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冀東水泥 深交所 法律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5-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本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通知情況:本公司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於2017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告編號:2017-035)。

2.會議召開時間:

(1)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2)網絡投票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會議召開地點: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林蔭路233號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姜德義先生

6.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2人, 共持有公司股份529,991,725股,佔公司總股數的39.3308%。其中:出席現場會議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7人,代表股份480,597,261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5.665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49,394,464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6656%。參與表決的中小投資者(持有公司總股本5%以下股份的股東,以下同)10人,代表股份51,398,639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份總數的3.8143%。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公司聘請的鑑證律師列席了會議。

三、會議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1.表決方式:本次會議採取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2.提案表決結果:

議案一: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同意529,990,32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對1,4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3%;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二:公司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

議案三:公司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529,777,22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對214,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405%;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四: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議案五: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總表決情況: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1,397,239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對1,4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27%;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六:關於公司2016年度財務報表審計費用及聘任201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29,777,22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595%;反對1,4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3%;棄權213,1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1,184,139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5827%;反對1,4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27%;棄權213,1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4146%。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七:關於公司2016年度內部控制審計費用及聘任2017年度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議案八:關於公司非獨立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議案

議案九:關於公司監事2016年度薪酬的議案

議案十:關於公司在北京金隅財務有限公司存款的議案

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股東冀東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未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總表決情況:

同意125,365,953股,佔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7066%;反對368,898股,佔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934%;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1,029,741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2823%;反對368,898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0.7177%;棄權0股,佔出席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0.0000%。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十一:關於公司2017年度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同意125,733,451股,佔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89%;反對1,400股,佔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議案十二:關於公司對外擔保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528,770,95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697%;反對1,220,77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303%;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0,177,864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7.6249%;反對1,220,77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375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通過

議案十三: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郭斌 賀偉平

3.結論性意見:本次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主體資格、出席會議人員主體資格、會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之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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