立街道辦事處,逐步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組織;在農村,由農民代表民主選舉鄉政府委員會;成立縣人民政府,形成了上下貫通、集中高效、具有高度組織動員能力的國家行政體系。各級工會、農民協會、青年團、學聯、婦聯等,形成無所不包的社會組織網絡。健全完備的社會組織系統,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優勢和治理能力。

——在經濟上,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使國營經濟迅速建立起來。同時,面對財政經濟上的嚴重困難,一手穩定物價,一手統一全國財經和稅收,結束了自抗戰以來連續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為穩定人民生活,恢復和發展生產創造了條件。

——在軍事制度上,結束了舊中國軍閥割據、山頭林立的混亂局面。人民軍隊,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為建立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軍隊,為鞏固國防和國家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1950年10月3日,毛澤東寫下《浣溪沙·和柳亞子先生》,詞雲:“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人民五億不團圓。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表達了對新中國民族團結、繁榮發展的欣喜和期待之情。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境內各民族在歷史上不斷融合,形成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中華民族大家庭。新中國成立前後,制訂符合國情的民族政策,成為國內外高度關注的一件大事。

新疆,古稱西域,公元前60年正式列入漢朝版圖。此後分分合合,到1759年,清朝政府重新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的疆域基本穩定下來。近代以來,俄國和英國勢力漸漸深入新疆。清朝陝甘總督左宗棠受命督辦新疆軍務,率軍討伐阿古柏,收復烏魯木齊、和田等地,從沙俄手中收回了伊犁地區。1884年,清政府取“故土新歸”之意,正式建立了新疆省。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1949年,解放軍抵達新疆喀什,受到群眾熱烈歡迎

中共領導人在新中國成立前就形成一個共識,應該盡力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放新疆。1949年4月16日,周恩來委託當時迪化市(今烏魯木齊)市長屈武回新疆策動和平起義。此後,中央又派人聯絡新疆三區革命領導人,請他們派代表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共襄建國大業。蘭州解放後,人民解放軍進軍新疆已如箭在弦上,最終促使國民黨新疆軍政當局陶峙嶽、包爾漢等聯名通電起義。新疆獲得和平解放,開創了新疆歷史的新紀元。

而此時青藏高原上的西藏,也迎來了新生的歷史機遇。

自13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在長達700多年的時間裡,中央政府都保有對西藏完整的主權和治權,掌握著確定西藏活佛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去世後轉世靈童的大權。從1727年到1911年,清朝政府還先後派遣駐藏大臣達百餘人。1888年、1903年,英國兩次發動侵略中國西藏的戰爭,也都遭到了西藏軍隊的抵抗,以至於英國外交大臣蘭斯頓1904年發出正式訓令,承認西藏為“中華帝國的一個省”。1954年,印度總理尼赫魯在印度人民院的講演中也說:“在以往數百年中,我就不知道在任何時候,任何一個外面的國家曾經否認過中國在西藏的主權。”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確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並正式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事宜。當時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些人,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企圖以武力對抗。1950年10月,人民解放軍解放了昌都,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來北京談判。以阿沛·阿旺晉美為代表的愛國上層人士力主和談,得到多數人贊同和支持,提前親政的十四世達賴喇嘛也表示接受和平談判的意見。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擁護。達賴喇嘛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毛澤東,代表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表示:“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順利進駐拉薩,西藏獲得和平解放。

在新中國,如何看待少數民族,制定什麼樣的民族政策,能否保障民族間的平等團結,既是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也考驗著中共領導人的智慧。

早在1945年10月抗日戰爭勝利不久,中共中央就明確了在內蒙古“實行區域自治”的方針。1947年,成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具有政權性質的統一的內蒙古自治政府,並且明確是區域自治,而不是“獨立自治”。這就為新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積累了經驗。

在籌建新中國、制定《共同綱領》的日子裡,在民族政策方面,新中國到底是實行“民族自決”,還是“民族自治”?是讓毛澤東等人反覆思量的大事。

1949年9月7日,周恩來向新政協代表徵詢意見時說:

"

主要的問題在於民族政策是以自治為目標,還是超過自治範圍。我們主張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國主義利用民族問題來挑撥離間中國的統一。

今天帝國主義者又想分裂我們的西藏、臺灣甚至新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各民族不要聽帝國主義者的挑撥。為了這一點,我們國家的名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叫聯邦。今天到會的許多人是民族代表,我們特地向大家解釋,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同意這個意見。我們雖然不是聯邦,但卻主張民族區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權力。

