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前期訴訟進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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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ST剛泰 公告編號:2019-092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前期訴訟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剛泰控股”)於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關於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80),其中,關於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開元支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與國鼎黃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鼎黃金”)、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案,目前有新的進展。公司於近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106執4208號《執行通知書》,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訴訟基本情況

1、案件當事人

原告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開元支行

被告方:國鼎黃金有限公司、剛泰控股

2、案件基本情況、原告方訴訟請求

2018年6月,原告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國鼎黃金有限公司提前歸還合同項下黃金價款12,591,000元,租賃費1,513.93元,合計12,592,513.93元,及相應的違約金、利息;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訴訟費由二被告承擔。

2018年9月13日,國鼎黃金有限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區法院的送達的訴訟材料,國鼎黃金有限公司依據法律規定程序,行使訴訟權利。

3、法院審理結果

2019年3月26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106民初545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1、國鼎黃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支付黃金價款12,591,000元;

2、國鼎黃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支付租賃費1,513.93元;

3、國鼎黃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支付黃金價款違約金(以12,591,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8月9日起按年利率3.3%計至黃金價款付清之日止);

4、國鼎黃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支付租賃費違約金(以1,513.93元為基數,自2018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3.3%計至租賃費付清之日止);

5、國鼎黃金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支付利息(以黃金價款12,591,000元和租賃費1,513.93元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5倍計至款項實際付清之日止);

6、剛泰控股對上述五項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剛泰控股承擔連帶責任後,有權向國鼎黃金追償;

8、駁回工商銀行杭州開元支行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照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97,355元,財產保全申請費5,000元,合計102,355元,由國鼎黃金、剛泰控股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本次訴訟進展情況

2019年8月28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106執4208號《執行通知書》,通知如下:

1、責令國鼎黃金、剛泰控股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和法律規定的下列義務:

(1)支付申請執行標的13,901,847.51元及利息,如計付利息詳見判決書主文;

(2)支付延遲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或者延遲履行金;

(3)支付訴訟費102,355元、執行費81,302元。

2、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3、未按本通知履行的,你應當向本院報告當前以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報告後財產情況發生變動,影響申請執行人債權實現的,應當自財產變動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補充報告。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公司及國鼎黃金將依據法律規定程序,積極行使訴訟權利,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暫時無法判斷。公司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報備文件

1、(2019)浙0106執4208號《執行通知書》

特此公告。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9月3日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剛泰控股 公告編號:2019-093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覆《對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債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

2019年8月26日,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剛泰控股”)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債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9】2653號),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公司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流拍抵債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9)。

公司收到《問詢函》後,積極組織相關方對《問詢函》中所列問題進行落實和回覆工作。為確保回覆的準確、完整,公司需對有關事項做進一步核實和完善,預計無法在2019年9月3日之前完成回覆工作。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決定《問詢函》的回覆延遲至2019年9月10日之前。延期回覆期間,公司將積極協調各方推進《問詢函》回覆工作,儘快完成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為保證信息披露公平性,維護投資者利益,公司將爭取儘快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回覆文件。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及時關注相關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ST剛泰 公告編號:2019-094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股份被解除輪候凍結的公告

2019年9月2日,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剛泰控股”)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19司凍0902-02號)及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2019)滬0113財保10664號,獲悉剛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剛泰集團”)所持公司股份195,511,269股解除輪候凍結。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輪候凍結股份原凍結情況

2019年6月4日,剛泰控股獲悉剛泰集團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具體情況如下:

關於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訴公司、剛泰集團等被申請人票據追索權糾紛一案,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滬0113民初10664號民事裁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財產保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二百五十一條的規定,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協助執行:

輪候凍結剛泰集團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孳息,凍結數量為195,511,269股(無限售流通股),凍結期限為三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具體見公告:2019-062)

二、本次股東股份解除輪候凍結的情況

解凍機關: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被解凍人:剛泰集團

解凍數量:195,511,269股,全部為無限售流通股。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19司凍0902-02號)及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2019)滬0113財保10664號顯示,解除對剛泰集團持有的剛泰控股195,511,269股(全部為無限售流通股)以及凍結期間派發的送股、轉增股、現金紅利的輪候凍結。本次解凍的股份數量佔公司總股本13.13%。

三、本次解凍後股東股份被凍結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剛泰集團持有公司股份共計195,511,269股,佔公司總股本13.13%。本次股份解除凍結後,剛泰集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5,511,269股仍處於凍結或輪候凍結狀態,佔其持股100%,佔公司總股本13.13%。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有關公司信息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等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體刊登的相關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甘肅剛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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