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進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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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002727 股票簡稱:一心堂 公告編號:2019-132號

債券代碼:128067 債券簡稱:一心轉債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總裁趙飈先生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趙飈先生自預披露減持計劃以來減持時間已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減持時間區間內,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現將其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9年5月10日收到《關於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獲悉公司董事兼總裁趙飈先生計劃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11月29日)內以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4,990,000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0.8789%),相關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公司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公告編號:2019-059號)。

截至本公告日,趙飈先生本次減持計劃的時間已過半。現將其減持計劃具體實施情況公告如下:

1.股份減持情況

2.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其他相關說明

1.趙飈先生本次股份減持嚴格遵守了《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趙飈先生本次減持股份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減持股份情況與此前預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3.本次減持股份的股東趙飈先生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4.公司將繼續關注該減持計劃後續的實施情況,並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備查文件:

1、《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27 股票簡稱:一心堂 公告編號:2019-133號

債券代碼:128067 債券簡稱:一心轉債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進展的公告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劉瓊女士出具的《關於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劉瓊女士自預披露減持計劃以來減持時間已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減持時間區間內,董監高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現將其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9年5月10日收到《關於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獲悉公司董事劉瓊女士計劃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11月29日)內以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5,670,000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比例0.9986%),相關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於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公告編號:2019-058號)。

截至本公告日,劉瓊本次減持計劃的時間已過半。現將其減持計劃具體實施情況公告如下:

3.股份減持情況

4.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1.劉瓊女士本次股份減持嚴格遵守了《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劉瓊女士本次減持股份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減持股份情況與此前預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3.本次減持股份的股東劉瓊女士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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