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889 證券簡稱:東方嘉盛 公告編號:2019-041

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8月28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2019年8月26日,公司已將20,000萬元募集資金提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為提高閒置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結合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公司於2019年8月27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佔募集資金淨額的49.29%,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情況

1、募集資金到位及管理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1166號)的核準,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3,453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2.94元,募集資金總額446,818,200.00元,扣除承銷費、保薦費、發行登記費等各項發行費用共計人民幣41,051,685.60元后,實際募集資金淨額人民幣405,766,514.40元。以上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並由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瑞華驗字[2017]48110005驗資報告。

2、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當前餘額

截至2019年8月26日止,公司對募集資金項目累計投入14,617.95萬元,募集資金餘額為人民幣24,100.45萬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安排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有效緩解公司流動資金的需求壓力,優化公司財務結構,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前提下,結合公司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擬使用人民幣2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用於公司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後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三、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本次根據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計劃使用部分募集資金人民幣20,000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解決暫時的流動資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4.35%計算,可為公司節約財務費用約870萬元,從而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提升經營效益。因此,使用20,000萬元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四、關於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公司做出承諾如下:

1、本次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會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

2、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在本次補充流動資金到期日之前,及時將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3、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前十二個月不存在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行為,並承諾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4、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者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本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超過十二個月,且過去十二個月內未進行風險投資,公司承諾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內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

綜上所述,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幣2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六、監事會的意見

2019年8月27日經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幣2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監事會審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監事會認為: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者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本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超過十二個月,且過去十二個月內未進行風險投資,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承諾在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內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

綜上所述,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幣2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七、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本次以2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綜上所述,本保薦機構對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應鏈有限公司本次以20,0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異議。

八、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中信證券關於東方嘉盛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東方嘉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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