"

周恩來的意見得到政協代表們的贊同。《共同綱領》明確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這就把民族區域自治作為新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確定下來,並於1954年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新中國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先後設立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

對新中國的民族政策,美國學者是這樣評論的:“中國共產黨的政策力求使少數民族逐漸步入中國社會的主流。他們要進行根本的改變,但在速度上和方式上都要注意照顧到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實行這些政策後,共產黨相當成功地使遼闊的少數民族地區歸附於中央控制之下,並且成功地開始了社會主義改造的進程。”

美國學者還分析了新中國實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與蘇聯的民族政策的不同。他們認為,新中國的憲法“拋棄了少數民族區域可以自決脫離國家的假設性條款。他們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少數民族‘自治區’是其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蘇聯,脫離的權利始於革命後的內戰時期,當時這是對付暫時控制著大多數少數民族地區的‘白匪’和外國軍隊的有力武器。另外,後來幾十年中,蘇聯的少數民族人口增長到蘇聯人口的一半,這一事實無疑使撤銷這一‘權利’顯得既不恰當也沒有必要。”

在新中國,各民族自治區域先後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藏,則廢除了更為落後的農奴制,人們的日子好過起來。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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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新”在哪裡(上)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老百姓嘴上的“民主”,被毛澤東概括為“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闡述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此前,他還曾特別強調說: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軍隊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新中國成立後,以“人民”冠名的機構和組織還有很多,比如,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電、人民海關,等等,連使用的法定貨幣,也叫人民幣。

美國學者費正清評論說,毛澤東“認為新政府應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聯合政府,同時又是對各反動階級即‘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的手段。這樣,‘人民民主專政’是要以統一戰線的形式為現政權爭取儘可能廣泛的支持,同時在中國境內消滅他的敵人。按照定義,‘人民’由四個階級組成:無產階級、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農民至少暫時可以保持土地私有權,資產階級可以保持一部分私營工業。這就實現了原來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想法。”

關於新中國的政體,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共產黨確定,政權組織形式既不能照搬蘇聯的蘇維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和三權分立,而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在新解放地區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為準備,然後通過普選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既體現了新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級代表大會來行使這種權力;又保證國家機關能迅速有效地領導和管理國家的各項工作,不致陷入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除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其他建國方針和各項政策,也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後,寫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在選出的6位副主席中,共產黨員3名(朱德、劉少奇、高崗),民主黨派人士3名(宋慶齡、李濟深、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4位副總理中,共產黨員2名,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2名。在地方人民政府中,民主黨派也都佔一定的比例。黨和非黨人士參政人數的適當比例,“既保證了無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堅強領導,又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廣泛性。”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府工作受到相當重視。比如,毛澤東親自出面說服明史專家吳晗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周恩來則出面邀請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長,陳雲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時,堅持讓擔任部長的非黨人士出面作報告和審查文件。毛澤東和周恩來還經常與民主人士見面談話,認為“這對於研究中國社會,吸取黨外人士的好意見,改進工作,都是有益的。我們應該養成同黨外人士經常接觸的習慣。”

為使黨外人士有職有權,主管民主黨派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強調,共產黨員要尊重非共產黨員的職權,“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使他們有可能與聞一切應該與聞的事情,同他們商量一切應該商量的事情,向他們報告和請示一切應該報告和請示的事情;同時還要積極地幫助他們能夠履行責任,做出成績。”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國家統一新局面

人們習慣用“一盤散沙”來形容舊中國。那時的中國四分五裂,亂象叢生,談不上國土和軍令政令的統一。孫中山曾經感慨地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即使國民黨在1928年名義上統一中國後,各地事實上也是我行我素。在政權方面,國民政府沒有縣以下基層政權,造成社會治理缺位。地方軍閥勢力各霸一方,從1911年到1949年統治山西30多年的閻錫山,為了營造“獨立王國”,在山西修建窄軌鐵路,人為製造交通阻隔。貨幣發行也是五花八門,市面上流通的除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外,還有數不清的軍用票、區域性流通券等紙幣,造成幣制混亂,金融失序。在稅收方面,各地軍閥橫徵暴斂,出現提前收稅的鬧劇,四川軍閥劉存厚在自己的地盤上甚至提前預徵40年的稅。至於苛捐雜稅的繁多,更是達到了破天荒的程度。

