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
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
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
2016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
其有效性,並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
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
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
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
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
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於內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侷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於情況
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
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一
項,報告期內發生銀行借款逾期情形;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一般缺陷一項,
新收購子公司存在關聯交易內部報告和審批及時性風險。董事會認為,公司已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較為有效
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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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
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
要缺陷1項,公司在報告期內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仍處於調查過程中。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
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重大因素。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範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
風險領域。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單位包括:凱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子
公司北京屹立由數據有限公司、德州錦棉紡織有限公司、德州凱佳商貿有限責
任公司、山東第五季商貿有限公司、天津德棉礦業有限公司等。納入評價範圍
單位的資產總額佔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100%,營業收入合計佔公司合
並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100%;納入評價範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互聯網
加速服務業務、紡織業務、房屋租賃業務、日用百貨業務、煤炭貿易業務;納
入評價範圍的主要事項包括:子公司管理、財務管理、生產管理、倉儲管理、
固定資產管理、風險運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重點關
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市場競爭風險,原材料波動風險,對外擔保風險等。
上述納入評價範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
相關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規定,組織開展內部評價工作。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定量標準以營業收入、資產總額作為衡量指標。內部控制缺陷可能導致或
導致的損失與利潤表相關的,以營業收入指標衡量。如果該缺陷單獨或連同其
他缺陷可能導致的財務報告錯報金額小於營業收入的1%,則認定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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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營業收入的1%但小於2%,則為重要缺陷;如果超過營業收入的2%,則
認定為重大缺陷。
內部控制缺陷可能導致或導致的損失與資產管理相關的,以資產總額指標
衡量。如果該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可能導致的財務報告錯報金額小於資產
總額的1%,則認定為一般缺陷;如果超過資產總額的1%但小於2%認定為重要缺
陷;如果超過資產總額2%,則認定為重大缺陷。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1)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舞弊行為;
(2)公司更正已公佈的財務報告;
(3)註冊會計師發現的卻未被公司內部控制識別的當期財務報告中的重大
錯報;
(4)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門對公司的對外財務報告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監
督無效。
財務報告重要缺陷的跡象包括:
(1)未依照公認會計准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對於非常規或特殊交易的賬務處理沒有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或沒有實
施且沒有相應的補償性控制;
(4)對於期末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存在一項或多項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證編
制的財務報表達到真實、完整的目標。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導致的損失與利潤報表相關的,以營業收入指標衡量。如果該缺陷單獨或連同
其他缺陷可能導致的財務報告錯報金額小於營業收入的1%,則認定為一般缺陷;
如果超過營業收入的1%但小於2%認定為重要缺陷;如果超過稅前利潤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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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則認定為重大缺陷。
總額的1%,則認定為一般缺陷;如果超過資產總額1%但小於2%則認定為重要缺
陷;如果超過資產總額2%,則認定為重大缺陷。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非財務報告缺陷認定主要以缺陷對業務流程有效性的影響程度、發生的可
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發生的可能性較小,會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確
定性、或使之偏離預期目標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發生的可能性較高,會顯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顯著加大效
果的不確定性、或使之顯著偏離預期目標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發生的可能性
高,會嚴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嚴重加大效果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