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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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晚,國旅聯合披露兩宗訴訟,新任大股東江旅集團起訴前任實控人及其它相關主體,主要是控制權交接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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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晚,國旅聯合披露兩宗訴訟,新任大股東江旅集團起訴前任實控人及其它相關主體,主要是控制權交接出現問題。

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截止2018年底,國旅聯合前兩大股東分別為廈門當代資管、當代旅遊,各持14.57%、11.47%股份,兩家公司實控人均為王春芳、且為一致行動人,王春芳也為國旅聯合實控人。

早在2018年6月,江旅集團和當代資管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當代資管將所持國旅聯合14.57%以6.1億元轉讓給江旅集團,使江旅集團成為國旅聯合的控股股東;其中還明確,標的股份完成過戶登記後,當代資管應促使公司原高管與新任高管辦理交接,同時承諾移交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印籤。

2018年6月11日,江旅集團支付2億元給當代資管,今年1月14日,江旅集團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標的股份在今年1月16日過戶到江旅集團名下。今年2月國旅聯合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2019年第一次會議,完成了董事會換屆。6月26日,國旅聯合召開董事會任命新的高管,但“當代資管”委派的原高管卻拒不交接。目前公司新任管理層仍不掌握公司印章、證照、人事檔案資料,公司尚未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變更登記。

皮褲套棉褲、必然有緣故,至於為何當代資管拒絕交出控制權,或許背後還有別的什麼原因。這些筆者姑且不做探討,本文研究的重點,就是購買控股權的買方,如何實現控制權的順利交接。

若收購控制權的錢款已經付清、控制權卻未到手,這需要採取合理的法律程序依法得到控制權。首先是召開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等進行改組,有了新的董事會就可新聘經理等高管;按《公司法》第13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據此再從新的管理層班子中選舉新的法定代表人。本案入主方的代表已經當選新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意義上、實質上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新選出的法定代表人應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配合辦理工商登記、不予協助則向法院起訴。原法定代表人只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已經不再有法律地位,筆者認為法院應會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

其三,新法定代表人經過工商登記後進一步鞏固法律地位、再要求控制權出讓方交出印簽證照。若原控制方拒絕交出,一個辦法是可向法院發起訴訟,將原法定代表人作為被告,要求返還印簽證照;另一個辦法就是新任董事會可在報紙上聲明原公司公章作廢,此前鴻利智匯的子公司公章被搶,就在相關報紙上刊登了原公章作廢的聲明、並啟用新公章。公司的控制權應附著在股份及投票權之上、依照法律程序合法產生、由法律賦予,非法霸佔公章並不代表就可霸佔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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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晚,國旅聯合披露兩宗訴訟,新任大股東江旅集團起訴前任實控人及其它相關主體,主要是控制權交接出現問題。

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截止2018年底,國旅聯合前兩大股東分別為廈門當代資管、當代旅遊,各持14.57%、11.47%股份,兩家公司實控人均為王春芳、且為一致行動人,王春芳也為國旅聯合實控人。

早在2018年6月,江旅集團和當代資管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當代資管將所持國旅聯合14.57%以6.1億元轉讓給江旅集團,使江旅集團成為國旅聯合的控股股東;其中還明確,標的股份完成過戶登記後,當代資管應促使公司原高管與新任高管辦理交接,同時承諾移交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印籤。

2018年6月11日,江旅集團支付2億元給當代資管,今年1月14日,江旅集團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標的股份在今年1月16日過戶到江旅集團名下。今年2月國旅聯合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2019年第一次會議,完成了董事會換屆。6月26日,國旅聯合召開董事會任命新的高管,但“當代資管”委派的原高管卻拒不交接。目前公司新任管理層仍不掌握公司印章、證照、人事檔案資料,公司尚未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變更登記。

皮褲套棉褲、必然有緣故,至於為何當代資管拒絕交出控制權,或許背後還有別的什麼原因。這些筆者姑且不做探討,本文研究的重點,就是購買控股權的買方,如何實現控制權的順利交接。

若收購控制權的錢款已經付清、控制權卻未到手,這需要採取合理的法律程序依法得到控制權。首先是召開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等進行改組,有了新的董事會就可新聘經理等高管;按《公司法》第13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據此再從新的管理層班子中選舉新的法定代表人。本案入主方的代表已經當選新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意義上、實質上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新選出的法定代表人應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配合辦理工商登記、不予協助則向法院起訴。原法定代表人只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已經不再有法律地位,筆者認為法院應會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

其三,新法定代表人經過工商登記後進一步鞏固法律地位、再要求控制權出讓方交出印簽證照。若原控制方拒絕交出,一個辦法是可向法院發起訴訟,將原法定代表人作為被告,要求返還印簽證照;另一個辦法就是新任董事會可在報紙上聲明原公司公章作廢,此前鴻利智匯的子公司公章被搶,就在相關報紙上刊登了原公章作廢的聲明、並啟用新公章。公司的控制權應附著在股份及投票權之上、依照法律程序合法產生、由法律賦予,非法霸佔公章並不代表就可霸佔控制權。

