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貴銀業: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公告

金貴銀業 投資 招商證券 會計師 金融界 2017-05-12

日期:2017-05-12附件下載

證券代碼:002716 證券簡稱:金貴銀業 公告編號:2017-028

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

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

《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資金 27,482.35 萬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具體內容

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

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91 號)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61,696,556 股人民幣普通股(A 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19.77 元,本次發

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219,740,912.12 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人民幣

27,421,696.56 元,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 1,192,319,215.56 元。天健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驗證,並出具了天健驗

[2017]2-13 號《驗資報告》。

公司已在銀行開設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用於存放非公

開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並與銀行、保薦機構簽署了募集資金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入和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情況

公司在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公

司 2016 年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前未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投資。下表

中的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金額和擬置換金額為自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

召開日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期間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金額 27,482.35 萬元,

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自籌資金實際投入金額

項目名稱 總投資額

建設投資 償還銀行貸款 合 計

2000t/a 高純銀清潔

101,403.02 3,746.74 0 3,746.74

提取擴建項目

3 萬 t/a 二次銻資源綜

27,345.90 33.02 0 33.02

合利用項目

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

24,388.80 52.59 0 52.59

建設項目

償還銀行貸款 35,300.00 0 23,650.00 23,650.00

合 計 188,437.72 3,832.35 23,650.00 27,482.35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

目自籌資金情況出具了《關於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

募投項目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17]2-353 號),認為公司管理層編制的《以募

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說明》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

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公司以自籌

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

三、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的實施

在《公司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中,對公司募集資金置

換先期投入做出瞭如下安排:“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

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開發

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將以募集資金予以置換。”

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集資金 27,482.35 萬元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與非公開發行申請

文件中的內容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

正常進行,同時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

四、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保薦機構發表的意見

1. 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資金,相關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

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

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與使用

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公司預先以自籌資金投入募投項目是為了確保募

投項目順利實施,符合公司發展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未變相

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存在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置換時間距

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 6 個月,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公司以募

集資金 27,482.35 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的自籌資金。

2. 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行為履行了必

要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資金 27,482.35 萬元置換先期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3. 保薦機構意見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通過查閱公司本次發行相

關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自籌資金

事項的有關決議文件,同時參考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意見及會

計師出具的專項審核報告,對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合規性進行了審慎核查。

經核查,招商證券認為: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人民幣 27,482.35 萬元置換公司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 27,482.35 萬元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募集

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

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履行了規定的程序。

招商證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

籌資金。

五、備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2.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3. 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自籌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5.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天健審[2017] 2-353 號

《關於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鑑證

報告》。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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