新中國成立後的國家統一,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甚至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解放軍收復了除臺灣、香港、澳門外的所有國土,一個空前統一的新中國,無論在意識形態、國家治理、經濟恢復、軍事制度還是民族關係上,都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在意識形態上,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原則,成為普遍認可和尊崇的主流。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唯物史觀、毛澤東思想和中共黨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許多自由知識分子和有西方思想背景的技術專家、藝術家改變了自己的思想認識。

——在國家治理上,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對城鄉基層政權進行了系統改造。在城市,普遍建立街道辦事處,逐步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組織;在農村,由農民代表民主選舉鄉政府委員會;成立縣人民政府,形成了上下貫通、集中高效、具有高度組織動員能力的國家行政體系。各級工會、農民協會、青年團、學聯、婦聯等,形成無所不包的社會組織網絡。健全完備的社會組織系統,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優勢和治理能力。

——在經濟上,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使國營經濟迅速建立起來。同時,面對財政經濟上的嚴重困難,一手穩定物價,一手統一全國財經和稅收,結束了自抗戰以來連續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為穩定人民生活,恢復和發展生產創造了條件。

——在軍事制度上,結束了舊中國軍閥割據、山頭林立的混亂局面。人民軍隊,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為建立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軍隊,為鞏固國防和國家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1950年10月3日,毛澤東寫下《浣溪沙·和柳亞子先生》,詞雲:“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人民五億不團圓。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表達了對新中國民族團結、繁榮發展的欣喜和期待之情。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境內各民族在歷史上不斷融合,形成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中華民族大家庭。新中國成立前後,制訂符合國情的民族政策,成為國內外高度關注的一件大事。

新疆,古稱西域,公元前60年正式列入漢朝版圖。此後分分合合,到1759年,清朝政府重新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的疆域基本穩定下來。近代以來,俄國和英國勢力漸漸深入新疆。清朝陝甘總督左宗棠受命督辦新疆軍務,率軍討伐阿古柏,收復烏魯木齊、和田等地,從沙俄手中收回了伊犁地區。1884年,清政府取“故土新歸”之意,正式建立了新疆省。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1949年,解放軍抵達新疆喀什,受到群眾熱烈歡迎

中共領導人在新中國成立前就形成一個共識,應該盡力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放新疆。1949年4月16日,周恩來委託當時迪化市(今烏魯木齊)市長屈武回新疆策動和平起義。此後,中央又派人聯絡新疆三區革命領導人,請他們派代表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共襄建國大業。蘭州解放後,人民解放軍進軍新疆已如箭在弦上,最終促使國民黨新疆軍政當局陶峙嶽、包爾漢等聯名通電起義。新疆獲得和平解放,開創了新疆歷史的新紀元。

而此時青藏高原上的西藏,也迎來了新生的歷史機遇。

自13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在長達700多年的時間裡,中央政府都保有對西藏完整的主權和治權,掌握著確定西藏活佛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去世後轉世靈童的大權。從1727年到1911年,清朝政府還先後派遣駐藏大臣達百餘人。1888年、1903年,英國兩次發動侵略中國西藏的戰爭,也都遭到了西藏軍隊的抵抗,以至於英國外交大臣蘭斯頓1904年發出正式訓令,承認西藏為“中華帝國的一個省”。1954年,印度總理尼赫魯在印度人民院的講演中也說:“在以往數百年中,我就不知道在任何時候,任何一個外面的國家曾經否認過中國在西藏的主權。”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確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並正式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事宜。當時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些人,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企圖以武力對抗。1950年10月,人民解放軍解放了昌都,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來北京談判。以阿沛·阿旺晉美為代表的愛國上層人士力主和談,得到多數人贊同和支持,提前親政的十四世達賴喇嘛也表示接受和平談判的意見。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擁護。達賴喇嘛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毛澤東,代表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表示:“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順利進駐拉薩,西藏獲得和平解放。

在新中國,如何看待少數民族,制定什麼樣的民族政策,能否保障民族間的平等團結,既是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也考驗著中共領導人的智慧。

早在1945年10月抗日戰爭勝利不久,中共中央就明確了在內蒙古“實行區域自治”的方針。1947年,成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具有政權性質的統一的內蒙古自治政府,並且明確是區域自治,而不是“獨立自治”。這就為新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積累了經驗。