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當然,從本案也帶來一些反思,一是控制權買方不能無條件相信賣方。在控制權買賣中,股份轉讓價格遠高於市場價格,比如本案,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收盤價為5.54元、但轉讓價格合每股8.29元,這部分高出來的價格,應該就是在股份轉讓的同時、將控制權也一同轉讓的價格。因此,如果將股份轉讓錢款付清,只完成股份過戶、控制權卻沒有交接,這個交易就不公平。建議可在控制權轉讓協議中約定,買方可先支付部分交易定金,剩餘價款先交由第三方銀行保管,只有控制權實現交接、包括印章等交接完成,才通知銀行將剩餘轉讓價款付給賣方。

二是有關各方要防止控制權賣方搞兩邊通吃。控制權賣方收到錢款卻拒不交出公章等印籤,此時其持股份額大幅減少甚至歸零,但卻可能繼續利用控制權謀取私利,甚至侵佔公司和股東利益,對此控制權買方、公司股東、監管層等各方都應高度警惕和防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了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判斷標準,對於符合這些標準的、自然應認定擁有控制權,反之就沒有控制權,沒有控制權卻霸佔公章等印籤,自然不合法,對此監管部門應推動公司控制權實現儘快交接、包括公章等印籤交接,以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熊錦秋

編輯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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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晚,國旅聯合披露兩宗訴訟,新任大股東江旅集團起訴前任實控人及其它相關主體,主要是控制權交接出現問題。

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截止2018年底,國旅聯合前兩大股東分別為廈門當代資管、當代旅遊,各持14.57%、11.47%股份,兩家公司實控人均為王春芳、且為一致行動人,王春芳也為國旅聯合實控人。

早在2018年6月,江旅集團和當代資管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當代資管將所持國旅聯合14.57%以6.1億元轉讓給江旅集團,使江旅集團成為國旅聯合的控股股東;其中還明確,標的股份完成過戶登記後,當代資管應促使公司原高管與新任高管辦理交接,同時承諾移交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印籤。

2018年6月11日,江旅集團支付2億元給當代資管,今年1月14日,江旅集團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標的股份在今年1月16日過戶到江旅集團名下。今年2月國旅聯合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2019年第一次會議,完成了董事會換屆。6月26日,國旅聯合召開董事會任命新的高管,但“當代資管”委派的原高管卻拒不交接。目前公司新任管理層仍不掌握公司印章、證照、人事檔案資料,公司尚未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變更登記。

皮褲套棉褲、必然有緣故,至於為何當代資管拒絕交出控制權,或許背後還有別的什麼原因。這些筆者姑且不做探討,本文研究的重點,就是購買控股權的買方,如何實現控制權的順利交接。

若收購控制權的錢款已經付清、控制權卻未到手,這需要採取合理的法律程序依法得到控制權。首先是召開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等進行改組,有了新的董事會就可新聘經理等高管;按《公司法》第13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據此再從新的管理層班子中選舉新的法定代表人。本案入主方的代表已經當選新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律意義上、實質上的法定代表人。

其次,新選出的法定代表人應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配合辦理工商登記、不予協助則向法院起訴。原法定代表人只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已經不再有法律地位,筆者認為法院應會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手續。

其三,新法定代表人經過工商登記後進一步鞏固法律地位、再要求控制權出讓方交出印簽證照。若原控制方拒絕交出,一個辦法是可向法院發起訴訟,將原法定代表人作為被告,要求返還印簽證照;另一個辦法就是新任董事會可在報紙上聲明原公司公章作廢,此前鴻利智匯的子公司公章被搶,就在相關報紙上刊登了原公章作廢的聲明、並啟用新公章。公司的控制權應附著在股份及投票權之上、依照法律程序合法產生、由法律賦予,非法霸佔公章並不代表就可霸佔控制權。

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當然,從本案也帶來一些反思,一是控制權買方不能無條件相信賣方。在控制權買賣中,股份轉讓價格遠高於市場價格,比如本案,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收盤價為5.54元、但轉讓價格合每股8.29元,這部分高出來的價格,應該就是在股份轉讓的同時、將控制權也一同轉讓的價格。因此,如果將股份轉讓錢款付清,只完成股份過戶、控制權卻沒有交接,這個交易就不公平。建議可在控制權轉讓協議中約定,買方可先支付部分交易定金,剩餘價款先交由第三方銀行保管,只有控制權實現交接、包括印章等交接完成,才通知銀行將剩餘轉讓價款付給賣方。

二是有關各方要防止控制權賣方搞兩邊通吃。控制權賣方收到錢款卻拒不交出公章等印籤,此時其持股份額大幅減少甚至歸零,但卻可能繼續利用控制權謀取私利,甚至侵佔公司和股東利益,對此控制權買方、公司股東、監管層等各方都應高度警惕和防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了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判斷標準,對於符合這些標準的、自然應認定擁有控制權,反之就沒有控制權,沒有控制權卻霸佔公章等印籤,自然不合法,對此監管部門應推動公司控制權實現儘快交接、包括公章等印籤交接,以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熊錦秋

編輯 郭宇

控制權交接關鍵要做好公章等印籤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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