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經濟 社會保險 時政 事業單位招考 2018-12-17
機構改革,使黨政部門職能集中到監督管理上,事業單位的職能越來越高度集中到公益服務上。事業單位中雖然有承擔機關事務管理的機構,但卻不是統一設置,也管不了那麼細。因此,統一使用合同工模式,還會繼續存在。尤其對於基層事多機構少、編制少的現狀來說,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依然是黨政、事業單位工作力量的補充。只是相對來說,黨政部門因為機構性質,臨時用工都將由事業單位承擔。包括行政執法部門,雖然會暫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也不允許再使用輔助人員執法。事業單位雖然可以使用部分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但能由社會服務代替的,儘量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
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中介服務類、有償服務類職能改企,實行事企分開,大面積使用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制用工的現象,也會得到徹底改變。事業單位壓縮人員編制,首當其衝的就是這類人員。有的會暫時保留在事業單位,繼續從事輔助工作;有的會隨生產經營職能改企,在新企業重新就業;有的會隨職能的消失,在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還有的會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

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其實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臨時工,也就是沒有編制的人員。

這部分人員其實是事業單位改革中影響最大的一部分群體,國家對事業單位改革已經明確就是要優化整合,然後精簡編制,因此沒有編制的人員是不可能在改革中獲得編制的。

參公事業單位也屬於事業單位,肯定要參加事業單位改革,至於是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還是轉為行政機構,就要看各地自己的改革方案了。而不管怎麼改,沒有編制的人員最好的可能也就是保持原狀,繼續與相關單位簽訂合同,做自己份內的工作。而還有一種可能就比較讓人難以接受,就是會被丟了工作被辭退,然後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其實就算是在本次改革中沒有受到影響,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趨勢,臨聘人員因為沒有編制始終都不是那麼穩定的,就像和企業簽訂合同一樣,企業是可以隨時辭退你的,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因此,提升自己的能力,讓自己不管到什麼單位都能體現自己的價值,才是最大的保障。

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我們要把合同制人員和工勤人員區分開,合同制人員實際上是編外輔助人員,不屬於編內人員;而工勤人員正常來說是屬於編內人員的。

現在各地對工勤人員編制控制的很嚴,尤其是機關單位和參公單位,基本退休一個就編制減少一個,也有的是編制轉換,直接轉為其他事業單位編制。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推進,實際上原先的工勤人員(工人),所有的各項業務都逐漸的被編外輔助人員代替,以前的司機,現在的電話接聽人員、窗口服務人員。

其實這一批人員不用擔心失業,基本上任何一個機關事業單位都不會嫌棄人多的,雖然他們的工資待遇很低,採取的是政府購買服務。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從事一些簡單的工作,比如警務輔助等等。

正常的編制人員都是通過嚴格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考試,經過嚴格的面試程序,公示之後才可以進編。編外人員的管理比較鬆散一些,尤其是警務輔助人員,由於工作辛苦,工資低,沒有前途,流動性很大。

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參公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由於不能參公,在該單位處於比較尷尬的地位,本人可以提出分流。在管理正規的單位,也必須分流,原因是禁止混編混崗。

工勤人員分流有兩種去向:

一、分流到行政機關,佔工勤崗位。這個不建議。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有可能是在管理崗位,即使在工勤崗位,也不建議去行政機關的工勤崗位。原因有三:

1、行政機關的工勤編制“隨空隨銷”,呈消亡趨勢,即使去了也幹不了多長時間,最終說不定還要再次分流,比較麻煩。

2、行政機關的工勤崗位比較少,目前基本沒有什麼事情可做,去了也是閒著,好像是二等公民,生存環境不好。

3、行政機關的工勤人員雖然可以領車補,但沒有其它的發展前途,只是按照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這條途徑發展,沒有其它的方式可以發展。

參公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何去何從

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二、分流到不參公的純事業單位。好處是和原先一樣,可以佔事業編制,工作也沒有什麼大的改變。原先在管理崗位的,如果對等分流,說不定還可以在管理崗位工作。

1、純事業單位公益一類還好說,如果是公益二類或者生產經營類,還是有改制的風險。生產經營類在2020年前全部改製為企業,公益二類大部分單位也會改制,推向社會,如果去的單位恰好在改制之列,就面臨著再次分流的風險。

2、建議儘量去公益一類或者沒有收費職能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基本不會再有大的變化,即使有,也只是改革,不會再次分流。

3、如果條件符合,比如工作滿20年,或者有病休的條件,建議提前退休。

隨著黨政、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能由社會服務代替的,和能由市場配置資源的,都要推行政企分開、事企分開、政事分離、管辦分離。而行政、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和工勤崗位,其工作性質就是承擔從事簡單體力工作或一般技術工種的崗位,比如技術工人、水電工、司機、通訊員、打字員等。這些工種,既是體制改革的對象,也是倡導由政府購買服務代替的對象。

因此,在歷次黨政機構改革中,工勤崗位已經逐漸消失,工勤人員也是隻出不進,工勤編制隨工勤人員的自然減員,隨退隨銷。事業單位逐漸推行全員崗位聘用制管理,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與專業技術崗位,享受崗位對應的幹部身份,最大限度地縮小幹部與工人身份的區別。工勤人員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其目的就是為了縮減甚至取消工勤崗位。在一些改革超前、已經大面積推行聘用制管理的地區,事業單位工勤崗位設置極少,甚至不再設置。工勤崗位的職責,由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代替。即統一由人社部門負責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員,或者指定勞務派遣公司招聘,統一指派到用人單位工作,工資福利等也由人社部門負責制定和調整,由財政部門負責發放。

參公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該何去何從?

大家想想,每月一兩萬的工資,都無法在一個地方買房居住,每月一兩千的編外輔助人員待遇能幹些什麼呢?

其實不管怎樣單位改革,改革的主要是用人單位編制和性質,業務一般是越來越多,即使精簡,也是有相應的安置崗位工作。政府購買服務的編外人員被辭退的機會很少,除非因為作風、紀律問題被辭退。

還是希望所有編外人員不要因為自己工資待遇低,就輕視自己的工作,有作為才有地位。或許以後,既然能夠出臺傾斜性政策,專門針對編外人員設置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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