在籌建新中國、制定《共同綱領》的日子裡,在民族政策方面,新中國到底是實行“民族自決”,還是“民族自治”?是讓毛澤東等人反覆思量的大事。

1949年9月7日,周恩來向新政協代表徵詢意見時說:

"

主要的問題在於民族政策是以自治為目標,還是超過自治範圍。我們主張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國主義利用民族問題來挑撥離間中國的統一。

今天帝國主義者又想分裂我們的西藏、臺灣甚至新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各民族不要聽帝國主義者的挑撥。為了這一點,我們國家的名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叫聯邦。今天到會的許多人是民族代表,我們特地向大家解釋,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同意這個意見。我們雖然不是聯邦,但卻主張民族區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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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的意見得到政協代表們的贊同。《共同綱領》明確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這就把民族區域自治作為新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確定下來,並於1954年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新中國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先後設立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

對新中國的民族政策,美國學者是這樣評論的:“中國共產黨的政策力求使少數民族逐漸步入中國社會的主流。他們要進行根本的改變,但在速度上和方式上都要注意照顧到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實行這些政策後,共產黨相當成功地使遼闊的少數民族地區歸附於中央控制之下,並且成功地開始了社會主義改造的進程。”

美國學者還分析了新中國實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與蘇聯的民族政策的不同。他們認為,新中國的憲法“拋棄了少數民族區域可以自決脫離國家的假設性條款。他們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少數民族‘自治區’是其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蘇聯,脫離的權利始於革命後的內戰時期,當時這是對付暫時控制著大多數少數民族地區的‘白匪’和外國軍隊的有力武器。另外,後來幾十年中,蘇聯的少數民族人口增長到蘇聯人口的一半,這一事實無疑使撤銷這一‘權利’顯得既不恰當也沒有必要。”

在新中國,各民族自治區域先後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藏,則廢除了更為落後的農奴制,人們的日子好過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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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于田,一個質樸的維吾爾族農民庫爾班·吐魯木,分得了14畝耕地和一所房子,產生了想親眼看一看毛主席的想法,他先後給毛澤東寫了7封信,又寄去杏乾和桃幹。1955年秋季豐收後,庫爾班大叔不顧路途遙遠,打定主意騎著毛驢上北京去見毛主席,但一直未能成行。1958年,庫爾班·吐魯木終於實現了夙願,毛澤東在北京接見了他併合影留念,成為新中國民族關係的一段佳話。

(選自《新湘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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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嘴上的“民主”,被毛澤東概括為“人民民主專政”。1949年6月30日,他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闡述說:“人民是什麼?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此前,他還曾特別強調說:各級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種政權機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軍隊叫人民解放軍,以示和蔣介石政權不同。新中國成立後,以“人民”冠名的機構和組織還有很多,比如,人民檢察院、人民銀行、人民郵電、人民海關,等等,連使用的法定貨幣,也叫人民幣。

美國學者費正清評論說,毛澤東“認為新政府應當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聯合政府,同時又是對各反動階級即‘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的手段。這樣,‘人民民主專政’是要以統一戰線的形式為現政權爭取儘可能廣泛的支持,同時在中國境內消滅他的敵人。按照定義,‘人民’由四個階級組成:無產階級、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農民至少暫時可以保持土地私有權,資產階級可以保持一部分私營工業。這就實現了原來關於新民主主義的想法。”

關於新中國的政體,毛澤東指出:“新民主主義的政權組織,應該採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中國共產黨確定,政權組織形式既不能照搬蘇聯的蘇維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國家的議會制和三權分立,而是在一個短時間內在新解放地區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為準備,然後通過普選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人民代表大會制,既體現了新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級代表大會來行使這種權力;又保證國家機關能迅速有效地領導和管理國家的各項工作,不致陷入混亂的無政府狀態。

除了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其他建國方針和各項政策,也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經過充分討論後,寫入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在選出的6位副主席中,共產黨員3名(朱德、劉少奇、高崗),民主黨派人士3名(宋慶齡、李濟深、張瀾)。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4位副總理中,共產黨員2名,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2名。在地方人民政府中,民主黨派也都佔一定的比例。黨和非黨人士參政人數的適當比例,“既保證了無產階級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堅強領導,又體現了統一戰線的廣泛性。”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政府工作受到相當重視。比如,毛澤東親自出面說服明史專家吳晗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周恩來則出面邀請黃炎培出任政務院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長,陳雲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時,堅持讓擔任部長的非黨人士出面作報告和審查文件。毛澤東和周恩來還經常與民主人士見面談話,認為“這對於研究中國社會,吸取黨外人士的好意見,改進工作,都是有益的。我們應該養成同黨外人士經常接觸的習慣。”

為使黨外人士有職有權,主管民主黨派工作的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強調,共產黨員要尊重非共產黨員的職權,“在他們的職權範圍內,使他們有可能與聞一切應該與聞的事情,同他們商量一切應該商量的事情,向他們報告和請示一切應該報告和請示的事情;同時還要積極地幫助他們能夠履行責任,做出成績。”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國家統一新局面

人們習慣用“一盤散沙”來形容舊中國。那時的中國四分五裂,亂象叢生,談不上國土和軍令政令的統一。孫中山曾經感慨地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即使國民黨在1928年名義上統一中國後,各地事實上也是我行我素。在政權方面,國民政府沒有縣以下基層政權,造成社會治理缺位。地方軍閥勢力各霸一方,從1911年到1949年統治山西30多年的閻錫山,為了營造“獨立王國”,在山西修建窄軌鐵路,人為製造交通阻隔。貨幣發行也是五花八門,市面上流通的除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外,還有數不清的軍用票、區域性流通券等紙幣,造成幣制混亂,金融失序。在稅收方面,各地軍閥橫徵暴斂,出現提前收稅的鬧劇,四川軍閥劉存厚在自己的地盤上甚至提前預徵40年的稅。至於苛捐雜稅的繁多,更是達到了破天荒的程度。

新中國成立後的國家統一,是中國近代歷史上從未有過的,甚至是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解放軍收復了除臺灣、香港、澳門外的所有國土,一個空前統一的新中國,無論在意識形態、國家治理、經濟恢復、軍事制度還是民族關係上,都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在意識形態上,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原則,成為普遍認可和尊崇的主流。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唯物史觀、毛澤東思想和中共黨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許多自由知識分子和有西方思想背景的技術專家、藝術家改變了自己的思想認識。

——在國家治理上,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對城鄉基層政權進行了系統改造。在城市,普遍建立街道辦事處,逐步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組織;在農村,由農民代表民主選舉鄉政府委員會;成立縣人民政府,形成了上下貫通、集中高效、具有高度組織動員能力的國家行政體系。各級工會、農民協會、青年團、學聯、婦聯等,形成無所不包的社會組織網絡。健全完備的社會組織系統,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優勢和治理能力。

——在經濟上,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使國營經濟迅速建立起來。同時,面對財政經濟上的嚴重困難,一手穩定物價,一手統一全國財經和稅收,結束了自抗戰以來連續多年的惡性通貨膨脹,為穩定人民生活,恢復和發展生產創造了條件。

——在軍事制度上,結束了舊中國軍閥割據、山頭林立的混亂局面。人民軍隊,實行統一的指揮,統一的制度,統一的編制,統一的紀律,為建立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軍隊,為鞏固國防和國家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1950年10月3日,毛澤東寫下《浣溪沙·和柳亞子先生》,詞雲:“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人民五億不團圓。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表達了對新中國民族團結、繁榮發展的欣喜和期待之情。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境內各民族在歷史上不斷融合,形成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中華民族大家庭。新中國成立前後,制訂符合國情的民族政策,成為國內外高度關注的一件大事。

新疆,古稱西域,公元前60年正式列入漢朝版圖。此後分分合合,到1759年,清朝政府重新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的疆域基本穩定下來。近代以來,俄國和英國勢力漸漸深入新疆。清朝陝甘總督左宗棠受命督辦新疆軍務,率軍討伐阿古柏,收復烏魯木齊、和田等地,從沙俄手中收回了伊犁地區。1884年,清政府取“故土新歸”之意,正式建立了新疆省。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1949年,解放軍抵達新疆喀什,受到群眾熱烈歡迎

中共領導人在新中國成立前就形成一個共識,應該盡力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放新疆。1949年4月16日,周恩來委託當時迪化市(今烏魯木齊)市長屈武回新疆策動和平起義。此後,中央又派人聯絡新疆三區革命領導人,請他們派代表參加新政治協商會議,共襄建國大業。蘭州解放後,人民解放軍進軍新疆已如箭在弦上,最終促使國民黨新疆軍政當局陶峙嶽、包爾漢等聯名通電起義。新疆獲得和平解放,開創了新疆歷史的新紀元。

而此時青藏高原上的西藏,也迎來了新生的歷史機遇。

自13世紀中葉,西藏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在長達700多年的時間裡,中央政府都保有對西藏完整的主權和治權,掌握著確定西藏活佛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去世後轉世靈童的大權。從1727年到1911年,清朝政府還先後派遣駐藏大臣達百餘人。1888年、1903年,英國兩次發動侵略中國西藏的戰爭,也都遭到了西藏軍隊的抵抗,以至於英國外交大臣蘭斯頓1904年發出正式訓令,承認西藏為“中華帝國的一個省”。1954年,印度總理尼赫魯在印度人民院的講演中也說:“在以往數百年中,我就不知道在任何時候,任何一個外面的國家曾經否認過中國在西藏的主權。”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確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並正式通知西藏地方當局派代表到北京談判西藏和平解放事宜。當時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一些人,在外國勢力的支持下,企圖以武力對抗。1950年10月,人民解放軍解放了昌都,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來北京談判。以阿沛·阿旺晉美為代表的愛國上層人士力主和談,得到多數人贊同和支持,提前親政的十四世達賴喇嘛也表示接受和平談判的意見。

新中國“新”在哪裡(下)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擁護。達賴喇嘛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毛澤東,代表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表示:“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順利進駐拉薩,西藏獲得和平解放。

在新中國,如何看待少數民族,制定什麼樣的民族政策,能否保障民族間的平等團結,既是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也考驗著中共領導人的智慧。

早在1945年10月抗日戰爭勝利不久,中共中央就明確了在內蒙古“實行區域自治”的方針。1947年,成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具有政權性質的統一的內蒙古自治政府,並且明確是區域自治,而不是“獨立自治”。這就為新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積累了經驗。

在籌建新中國、制定《共同綱領》的日子裡,在民族政策方面,新中國到底是實行“民族自決”,還是“民族自治”?是讓毛澤東等人反覆思量的大事。

1949年9月7日,周恩來向新政協代表徵詢意見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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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問題在於民族政策是以自治為目標,還是超過自治範圍。我們主張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國主義利用民族問題來挑撥離間中國的統一。

今天帝國主義者又想分裂我們的西藏、臺灣甚至新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希望各民族不要聽帝國主義者的挑撥。為了這一點,我們國家的名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叫聯邦。今天到會的許多人是民族代表,我們特地向大家解釋,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同意這個意見。我們雖然不是聯邦,但卻主張民族區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權力。

"

周恩來的意見得到政協代表們的贊同。《共同綱領》明確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這就把民族區域自治作為新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確定下來,並於1954年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新中國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先後設立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

對新中國的民族政策,美國學者是這樣評論的:“中國共產黨的政策力求使少數民族逐漸步入中國社會的主流。他們要進行根本的改變,但在速度上和方式上都要注意照顧到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實行這些政策後,共產黨相當成功地使遼闊的少數民族地區歸附於中央控制之下,並且成功地開始了社會主義改造的進程。”

美國學者還分析了新中國實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與蘇聯的民族政策的不同。他們認為,新中國的憲法“拋棄了少數民族區域可以自決脫離國家的假設性條款。他們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少數民族‘自治區’是其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蘇聯,脫離的權利始於革命後的內戰時期,當時這是對付暫時控制著大多數少數民族地區的‘白匪’和外國軍隊的有力武器。另外,後來幾十年中,蘇聯的少數民族人口增長到蘇聯人口的一半,這一事實無疑使撤銷這一‘權利’顯得既不恰當也沒有必要。”

在新中國,各民族自治區域先後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藏,則廢除了更為落後的農奴制,人們的日子好過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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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于田,一個質樸的維吾爾族農民庫爾班·吐魯木,分得了14畝耕地和一所房子,產生了想親眼看一看毛主席的想法,他先後給毛澤東寫了7封信,又寄去杏乾和桃幹。1955年秋季豐收後,庫爾班大叔不顧路途遙遠,打定主意騎著毛驢上北京去見毛主席,但一直未能成行。1958年,庫爾班·吐魯木終於實現了夙願,毛澤東在北京接見了他併合影留念,成為新中國民族關係的一段佳話。

(選自《新湘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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